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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序号控制节点标准分风险管控重点要求管控效果评估评审依据频次3.5缺陷管理300 3.5.1管理制度401.按一贯三级要求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经主管领导审核发布;2.明确缺陷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3.明确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及目标;4.缺陷类别清楚、明确;5.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6.缺陷管理实施细则要对缺陷管理每个节点进行明确的规定,从发现、提出、录入、策划、处理、验收到总结回顾,形成闭环管理;7.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与生产任务系统联系密切;8.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投运
2、正常1.未制定管理制度及未审核发布,不得分;2.未明确缺陷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扣4分;3.未明确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及目标,扣4分;4.无缺陷类别或不清晰、不明确,扣4分;5.未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扣4分;6.缺陷管理实施细则未对缺陷管理每个节点进行明确的规定,缺少一个节点,扣8分;7.与生产任务系统联系不密切,扣8分;8.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投运不正常,扣8分。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2.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Q/CDT 21302001-2013)1次/年3.5.2缺陷发现401.生产人员要了解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内容;2.设备缺陷发现
3、后及时录入系统管理,对未及时发现造成设备损坏、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要倒查趋势或者相关检查记录进行原因分析1.随机抽查生产人员5人,生产人员不了解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内容,每人扣8分;2.抽查考核期内任一天生产运行情况记录,设备缺陷未被及时发现,造成缺陷扩大、设备损坏、影响安全运行,缺陷管理系统中无相应缺陷记录,未倒查趋势或者无相关检查记录,每次扣8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1次/天3.5.3缺陷录入30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设备缺陷发现后,要及时录入设备缺陷管理系统;2.四类及以上缺陷必须全部录入系统;做好缺陷分类录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杜绝缺陷“高类
4、低挂”;3.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和设备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点检员组织处理1.抽查考核期内任一天非缺陷工单生成生产任务单的检修工作票,每发现一张属于消除设备缺陷的,扣3分; 2.抽查考核期内缺陷录入分类不准的,每条扣3分;3.抽查考核期内任一个月设备故障、异常及障碍,对于直接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和设备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未及时通知点检员组织处理,每次扣6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3.5.4策划消缺301、 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点检员要按要求查阅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每天按规定进行缺陷的策划;2.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
5、对于缺陷要及时准备好缺陷处理需要的工具和材料、备件1.抽查考核期内任一天未按规定进行缺陷的策划,每次扣3分;2.抽查考核期内任一个月设备故障、异常及障碍,因工具和材料、备件准备不及时影响缺陷处理,导致设备系统失去备用,每次扣6分。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Q/CDT 21302001-2013);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天/月3.5.5缺陷处理501、 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发现的缺陷要进行及时处理和消除;2.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缺陷处理应形成闭环管理;3.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一类设备缺陷的发生和消除,要按有关
6、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汇报,立即停机、停炉、停电进行处理,并明确消除时间;4.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发现二类缺陷后,要向分、子公司汇报,立即组织制定缺陷消除计划和方案,结合近期的计划检修或停机、停炉、停电等机会尽快进行处理,并明确消除时间,抓紧组织实施1.抽查考核期内任一周缺陷工单,缺陷处理未形成闭环管理,每次扣10分;2.考核期内出现一类设备缺陷的发生和消除未汇报,未明确消除时间,每次扣10分;3.考核期内出现发现二类缺陷后未汇报,每次扣10分;考核期内出现二类设备缺陷消除后,未向上级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每次扣5分;考核期内出现未明确二类缺陷消除时间,每次扣5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
7、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天/月3.5.6缺陷类型的变更与消缺延期401、 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三类缺陷要在策划完成后72小时内消除;具备条件尽快消除,减少非计划夜间消缺;2.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确实不能按规定及时消除的缺陷,变更缺陷类型或延期消缺,应制定预防缺陷扩大的措施和处理计划,要按规定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审批;经企业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3.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需要停机或停辅机处理的缺陷,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4.对于需要进行设备重大改造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缺陷,要列入年度技术改造和检修计划中,并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方案1.抽查考核
8、期内任一个月设备故障、异常及障碍,缺陷未能及时处理造成缺陷扩大,每次扣12分;2.抽查考核期内任一个月遗留缺陷,缺陷未能及时处理,未按规定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审批,每次扣8分;3.考核期内对需要停机或停辅机处理的缺陷,未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每项扣8分;4.考核期内对于需要进行设备重大改造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缺陷,未列入年度技术改造和检修计划中,并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方案,每项扣8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第六章周/月/年3.5.7缺陷消除工作验收401、 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缺陷消除应该有对应的生产任务单;2、 2.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和两票
9、管理规定,缺陷消除应该有对应的工作票和操作票;3.一类缺陷消除后分子公司要到现场验收;二类缺陷消除后,企业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等相关人员,必要时有关生产领导要到现场共同验收;三类缺陷消除后,检修人员、运行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要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闭环,恢复正常状态1.有缺陷消除无对应的生产任务单,扣8分;2.有缺陷消除无对应的工作票和操作票,不得分;3.未进行三方确认验证缺陷处理情况,每次扣4分;4.一类缺陷消除后未联系分子公司到现场验收,每次扣8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日/月/年3.5.8回顾与考核301.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定期
10、每月对设备运行情况和缺陷(发生次数、消缺率、重复性缺陷次数、发生原因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设备缺陷分析内容(基本情况、发生原因、防控措施)齐全、完善;2.三类及以上缺陷应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处理措施;3.依据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缺陷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考核;4.每月组织召开“缺陷月度分析会”,由分管生产的副职或总工程师主持。对单一缺陷和共性、重复性、典型性缺陷进行重点分析,通报缺陷分析情况,讨论缺陷成因分析的准确性、合理性,暴露出的管理及制度问题,通报考核结果1.抽查考核期内任一季度中三个月缺陷分析总结,未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总结,不得分;设备缺陷分析内容不齐全、不完善,对重复缺陷不分析、不考核、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每次扣3分;2.三类及以上缺陷没有形成专题分析报告的,每次扣6分;3.抽查考核期内任一个月缺陷工单会议记录,对缺陷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分析不详细,未进行考核,每项扣6分。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0166号)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