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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马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阔教职工民主治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仔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视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立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打算和重要议案都要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
2、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状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依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怀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
3、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打算,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争论学校的工作报告,争论学校的进展规章、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制度大全网-,为您细心编辑整理本文,转载与引用请注明出处。 (2)争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罚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根本规章制度。 (3)争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构造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争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讨论办理。 10、教代会要敬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
4、敬重支持教代会参加治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供应条件,自觉承受教代会的民主监视。 11、教代会托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篇2:某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给予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治理和民主监视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加仆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建立,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5、。 其次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学校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局部。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规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理论和江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根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进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其次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
6、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争论学校年度工作规划、进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争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罚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根本规章制度。由校长公布实施。 (三)审议打算权,争论打算教职工住房安排及福利费治理使用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视权,评议监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展表扬、批判,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开除。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仔细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
7、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仔细处理代表的提案,敬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治理和民主监视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敬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治理的各项职权,帮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仆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中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根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榜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肯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力量,有参加学校民主治理、民主决策
8、和民主监视的力量,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判和自我批判,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依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安排名额。 (二)代表要表达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肯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经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方能中选为代表。 (四)校党
9、、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安排到有关各组,以一般教职工的身份参与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安排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展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依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根据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
10、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判、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视的权利。 (三)有权参与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状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判的建议。 (五)凡参与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值民主权利而患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仔细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效劳育人、治理育人,不断增加民办法识,提高参政议政力量,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仔
11、细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亲密联系群众,关怀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治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与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缘由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开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存,参与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逝。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说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惩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消失
12、缺额,学校工会依据状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一样。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别缘由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依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
13、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担当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特地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催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展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承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
14、段进展,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催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根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当,下设若干特地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安排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方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进展,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
15、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公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仔细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连续征集提案。平常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依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需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
16、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特地小组初审,对提案进展可行性讨论,也可就局部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争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详细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详细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催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状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
17、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治理方法、集体合同、其它特地议题材料等。 其次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根本程序。 在进行正式会议前,必需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其次十一条会后催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规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
18、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着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特地工作委员会根据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头工作。教代会特地工作委员会依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汲取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与。各特地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催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特地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争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展调查讨论,争论制定有关条例、方法并监视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状况,以及大会交
19、办的其它事项。 (6)特地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治理工作。 (7)工会和特地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应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状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争论打算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特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依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与,进展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依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打算。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特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打算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特地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治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争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其次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