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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CJJ/T 196-2012P 备案号 J 1476-2012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 nical code for h ou sing secu r ity infor mation system2012-11-02 发布 2013-03-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 房 保 障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规 范Technical code for housing security information system C JJ/T 196-2012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
2、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3 年3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2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housing security information system CJJ/T 196-201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 本:850X1168毫 米1/3 2印张:2M字 数:71千字 2013年2月第一版 2013年2月第一次印刷 定 价:14.00元 统 一 书 号:15112 23626 版权所有翻
3、印必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 寄 本 社 退 换 (邮 政 编 码100037)本社网址:h ttp:/ 网上书店:h ttp:/www.ch ina-bu ilding,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1 5 2 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现 批 准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 J/T 196-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日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4、、修订计划(建 标2009 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践经验,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 语;3.结构框架 与功能;4.保障规则子系统;5.对象调查子系统;6.准入登 记子系统;7.保障资金子系统;8.建设项目子系统;9.资源 配 置 子 系 统;1 0.配 给 管 理 子 系 统;1 1.配 后 管 理 子 系 统;1 2.规划计划子系统;1 3.监督管理子系统;1 4.统计分析子系 统 1 5.系 统 建 设 与 验 收;1 6.系 统 运 行 模 式 和 运 行 环 境;1 7.系统维
5、护。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 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地址:哈 尔滨市法院街1243信箱,邮政编码:1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 参考。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哈尔滨工业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嘉友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政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必特思维软件有限公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 业促进中心河北省建设厅信息中心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 公积金管理处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信息
6、中心 北京因维索孚科技有限公司 华 信 永 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仁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要武孙成双满庆鹏宋秀明刘 奎何长庚李 鹏胡绍武冯志宏吴贵春王贵清张一川李妙丽吉同路郭建军蒋学红刘 艳徐丽佳蒋 峰卢临江铁鲁益李德锋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张智慧李桂君张跃松周 讳雷 娟王 伟付晓东目 次細.1和 吾.2结构框架与功能.43.1 结构框架.43.2 应用系统功能要求.53.3 数据构成.63.4 其他要求.7保 障 规 则子 系统.84.1 一般规定.84.2 功能要求.84.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9对 象 调 查 子 系 统.105.1 般 规 定.105.2 功 能 要
7、 求.105.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0准入登记子系统.116.1 一 般 规 定.116.2 功 能 要 求.116.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2保障资金子系统.137.1 般 规 定.137.2 功 能 要 求.137.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3建设项目子系统.148.1 般 规 定.1468.2 功 能 要 求.148.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49资源配置子系统.169.1 一 般 规 定.169.2 功 能 要 求.169.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61 0 配给管理子系统.1810.1 一 般 规 定.1810.2 功 能 要 求.1810.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81 1配
8、后管理子系统.2011.1 一 般 规 定.2011.2 功 能 要 求.2011.3 数 据 要 求 和 数 据 结 构.201 2规划计划子系统.2212.1 一般 规 定.2212.2 功 能 要 求.2212.3 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221 3监督管理子系统.2413.1 一般 规 定.2413.2 功 能 要 求.2413.3 数 据 要 求 和 数 据 结 构.241 4统计分析子系统.2514.1 一 般 规 定.2514.2 功 能 要 求.2514.3 数 据 要 求 和 数 据 结 构.261 5系统建设与验收.271 5.1系 统 建 设.2715.2 系 统 验 收.2
9、71 6系统运行模式和运行环境.29716.1 系 统 运 行 模 式.2916.2 系 统 运 行 环 境.301 7系 统 维 护.31附 录A数 据 要 求.32本规范用词说明.47引用标准名录.48附:条 文 说 明.498ContentsGener al Pr ovisions.Ter ms.System Str u ctu r e and F u nction.3.1 S ystem S truc ture.3.2 Func tional R equirements.3.3 Data Composition.3.4 Other R equirements.Housing Secur
10、ity Rules Subsystem 4.1 General R equirements.4.2 Func tion R equirements.4.3 Data R equirements and Data S truc ture Investigation Subsystem.5.1 General R equirements.5.2 Func tion R equirements.5.3 Data R equirements and Data S truc ture Admittance and Accession Su bsystem6.1 Gener al Req u ir eme
