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救灾应急力量,保障受灾人员根本生活,标准我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选购、储藏、调拨和使用治理,依据自然灾难救助条例、省省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应急函2023173号)、市救灾物资治理方法(试行)(应急20231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是指由区应急治理局负责提出储藏需求和动用决策,区进展和改革局负责选购、储藏、轮换和日常治理以及依据区应急治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专项用于自然灾难应急救助和受灾困难群众暖和过冬救助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我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坚持定点储藏、专项治理、统
2、一调拨、无偿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是指由区进展和改革局直接收理的市安州区粮食和物资储藏中心以及乡镇设立的应急救灾物资储藏站、点(以下简称“储藏单位”)。 其次章购置和储藏治理 第五条区应急治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规划、品种名目和标准,制定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年度购置规划。 年度购置规划依据省自然灾难救助物资储藏规划(2023-2023年)(民发2023182号)规定,结合上年我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使用、年度灾情进展趋势以及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现有库存状况制定。 区应急治理局每年11月前制定下一年的年度购置规划,区进展和改革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当年我区应急救
3、灾储藏物资的储藏状况通报区应急治理局,包括入库、出库、库存和需轮换、报废的物资种类、数量和轮换、报废时间等。 第六条年度购置规划由区应急治理局商区进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拟定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进展和改革局商区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按程序由区进展和改革局组织选购。 特别状况下,区应急治理局商区进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报区政府批准后,依法定程序进展紧急选购。 第七条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要加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治理,定期盘库,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留有通道,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含有腐蚀性的物体。存有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储藏单位每月应向区进展和改革局报
4、送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统计表及使用状况,并抄送区应急治理局。 第三章调拨治理 第八条区应急治理局依据救灾工作需要和各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下达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调拨指令。 第九条遇到较大以上自然灾难,乡(镇)自储的救灾储藏物资种类、数量不能满意当地救灾工作需要时,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灾情和需求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治理局申请调拨、调动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申请内容包括:自然灾难类型、发生时间、地点,转移安置人员或避灾人数;需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种类、数量等。 区应急治理局研判后,由相关股室填写市安州区应急治理局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调拨审批表(见附件1)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核,向区进展和改革局发出
5、市安州区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通知(见附件2)。在紧急状况下,申请使用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受灾乡(镇)人民政府也可先电话报区应急治理局,批准调拔后准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条区进展和改革局收到区应急治理局出具的市安州区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通知(见附件2)后,应准时办理出库事宜,并回报市安州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出库回执(见附件3)。紧急状况下,由区应急治理局向区进展和改革局下达调拨指令进展物资调拨后补办相关调拨手续。 调拨指令下达后,区进展和改革局应准时完成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出库,由接收单位负责将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在第一时间安全运抵灾区并按规定治理和使用。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发生的运输费用由应急救灾储藏
6、物资接收乡镇人民政府担当。 第十一条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调拨指令和调拨通知应包含接收单位和地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接收方及调拨方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要严格物资出库手续,物资发运方和承运方要仔细交接,确保账物相符。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应准时向区应急治理局、区进展和改革局报告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启运时间及调拨进展状况,确保区应急治理局、区进展和改革局第一时间把握调拨信息,为救灾保障工作决策供应依据。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准时做好所接收的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入库、存放工作,并将应急救灾储藏物资使用状况准时报告区应急治理局,区应急治理局汇总后准时抄报区进展和改革局。若调拨的
7、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发生数量或质量等问题,要准时协调处理并将有关状况反应区应急治理局,同时报区进展和改革局。 第十四条重特大自然灾难发生后,区应急治理局据情向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供应调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目的地沿途交通、通讯等状况,并抄送区进展和改革局;道路不畅时,区应急治理局应积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予以解决。 第四章使用、回收、置换和报废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超过储藏年限或非人为因素致使破损严峻不能连续使用,由储藏单位或储藏单位所在乡镇将报废的品种、数量和价值清单报区进展和改革局,区进展和改革局商区纪委监委、区财局批准后按程序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物资的可利用局部应充分利用。 区级应
8、急救灾储藏物资报废处置的残值收入,根据国库集中收缴治理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区级国库。 对经批准报废的物资,由区应急治理局会同区进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制定物资补充规划,根据部门预算治理规定安排补充购置费,准时完成物资补充工作。 第十六条区级应急救灾所需粮油由区进展和改革局储藏,乡镇应急救灾所需粮油由乡镇按规定储藏,区应急治理局可依据自然灾难风险研判和救灾需要进展调拔补充。调拔至乡镇储藏站、点的区级应急救灾储藏粮、油,乡镇应单列台账进展治理,储藏站、点应在粮油到期前1至2个月向区进展和改革局报送置换申请,区进展和改革局商区纪监委、区财政局批准后,乡镇方可联系生产厂家置换一样质量标准的产品,置换完成后
9、乡镇向区应急治理局进展备案。 第十七条应急救灾储藏物资专项用于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保障受灾群众根本生活需要。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接收治理单位要对使用对象进展技术指导,加强教育治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意损坏、出售、出租和遗弃应急救灾储藏物资。 第十八条区应急治理局、区进展和改革局以及各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接收治理单位应加强对应急救灾储藏物资使用监管,做到发放有序、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并将发放使用状况准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作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发放使用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其次十条救灾工作完毕后,使用回收类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组织要准时清理回
10、收类应急救灾储藏物资,乡镇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站、点对回收的应急救灾储藏物资要进展修理、清洗、消毒,妥当保管,无使用价值需进展报废的,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的流程进展报废。 第五章法律责任 其次十一条区进展和改革局、区应急治理局应加强对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状况的监视检查,对发觉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违反第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制止性规定造成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损毁的,依法责令赔偿。 其次十二条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区应急治理局、区进展和改革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追回损失,并依照有关规定和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展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 (二)过失造成应急救灾储藏物资重大损毁和丧失的; (三)不按规定治理、使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贪污和挪用应急救灾储藏物资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三条应急救灾储藏物资储藏单位依据本方法制定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治理实施细则。 其次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方法制定本地区应急救灾储藏物资治理方法。 其次十五条本方法由区应急治理局、区进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其次十六条本方法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