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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9.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与征管与征管第1页/共50页 9.1 9.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第2页/共50页 9.1 9.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多少与企业的效益直接相关。2)以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原则。3)
2、企业所得税的财政监督作用较强。第3页/共50页 9.1 9.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意义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意义 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第4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取得其他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本法纳税人。第5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第6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
3、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非居民企业: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7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纳税;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第8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就其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
4、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境内所得纳税。第9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25%比例税率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2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第10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优惠税率。(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3)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5、: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11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4)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5)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第12页/共50页 9.2 9.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7)替代性优惠政策(8)过渡性优惠政策(9)取消的税收优惠第13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与计算原则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与计算原则
6、 1)概念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14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亏损弥补额 2)原则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时,应依照税收法规计算纳税。第15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收入总额的确定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第16页/共
7、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9)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第17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18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免税收入: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8、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19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三、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三、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1)扣除项目的确定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确定性原则 (5)合理性原则 第20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准予扣除的项目的基本内容 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第21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 3)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1)企业发生的
9、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22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给在本企业任职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的工资薪金,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扣除。对特殊类型的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扣除。第23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全,准予税前扣除。企业提取的年金,在国
10、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准予扣除。企业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不得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第24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4)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可以扣除。企业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符合税法和本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1、。金融企业的储蓄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第25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5)企业在外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6)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扣除。(7)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2(含)内的,准予扣除。(8)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职工工资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据实扣除。第26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9)企业实际发生的
12、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 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10)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含)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第27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1)金融企业符合规定的呆账准备,准予扣除。金融企业收回已扣除的呆账损失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2)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生态恢复等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提取资金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已经扣除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按照规定实际
13、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第28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4)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按下列办法扣 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年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按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 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29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5)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的有关费用,准予扣除。(16)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17)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
14、其境外总机构实际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第30页/共50页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 4)不得扣除的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31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四、四、确定应税所得额的其
15、他规定确定应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年度亏损抵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第32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特别纳税调整(1)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33页/共50页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税务调整方法(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转售价格法(3)成本加价法(4)其他方法第34页/共50页 9.3 9.3
16、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我国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第35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36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4)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
17、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37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3)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38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核定方法如下:(1)参照当地同类企业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第39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五、资产的税务
18、处理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3)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4)存货的计价第40页/共50页 9.3 9.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实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财务会计计算出利润总额后,再根据所得税法的要求,加减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 项目金额第41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1)核算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按年计征、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第
19、42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2)核定征收的计算 定额征收方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法 第43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 应税所得率表应税所得率表 经营行业 应税所得率(%)1.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7-202.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10-203.饮食服务业 10-254.娱乐业 10-255.其他行业 10-30第44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3 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境外
20、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1)可扣除的外国税收范围 必须是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2)税收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 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 计算的应纳税额 境内外的所得总额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第45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3)扣除不足部分的处理 如果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第46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企业
21、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年度 2)纳税地点 3)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第47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例8.4.2:某企业2003年度境内所得为800万元,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同期从A国取得所得200万元,A国税率为30%;从B国取得所得100万元,B国税率为40%。A、B两个分支机构分别缴纳境外所得税60万元和40万元。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330200解: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总额=(800+200+100)33%=363(万元)=66(万元)A国扣除限额=363
22、200/(800+200+100)=66(万元)B国扣除限额=363100/(800+200+100)=33(万元)在我国应纳所得税额=363-60-33=270(万元)第48页/共50页 9.4 9.4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与征管例9.4.2: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获得经营利润100万元,已缴A国公司所得税40万;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已缴A国预提所得税8万元。计算该企业境外缴纳税款的扣除限额及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税额。解:境外已纳税额扣除限额=(300+140)33%140/(300+140)=46.2(万元)汇总计算应纳所得税额=(300+140)33%46.2=99(万元)留待以后五年内继续抵扣的余额=(40+8)46.2=1.8(万元)第49页/共50页感谢您的观看!第50页/共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