11、nts.6.2 Func tion R equirements.6.3 Data R equirements and Data S truc ture Secu r ity F u nd Su bsystem.7.1 General R equirements.7.2 Func tion R equirements.7.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Constr u ction Pr oj ect Su bsystem 8.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8.2 F u nction Req u ir ements
12、.148.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149 Resou r ces Allocation Su bsystem.169.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169.2 F u nction Req u ir ements.169.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1610 Hou sing Deployment Su bsystem.1810.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1810.2 F u nction Req u ir em
13、ents.1810.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1811 After-Deployment Su bsystem.2011.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2011.2 F u nction Req u ir ements.2011.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2012 Planning Su bsystem.2212.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2212.2 F u nction Req u ir ements.221
14、2.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2213 Su per vision and Administr ation Su bsystem.2413.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2413.2 F u nction Req u ir ements.2413.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2414 Statistical Analysis Su bsystem.2514.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2514.2 F u nctio
15、n Req u ir ements.2514.3 Data Req u ir ements and Data Str u ctu r e.2615 System Constr u ction and Acceptance.2715.1 S ystem Construc tion.2715.2 System Acceptance.2716 System Oper ation Modes and10Ru n-Time Envir onment.2916.1 System Oper ation Modes.2916.2 Ru n-Time Envir onment.3017 System Maint
16、enance.31Appendix A Data Req u ir ements.32Explanation of Wor ding in Th is Code.47List of Qu oted Standar ds.4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 ovisions.49111.0.1为规范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服务水 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1.0.3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 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住
17、房保障信息系统 h ou sing secu r ity infor mation system 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对基础数据、操作数据和统 计数据进行采集、管理、统计和分析,实现住房保障全过程管理 的一种集成化信息系统。2.0.2 保障规则 h ou sing secu r ity r u le能够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所识别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主要 包括按照一定条件和标准通过住房配给和货币补贴方式向不同的 保障对象提供住房保障的规则,以及按照一定条件和标准通过土 地配给和货币补贴方式向不同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者提供政策支持 的规则。2.0.3 准入登记 admittance and r
18、eg istr ation将住房保障申请对象识别为保障对象和支持对象的处理过 程。准入登记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等环节。2.0.4 资源配置 r esou r ce deployment依据住房保障规则将各类可配给的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资 金等作为住房保障资源,动态监测资源的供求关系,制定资源配 置计划和方案,收集资源配给信息,记录资源存量和流量,及时 提供决策服务的过程。2.0.5 基础数据 fou ndational data为住房保障业务管理、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撑的数据。包括 住房保障规则数据、住房保障资源数据、住房保障对象数据三 大类。2.0.6 操作数据 oper ation
19、 data随着住房保障业务状态变化所产生的数据。包括业务流程、状态变化、资源使用情况、监督信息等。2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对基础数据和住房保障操作数据进行计 算、统计和分析而形成的数据。这些数据用于统计和分析,为管 理和决策提供支持。2.0.8 保障对象 h ou sing secu r ity obj ect符合住房保障规则各类保障项目中所规定保障方式的申请条 件的申请人。2.0.9 保障项目 h ou sing secu r ity pr oj ect针对某类特定人群所建立的住房保障计划,其中包含可以为 此类人群提供的保障方式的集合。2.0.10 支持对象 h ou sing su bsidiz
20、e obj ect符合住房保障规则各类支持项目中所规定支持方式的申请条 件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单位和个人。2.0.11 支持项目 h ou sing su bsidize pr oj ect针对某类为保障项目提供支持的单位和个人所建立的支持性 计划,其中包含可以为此类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支持方式的集合。2.0.12 保障资源 h ou sing secu r ity r esou r ce可以向保障对象、支持对象配给的一系列资源,主要包括土 地、住房、保障资金等。2.0.7 统计数据 s t a t i s t i c a l d a t a3结 构 框 架 与 功 能信息共享数据交换门户支撑-体化搜
21、索单点登录内容管理系统监控日志管理统一消息用户管理权限管理 身份认证3.1结 构 框 架3.1.1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应利用网络与信息技术,按照分层设 计、模块构建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和系统建设。系统和信息安 全体系应具有良好的功能扩展性和数据扩展性。住房保障信息系 统宜采用适当的基本结构框架(图3.1.1)。应用层规划计划 子系统资源配置子系统保障资金 子系统监督管理 子系统保障规则 子系统建设项目 子系统配后管理 子系统统计分析 子系统对象调査 子系统准入登记 子系统配给管理子系统数据层 基础数据 操作数据 统计数据基础设施层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存储/备份设备网络平台图3.1.
