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规范大全》CJJT16-2023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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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pCJJ/T 216-2014 备案号 J 1756-20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ning system2014-04-02 发布 2014-10-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燃 气 热 栗 空 调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

2、ning systemCJJ/T 216-2014批 准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行 日 期:2 0 1 4年1 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4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ning system CJJ/T 216-2014*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环球印刷(北 京)有限公司印刷*开 本:8 5 0 X 1 1 6 8 毫

3、 米 1/32印张:1 K字 数:4 3 千字 2 0 1 4 年 6月第一版 2 0 1 4 年 6月第一次印刷 定 价:10.00元 统 一 书 号:1 5 1 1 2*2 3 9 1 8 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 寄 本 社 退 换 (邮 政 编 码 1 0 0 0 3 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building,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 3 5 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 批 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 号 为CJJ/

4、T21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4月2日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2010年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制 订、修 订 计 划 的 通 知 (建 标2010 43号)的 要 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并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制 定 本 规 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 则;2.设 计;3.安装与施 工;4.调 试、检验 与 验 收;5.运行与

5、维护。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公用事业科 学 研 究 所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请 寄 送 北 京 市 公 用 事 业 科 学 研 究 所(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定 门 外 外 馆 东 后 街35号,邮 编:100011)。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 洋 马 发 动 机(上 海)有限公司本 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6、:李 清 徐 静车 立 新:曹阳:武海琴郭文斌李美竹 张 诚严荣松钟 怡冯松梅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 健 周国民 李士广田 贯 三:魏 艳 萍,李 锐项友谦 糜 华 胡晓荣马最良秦朝葵次1总 则.12设 计.22.1 一般 规 定.22.2空调系统.22.3燃气 系 统.52.4 监 控 系 统.72.5 电气系统.73安 装 与 施 工.93.1 般 规 定.93.2 室 内 机 安 装.93.3室外机安装.103.4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113.5燃气系统施工.133.6 监控及电气系统施工.154调 试、检验与验收.164.1 调试.164.2检 验.174.3验 收.175运行与维护.1

7、8附 录A工 程 质 量 检 查 记 录.19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24引 用 标 准 名 录.25附:条 文 说 明.275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Design.22.1 General Requirements.22.2 Air-Conditioning S ystem.22.3 Gas S ystem.52.4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 ystem.72.5 Electric S ystem.73 I nstallation and Construction.93.1 General Requirements.93.2

8、 I ndoor U nit I nstallation.93.3 Outdoor U nit I nstallation.103.4 Refrigerant Pipeline S ystem Construction.113.5 Gas S ystem Construction.133.6 Monitoring and Electrical S ystem Construction.154 Debugging,I nspection and Acceptance.164.1 Debugging.164.2 I nspection.174.3 Acceptance.175 Operation

9、and Maintenance.18Appendix A Quality Checklist.1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 pecification.24L ist of Quoted S tandards.25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2761.0.1为规 范 燃 气 热 泵 空 调系 统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调 试、验 收、运 行 与 维 护,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 用于民 用和 工 业 建 筑 中,以 天 然 气、液化石油 气 为 能 源 的 发 动 机 驱 动 的 多 联 机 热 泵 空

10、调 系 统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调 试、验 收、运行与维护。1.0.3燃 气 热 泵 空调 系 统 工 程 除 应 符 合本 规 程 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设 计2.1 一 般 规 定2.1.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选 用 应 根 据 建 筑 规 模、类 型、负荷 特 点、参 数 要 求,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能源 结 构、能源价格政策 及 环 保要 求 等,经 技 术、经 济、安全等综合论证后确定。2.1.2燃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应 由 制 冷 系 统、燃 气 系 统、冷凝水系 统、监 控 系 统 及 电 气 系 统 组 成。制 冷 系 统 应 包

