DB11∕T 1658-2019 生态再生水厂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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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S13.020Z01备案号:62702-2019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6582019生态再生水厂评价指标体系Assessentindiatrsystefelgialaterrelaatinplant. 2019-09-26发布2020-01-01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16582019目次目次.I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评价指标体系.1.I.DB11/T16582019生态再生水厂评价指标体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再生水厂的评价指标、内容及结果。本标准适用于日处理量为1万立方米及以上规模的再生水厂评价、管理及监督,日处理量小于1

2、万立方米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J/T5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DB11/5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890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6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态再生水厂ElgialaterRelaatinPlant满足环境友好、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社会和谐四大要素要求的再生水厂。3.2设施绿化率gree

3、nspaerati设施上方种植绿植的面积与设施上方可覆土0.5米及以上面积的比值。4评价指标体系4.1评价要素、指标及评分标准4.1.1应按环境友好、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社会和谐四大要素对再生水厂进行评价,总分100分。4.1.2生态再生水厂评价要素、指标及评分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1评价要素评价指标单位评分标准分值环境友好(F1)(40分)厂区与周边环境风貌协调(F1-1)无量纲花园式厂区等05厂区内植物多样化(F1-2)无量纲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等02综合绿化率(F1-3)%大于90%340%-90%1小于40%0年出水水质达标(F1-4)%全年达标率为100%4全年达标率低于100%0年水

4、污染物排放消减量(F1-5)无量纲得分=(出水D许可排放浓度全年水量-D实际排放量)/(出水D许可排放浓度全年水量)-11得分=(出水氨氮许可排放浓度全年水量-氨氮实际排放量)/(出水氨氮许可排放浓度全年水量)-11污泥含水率达标(F1-6)%小于等于60%1大于60%0年污泥稳定化(F1-7)%.得分=5年污泥稳定化率05污泥运输、处置规范(F1-8).无量纲执行相关方联单制度,可记录、追踪污泥运输处置全过程02污泥运输无遗撒(F1-9)无量纲无群众举报,抽查合格01全程跟踪、评估污泥处置效果(F1-10)无量纲定期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效果02年厂界臭气达标(F1-11)%全年达标率为100%

5、6全年达标率低于100%0年工作场所职业接触臭气达标(F1-12)%全年达标率为100%2全年达标率低于100%0年厂界噪声达标(F1-13)无量纲达标3超标0年噪音排放执行高标准(F1-14)无量纲全年达到表5限值2抽检未达到表5限值0DB11/T16582019表1生态再生水厂评价要素、指标及评分标准2评价要素评价指标单位指标要求分值功能齐全(F2)(20分)污水及深度处理设施(F2-1)无量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稳定运行0-4污泥处理设施(F2-2)无量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稳定运行0-3臭气处理设施(F2-3)无量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稳定运行0-3降噪设施(F2-4)无量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6、,稳定运行0-2雨水收集利用设施(F2-5)无量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稳定运行0-2采用创新型技术(F2-6)无量纲采用2项及以上6采用1项3未采用0绿色高效(F3)(30分)年污泥资源化(F3-1)无量纲得分=15年污泥资源化率15厂区资源、能源回收利用(F3-2)无量纲利用3项6利用2项3利用1项及以0节能措施(F3-3)无量纲.采用2项及以上6采用1项3未采用0消减单位D耗电量(F3-4).h/g低于前一年3未低于前一年0社会和谐(F4)(10分)定期及时准确上报数据(F4-1)无量纲按上级主管单位要求0-2定期公开出水水质指标(F4-2)无量纲便利的公众查阅渠道0-1定期公开泥质指标(F

7、4-3)无量纲便利的公众查阅渠道0-1实时查询(F4-4)无量纲2项及以上21项1不实时查询0设施向公众开放(F4-5)无量纲每年24次及以上4每年6-23次2每年少于6次0因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臭气、噪声等超标,受到群众举报,及时整改(F4-6)无量纲发生一种情况及以0发生二种及以上-10DB11/T16582019表1生态再生水厂评价要素、指标及评分标准(续)3序号控制项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3(g/)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g/)最高容许浓度3(g/)1氨7142硫化氢103臭氧0.34二硫化碳5105甲硫醇16臭气浓度(无量纲)500.DB11/T165820194.2环境友好评价4.2

