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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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开展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计委(原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四川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加强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提高临床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养高水平的医药人才,满足卫生事业和医疗单位的需要,结合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临床教学分为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及毕业实习三种。 第三条 临床教学工作是三甲医院的职责和任务。医院应将临床教学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作为目标管理、业绩考核的内容,并在组织机构和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医院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由医院领导、职能科室和教研室(科室)组成。在管理上,实行院长负责制,教学工作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科教部是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由科教部部长负责,设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科室)是临床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由教研室主任委任。 第五条 分管教学院长职责 1、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

3、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及政策,认真完成临床教学计划。 2、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制订医院临床教学计划,落实与总结教学工作。 3、负责对临床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检查与考核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科室的临床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5、主持召开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工作。6、做好院长和学校下达的其它工作。第六条 科教部职责 科教部是院长领导下的主管临床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其下达的理论教学、临床教学工作任务要全面负责: 1、在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临床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执行医院或学校的教学、实习指令。 2、根据学校的临床教学计划,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实

4、习实施计划。拟定和修改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指导各教研室(科室)教学、实习工作的实施。 4、检查教学、实习任务实施情况,审查教学任务表,组织监考、阅卷,组织实施毕业临床技能考核等。 5、做好实习生管理工作。 6、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主持各教研室(科室)对教学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7、建立健全教学、实习档案。 8、组织来院学生的医疗法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等的学习。 9、制定学生实习科室的轮转表,对违纪教师、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10、组织对本院教师执教资格的审定和年度考核。 11、发放带教津贴。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

5、宜。第七条 教研室(科室)职责 1、教研室(科室)是教学与学科建设的基层组织,其任务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与带教任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教学质量。 2、教研室(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3、执行教学计划,根据科教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与带习教师,并作好记录。 4、向科教部反馈教学与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建议。 5、不断完善教研室(科室)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参加教学与实习工作的评估,组织对教师的年度考核。 7、组织召开教研室(科室)会议,每月1至2次,集体研讨教学难点、重点,审定教材或讲稿。 8、不断总结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教学方法,开展教学经验交流。第八条

6、 教学秘书职责 1、在教研室(科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本教研室(病区)的教学与实习工作。教学秘书由教研室(科室)主任委派。 2、接受教研室(科室)主任委托,参加医院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接受医院下达的任务。 3、组织本教研室(科室)学生的教学安排,落实带教教师及分管床位,安排教学查房、讲座(课),组织理论考试与临床技能考核,组织评定实习生出科成绩。 4、负责本教研室(病区)教学、实习工作的质量控制。负责记录、搜集、整理与保管教学实习有关的文件资料。 5、处理本教研室(病区)教学、实习工作的日常事务。 6、搜集学生意见,反馈教师建议,沟通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每届学生实习结束,要书写教学工作总结。

7、第九条 带习教师职责 1、带习教师必须是经教师资格认定并有学生跟习的教师。 2、带习教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于业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是学生学习的好榜样。 3、服从教研室(科室)的教学安排,视培养学生为己任,对学生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负责。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传授知识,规范示教,严格管理。 4、指导督促学生执行教学计划、实习任务和实习纪律。 5、对典型病例要结合理论与最新进展进行讲解,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6、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 7、为学生公正评分,如实出具各种证明。第十条 带习教师资格认定 带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主持下进行,每年初进行一次,认定结果

8、由科教部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带习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医德医风良好,为人师表,热爱医学教育事业。2、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务人员(门诊带习的名老中医除外,但日均门诊量应达20人次/日以上)。大专以下学历,但确有专长的主治医师或高等医药院校聘任的讲师及以上职称者。第三章 教学管理第十一条 教学查房 (一)教学查房目的 教学查房不能等同于“三级医师查房制”,教学查房突出的是教学成分,以学生为讲解对象。通过教学查房,使实习生通过教师对典型病例的系统讲解、分析与示范操作,提高其临床思维能

9、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同时达到提高医院临床医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工作能力,达到教学相长的一个过程。教学查房过程中,各级教师要运用启发、诱导、提问、分析、推理、归纳、综合等方式,理论结合实际。 (二)教学查房规范及程序 1、进出病房顺序:按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讲师/主治医师、助教/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顺序进出病房。 2、站位:主持查房医师站在病床右侧(基需站在左侧,必须说明原因),实习医师及其带习教师站在主持查房医师对面。 3、病例要求:科室/病区具有典型表现和特殊意义的病例,为保证教学查房的质量,每次教学查房的病例不宜超过2个。 4、程序: (1)示教室:指定管床实习医师将病历交主持

