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4工程量计算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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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计算规则I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4.地下室、半地下室

2、、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

3、层数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

4、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7.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3.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

5、水塔、贮 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8.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其他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 9 9)中关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细则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 居 室(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餐厅、前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

6、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3.烟囱、通风道、管井均不计入使用面积;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第一章土石方工程A.1 土石方工程说明1.0.1 土方1 土壤分类:详 见 计价规范表 A.1.4-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

7、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 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

8、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6%计,人工挖土方4%计算。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4%计,人工挖土方6%计算。9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0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 数 1.1。1 1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1.0.2石方1 岩石分类:详 见 计价规范表 A.1.4-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

9、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3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4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1.0.3运输1 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I I-I I I1I 坡度()|5-10|1 5 以 内|2 0 以 内|2 5 以 内|系数|1.75|2.00|2.25|2.50|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3 推土机推土或铲

10、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o4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5 凿桩头运输套石方运输子目计算。6 淤泥、流沙开挖后必须立即清运的,按第二章泥浆运输子目的70%计算。7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0.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 计价规范表 A1.4-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

11、法;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磴清运方法及运距;5 其他有关资料。1.0.2 土方工程1 平整场地: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4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

1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i i i i II 深度(以内)|2m 14m|6m|工日/

13、100m3|4.72|14.96|22.24|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表二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16m|18m|卜|工日/100m3|2.50|7.92|11.77|15.62|19.48|23.33|27.18|31.03|34.88|1 0 截(凿)桩头: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

14、算。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1 1 管沟土方以管井(包管沟)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夜(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至沟底或垫层底高度)以体积计算。1.0.3石方工程1 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2 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 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1.0.4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1 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2 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3 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1.0.5 土(石)方回填工程1 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规

15、定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4)管沟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2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1.0.6 土(石)方运输工程1 推土机推土堆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3 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

16、距离计算。4 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 倍计算。1.0.7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1 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三计算。表 三 土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1 II II1天然密实度体积1虚方体积1夯实后体积1松填体积11 _1 _ 1 _1 _11 1 1|1.00 I 1.30 I 0.87|1 11.08|0.77|1.00|0.67|0.83|1.15|1.49|1.00|1.24|0.93|1.20|0.81|1 11.00|I I 12 桩间土方以图示外形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第二

17、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说明2.0.1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打预制碎桩、打拔钢板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预应力钢筋碎锚杆、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2.0.2本定额打、压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2.0.3送桩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送 桩 深 度|系 数 I2m 以内|1.10|4m 以内|1.26|4m 以上|1.47|2.0.4打试验桩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计算。2.0.5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

18、计算。1I 项 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钢 筋 佐 方 桩 1100m3|钢 筋 碎 管 桩|800m|I 钢 板 桩|30t|I 灌注碎土桩、砂、砂 石 桩|60m3|2.0.6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2.0.7现场预制方桩:1 扣除方桩相应子目的消耗量,按含量3 套预制方桩制作子目,其他不变。2 方桩运输按“碎及钢筋硅工程”中预制佐构件运输子目计算。2.0.8人工挖孔桩护壁碎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2.0.9打钢管碎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的碎含量 按 1.2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计算)不同时,可调整。2

19、 0 1 0 管桩桩混凝土桩的,按 A4-140子目计算。2.0.11灌注桩混凝土桩尖施工损耗按1%计算。2.0.12钢板桩运输按险属结构工程”运输子目计算。2.0.13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钢板桩的参考摊销损耗为8%o2.0.14钢筋笼、网片、插筋、锚杆、土钉钢盘制安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2.0.1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2.0.2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2.0.3送桩:按

20、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 101m。2.0.4打钢管灌注混凝土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0.5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0.6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2.0.7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1 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 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2.0.8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2.0.9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

21、长度计算。2.0.10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0.11高压旋喷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2.0.12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2.0.13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2.0.14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计算。2.0.15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2.0.16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 以内,不得计算。2.0.17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2.0.18地基强夯按设计图

22、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0.19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计算。2.0.20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2.0.21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0.22支护钢支撑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2.0.23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2.0.24喷射碎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定额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2.0.25所有桩的长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第三章砌筑工程A.3 砌筑工程说明3.1 砌砖、砌块3.1.1 定额是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耐火砖230mm*115mm*65mm规格编

23、制的。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3.1.2 标准砖墙体厚度规定如下表:I 砖数(厚度)|1/4|1/2|3/4|1|5/4|3/2|2|5/2|3|卜|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00|365|490|615|740|3.1.3 砖墙子目中已包括门窗套、窗眉线、窗台线、砖旋、砖过梁、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及汛水槽等。3.1.4 轻质砌块、多孔石专、轻质墙板损耗率如下:直形墙砌体 2%,弧形墙砌体2.5%,轻质直形墙板5%,轻质弧形墙板 6%。3.1.5 子目中的砂浆是按常用配合比、强度等级列出。