8、.1厂区与周边环境风貌协调(F1-1)和厂区内植物多样化(F1-2)为定性指标,可依据参观人员调查问卷打分等方式,确定得分。4.2.2综合绿化(F1-3)应依据设施绿化率与厂区绿化面积之和进行打分。4.2.3年出水水质达标(F1-4)是指再生水厂全年正常运行条件,当进水水质符合该厂设计标准时,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水质要求时,达标率为100%,否则达标率低于100%。因非正常情况导致出水水质不达标,不应纳入评价范围。4.2.4年水污染物排放消减量(F1-5)计算公式中的出水D许可排放浓度、D实际排放量、出水氨氮许可排放浓度、氨氮实际排放量应与再生水厂排污

9、许可证明内容一致。4.2.5年污泥稳定化(F1-7)应计算经过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好氧消化、石灰稳定等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J/T510泥质要求的污泥量与再生水厂产生的污泥总量比值为依据进行打分。4.2.6污泥运输、处置规范(F1-8)应依据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时执行联单制度情况,及记录、追踪污泥运输处置全过程效果进行打分。4.2.7全程跟踪、评估污泥处置效果(F1-10)应依据再生水厂的污泥处置后的监测数据、调查报告等进行打分。4.2.8年厂界臭气达标(F1-11)应以全年监测厂界臭气达到GB18918、GB14554等标准限值要求的次数与监测总次数的比值作为依据,进行打分。

10、4.2.9年工作场所职业接触臭气达标(F1-12)应以全年监测工作场所职业接触臭气达到表2的限值要求的次数与监测总次数的比值作为依据,进行打分。表2工作场所职业接触臭气控制项目及限值4.2.10年厂界噪声达标(F1-13)是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4个方向厂界噪音监测值均达到标准限值要求,视为达标。厂界4个方向任意一处不达标者,视为超标。4.2.11年噪音排放执行高标准(F1-14)是指厂界全年达到表3限值要求。4序号昼间夜间155dB(A)45dB(A).DB11/T16582019表3噪声排放限值4.3功能齐全评价4.3.1污水及深度处理设施(F2-1)、污泥处理设施(F2-2)、臭气

11、处理设施(F2-3)、降噪设施(F2-4)、雨水收集利用设施(F2-5)应依据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定期维护等情况,进行评分。4.3.2创新型技术(F2-6)是指再生水厂采用了经第三方机构认证、获奖,或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前瞻技术或改善运行的专利技术等。4.4绿色高效评价4.4.1年污泥资源化(F3-1)应依据污泥经处理后,其品质达到园林绿化、林地利用、沙荒地改良、矿山修复、制砖、水泥等利用要求,并有明确的去向的污泥量与年污泥稳定化处置量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打分。4.4.2厂区资源、能源回收利用(F3-2)应依据回收利用沼气等能源,再生水、污泥等资源进行评分。沼气发电利用时,采用的燃气内燃

12、机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DB11/1056的要求。4.4.3节能措施(F3-3)应依据厂区采用的热泵、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并产生节能效果情况进行评分。4.4.4消减单位D耗电量(F3-4)应对比申报当年与前一年的情况进行评分。4.5社会和谐评价4.5.1定期及时准确上报数据(F4-1)应由再生水厂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上报工作情况进行评分。4.5.1定期公开出水指标(F4-2)、定期公开泥质指标(F4-3)应依据再生水厂为社会各界数据查询方式是否便利和指标是否全面进行评分。4.5.2实时查询(F4-4):依据是否通过厂界处设置公众信息查询设备、微信等移动查询等方式,为公众实时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臭气指标、噪声指标等信息,进行打分。4.6评价结果4.6.1再生水厂可依据表1对申报前一年度进行自评,自评数据应为权威机构发布或第三方检测数据。自评得分70分以上者,可参与生态再生水厂申报工作。4.6.2经主管部门认定为生态再生水厂后,其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再生水厂需重新申报。4.6.3被认定为生态再生水厂后,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立即取消生态再生水厂称号,并在三年内不得参选。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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