10、查房医师后,向主持查房医师汇报病例情况,要求脱离病历汇报史、查体及其诊断治疗等(时间1520分钟); 由主管病床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病区主任依次作必要补充说明; (2)师生进入病房:主持查房医师根据情况作必要的补充问诊与查体,纠正问诊与查体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必要的示范、示教; (3)师生离开病房到示教室:主持查房医师评议实习生在问诊、查体、诊断与治疗中的优缺点,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讲解与主持讨论。 5、讲解与讨论内容:主持查房医师围绕本病以讲解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包括病名、流行病学、病因病机、四诊、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预后、中西医治疗方法、疾病

11、诊治的最新进展以及个人的学术思想等方面;随后实习医师与下级医师提问,主持查房医师答疑;主持查房医师提问,测试实习医师与下级医师,最后主持查房医师进行归纳总结,宣布查房结束。 6、讲解形式:使用板书、实物、幻灯、多媒体课件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7、关于汇报病历和讨论地点的说明:在病床旁汇报病历和讨论病情有助于增强病人信心,但有可能产生一些涉及医事法规的不利因素。不在病床旁汇报病历和讨论分析病情有利于保护病人和医生,有利于较细致地分析和无拘束的讨论,也有利于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提问,便于维护病人对医生的信任、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故原则上不在病床旁汇报病历和讨论病情。 (三)病区教学

12、查房 1、要求: (1)教学查房时间:规定每1周中固定的1个工作日上午为病区教学查房日,每次查房时间为24小时; (2)主持查房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医师; (3)参加人员:病区主任、带习教师、教学秘书、住院医师、实习医师; (4)病例要求:见上; (5)病区应提前2天告知实习生查房的病例,要求学生提前预习病历,检查病人,查阅有关文献资料; (6)讲解与讨论内容:见上。 2、步骤: (1)查房规范及程序:见上; (2)病区主任点评。 (3)查房结束后,病区教学秘书记录填写科室教学记录本中“病区教学查房记录”,参加人员签名,交病区主任审核签字。 (四)科主任示范教学查房 为提高实习医师的业务

13、能力,以全院为单位轮流组织各专业领域内具有相当造诣的各科主任示范教学查房1月1次,在各临床科室进行,由科教部负责安排。 1、要求: (1)查房时间:24小时; (2)查房医师:临床科室主任; (3)参加人员:分管院长、教研室主任、所有临床科室(病区)主任、科教部教学负责人员、教研室有关人员、所在病区全体医师、医院全体实习医师; (4)病例要求:1个,见上; (5)科教部提前1周告知全院人员要查房的病例,实习医师提前预习病历,检查病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准备问题提问; (6)讲解与讨论内容:见上。 2、步骤: (1)查房规范及程序:见上。 (2)业务院长点评; (3)所属科室教学秘书记录教学记

14、录本中“教学查房记录”,参加人员签名,交主持查房科主任审核签字。 第十二条 临床教学病案讨论 临床教学病案讨论包括典型病例、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 临床教学病案讨论每月进行12次,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提前3天通知学生;要求实习生必须参加,要提前预习,查阅有关文献资料,认真准备发言稿并积极发言。凡属实习生主管病人的病案讨论,讨论时由该生汇报病历,首先作讨论分析发言;所有医师讲话要点要及时记录,并请主管住院医师进行修改,必要时请主持者审阅修改。 病案讨论的内容要求: 1、临床典型病历、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及实习生参加。先由主管实习生或住院医师介绍病情、诊断、治疗

15、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讨论意见,之后由其他医师作分析发言,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归纳,作总结及指示,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会应由教学秘书记录备查。2、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1周内召开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出来后进行,但不迟于2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实习生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由科室秘书记录备查。第十三条 教学病例收集及使用 1、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收集教学病例。 2、教学病例应病史、症状、体征典型、辅助检查完整,诊断明确。 3、教学病例使用前必须完成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整理及完善相应的辅助检查。 4、教学病例选定后,须经教研室/科室主任同意后方

16、可用于教学。 5、教学前必须先向实习生讲解复习该病发病机理、诊治情况等相关内容。 6、宣布示教规定:保持病区安静,不得随意打闹,不能取笑病人。 7、示教病例必须保证示教病人的安全性,并备齐相应的抢救药品、器械,以防万一。 8、示教前应向病人和/或家属讲明示教意义,消除病人顾虑,实现医患间良好合作。 9、示教时各种操作应轻柔,并且不能影响其正常的医疗。 10、示教病例使用后应详细登记。第十四条 教学讲座 1、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讲座:医院举办全院性讲座,教研室/科室举办小讲座。 2、全院性讲座,由科教科主持;科室小讲座由教研室/科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主持。 3、内科、外科小讲座可以大科形式组织,

