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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产品采购合同单位采购协议(9篇)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一 供货单位(乙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品 质量 主要 计量 供货 种 标准 用途 单位 工厂 规单数 第一季 其次季 第三季 第四季 位量 合小一二三小四五六小七八九小十十十 计一二 格元计月月月计月月月计月月月计月月月 代运或自提: 包装条件: 自提方式:(1)在交货月份内不限日期由甲方自提; 包装物是否回收 (2)在交货月份内凭乙方。提货通知单规定的日期由 (回收方法如附件) 甲方自提 货款结算方式: 包装物由何方供给 收名 称 到达分局 付名称 货具体地址 到站名 款地址 单 电 专用线 单 结算银行 电报挂号 位 话
2、 名称 位及帐号 甲方 乙方 订货单位盖章代表人(章) 供货单位盖章代表人(章)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话 电 话 甲方主管汇总申请单位(章) 乙方主管部门(章)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二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淌资金消失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淌资金借款 其次条借款用途:货款流淌资金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每年,付息时间:。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 月年民币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 年
3、 月 日起,依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 计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 产。 2、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 活动。 3、借款方必需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治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的确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 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归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打算关、 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立等设施,或者由于不行抗力的意
4、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担当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 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供应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应与加收借款
5、方的罚息计算一样。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状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准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
6、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年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三 甲方:_联系方式:_ 乙方:_联系方式:_ 为进一步标准学校食品选购行为,确保食品选购做到公正、公正、公开和选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依据公平自愿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选购时,甲方提前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准时供货,须提前_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
7、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需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供应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安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担当,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
8、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需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需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全都;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给袋数的_%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觉有缺乏秤的(偏差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阅历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展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 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
9、、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缘由属实后,乙方除担当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担当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担当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年_月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_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四 甲方(托付方):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
10、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托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详细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托付给乙方运输,不管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其次条效劳要求 1、乙方负责供应充分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担当。 2.2业务操作指令的
11、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本钱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需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商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仔细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需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商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 (3)装
12、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需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担当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别缘由(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需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需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丧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需准时电
13、话通知甲方,如消失货物损坏时,必需准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爱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协作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担当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局部,如因乙方不准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担当.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需严格根据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
14、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帮助卸货,并在场监视,由于运输途中消失的货损、货差等状况当场确认清晰,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需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状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需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展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
15、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消失签收单单据丧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应: (1)任何特别状况消失时,乙方必需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应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消失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别状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需将运输状况真实地反应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16、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全都,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商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根据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
17、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供应的效劳未到达本合同效劳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据状况对乙方实行削减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马上终止合同等惩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行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全部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担当。 3、乙方不得在任何状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
18、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担当。 第七条、特殊商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消失此种状况乙方将担当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全都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 乙方:_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五 甲方:浙江鑫达建立公司天妃西妃八组团北标段二
19、期工程工程部 乙方:平湖市当湖镇凯丽木业厂 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 以上单价包括全部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 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 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 价均不作调整,乙方供应一般增值税发票。 二、 交货期限: 乙方依据甲方工程进度准时制作安装,协作甲方工程竣工验收。 三、 验收方法: 甲方按合同所订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验收,同时签具货物收货单,如消失质量事故,甲方
20、有权拒收退货。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后的余款。 五、 其他事项: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按图集及供应门样要求制作,配相关五金,并供应验收资料。 六、 安全事项: 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担当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机具。若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则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不管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担当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使用甲方安全设施和其他机具为由,向甲方索赔。若
21、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相应赔偿责任。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均应由甲方统一治理,若在施工期间消失,乙方消失违规违章或非法活动,依据情节严峻状况,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特殊严峻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成品爱护: 当乙方将成品运到场地后,材料爱护工作由乙方自行担当,假如到场后,由乙方爱护不当造成的偷盗丧失现象,由乙方自行担当。另外当成品门安装后,乙方准时做成品爱护工作,谁损坏谁担当,按市场价进展赔偿。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盖章)后生效。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交货,甲方按全合同所订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或按法
22、律程序解决。 九、 如履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规格尺寸修改,另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六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厉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详细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依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详细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补
23、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行以变更总合同的商定条款,补充协议与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全都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其次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厉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其次十七条所规定的状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患病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详细合同仍旧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
24、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需遵守国家有关物价治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待方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根据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详细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根据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
25、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给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担当。对运费负担,也可根据双方协商的方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仔细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假如
26、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状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别状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坚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在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给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给商品,除双方另有商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局部外,均由需方在货款
27、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局部,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拖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省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展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全都意见前,仍旧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转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28、如确有特别状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转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全部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丧失、缺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行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供应有关资料,并帮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需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觉问题,应准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马上具体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
29、内查明状况,赐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马上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托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患病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根据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
30、供方提出查询;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给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削减局部查询业务,凡一张“供给发货单”所列一
31、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觉过失(如错发、多发局部)无合同、严峻质量问题等状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32、。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别规定外,采纳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展赔偿,补偿违约金缺乏局部。对方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应连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
33、为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34、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担当因供应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担当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担当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35、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详细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别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36、: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七 合同号:_ _年_月_日签订 交货日期_ 品名 钢质 规格 数量(吨) 交货状态 加工用途 说明: 注:1.本合同按_及有关法规执行。 2.执行标准:普炭gb70079、炭结gb69965对规定双方协商的条件及需要的特别要求,经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钢的冶炼,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则冷热加工均可交货。 购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结算银行: 账号: 订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 收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 整车到站: 零担到站: 水
37、运到港: 结算银行: 账号: 结算单位: 精选单位产品选购合同八 卖方:_ 买方:_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以下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 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_年_ 月_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别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旧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赐予享受本公司全部的一切优待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小时内必需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觉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状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_ 地址:_ 电话:_ 授权代表:_ _年_月_日 购货方:(盖章)_ 地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