11、 括 室 内 机、室外 机、制冷剂 管道 系统。2.1.3当 建 筑 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时,使用燃 气热泵空调系统宜设置能量回收装置。2.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选用能效比高的设备。2.1.5燃 气 热 泵 空调 系 统 工 程 选 用 的 机 组 容 量、性能参数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燃 气 发 动 机 驱 动 空 调(热 泵)机 组 GB/T 22069的有关规定。2.2空 调 系 统2.2.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冷 热 负 荷 计 算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12、规 范GB 50736的有关规 定。空 调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 技 术 规 程JGJ 174的有关规定。2.2.2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分 区 应 按 空 调 负 荷 变 化 规 律、部分负 荷 运 行 的 调 节 要 求 以 及 房 间 的 楼 层、朝 向、使 用 时 间 和 功 能 等 划 分。2.2.3室内机的选择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 内 机 数 量 和 容 量 应 根据 房 间 冷、热 负 荷 确 定,且不应 超过所选用的燃气热泵机组的技术参数;22室 内机的形 式和布置 应根 据使 用 房间 的功 能、布 局、气

13、 流组 织形式、噪声标准、空气质量标准和内部装修等因素确定;3空调房间 的换气次数不宜少于5次/h;4室 内机的位置应使送、回 风气 流 畅通,同时应满足整体 美观 要 求;5当室内机形式采用风管式时,空调房间宜采用侧送下回 或上送上回的送风方式;6回风口的位置应根据气流组织要求确定,且不应设在射 流 区 域,回风口应设置过滤网。2.2.4室外 机容量应 根据室内 机的总容量确 定,并应根据制冷 剂 管 道 长 度、室 内 机 与 室 外 机 的 高 差 及 同 时 使 用 系 数 等 进 行修 正。2.2.5室外机应使用低压燃气,工作压力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 然 气 机 组 的 工 作

14、压 力 范 围 应 为 标 准 压 力 的(0.5 1.25)倍;2液 化 石 油 气 的 工 作 压 力 范 围 应 为 标 准 压 力 的(0.7 1.2)倍。2.2.6室外机可设置在屋顶、地面等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机安装场所应通风良好、场地平整且不易积水;2室 外机周围 不应有易 腐蚀、易 燃、易 爆 等 危 险 物 品,且 不应易积聚可燃气体;3室外机安装场所应远离建筑物外窗;4室 外 机 宜 设 置 在 防 雷 保 护 区 内,并 应 有 静 电 接 地 措 施。当室外机设置在防雷保护区范围外时,应采取防雷措施;5室外机之间及室外机与周围墙体之间的净距应留有操作 和检修空间

15、;6室外机布置应整齐、美 观;7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 筑 结 构必 须 满 足 室 外 机 动 荷 载 及 承 重 要 求,并应采 取 减 振措施;2)建 筑 物 应 设 置 通 向 屋 顶 的 楼 梯、检修通道及检修人员 安 全 防护栏。8当室外机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2.2.7制冷剂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剂管道长度和允许高差应符合室外机性能及节能 技 术 要 求;2不同空调系统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连通;3制 冷剂 管 道 应 采用 空 调 制 冷 专 用 无 缝 铜 管及 管件,并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空 调 与 制 冷 设 备 用

16、无 缝 铜 管 GB/T 17791 和 铜 管 接 头 第1部 分:钎 焊 式 管 件 GB/T 11618.1的有关 规 定。2.2.8当采用 风管式室内机时,通 风 管 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GB 50736的 有 关 规 定。2.2.9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防 火 设 计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筑 设计防火 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2.2.1 0冷凝水应集中排放,且室内机冷凝水管道与室外机发动 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分别设置。2.2.1 1室内机冷凝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

17、凝 水 管 道 宜 采 用 排 水 塑 料 管或 热 镀锌 钢 管,管道应采 取防 结 露 措 施;2凝 水 盘 的 泄 水 支 管 沿 水 流 方 向 坡 度 不 宜 小 于0.010;冷 凝 水 干 管 坡 度 不 宜 小 于0.005,且 不 应 小 于0.003,并 不 得有积 水 部 位;3冷凝水管道的管径应按冷凝水的流量和管道坡度确定;4当配备冷凝水泵时,冷 凝水 配 管的 高度 不 应 超 过冷 凝水 泵 的 扬 程,冷 凝 水 总 排 水 管 的 高 度 不 应 高 于 系 统 内 最 低 的 室 内 机;5冷凝水水平干管始端应设置扫除口;6冷 凝 水 排人 污 水系 统时,应