17、各病区轮流承办。 4、科教科每月组织1次全院性讲座,教研室/科室每月进行2次小讲座。 5、应选择理论基础好、临床经验丰富的教师主讲;讲课前应广泛查阅资料,认真准备讲稿,注意理论与临床实际相结合。 6、所有实习生均应参加讲座,并作好记录。 7、教学形式:应用幻灯、多媒体课件、实物等多种形式进行。第十五条 教学(实习)档案管理 教学(实习)档案管理是教学、实习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承担着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评估服务等重要作用。教学(实习)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归档、整理、维护、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教学(实习)档案建立二级管理制度,即科教部

18、、教研室/科室二级管理,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各类教学(实习)文件资料应及时分类归档,供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教学评估工作查阅。 (一)教研室/科室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由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管理。教研室/科室教学(实习)档案管理项目如下。 1、教学(实习)任务表,教学(实习)大纲、实习安排计划、实习轮转表等。 2、课程安排表、临时调课通知。 3、学生每学期(或实习转科前)的考试、考查、补考成绩。 4、学校、医院、科教科下发的有关教学(实习)文件。 5、教案、讲稿、总结、要长期保存的教学记录本。 6、教学(实习)活动有关记录。 7、应当保存的其它有关教学(实习)的文件资料。 (二)科教部教学(实习)

19、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学、实习计划长期保存。 2、每学期的课表、教学大纲、教学任务统计表。 3、每届实习生的实习轮转表、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各科教学记录本、总结等。 4、学生每期(或实习转科)的考试成绩、考查成绩、补考名单。 5、实习生名册及岗前培训等文件资料。 6、国家、省、市、院校下发的教学文件、资料。 7、学生好人好事、违纪处分资料。 8、学籍档案转移记录资料。 9、应当保存的其它教学(实习)文件资料。第四章 实习生管理 第十六条 实习生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1、先在科教部报到注册。 2、在实习生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3、在科教部领取实习生上岗证、胸牌和实习考勤表,参加岗前培训。 4

20、、准备好实习工作所需的物品(如工作服、帽、口罩、听诊器、试诊本、笔等)5、持科教部出具的上岗证明到各科室上岗。第十七条 实习生岗前培训 1、实习生正式进入临床岗位前由科教科科长主持培训会议。 2、院长或分管院长介绍医院发展史、科室设置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3、科教部对实习生进行医疗法规、医院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培训。 4、医院精神文明办负责进行医德规范、廉洁行医、医患共建文明公约等的培训。 5、保卫部负责进行安全及其它方面的培训。 6、出入临床各科室要进行教育,讲述各科的工作性质、特点、要求及注意事项。第十八条 组织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任意调班与换班,不能窜岗、脱岗,

21、不准在病房、科室内会见客人。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 2、必须参加所在医院与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活动。 3、遵守医疗法规及相关法律,遵守医疗保护性制度。 4、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与规范,不得擅自进行诊疗操作;在医疗活动中,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不准在各种医疗文书中代签、仿签老师姓名;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按医院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及赔偿;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 5、参加医院的科研活动,应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6、严格执行书面请假制度: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按照

22、学校教字(2003)第14号文“关于加强实习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第“八”条和第“六”条执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能生效。 请假期满必须到科教科/医务科销假;不假离岗者、事后补假者、末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未完善请假手续离岗者、假满未销者等,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按旷课六学时计算,旷课时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或退学规定的,交由学校按校规校纪处理。 7、实习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科室,或延长实习时间。 8、参加教研室/科室、医院组织的学习班、学术会或其它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影响课堂与会场纪律。 9、严格执行实习生公寓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医德医风 1、热爱专业,谦虚好学,刻苦钻研,理论联系实际,勤学苦练

23、基本功。 2、尊敬老师,爱护病员;实习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工作积极主动,严肃认真,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与规范,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4、在工作岗位上必须穿戴整洁、佩戴胸牌。 5、爱护医院各种公共财物、医疗设备,节约使用消耗性医疗物品(如注射器、棉签、酒精、病历书写纸等),保持公共场所清洁,搞好个人卫生。 6、遵守医院廉洁行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规定,不准以医谋私。 7、积极参与医院、教研室/科室组织的文体活动。第二十条 医疗文件及技能的基本要求 1、上岗前积极参加医院的岗前培训,掌握各种医疗文件书定的规范。 2、按国家和本省有关“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与规范完成。 3