22、1.基本结构框架信息交换支撑服务层3.1.2网络平台应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供信息通信服务。3.1.3基础设施层应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供所需的运行环 境、网络连接和信息安全等功能。3.1.4 数据层应包括基础数据、操作数据和统计数据,为支撑 服务层和应用层提供数据支持。3.1.5 支撑服务层应具有组织和整合各类数据、组件和服务的 功能,为应用层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支撑服务。3.1.6 应用层应包括下列11个子系统。各地可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适当扩展。1保障规则子系统;2对象调查子系统;3准入登记子系统;4保障资金子系统;5建设项目子系统;6资源配置子系统;7配给管理子系统;8配后管理子系统;9规划计
23、划子系统;1 0监督管理子系统;11 统计分析子系统。3.1.7 公共服务层应面向公众、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住房保 障服务。3.2应用系统功能要求3.2.1 保障规则子系统应实现保障规则的定制和修改、保障规 则版本的启用和停止功能。3.2.2 对象调查子系统应实现居民收入、住房、资产等状况的 统计调查功能。3.2.3 准入登记子系统应实现住房保障申请的登记、审核、公 示和审批功能,并支持对象管理和工作流管理。3.2.4 保障资金子系统应实现保障资金的预算、拨付和决算管 理的功能。3.2.5 建设项目子系统应实现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和项目建设管 理的功能。3.2.6 资源配置子系统应实现保障性住房资
24、源管理、保障性资 金资源管理和保障性土地资源管理的功能。3.2.7 配给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实物住房配给管理、保障性住房 配售管理、保障性住房配租管理、住房补贴管理、支持对象的配 给管理功能。3.2.8配后管理子系统应实现配售房屋的再上市管理和配租房 屋的后期管理功能。3.2.9规划计划管理子系统应实现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的录入 申报、查询和统计功能。3.2.1 0监督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对保障对象、保障工作过程、行 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功能。3.2.1 1统计分析子系统应实现统计分析、数据发布和数据挖掘 的功能。3.3数 据 构 成3.3.1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应包括基础数据、操作数据和 统 计数据
25、3类。3.3.2 基础数据应包括保障规则、对象调查、准人登记、保障 资金、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数据。3.3.3 操作数据应包括资源配置、配给管理、配后管理、规划 计划、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数据,并应在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产生。3.3.4 统计数据应在基础数据和操作数据的基础上产生。3.3.5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系 统 各 子 系 统 与 数 据 之 间 应 符 合 下 列 原则:1基础数据支撑保障规则子系统、对象调查子系统、准入 登记子系统、保障资金子系统和建设项目子系统的功能;2操作数据支撑资源配置子系统、配给管理子系统、配后 管理子系统、规划计划子系统和监督管理子系统的功能;3统计数据支撑统计分
26、析子系统的功能。3.4其 他 要 求3.4.1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应逐步实现与房产、金融、工商、税 务、民政、公安、土地、规划等关联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3.4.2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应根据各子系统定义的数据交换表,建立数据交换区,实现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汇总的 功能。3.4.3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和部署应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 的有关规定。3.4.4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宜将保障对象、保障资源、资源配置 等数据采用G IS技术进行分层定位和形象展示。4.1 一 般 规 定4.1.1 保障规则子系统应遵循各地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规定、保障政策支持方式及其组合,分别定义相应的保障标准,确定住 房保障的