18、 有 空 气 隔 断 措 施;冷凝水管不得与室内雨水系统直接连接。2.2.1 2室外机发动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 气冷凝水配管坡度不应小于0.02;2排气冷凝水管道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2.2.1 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 列 设 备、管道及其附件等均应采取绝热措施:1)冷热介质在输送过程中易产生冷热损失的部位;2)外 壁、外表面不允许结露的部位。2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冷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2)管 道和 支 架 之 间,管 道 穿 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 桥或 热桥的措施;3)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气层和保护层;采用非闭

19、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4)室外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硬质保护层。3绝 热 材 料 的 性 能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备及管道 绝热 设 计导则 GB/T 8175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并 应 优 先 采 用 导 热 系 数 小、湿阻因子大、吸 水 率 低、密 度 小、综 合 经 济 效 益 高 的 材 料。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4设 备 和 管 道 绝 热 层 厚 度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备及管道 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规定确定。2.3燃 气 系 统2.3.1燃气系统的范围为建筑供燃气的接入点至室外机的燃气 接 人 口,燃 气 系 统的

20、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国家 标 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2.3.2室 外 机 使 用 的 燃 气 气 质 应 与 当 地 供 应 的 城 镇 燃 气 气 质一 致。2.3.3室 外机的 用气 负 荷 应根 据当 地 的供 气 能 力进 行校 核,不 得影响居民用气。当中压燃气接人燃气热栗空调系统时,应设置调压 装 置。2.3.4燃气系统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2.3.5燃气系统应单独设置燃气计量装置。2.3.6室 外 机 与 燃 气 管 道 宜 采用 不 锈 钢 波 纹 软 管 连 接,不得使 用非金 属 软管。不 锈 钢 波 纹 软 管 应 符 合

21、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波纹金属 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的有关规定。2.3.7燃 气 管 道 不 得 穿 过 易 燃 易 爆 品 仓 库、配 电 间、变 电 室、电缆 沟、烟 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2.3.8燃气管道的设置必须避开室外机的进、排 风 口。2.3.9燃气管道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2.3.1 0连接室外机的燃气管道上应单独设置阀门及测压仪表。2.3.1 1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燃气管道可沿外墙明敷,并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立 管 的 焊 口 及 管 件 距 建 筑 物 门 窗 的 水 平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0.5m;2管道 应采用 支 架、管

22、卡 或 吊 卡 固 定,且 不 应妨碍管道的 自由膨胀和收缩;3管道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不得布置在檐角、屋 檐、屋脊等易受雷击部位;2)当 管道 安 装 在 建 筑物 避 雷 保护 范围 内 时,管道应采用 镀 锌 圆 钢 与 避 雷 网进 行焊 接连 接,连接 点的间隔不应 大 于25m。镀 锌圆 钢 的 直 径 不 应 小于8mm,焊接部位 应 采取防腐措施。管道 任 何部 位 的接地 电 阻 值不 得 大 于聽;3)当 管 道 安 装 在 建 筑物 避 雷 保护 范围 外时,防雷应符合 设 计文件 的要求。在 建 筑 物 外 敷 设 的 燃 气 管 道,且与 其 他 金 属 管

23、 道 平 行 敷 设 的 净 距 小 于100mm时,应采 用 铜 绞 线 将燃 气 管 道 与 平 行 的 金 属 管 道行 跨接,且跨 接 点 的 间 隔 不 应 大 于30m。铜 绞 线 的 截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6 mm2 ;4)当屋面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在连接部位的两端应采 用 截 面 积 不 小 于6mm2的金属导线进行跨接;4管 道 外 表 面 应 采 取 防 腐 措 施,寒 冷 地 区 还 应 采 取 保 温 措 施;5管道应设置球阀,球阀的高度应易于操作。2.4监 控 系 统2.4.1燃 气热泵空调系统应 设 置 监 测 与 自 动控制 系 统,并应按 建筑物的功能、规

24、 模、空调系统类型、设备运行时间及节能管理 要求等因素进行设计。系统规模大、室外机台数多的燃气热泵空 调 系 统,应采用集中监控系统。2.4.2监 控系 统的控制 器宜 设 置 在 被 控 系 统 或 设备 附近,当采 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宜设置控制室。2.4.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1室 内 机、室外机等设备的运行参数;2制冷剂冷凝压力、冷凝 温度;3室 内 温 度;4燃气系统压力。2.4.4室内空气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不受局部冷热源影响且空 气流通的地点。2.4.5设有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风与排风管道宜采用带电信号输出装置的防火阀;2新风与排风系统宜具有