24、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3.1.6 单面清水砖墙,按混水砖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o3.1.7 清水弧形砖墙,按混水弧形砖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15。3 1 8 墙体砌筑弧形墙,除有子目外,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o3.1.9 砌块墙体,砌筑时如需砌嵌标准砖的,仍按子目执行。3.1.10 石 专砌体加浆勾缝时,按相应子目计算。3.1.11 砌体内的钢筋,按碎及钢筋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3.1.12 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子目计算。3.1.13 砖砌挡土墙,2 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 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3.1.14 砖砌化粪池、台阶、散水、明沟、砂井、砂垫层块料地坪均已包括土方用工。3

25、.1.15 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3.2 砌石3.2.1 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400mm*220mm*200mm,安 450mm*200mm*200mm 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3.2.2 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 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3.2.3 砌筑圆、弧形基础和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3.3 轻质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3.1 石 专基础3.1.1 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 型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

26、、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3.2 墙3.2.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碎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楝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 m 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 4 吉由工 回 回 皮: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

27、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 0 0 m 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 0 0 m m,出檐宽度超过6 0 0 m 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碎板底。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 0 0 m m;有钢筋碎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位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碎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3.2.2 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折算面积后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3.2.3 附

28、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突出墙面的体积应按外型体积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计算。3.2.4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3.3 砖构筑物3.3.1 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碎圈梁、过梁等体积。3.3.2 烟道、烟囱内衬分不同内衬材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3.3.3 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以面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的面积;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3.3.4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

29、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3.3.5 砖、毛石砂井以个计算。3.3.6 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3.4 其他砖砌体:3.4.1 砖碎混合、砖砌栏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4.2 单双层水灶基、砖砌厕坑道、砖砌小便槽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4.3 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3.4.4 水厕蹲位砌筑以个计算。3.4.5 砖砌检查井、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零星砌体,均按实体

30、积计算。3.4.6 壁厨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3.5石砌体:3.5.1 砌石基础、地沟、毛石挡土墙、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5.2 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3.5.3 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3.6砖散水、地坪、地沟:3.6.1 砂垫层块料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3.6.2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6.3 砖砌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从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明沟铸铁盖板以长度计算。3.7 地下管道铺设,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尺

31、寸以长度计算。3.8 本章砌体及硅构件(含化粪池)钢筋另行计算。3.9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第四章碎及钢筋硅工程A.4 碎及钢筋硅工程说明4.1 现浇碎4.1.1 现浇碎工程分为碎制作和现浇碎浇捣两部分。现浇税浇捣工程量,按硅结构体积计算。碎制作工程量,按现浇碎浇捣子目中的佐含量(已包括损耗率)计算。4.1.2 毛石基础子目,按毛石占毛石佐体积的20%考虑。如设计不同,可以换算。4.1.3 小型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子目的构件。4.1.4 位只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及碎石粒径,如设计不同,可以换算。膨胀水泥碎,只换算水泥,其他材料不变。防水碎的防水材料不同时、可以调

32、整。4.2 预制佐4.2.1 预制碎构件制作子目不包括税制作,其佐制作按相应子目的碎含量(已包括损耗率)计算,套用现浇碎工程的碎制作子目。4.2.2 其他零星构件包括:池槽、洗面池、洗碗池、小水池以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4.2.3 预制碎构件安装按单机作业考虑,如因超重需用双机配合时,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2。4.2.4 吊装高度超过16m时 一,其工日数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o超 过 16m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时,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4.2.5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4.2.6 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4.2.7 预制硅构件安装包括场内

33、运输,但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另按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4.2.8 预制碎构件安装子目中的税是考虑人工搅拌制作,实际施工不同时不调整。4.2.9 预制碎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综合考虑了城镇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4.2.10 构件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另行计算。4.3 钢筋4.3.1 钢筋工程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等子目分别列项。4.3.2 预应力碎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子目。4.3.3 设计图纸未注

34、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子 目中。4.3.4 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相应子目内。4.3.5 钢筋以手工绑扎为主,如实际施工不同,不得换算。4.3.6 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另行计算。4.3.7 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另行计算。4.3.8 下表所列的构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工日数和机械费项 目|预 制 构 件 钢 筋|构 筑 物 钢 筋 I系数范围|拱型、梯|托 架 梁|贮 仓 I|形屋架|-1-1|矩 形|圆 形 I工日数、机械费调整系数|1.16|1.05|1.25|1.5|4.4其他说明4.4.1 板伸出墙外150m

