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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吉呈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钉书针4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O一四年七月2煤科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Tel:0571-82725707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1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4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5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7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10第一章 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随着教育事业、建筑行业等迅速的发展,文教与工业用钉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具体广阔的市场前景。经过缜密的市场调查,赵菊玲和应烟
2、烟女士决定共同投资30.0万元成立绍兴市吉呈文教用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110号(租用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 的2号楼的二层空置厂房,实施年产各类钉书针450吨建设项目。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绍兴市吉呈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
3、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详情见表1.2-1。表1.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厂房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岑前村N94300户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W38一般3河流N45/一般水环境类4W25/10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1项目工程内容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绍兴市吉呈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钉书针450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2.1.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万元,租用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110号
4、(租用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的2号楼的二层空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实施生产。项目实施后年产各类钉书针450吨。2.1.3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定员10人,年工作日300天,昼间单班制生产,内部不提供食宿。2.1.4 公用工程给水:项目的给水接自东湖镇自来水管网。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场区和屋面雨水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排污系统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单位的一级标准后排入环境。供电:项目
5、供电接自东湖镇供电电缆,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2-1。表2.2-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2.0t/d,383t/a2.0t/d,383t/aCODcr300mg/L,0.11t/a100mg/L,0.04t/a氨氮35mg/L,0.013t/a15mg/L,0.006t/a大气污染物生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计)少量少量固废生产金属边角料和废钉4.55t/a0t/a废包装材料3.0t/a0t/a生活生活垃圾4.5t/a0t/a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
6、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见表5-1。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3.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附近大气监测点中的SO2、NO2的1小时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从评价结果看,项目所在地附近湖家墩村河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为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氨氮和CODcr,分析原因主要和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河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及河底污泥污、染物释放等有关。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出租方其他出租厂房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所在地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
7、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租用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110号(租用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的2号楼的二层空置厂房实施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只需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场区和屋面雨水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污水入网意见书可知(附件5:绍市排水网函2014128号),项目地附近尚无城市排污管网,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8、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排污系统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经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物量为CODcr0.04t/a、氨氮0.006t/a,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废气项目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状等级。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车间生产噪声对厂界四周的贡献值在39.3-56.0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9、标准,叠加背景值后,厂区四面昼间噪声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要求。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西面的岑前村贡献值为35.8dB,叠加背景值后仍满足2类功能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声环境能维持现状,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金属边角料、废钉、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固废经采取表4-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表4-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预测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委托利用处置单位是否符合环保要
10、求1金属角料和废钉生产一般/4.55综合利用/符合2废包装材料生产一般/3.00/符合3生活垃圾员工一般/4.50卫生填埋环卫部门符合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还给出租方作其它用途,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5.1总量控制污染
11、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搬迁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NH3-N和焊接烟尘。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如下: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cr和NH3-N。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t/d(383t/a)、CODCr量0.11t/a、NH3-N量0.01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t/d(383t/a)、CODCr量0.04t/a、NH3-N量0.006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
12、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为新建,排放水污染物量均属净增量,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
13、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生产有机废气车间安装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水污染物生活废水量1.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场区和屋面雨水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出租方已有);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租方已有)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现有排污系统排入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3.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符合进前赵小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污水水质要求。CODcrNH3-N固体废物金
14、属角料和废钉分类收集后,在室内暂存,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噪声1选购设备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合理布局,把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部,底部设减振垫。3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4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传动部件润滑,避免因不正常运行导致噪声增大。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3万元,占总投资的7.67%。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租赁绍兴市
15、越城秀萍制衣厂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110号的2号楼的二层空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见附件4),设计用途为厂房;项目地属于生态功能规划中的优化准入区,项目为钉书针生产,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从项目平面布局(见附图三)看,项目租赁厂房位于出租方厂区
16、南侧厂房(幢号:2)二层,整个厂区主入口设在东面仁渎路上,本项目租赁厂房出入口设在西北角,如此设置,方便人员及物料进出,并确保生产安全。项目西北角设为办公区,东面为生产区,中央及南面为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如此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方便企业管理,又可降低噪声对内部办公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7.1环评总结论绍兴市吉呈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钉书针450吨
17、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110号(租用绍兴市越城秀萍制衣厂)的2号楼的二层空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实行清洁生产措施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7.2建议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积极筹措环保治理资金,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整改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