25、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限报警 和风机启停状态监控功能。2.4.6采用自动控制的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2.5 电 气 系 统2.5.1电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 规 范JGJ 16的有关规定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2.5.2室 内机的电源额定电压应为220V,室外机的电源额定电压 应 为 单 相220V或 三 相380V,额 定 频 率50Hz。2.5.3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电 气 配 线 应 满 足 室 内 机、室外机及 辅助设备额定总功率的要求。2.5.4连接到同 一室 外机的多 台室 内机应 分别设置电源回

26、路及 漏电保护开 关。3安装与施工3.1 一 般 规 定3.1.1施 工应 按已审 定的设计图纸实施,当发现施工图有误或 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 位 提 出 变 更 设 计 要 求。修 改 设 计 或 材 料 代 用 应 经 原 设 计 部 门 同意。3.1.2工程使用 的 主 要 设备 与 材 料 应经 进场 检 验合 格后,方可 使 用,并 应 按 本 规 程 表A.0.1的格式记录。3.1.3燃 气 热 泵 空调系统的室内 机、室外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 箱 清 单、设 备 说 明 书、产 品质 量合 格证书等随机

27、文件 应 齐 全;2设 备 型 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3机组的主机和零部件外表面不得有损伤、锈蚀 等缺 陷;4检查完成后应形成验收文字记录;5开箱检查后应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3.1.4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管 道、管 件 及 阀 门 的 型 号、规 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 证 明 书。3.1.5管 道 的 绝 热 施工应在 管道 验收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通 风 与 空 调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243的 有 关规定。3.2室内机安装3.2.1室内机应水平安装,安装位置应预留检修、

28、保养空间。3.2.2室内机应设独 立支、吊 架,安 装 应 牢 固,室内机与风管或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 靠。3.2.3室内机投入运行前应采取防尘、防水措施。3.2.4当采用风管式室内机或有新风系统时,风管系统的施工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的有关规定执行。3.2.5冷凝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 凝 水管 道 与 设备 的 连 接 应 在 设 备 安 装 完 毕后 进 行。冷 凝水管道 与设备 应 采用 柔 性 连 接,且 宜 采 用 弹 性 接 管 或 软 接 管。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等缺陷。2室 内 机 冷凝 水 排入

29、污 水系 统时,应 有 空 气 隔 断 措 施,冷 凝水管道不得与密闭雨水系统直接连接。3冷 凝 水 管 道 安 装完 毕且 外 观 检 查合 格后,应进 行充水试 验,以不渗漏为合格。3.3室外机安装3.3.1室 外 机 与 基 础之 间 应设 置 减 振部 件,且 应 进 行 固 定。室 外机应在基础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安装。3.3.2室 外 机搬 运 吊 装 时 应 符 合 产 品 说 明书 有 关 规 定,并应对 设备 采取保护 措施,不 得倾 斜、振 动 或碰撞。3.3.3室外机安装应确保室外机的四 周留 有足 够的 进排 风和 维 护 空 间,必要时室外机应安装风帽及气流导向格栅

30、。3.3.4室 外机安装在屋顶时,应 符合下列规 定:1应 校 核屋 顶的 承 重结 构 受 力,校 核结 果 应 符合安装强度 要 求;2通 向屋顶的 楼 梯、检 修 通 道 及 检 修 人 员 安全 防护栏 等部 件的安装应 牢固、可 靠;3屋面室外机安装施工不得破坏防水层。3.3.5室 外机安装在地面时,护栏或车挡安装应牢固、可 靠。3.3.6室 外 机 的 发 动 机 排 气 凝 结 水 管 道 与 总 排 水 管 道 不 应 做 成 闭 式 连 接。在 寒 冷 地 区,冷 凝 水 管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采 取 防 冻10措 施。3.4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3.4.1制冷剂 管 道接

31、 头、喇 叭 口、弯 头、直 通、分支管件等应 采用符合燃气热泵机组所使用制冷剂性能要求的专用管件。3.4.2制冷剂管道及分支套件的坡度与坡向应符合设计及设备 技术文件要求。3.4.3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剂管 道、管件的内外壁应清洁、干 燥;2铜 管切 口应 平 整,不 得 有 毛 刺、凹 凸 等 缺 陷;切口平面 应与管中心线垂直,允 许 倾 斜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管 径 的1%,管口翻 边后应保持同 心,不得开裂及皱褶,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3制 冷 剂 管 道 的 弯 曲 半 径 不 应 小 于3.5D(管 道 直 径),其 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大于0.