35、m以内的部分,仍按板有关子目计算。4.4.2 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按梁有关子目另行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 m以上按雨蓬有关子目计算,500m m以内按挑檐有关子目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有关子目分别计算。4.4.3 栏板高度超过1.2 m,按墙有关子目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4.1 现浇碎4.1.1 现浇建筑物碎,按以下规定计算:1现浇建筑物碎制作,按现浇建筑物佐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硅含量计算。2现浇建筑物碎浇捣,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 2内的孔洞所占

36、体积。3基础:1)人工挖孔桩桩芯佐浇捣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有关规定计算。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4柱: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5梁: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

37、线为分界线。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6板: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檐的体积。6)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仍按板计算。7 墙: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8 现浇碎剪力墙与柱按下图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

38、计算。9 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 0 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 1 栏板按体积计算,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高度超 过 1.2m,按墙计算。高出板面0.6m以内按反檐计算。1 2 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1 3 单个容量在50m3 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 过 50m3 容量的

39、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1 4 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1 5 地坪分不同厚度按面积计算。4.1.2现浇构筑物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 现浇构筑物碎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构筑物碎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硅含量计算。2 现浇构筑物碎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3 水塔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40、4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碎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4.2 预制碎4.2.1 预制碎构件的碎制作工程量,按预制税构件制作相应项目的定额税含量计算。4.2.2 预制佐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碎板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并计算综合损耗率2.5%,但预制碎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 在 9m 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4.2.3 预制碎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位构件的体积计算。4.2.4 预制硅构件中的钢杆件,其制作工程量

41、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其安装、运输不另计算。4.2.5 预制其他零星构件包括:池槽、洗面池、洗碗池、小水池以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均按佐体积计算。4.2.6 预制碎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4.3 钢筋4.3.1 钢筋笼、网片、插筋、锚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含量内。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按现浇碎钢筋计算。4.3.2 锚杆计算: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4.3.3 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

42、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2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3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套筒锥型螺栓钢筋接头以个计算。4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 减 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徼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

43、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锁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碎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0.35计算。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 型锚具,孔道长度 在 20m 以内时,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 以内时,钢线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 计算;孔道长度在20m 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7)碳素钢丝束采用檄头锚具时 一,钢丝束长

44、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4.3.4 现浇碎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4.3.5 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根据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按预埋螺栓、预埋铁件和钢筋以质量计算。4.3.6 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处理,按钢筋质量计算。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说明5.0.1 本章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5.0.2 本章板、防材规格,分类如下:I 项目|按宽厚度尺寸比例分类|按板厚度、柄材宽、厚乘积I卜I 板材|宽23*厚|名 称|薄 板|中 板|厚 板|特 厚

45、板|厚度(m m)卜18|19-35|36-65|66卜I 防材|宽 3*厚|名 称|小 榜|中 榜|大 榜|特 大 防 II|*JI(cm2)|225|5.0.3本章项目使用的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5.0.4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5.0.5本章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按实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5.0.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

46、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5.0.2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5.0.3木屋架的制作安装,按以下规定计算: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2 圆木屋架如需刨光时,按屋架刨光后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 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3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

47、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4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屋架的体积内计算。5 钢木屋架的圆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5.0.4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按楝木计算。5.0.5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5.0.6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门窗盖口条、披水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5.0.7楝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48、简支楝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楝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楝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楝木总体积的5%计算。楝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楝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5.0.8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面积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工程量计算规则n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A.6 金属结构工程说明6.0.1构件制作1 本章适用于现场内和现场外加工制作的构件。2.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子目内。3 本章除注明者外,均

49、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等全部工序。4 本章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5 钢筋佐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子目计算。6 钢拉杆包括两端螺栓;平台、操作台(薨式平台)包括钢支架;踏步式、爬式扶梯包括梯围栏、平台。7 本章金属构件子目中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按实计算。6.0.2构件安装1 本章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2 本章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另按构件1km运输子目执行。3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4 本章起重机类型综合考虑,无论使用何种类型起重机均不予调整。5 本章不包

50、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和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6 钢屋架单根质量在1 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7 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子目计算。8 钢柱安装在碎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9 钢网架拼装子目不包括拼装所用材料,可按实际用量进行补充。1 0 钢网架子目是按焊接考虑的,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6.0.3构件运输1 本章子目适用于由场内和场外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2 本章按构件的类型的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附表如下:I 类 别|项 目 I卜I 1|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架、球 节 点 钢 网 架 I卜I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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