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17秋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大17秋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pdf(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吉大 17 秋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一试卷总分:100得分:100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甲公司对外负债200 万元,另有 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1997 年 3 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同年 4月,乙、丙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 50 万元债权由丙享有。同年 5 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 50 万元贷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 50 万元贷款B.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
2、三人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贷款D.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但丁有权选择向乙或丙履行义务满分:4分正确答案:C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A.解除合同B.中止履行C.顺延工程日期D.行使追索权满分:4分正确答案:C3.张三的单位盖了新房。张三预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购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入新居时使用,但张三没有分到房屋。张三购买地毯的行为是()A.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B.可撤销行为。因为张三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重大D.
3、无效行为。因为张三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满分:4分正确答案:A4.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A.全部工作B.主要工作C.辅助工作D.次要工作满分:4分正确答案:B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A.租赁合同尚未到期B.承租人拖欠租金C.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D.承租人擅自转租满分:4分正确答案:C6.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保管是有偿的
4、,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B.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C.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D.保管是有偿的,寄存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满分:4分正确答案:B7.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A.终止合同B.中止履行C.及时通知定作人D.解除合同满分:4分正确答案:C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A.第三人B.承租人C.出租人D.第三人与承租人满分:4分正确答案:B9
5、.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行使索赔的权利。A.承租人B.出租人C.出租人与承租人D.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满分:4分正确答案:A10.从()之日起,义务人与权利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A.权利人知道提存B.提存有效成立C.提存机关公告D.义务人提出申请提存满分:4分正确答案:B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撤回要约通知(),则该要约不发生效力。A.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C.晚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D.一经发出满分:4分正确答案:AB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6、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A.持有效客票B.持免票C.持优待票D.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D3.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等违约责任。A.修理B.重作C.减少报酬D.赔偿损失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D4.运输合同包括()。A.客运合同B.货运合同C.客、货联运合同D.多式联运合同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D5.()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乘人之危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愿接不平等的条件订立的B.当事人出于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C.依法应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未批准的D.显失公平的合同满分:
7、4分正确答案:ABD6.租赁合同关于支付租金期限依法不能确定的履行规则为()。A.合同订立时付全部租金B.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全部租金C.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D.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满分:4分正确答案:CD7.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8.在理论上,合同成立的要件有()。A.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B.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
8、款达成合意C.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D.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9.受要约人变更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A.合同标的、数量、质量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C.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满分:4分正确答案:ABCD10.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下列要求()A.通常要求B.旅客的任意要求C.合理的要求D.交易习惯的要求满分:4分正确答案:AC三、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1.标的物的所有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外自交付时起转移。A.错误B.正确满分:4分正确答
9、案:B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A.错误B.正确满分:4分正确答案:A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A.错误B.正确满分:4分正确答案:A4.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A.错误B.正确满分:4分正确答案:B5.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除法律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A.错误B.正确满分:4分正确答案:B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
10、。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
11、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
12、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
13、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
14、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
15、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