27、基本规则。4.1.2保障规则子系统应对住房保障规则实现灵活定制,满足 各地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的要求。4.2功 能 要 求4.2.1 保障规则子系统应包括下列功能:1保障规则的定制:实现保障对象的保障规则定制、不同 的支持对象的政策支持规则定制、已登记家庭的轮候排队规则 定制。2保障规则的修改: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修改,并生成规则模版。3保障规则模版的启用和停止:按照住房保障的实际需要,启用和停止保障规则模版。4.2.2 保障对象的保障规则定制宜包括以下内容:1保障项目定制:按保障对象定制保障项目,根据各地住 房保障政策规定,将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或个人、特殊困难群体 或个人,按照一
28、定的方法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保障对象。对每一 保障对象界定一个或多个保障项目。2保障方式组合定制:按保障项目定制保障方式组合,保 障方式组合主要包括住房配给和补贴等。3保障方式准人条件定制:对不同的保障方式定制准入条 件,以便审核保障对象资格。*4保障规则子系统4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定制:对不同的保障方式定制保障标 准,以便明确对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的保障标准。4.2.3支持对象的政策支持规则定制宜包括以下内容:1支持项目定制:支持对象定制支持项目是根据各地保障 政策规定将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 方法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支持对象。对每一支持对象界定一个或 多个支持项目。2支持方式
29、组合定制:按支持项目定制支持方式组合,支 持方式组合主要包括土地配给和货币补贴。3支持方式准入条件定制:对不同的支持方式定制准入条 件,以便审核支持对象资格。4支持方式保障标准定制:对不同的支持方式定制保障标 准,以便明确对符合资格的支持对象的保障标准。4.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4.3.1保障规则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保障项目、保障对象保障 方式、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分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定量判断、保 障对象申请条件定性判断、保障对象申请条件组合判断、保障对 象保障标准、支持项目、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对象申请条 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保障规则交换信息等。4.3.2 保障规则子系统应为规划计划、配给管理
30、、准入登记、资源配置等子系统提供数据,并与其保持功能衔接。4.3.3 保障规则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1节的规定。5.1 般 规 定5.1.1 对象调査子系统应根据保障对象调查业务流程建立,满 足各地普查、抽样调查等不同调查方式的需要。5.2功 能 要 求5.2.1 对象调査子系统应实现对居民收入、住房、资产等状况 的统计调查。5.2.2 对象调查子系统应包括下列功能:1调査指标管理:根据具体调查需要建立调查指标库,并 依据指标库实现指标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功能。2调查表生成:基于调查指标库灵活筛选指标,生成调査 表,实现在线填报。3信息处理:实现调查信息的增加、删除、修
31、改、查询功能。4数据汇总:实现调查信息的逐级审核汇总、逐级上传报 送功能。5统计分析:根据不同指标实现自定义査询统计。5.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5.3.1 对象调查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调查方案信息、调查指标 库fe息、调查表和调查指标丨目息、对象调查交换彳目息等。5.3.2对象调查子系统应为规划计划、准入登记、统计分析等 子系统提供数据。5.3.3 对象调查指标宜满足准入登记子系统申请信息需求。5.3.4 对象调查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2节的规定。5对象调查子系统106.1 一 般 规 定6.1.1 准入登记子系统应依据保障规则子系统定义的准入条 件,满足保障对象和支持对象准
