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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制度变迁 一、概要 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30年月以前,金融制度的创新或变迁是商业银行在利益的导向下自主进展的诱致性变迁。西方商业银行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是在“融合分别融合”的过程中渐渐演化的。20世纪30年月以前,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几乎没有界限,各国普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制度;我国在金融制度改革初期,政府扩张国有垄断金融的产权边界,建立支持国企资本性融资的股票市场,通过政府特有的制度偏好“父爱主义”来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这不仅使我国根本确立起市场金融制度框架(从数量规模角度),而且强有力地支撑了经济产出的不断增加和整体经济改革的顺当进展及社会稳定,同时也产生了国有企业、国有独
2、资银行、地方政府等现有金融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并形成他们对目前金融制度的“稳定需求偏好”和刚性依靠。 二、相关理论 舒尔茨对制度的经典定义为“一种行为规章,这些规章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V.W.拉坦将制度定义为“一套行为规章,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舒尔茨和拉坦的定义被以后讨论制度的学者们所广泛承受。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C.North)则认为,“一项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从而,“对于任何想要得到的制度性效劳而言,总有很多制度安排能实现这种功能”。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的选择是否真正符合“费用效益”的分析。即当每一单位
3、投入的边际产品价值相等时,是否到达最优的均衡。金融机构的功能比形式更为重要不在于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什么体系或标准,而在于制度变迁实实在在的绩效。 三、我国金融制度的相关回忆 (一)中国金融改革的起步阶段(1979-1984年) 以“统存统贷”为核心的信贷治理体制运转了近30年后,1979年2月中心推出了“统一规划,分级治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治理方法,即所谓的“放权”改革。“差额包干”确定“各级银行在存差完成,借差规划不突破的条件下,多汲取存款就可以多发放流淌资金贷款”。1983年,银行系统开头又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制度”,把各项指标考核与利润留成挂钩。这一改革行动使国家储蓄发动的国家
4、理性与下层金融组织扩大存款的组织理性共容,使各方利益主体的效用都得到增进,实现了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良。 (二)银行企业化改革(1985-1993年) 1985年国家实行“拨改贷”制度后,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国有企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信贷资金治理体制也随之由“差额包干”过渡到“统一规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1987年,人民银行再贷款实行“合理供给,确定期限,有借有还,周转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信贷资金治理体制。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信贷规划与信贷资金分开,将过去有了规划额度就有了资金的做法改为通过组织资金实现规划。各专业银行开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性质渐渐向企业化实体靠拢。 (三
5、)银行商业化改革(1994-1997年) 1994年,国家开头实行“贷款限额掌握下的资产负债比例治理”信贷资金治理新体制,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入商业化改革新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举措包括:(1)设立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别;(2)对国有专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规模掌握下的资产负债比例治理;(3)央行不再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不再对财政透支;(4)根据1996年6月全国银行业经营治理会议上提出的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目标,各专业银行开头注意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银行资金风险治理。 (四)1998年的中国信贷体制改革 1998年,中心政府以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根底建立根本完成
6、,打算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治理和风险治理的根底上,实行“规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治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治理体制。 (五)2023年制度变迁绩效 以恢复合作制为基调的96改革,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使农村信用社始终缺乏基于自发秩序的演进主义特征,基层经济主体参加缺乏甚至抵抗,这种状况下,“制度失败”是必定的。因此,2023年启动的农村信用社市场化改革,事实上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背离合作制后开展商业化经营的认可。 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改革一开头就选择了渐进的改革方式。基于这一制度演进模式的限定与约束,同时也为了削减改革与现存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利益构造之间的摩擦,我国金融改革路径选择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外延扩展上,如增设一些新的机构,引进一些新的工具,开拓一些新的市场等等。而对那些涉及面广,可能对现有制度框架和金融秩序造成冲击的深层次问题,比方民营金融机构的进展问题,则尽可能实行回避和拖延态度,把改革的冲突和困难后移。即使是已经推出的一些金融制度安排,也仅具有创新的“外壳”,内容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离市场化要求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