32、08D,且不应使用焊接弯管 及皱 褶 弯管;制 冷 剂 管 道 分 支 管 应 按 介 质 流 向 弯 成90 与主管连 接,不 宜 使用 弯 曲 半 径 小 于1.5D的压制弯管;4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承插钎焊焊接或套接钎焊焊接,插 接 深 度 应 符 合 表3.4.3的规定;表3.4.3插接深度铜管规格DN1 5 DN2 0 DN2 5 DN3 2 DN4 0DN5 0 1 2.7支 吊 架 最 大 间 距(m)1.21.52制 冷 剂 管 道 垂 直 安 装应 进 行卡 固,且 液管 和气管应分开 进 行 固 定,卡 箍 间 距 宜 为lm2m;3当液管和气管共同 吊装 时,支 吊 架

33、 间距应以液管的尺寸 为 准;制冷剂系统管道和水系统管道应分开吊装;4制冷剂管 道与 支、吊 架 之 间 应有 绝 热 衬 垫,其厚度不应 小于 绝 热 层 厚 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 面 应 平 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3.4.5制 冷 剂 管 道 施 工完 毕后,与 室 外 机 连 接 前,应采用压力 为0.6MPa的氮气对制冷剂管道进行清扫,并应采用浅色布检查 5m in,无 污 物为 合 格。3.4.6制 冷 剂 管 道 系 统(除 室 外 机)应 进 行 严 密 性 试 验,并应 符 合 下 列规 定:1严 密 性 试 验 介 质 应 采 用 干 燥 的 压

34、 缩 空 气 或氮 气,试验压 力 应 符 合 表3.4.6的 规定,其他种类的制冷剂试验压力应为设计 压 力 的1.25倍。表3.4.6试验压力制冷剂种类试 验 压 力(MPa)R4 0 7 C3.3R4 1 0 A4.02试 验 前 应 开启 试 验 管路 上 所 有阀 门。对 易被高压损坏的 管 路 附 件 应 进 行 拆 除,并 应 使 用 短 管 连 接;对 仪 器 仪 表 应 进 行 隔 离。3当系统升 压达 到试 验压 力时,使 用 肥皂水或其他发泡剂 刷 抹 在 焊 缝、喇叭口扩口等连接处检查,不 得有泄漏。4系 统保压时,应 充 气 至 试 验 压 力,压 力 稳定 后记 录

35、试 验12开始时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读数,经24h后记录试验结束时的压力 表和温度计读数。压 力 降 不 应 大 于 试 验 压 力 的1%。当压力降不 合 格 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进行严密性试验。压力 降应按下式计算:=(3.4.6)/一 压 力 降(MPa);p-一试验开始时压力表读数(MPa,绝对压力);P2-试验结束时压力表读数(MPa,绝对压力);h一试验开始时温度计读数(C);h一试验结束时温度计读数(C)05制 冷 剂 系 统 严 密 性 试 验 应 按 本 规 程 表A.0.2的格式记 录。3.4.7制冷剂管道系统的抽真空试验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 求 和下 列规 定:

36、1抽 真 空 前,应首先确 认气、液管截止阀处于关闭状态;2抽 真 空 应 达 到 真 空 度5.3kPa,并 应 保 持24h以 上,系统 绝对压力无回升。3.4.8制 冷剂 管 道系统抽真 空后,方 可 充 注 制 冷 剂,并应符合 下 列规 定:1充注所选用的制冷剂种类应与室外机规定的制冷剂一致;2充注制冷剂的总量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3制冷剂 的充 注宜 在系统的低压侧进 行,非共沸制冷剂应采用液态充注。3.4.9对 室外 部分的制 冷剂 管 道 绝热 层 应 采用防护措施,不得 受腐蚀和日晒雨淋,防护材料应耐腐蚀、抗 老 化。3.5燃气系统施工3.5.1燃 气 系 统 管