32、入管理的需要。6.1.2 准入登记子系统宜使用工作流方式进行业务处理。6.1.3 准入登记子系统应对准入登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 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形成电子文件一同进行 存储。6.2功 能 要 求6.2.1 准入登记子系统应包含下列功能:1申请:实现保障对象和支持对象申请丨目息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并对身份证、户口簿、申请表、单位和个人出具的 证明材料等进行电子文件存档。2审核:核查指派、核查结果信息维护和核查结论认定。3公示:公示申请、审核等信息,记录公示无异议信息或 异议不成立信息。4登记:实现准予登记和不予登记,并实现通知书的生成、修改及打印功能。6.2.2 采用
33、工作流方式进行业务处理宜包括下列功能:1业务流程定义: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流程,定义业务流程 模板、业务节点模板、业务节点参与者模板、传输线模板。2业务流程监控:实现业务办理具体实例办理过程监控,对每个具体业务办理过程、当前环节、办理人员、流程状态进行 监控。3业务流程统计:对实际业务办理信息按照业务流程、业6准入登记子系统11务节点、办理人员等指标实现自定义统计分析。6.2.3 其他子系统需要使用工作流方式处理业务的,宜将工作 流作为模块独立实现。6.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6.3.1 准入登记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申请家庭基本信息、申请 家庭住房信息、申请家庭成员信息、申请家庭资产信息、公示信 息、公
34、示期间举报信息、拟保障实施方案信息、电子档案信息、保障对象准入登记簿交换信息、保障住房供给单位登记审批信 息、保障住房供给个人登记审批信息等。6.3.2 准入登记子系统应接收保障规则、对象调查子系统的数 据,为资源配置、统计分析等子系统提供资源需求数据,并与这 些子系统保持功能衔接。6.3.3 准入登记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3节的规定。127.1 一 般 规 定7.1.1 保障资金子系统应根据保障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建立,满 足各级政府对保障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的要求。7.2功 能 要 求7.2.1资金预算管理应包括下列功能:1支出预算管理: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实现筹资预算
35、管理以 及不同的保障方式实现不同支出项目预算管理。2资金预算审批:记录资金主管等部门对资金支出预算的 审批信息。7.2.2 资金决算管理应包括下列功能:1支出项目决算: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支出项目决算。2资金滚存:保障支出项目出现资金结余时,滚存下年安 排使用。7.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7.3.1 保障资金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保障资金支出预算信息、保障资金支出信息、保障资金决算信息等。7.3.2保障资金子系统应接收规划计划子系统的数据,为资源 配置和统计分析等子系统提供数据,并与这些子系统保持功能衔接。7.3.3 保障资金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4节的规定。7保
36、障资金子系统138.1 一 般 规 定8.1.1 建设项目子系统应根据建设项目业务流程建立,满足对 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资金等的监督管理的需要。8.2 功 能 要 求8.2.1 建设项目子系统应包括下列功能:.1 土地储备:系统应根据年度计划记录住房建设用地储备 信息。土地储备信息应根据住房配给种类,按种类分别记录地块 基本信息等信息。2项目储备库管理:系统应依据保障规则中的住房配给种 类和房源筹集方式分别建立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应记录项目 建设投资、开发建设规划、拆迁安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等信 息。项目储备库应随项目建设开发建设周期动态维护。3建设进度管理:系统应记录项目的开工、竣工、复工
37、等 进度信息。4拆迁安置进度管理:系统应记录房屋拆迁进度、居民安 置进度等信息。5项目投资进度管理:系统应记录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 资进度等信息。6竣工移交:系统应建立住房供应交换数据库,为资源配 置子系统提供数据。系统应建立楼盘表来直观展现房屋的交付 状态。8.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8.3.1 建设项目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项目交换信息、单体工程8建设项目子系统14信息、住房信息、项目参与单位信息、项目参与人员信息、项目 进度日志信息、项目建设审批电子档案、项目建设审批重要证件 信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信息、项目拆迁安置合同备案、土 地储备交换信息等。8.3.2建设项目子系统应接收规划计划子系统
