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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锁特许经营实务心得体会连锁经营基础培训心得体会(7篇)对于连锁特许经营实务心得体会一 地址:_市_区_街道_大厦_楼 联系电话:_ 代表人:_ 公司注册号:_ 乙方(被特许人):_ 住宅:_ 联系电话:_ 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附: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诚恳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殊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效劳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效劳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
2、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根底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给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
3、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问产权局登记的创造、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治理手册、_治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效劳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治理费。 “本合同商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其次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商定,授予乙方_水果销售效劳特
4、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在选择项内打“) 单店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在选择项内打(“)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中国 市 _区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假如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需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店铺距离上已有6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
5、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根据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供应效劳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担当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假如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元作为辅导费用,_其他加盟商作
6、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_年 _月 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商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全部商品必需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选购商品总金额的 _% 作为商品提点费
7、(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值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费用、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直接扣除,缺乏局部,仍有权要求乙方连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状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有义务保持门店持续经营,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顿经营,给甲方品牌形
8、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担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商定的费用 1.效劳治理费:_效劳治理费是门店治理效劳部用于门店效劳指导、后勤支持等的根本治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根本效劳费,标准为_元 /月 。 2.门店信息系统治理费-乙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担当; 3.统一促销活动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担当; 4.广告营销基金费用-乙方按统一比例担当; 5.聘请培训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担当;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缺乏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
9、,责任全部由乙方担当。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学问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根据本合同商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学问产权; 商标识别:_ 商标名称:_、_bcd 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门店销售效劳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商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商定标准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
10、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全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全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连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一样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展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简单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展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协作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担当,否则甲方有权
11、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峻亏损或其它意外缘由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别状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状况不能连续治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依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托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其次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假如乙方已将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需在本合同解除后当
12、天停顿使用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其次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制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供应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聘请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
13、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聘请、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公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聘请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聘请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效劳,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详细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担当加盟店治理职责的人员进展培训,通过考核后
14、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协作与帮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供应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供应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治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治理手册、_治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担当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担当并由甲方按本钱价
15、供应。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给商进展维护;加盟店必需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展销售数据治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担当。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商定履行开业前的全部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成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其次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商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效劳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
16、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视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其次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准时实行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视、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效劳质量的全都性,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商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展监视。 其次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精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治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展辅导、检查、监视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准时订正;
17、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合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哄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马上整改并依据情节打算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治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担当加盟店治理职责的人员供应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协作与帮助、 第
18、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供应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效劳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供应必要的帮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公布广告宣传、向乙方供应促销支持,必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其次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预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筹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需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展。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隐秘爱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治理方法于签约前认真讨论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根本经营信息。乙方
19、应当照实向甲方供应证明其经营力量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其次条 、商业隐秘的爱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把握的甲方的商业隐秘,否则乙方须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隐秘爱护制度,并与解除隐秘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管缘由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担当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供应、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20、、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及甲方许可的局部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其次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全部商品必需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根据双方商定,擅自另选供给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马上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依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肯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
21、知后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次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担当全部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展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章 合
22、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打算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 一、丢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商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峻损失的; 三、因治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峻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其次条、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打算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商定的期限
23、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商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供应非特许产品或效劳; 四、拒绝参与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治理和效劳问题严峻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峻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峻违反甲方选购统一治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局部转让本合同; 八、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隐秘的行为; 九、有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马上停顿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
24、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元。 其次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供应的全部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顿营业前三十日内公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准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承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全部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去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撤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撤除,并由乙方担当撤除费
25、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全部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行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局部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其次条、 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大事的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大事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商定 第一条、 本
26、合同局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其次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行缺少的一局部,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商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 甲方:_市_商贸进展有限公司 乙方:_ 地址:_区_街道_大厦_室 地址:_ 电话:_ _电话: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假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
27、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 乙方(被特许人):_ _年 _月 _日 对于连锁特许经营实务心得体会二 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公司主导的抱负,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公司亦成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领业,并
28、全部“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局部托付给第三者,并称作托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其次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托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宅)的商店“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恳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规划,保持商店的构造; (2)维
29、持不承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特地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帮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熟悉作为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效劳,作一个永久供应廉价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根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公司”徽记进展营业,能享受“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公司”的商标进展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根据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规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规划,根据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
30、规划,可以承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给规划的综合性救济;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猎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与总部(支部)筹划并进展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特地职能,承受正确的指导救济;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托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承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成认加盟者使用“_公司钡幕占牵 约拔 凵唐泛妥魑 傧 愀媸侄问褂谩 _公司
31、”徽记及商标; 2.有关“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供应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根据总部(支部)的指定进展。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提醒时,事先必需征得总部的成认。 (3)欲做有关“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供应,或成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展。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根据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规划,确定商品构造。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
32、部)的成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全部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全部。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状况,必需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其次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治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其次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其次十八条经理业务的托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治理手续费:月额为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
33、治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状况,月额为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元;法人经营的状况,月额为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元。 第七条情报治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敏捷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需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肯定比率:_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需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需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
34、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需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殊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全部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需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殊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殊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展指导救济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打算: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
35、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a.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元; b.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规划书的手续费,每规划一项费用为_元; c.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_%; d.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_%; e.开业预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元。 f.交涉托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
36、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救济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h.其他进展特殊指导救济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需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其次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完毕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完毕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需马上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托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马上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根底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便将有关_公司连锁的规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
37、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需依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规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详细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制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成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供应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参加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38、(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制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说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治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说更改。加盟者对此劝说必需予以的确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行反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难及没有任何争议的缘由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成认是不行反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其次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依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状况下,应在6个
39、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报。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报期缩短为 日前。 其次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其次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有意或过失而消失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展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说,或不予以的确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
40、总部(支部)推断商店的全部或局部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连续进展正常的经营时; (6)承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推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阻碍了连锁活动及欲阻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适宜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适宜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托付给第三者的状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把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其次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需履行以下事项: (1)马上停顿使用“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