37、道 安 装 与 验 收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城镇燃 气 输 配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CU 33和 城 镇 燃 气 室内 工 程 施13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有关规定。3.5.2管 道 采用 焊 接连 接 时,管 道 的 焊 接工 艺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 标 准 现 场 设 备、工 业 管 道 焊 接 工 程 施 工 规 范GB 50236的有 关 规 定,且 应 符 合下列规定:1管道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2焊缝严禁强制冷却;3焊 缝 外 观 及 内 部 质 量 检 验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3.5.3管道支架的安装应

38、符合下列规定:1管 道 支 架 最大 间 距 宜 按 表3.5.3的规定选择;表3.5.3管道支架最大 间距管道公称直径DN1 5DN20DN2 5DN32DN40DN50DN6 5DN80最 大 间 距(m)2.53.03.54.04.55.06.06.5管道公称直径DN1 0 0DN1 2 5DM 5 0DN200DN2 5 0DN300DN3 5 0 DN4 0 0最 大 间 距(m)7.08.01 0.01 2.01 4.51 6.51 8.52 0.52当水平管 道上设有阀门时,应 在 阀 门 的 进 气 侧lm范围 内设置支架;3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 修 与 维 护;4管

39、道支架应使用金属材料;5支架应排列整齐,安装 应 牢 固,支架与管道应接触紧密。3.5.4管道及其附件连接部位的涂漆应符合下列规定:1涂漆应在 检 查、试压 合格后进行;2管道 涂漆厚 度、颜色 应均 匀。3.5.5燃气 管 道 安 装 完 成 后,应 按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城镇燃气输 配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CJJ 33和 城 镇 燃 气 室 内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CJJ 94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压 力 试 验,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试验前应将燃气管道与室外机、仪 表等 隔 断;2燃 气 管道 压 力试验应按本规程表A.0.

40、3的格式记录。143.6监控及电气系统施工3.6.1电 气 工 程 施 工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3.6.2控制 线应 采用 屏 蔽导 线,并 应 与 电 源 线 分 开 布 置,间距 宜 大 于300mm。3.6.3隐 蔽工 程的电源线应 单独 埋管 穿线 敷设,不得与制冷剂 管道捆绑在一起。154调试、检验与验收4.1调 试4.1.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安 装 完 成 后,应 根 据 施 工图 纸和 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调试。4.1.2系 统 调 试

41、所使 用 的 测 试 仪 器和 仪 表 性 能 应 稳定 可 靠,精 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 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4.1.3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 内 机、室外机应安装完毕,并应 检 验合 格;2制冷剂系统抽真空应检验合格,且制冷剂应添加完毕;3冷凝水系统充水试验应合格;4电气控制系统安装应检测完毕,并应检验合格。4.1.4系统调试 应包括设 备单机试运转调试和系统联合试运转 及 调 试。4.1.5系 统 调 试前 应 按 产 品技 术 要 求 对 室 外 机 进 行 预热,预热 时 间 宜 大 于6h。4.1.6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带 负

42、 荷 试 运转 不 应 少于8h,当竣工季 节 与 设 计 条 件 相 差 较 大 时,可 仅 对 室 外 机 和 室 内 机 做 开 机 试 运 转,正式运行前应按要求进行带负荷试运转。4.1.7系统试运转应检查下列项目,并 应 按 本 规 程 表A.0.4的 格 式 记 录:1压 缩 机、发 动 机、风机等运转部件应运行平稳,无 异 响;2各连接和密封部位应无松动、漏 气、漏油 等 现象;3压 缩 机 的 压 力 和 吸 排 气 温 度、室 内 机 送 回 风 温 度、燃气 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164.2 检 验4.2.1工程安装验收后应进行系统带负荷运行效果检验。4.2.2带

43、负荷运行效果检验应在满足燃气热泵空调机组技术文 件中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条件下进行。4.2.3运行效 果检验的项目 应 根 据 设 计 要求 确定,宜包括下列 项 目:1送、回风口空气温度、湿度和风 量;2室外机压缩机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3室内空气温度、湿 度;4室 内 噪 声;5室外空气温度、湿 度;6室外机燃气耗量。4.2.4运行效 果检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5的格式记录。4.3验 收4.3.1燃气热泵空调系统调 试 与 检 验 合格 后,方可办理工程竣 工验收与移交。4.3.2工程的竣工验收应 由 建 设 单 位组 织 施 工、设 计、监理等 单位共同进行。4.3.3工 程 竣 工