38、的数据,为资源 配置、统计分析等子系统提供数据,并与这些子系统保持功能衔接。8.3.3 建设项目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5节的规定。159.1 一 般 规 定9.1.1 资源配置子系统应满足动态监测保障资金、可配给住房 等资源的供求状态,制定住房保障计划和资源分配方案,及时记 录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流向等需要。9.2功 能 要 求9.2.1 住房保障资源供求监测应包括下列功能:1保障资源需求检测:系统应依据准入登记子系统交换的 保障对象、支持对象的数据以及启用的保障规则,测算住房保障 资源需求量。系统宜采用自动方式和自定义方式进行检测。2保障资源供给检测:系统应依据资金管理子系
39、统和建设 项目子系统交换的资金和房屋数据,以及启用的保障规则,测算 住房保障资源供给量。系统宜采用自动方式和自定义方式进行 检测。9.2.2 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方案应包括下列功能:1配置方案制定:根据保障资源的供求检测结果,依据保 障规则制定配置方案,按保障方式明确保障对象数量、保障资源 数量、分配起止时间等。2配置方案发布:启用选定的配置方案,按配置方案向配 给管理子系统提供数据,交由配给管理子系统执行配置方案。9.2.3 住房保障资源配置台账应包括下列功能:住房保障资源台账分类宜分为保障项目、支持项目台账。9.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9.3.1 资源配置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保障项目台账、保障项目
40、169资源配置子系统收支明细交换数据、支持项目台账、支持项目台账收支明细交换 数据、保障项目资源配置方案、保障项目配置方案保障对象明 细、支持项目配置方案、支持项目配置方案支持对象明细、资源 配置方案明细等。9.3.2 资源配置子系统应接收保障规则、准入登记、保障资 金、建设项目、配给管理等子系统的数据,为配给管理、统计分 析等子系统提供数据,并与这些子系统保持功能衔接。9.3.3 资源配置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6节的规定。1710.1 一 般 规 定10.1.1 配给管理子系统应根据各地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确定的 保障规则,满足对保障对象和支持对象进行资源配给的需求。1 0
41、.2功 能 要 求10.2.1 对保障对象的配给管理应包括以下功能:1配售管理:系统应能按照规定的排序方式,确定保障对 象的选房顺序,并按照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对保障对象的选房结 果进行记录,以及记录保障对象购房签约登记的合同信息。2配租管理:系统应能按照规定的排序方式,确定保障对 象的选房顺序,并按照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对保障对象的选房结 果进行记录以及记录保障对象配租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署、续 签、合同终止。3住房补贴管理:应能记录补贴合同的签署、续签、终止 及补贴资金应发、实发的信息。10.2.2 对支持对象的管理宜包括下列功能:1资金补贴管理:记录给支持对象的补贴资金的发放和领 取信息。2
42、 土地配给管理:记录宗地与地块关系和宗地配给的结果。1 0.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0.3.1 配给管理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保障对象配给顺序、保 障对象选房、保障对象合同签约、配给合同电子档案、补贴应 发、补贴实发、支持对象资金拨付配置计划、土地供应记录信 息等。1 0配给管理子系统1810.3.2 配给管理子系统应接收保障规则、资源配置、配后管 理等子系统的数据,为配后管理、资源配置和统计分析等子系统 提供数据,并与这些子系统保持功能衔接。10.3.3 配给管理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7节的规定。1911.1 一 般 规 定11.1.1 配后管理子系统应根据配后管理业务流程建
43、立,满足 在保障资源配给保障对象后的后期管理需求。1 1.2功 能 要 求11.2.1 配售住房的后期管理应包括下列功能:1房源退回:将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退回的房源由已经分配 状态退回到可分配房源中。2再上市交易管理:对已配售且需要再上市交易的政策性 住房进行登记,并可以标记政府是否优先回购。11.2.2 配租住房的后期管理应包括下列功能:1入住管理:系统应记录保障对象入住信息。2腾退管理:系统应对不符合或自愿申请退出配租保障方 式的保障对象,记录住房腾退信息。3租金收缴:系统应对实行配租保障方式的保障对象,记 录房屋租金的收缴信息。4固定支出款项管理:系统应对廉租房或公租房等配租房 屋的每月固
