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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生服务窗口便民服务事项目录1、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核2、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3、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初审4、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务证初审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6、国家计划生育三项扶助奖励初审7、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奖励初审8、政策外妊娠采取补救措施初审9、已婚育龄妇女三查服务证办理10、一孩生育服务证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服务事项事项名称独生子女光荣证初审行使依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需要的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三查证(有近期的查环情况)、生育服务证原件及
2、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女方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全流程时间,镇级环节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核流程图服务表格独生子女光荣证申领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核流程图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查证、生育服务证、所在镇或农场计生办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家庭信息表)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 材料不齐 补齐材料镇计生办初
3、审 上报市计生委审批不予报送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说明:加粗部分为镇政府申请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行使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农村夫妇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由夫妻双方在女方怀孕前提出申请;2、需要的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孕检证明(B超单)、女方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镇级环节时间,含公示时间)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4、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服务表格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补齐材料发证,并报市计生委备案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不予办理退回申请对象在孕情前持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向村计生员申报村计生员向申请对象发放申请表,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镇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5、办证 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初审行使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审查,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三)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6、四)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五)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城镇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三、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或者一方为本省户籍居民,另一方为外省户籍居民的,依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规定执行。四、申请时应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1、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一孩生育服务证、一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2、属离婚再婚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从原离婚民政部门离婚档案中复印加盖
7、民政部门公章)或离婚判决书;3、配偶死亡的要有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4、属独生子女者,需提供双方独生子女证及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单位、户籍所在地政府、派出所出具的婚育证明;5、户口不在本地的和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两年的均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生育证明【村(居)、镇两级出具的证明】;6、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孕检证明;7、以半边户(女方为农村居民,男方为城镇居民)为理由申请再生育的必须有农业部门出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派出所出具的女方户籍证明、村委会证明及三个以上村民代表签名盖手印;8、以少数民族为理由申请再生育的必须有民宗局出具的民族成分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9、现居住地镇计生办打印家庭信息和生育信
8、息(经办人签名并盖计生办公章);10、经办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公章;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镇级环节时间,含公示时间)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权力运行流程图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初审流程图服务表格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初审流程图申请人到镇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补齐材料镇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在申请人所在单位、
9、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 退回 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不予报送报市计生委审批说明:加粗部分为镇政府申请事项 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务证审查行使依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子女都是女孩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2、需要的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
10、)、孕检证明(B超单)、女方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镇级环节时间,含公示时间)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权力运行流程图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务证审查流程图服务表格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务证审查流程图村(居)委会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在女方怀孕前持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孕检证明、女方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向市计生局申报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及
11、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补齐材料 镇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不予报送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报市计生委审批 说明:加粗部分为镇政府申请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行使依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本省离开户籍所的成年流动人口。2、申请材料:(1)未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未婚证明(所居住单位出的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1张)及申请表。(2)已婚男性人员,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12、件(留复印件归档)、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及申请表;已生育二孩以上的,还需提供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如结扎或放吉妮环证。放环的,还要提供妻子的三查证,且有近期的查环情况)。(3)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及申请表;已生育二孩以上的,还需提供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如结扎或节育环证。放环的,还要提供三查证,且有近期的查环情况)。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当场办理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服务表格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常见
13、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向村计生员或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申报村计生员或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向申请对象发放申请表,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补齐材料镇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发证办理结束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国家计划生育三项扶助奖励初审行使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海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琼人口200
14、694号)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口2008113号)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
15、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且户口登记在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含场并队),现仍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2、夫妻双方按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数量规定生育子女,现存两个子女,还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3、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按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采取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并与所在乡镇(农场)计生办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书,保证定期参加孕检;4、2003年12月1日以前已经领取
16、了第三孩生育服务证,按有关规定可以再生育而自愿放弃生育指标,在2003年12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措施的非二女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的。(四)申请材料:1、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2、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证件;3、申请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等。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每年3月30日前完成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全流程办理时间,含公示时
17、间)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国家计划生育三项扶助奖励制度审核流程图服务表格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国家计划生育三项扶助奖励初审流程图申请对象填写申报表向村计生员申报 村委会核实张榜公示7天不上报退回补齐材料签署意见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镇计生办核实 材料不齐张榜公示7天不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签署意见上报市政务中心计生委窗口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奖励初审行使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办理主体镇计
18、生办受理条件1、夫妻双方政策内生育人员。2、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PIS信息、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结扎证或三查证服务证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女方近期2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属镇级环节当场办理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初审流程图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奖励初审流程图村计生员向申请对象发放申请表,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PIS信息、生育服务证、出
19、生医学证明、结扎证或三查证服务证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归档)、女方近期2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向村计生员申报村(居)委会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 补齐材料镇计生办审核 材料不齐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不予上报上报市计生委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政策外妊娠采取补救措施初审行使依据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 法定外怀孕人员2、 提供的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当场办理(镇级)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
20、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政策外妊娠采取补救措施初审流程图服务表格东方市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核表、东方市人流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政策外妊娠采取补救措施初审流程图申请人单位计生员初审签名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所在镇计生办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家庭信息表)及申请表到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申请 镇计生办审核 上报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人做各项检查,站长签名并安排到市区医院实施手术不予报送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说明:加粗部分为镇政府申请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已婚育龄妇女三查服务证办理行使依据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
21、条件1、放环证 2、夫妻双方一寸照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当场办理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已婚育龄妇女服务证办理流程图服务表格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已婚育龄妇女三查服务证办理流程图本人携带放环证、夫妻双方一寸相片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计生窗口受理不符合条件,说明理由镇计生办审核、办理办理结束便民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编码事项分类便民服务事项名称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行使依据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办理主体镇计生办受理条件1、本省离开户籍所在地成年流动人口;2、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2、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复印在同一张纸、留复印件归档)、孕检证明(B超单)、女方近期2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即时办理办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办理地点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5886020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服务表格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25886030在线办理链接无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近期2张1寸正面免冠相片、孕检B超单)向村计生员申报村计生员向申请对象发放申请表,申请对象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对象持申请材料及申请表到镇行政服务大厅计生服务窗口申请镇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补齐材料 材料不齐不予办理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办证 发证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