24、、在带习教师指导下完成问诊、查体及诊疗活动。 4、在带习教师现场指导下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各项技能操作。 5、医疗文件的记录要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6、实习生均应遵守医院病历书写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病历书写。 7、实习生要在带习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书写全病历。 8、实习生书写完病历后,一定要请带习教师审查签字,并用红笔作必要的补充修改。 9、带习教师要督促和指导实习生书写病历,并有义务对其病历进行认真的补充和修改;要严格要求,对不符合临床要求的病历,一定要求实习生重新书写,直至合格为止。第二十一条 出科考核、考试 1、实习生每科实习结束,要对其进行

25、出科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 2、出科临床技能操作考核以医疗文件书写、辨证施治能力、四诊、体格检查、各科要求的技能操作为主,可采取面试的方式。理论考试以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 3、技能操作考核由各教研室/科室组织,理论考试由科教科/医务科统一组织命题考试。 4、出科考试,医院和各教研室/科室应有专人组织,考试应严肃认真,要客观地反应出实习生的真实情况。 5、临床各教研室/科室做好实习生的考试、考核的成绩登记,并及时上报科教科。第二十二条 出科鉴定 1、实习生在每科实习结束前,写出本科实习总结,实习结束时将实习鉴定表交科教科。 2、科教部将实习鉴定表转交各科主任,各科主任召集

26、带教医师共同评议实习生,签署成绩和科室鉴定意见。 3、出科成绩和鉴定意见,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实习生的实习情况,从德、能、技、勤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4、科教部统一收回实习鉴定表,并代表医院签署鉴定意见与加盖公章后暂时保管,待实习全部结束后交给学校。第二十三条 实习生图书借阅 1、图书馆除政治学习时间外,每日办公时间向实习生开放。 2、实习生借阅图书必须出示学生证并按医院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数量和时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但每次至少可借1本,期限为1周,必须时可续借一次)。过期不归还者,不能再借,经图书馆通知仍不归还者,由科教部按原书价1至3倍罚款。学生离开医院必须如数归还所借书刊,否则医院

27、将不签署实习鉴定,并通知学校。 3、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书价的两倍赔偿。 4、图书馆内必须保持安静卫生,爱护馆内一切物品。第二十四条 实习生寝室管理制度 1、木器家具管理:寝室中的桌椅、床实行统一登记,妥善管理,不能遗失。实习生之间不得私自交换桌、椅、床。 2、电器管理:寝室中的照明电器实行以废换新的原则,更换时须填好(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移动电表及保险,严禁用钢丝代替保险丝等违章行为;严禁使用电炉。违者,将按照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和赔偿。 3、门锁管理:寝室的门锁严禁私自更换或配置。 4、门窗玻璃:有意损坏

28、,照价赔偿。 5、寝室卫生: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6、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第二十五条 实习生离开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1、实习结束前写好个人总结、鉴定表中的一般项目并交带习教师和科主任签署意见。 2、将实习考勤表交科教科审查。 3、科教科、护理部出具鉴定意见(鉴定表由科教科寄交学校或密封后由实习组长带回学校)。 4、在图书馆、公寓管理处办理离院手续。5、完成寝室和有关公共地区的清洁卫生,到各实习科室、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向带习教师道别后,离开医院。第五章 教学评估及奖惩第二十六条 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和实习生实习质量评估。通过教学质量评估,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9、,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1、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综合评定:(1)专家对教师的教学评估;(2)主管教学部门对教师的评估;(3)学生对教师的评估;(4)教研室/科室的评估;(5)教学效果的测试。 2、实习生实习质量的评估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综合评定:(1)实习生业务能力的评估;(2)实习生医德医风与劳动纪律的评估;(3)实习生病历书写及基本操作技能的考核;(4)理论考试。 3、每学年实习生实习结束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每3月对实习质量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结果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教研室/科室和个人进行奖惩。 5、教师的教育质量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6、教学评

30、估的组织机构: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由科教科组织,实习生实习质量的评估由各教研室/科室组织,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科教科。第二十七条 教学奖惩 1、每年评选优秀教师1次,列入医院年终表彰范围。 2、连续3年获得“优秀教师”者,晋薪晋职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 3、因医德医风败坏,违反医疗、教学工作制度,不能为人师表者,取消其带教资格。 4、在带教工作中,实习生对带习教师评议连续两年不满意者,取消带教资格1年。 5、带教教师年终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次年带教资格。6、带教中,因出现差错事故受到医院通报批评或处理者,取消其年终评选优秀教师资格。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 其解释权属于科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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