44、定支出款项进行记录。5年审管理:系统应能对保障对象资格和条件进行年度审 核管理。1 1.3数据要求和数据结构11.3.1 配后管理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已配售房源退回、已配 售房源再上市、已配租房源入住管理、巳配租房源腾退管理、已 配租房源租金应收、已配租房源租金实收、每月固定发生款项、1 1配后管理子系统20A.1.9 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数据应包含支持方式编号、支持项目 编号、支持方式、是否启用和启用时间字段。A.1.10 支持对象申请条件数据应包含支持方式申请条件编号、支持方式编号、支 持 条 件、具 体 条 件、是否 启用和启用时间字段。A.1.11 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数据应包含支持方式支持标准
45、编号、支持方式编号、现 有 标 准、执 行 标 准、是否启用和启用时间字段。A.1.12 保障规则交换信息数据应包含保障规则年度、行政区 划代码、保障项目、收入分类、特殊人群分类、支持项目、支持 对象类型、保 障(支持)方式、保障条件因素、支持条件因素、保障标准因素、支持标准因素、保 障(支持)条件因素值和保障(支持)标准因素值字段。A.2对象调查数据A.2.1 调查方案数据应包含调查方案编号、调査方案名称、调 查类别、调查方式、调查范围、调查周期类别、调查开始日期和 调查截止日期字段。A.2.2 调查指标库数据应包含指标编号、指标类别、指标代 码、指标名称、指标数据类型、指标数据长度、指标小
46、数位数和 指标可否为空字段。A.2.3 调查表和调查指标信息数据应包含调查方案编号、调查 表编号、调查表名称、指标类别和指标编号字段。A.2.4对象调查交换信息数据应包含调查方案编号、行政区划 代码、收入层次分类、住房保障项目、住房保障方式、符合条件 户数、符合条件人数和调查日期字段。A.3准入登记数据A.3.1 业务流程管理数据宜包括业务流程模板、业务节点模 板、节点参与者模板、节点关联模板、业务流程实例、业务节点33实例数据等。A.3.2业务流程模板数据应包含流程模板编号、流程名称、流 程描述、开始节点、业务分类、定义时间、扩展属性、前置条 件、后置条件、流程模板版本和是否激活字段。A.3
47、.3 业务节点模板数据应包含节点模板编号、流程模板编 号、节点名称、节点描述、节点类型、扩展属性、前置条件、后 置条件、业务分类和流程版本字段。A.3.4 节点参与者模板数据应包含节点模板编号、参与者角色 编号和参与者角色类型字段。A.3.5 节点关联模板数据应包含节点关联编号、流程模板编 号、前导节点编号、后继节点编号、优先级、条件、节点关联名 称和节点关联描述字段。A.3.6 业务流程实例数据应包含流程实例编号、流程模板编 号、流程模板名称、流程实例名称、优先级、描述、业务分类、当前状态、启动时间、完成时间、流程类型、前置条件、后置条 件、扩展属性和流程版本号字段。A.3.7 业务节点实例
48、数据应包含流程实例编号、节点实例编 号、前一节点实例编号、节点模板编号、实例名称、实例类型、扩展属性、当前状态、创建时间、完成时间、前置条件、后置条 件、优先级和描述字段。A.3.8 申请家庭基本信息数据应包含申请编号、准入登记年 度、申请人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姓 名、代理人证件类别、代理人证件号码、代理人联系电话、户籍 所在地-县(市)-区、户籍所在地-街道、户籍所在地-社区、户 籍所在地-路(街、里、巷、小区)、户籍所在地-号、户籍所在 地-座(栋)、户籍所在地-室、家 庭 人口数、家 庭 人均 年收 入、家庭年总收入、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家庭总建筑面积、是否居住 在棚
49、户区、棚户区名称、棚户区类型、国有棚户区隶属关系、是 否低收入家庭、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证号、是否享受过住房保障待遇、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方式、办理阶段、34审核人、审核时间和审核状态字段。A.3.9申请家庭住房信息数据应包含房屋编号、申请编号、准 入登记年度、房屋地址-县(市)-区、房屋地址-街 道、房屋地 址-社区、房屋地址-路(街、里、巷、小区)、房屋地址-号、房 屋地址-座(栋)、房屋地址-室、房屋住用状况、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是否家庭成员、产权单位、产权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房屋性质、房屋类型、成套情况、房屋 完好程度、房屋结构、房屋户型、房屋配套设施
50、、小区物业管理 模式、建筑面积、建成年份、租金、住房产权比例分类、产权性 质、产权比例、房屋价值、物业单位、家庭成员房屋地址类别、房屋配给后原住房处置意向、办理阶段、审核人、审核时间和审 核状态字段。A.3.1 0申请家庭成员信息数据应包含家庭成员编号、申请编 号、准入登记年度、与户主关系、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件类 别、身份证件号码、户口性质、户口年限、是否常住、性别、出 生日期、民族、联系电话、就业情况、工作单位、单位性质、职 业性质、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年收入、特殊人员代码、残疾类 别、残疾等级、荣誉称号级别、荣誉称号类别、荣誉奖章类别、是否引进人才、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