44、 验 收 应 核 査 验 收 资 料,并 应 包 括 下 列 文 件 及 记 录:1开工 报 告;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纸;3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与材料进场检验记录;4制冷剂系统严密性试验记录;5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6系统试运转记录;7运行效果检验记录。175运行与维护5.0.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运 行 与 维 护 应 制 定 设 备运 行、安全 操 作、维 护 保 养 制 度,并应按设计运行模式制定操作方案。5.0.2长时间停机的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启动前应对制冷剂系统、燃 气 系 统、监 控 系 统、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5.0.3运 行 维 护 人 员 应

45、 对 运 行 设 备 状 态 和 参 数 偏 差 进 行 监 测,并应 及时排除隐患。5.0.4运 行 管 理应 按 制 度 对 室 外 机 发 动 机、制 冷 剂 系 统、燃气 系 统、电气系统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5.0.5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 根据设备 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 养;当设备未要求时,维护保养周期宜按设备累计运行时间达到 10000h,且 不 得 大 于3年 确 定。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 定 期 检 查、补充或更换燃气发动机装置的润滑油;2应 定 期 检 查 或更 换 燃 气 发 动 机 装置 的 空 气净 化 元 件、点 火 装 置、过 滤 器、皮 带

46、等;3应 定 期 检 查、补 充 压 缩 机 和 制 冷 剂 系 统 的 制 冷 剂、冷冻 油 等;4应定期检查室外机的隔振、隔 音 情 况;5应定期检查燃气系统的压力及泄漏情况;6应 定 期清洗室 内、外机的换热器翅片及室内机过滤网。5.0.6对 停止 运 行 的 燃 气 热泵 空 调 系 统,应关 断燃 气阀门和电 源 开 关。5.0.7当 燃 气 热 泵 空 调系 统 需 要 排 空 制 冷剂 进 行 维 修时,制冷 剂应使用专用回收机进行回收。5.0.8运行及维护工作应进行记录。18附 录 A工程质量检查记录A.0.1主 要 设 备 与 材 料 进 场 检 验 记 录 可 按 表A.0

47、.1的格式记 录。表A.0.I主要 设备 与材 料进场 检验 记录工程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系统编号装箱单号1.包装2.外观设备检查3.设备零部件4.其他1.装箱单 份张2.合格证 份张技术文件检査3.说明书 份张4.设备图 份张5.其他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监 理(建设)单位意见:(盖章)安装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9表A.0.2制冷剂管 道 系 统 严密 性试 验记 录A.0.2制 冷 剂 管 道 系 统 严 密 性 试 验 记 录 可 按 表 A.0.2 的格式记 录。工程名称试验部位试验日期管道编号气密性试验试验介质试验压力(MPa)定压时间(h)试验结果管

48、道编号真空试验设计真空度(MPa)试验真空度(MPa)定压时间(h)试验结果验收意见监 理(建设)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安装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A.0.3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可按表A.0.3 的格式记录。表A.0.3燃气管道压力试 验记 录工程名称试验部位试验日期管道编号强度试验试验介质试验压力(MPa)定压时间(h)试验结果管道编号严密性试验试验介质试验压力(MPa)定压时间(h)试验结果验收意见监 理(建设)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安装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1A.0.4系 统 试 运转 记 录可 按 表A.0.4 的格式记录。表A.

49、0.4系统试运转记录工程名称设备名称试运转日期 年月日试运转内容试运转结果评定意见试运转人员监 理(建设)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安装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2A.0.5 运 行效 果检 验记 录可按表A.0.5 的格式记录。表A.0.5运 行效 果检验记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验收日期工程内容验收资料环 境 温 度,室 内 机 出 风 口 温 度,室内机回风口温度,室 内、外机安装牢固 铜管连接无泄漏 室 外 机 和 室 内 机 运 转 正 常 无 异 响 温度控制器操作有效 室外机吸排气温度、压力正常 室内无明显噪声验收意见监 理(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50、)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 便 于在执行本规程条 文时 区别 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 示 很严 格,非 这 样做不 可的:正 面 词 采 用“必 须”,反 面 词 采 用“严禁”;2)表 示 严 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应”或“不得、3)表 示允许稍有 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宜”;4)表 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 用 词,采用“可”。2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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