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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门市悦来镇仲文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招 标 文 件(工程量清单计价)编 号:HMS2014022160214574招 标 人: 海门市悦来镇人民政府 (盖公章)代理机构: 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公章)日 期: 2014 年 2 月 20 日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 投标须知(5)(一) 总则 (5)(二) 招标文件 (6)(三) 投标文件 (7)(四) 投标报价 (9)(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1)(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 (12)(七) 授予合同(15)(八
2、) 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16)第二章 评标办法 (18)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9)施工合同书 (19)合同附件1 廉政合同 (21)合同附件2 安全生产合同 (23)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2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7)二、授权委托书 (28)三、投标函 (29)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0)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0)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32-34)第六章、技术资料及附件 (35)第八章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35-49)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技术负责人: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人(盖章)
3、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初审:复审: 日 期: 年 月 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海门市悦来镇仲文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21.1建设地点海门市悦来镇仲文村、中圩村、万盛村、松林村31.1建设规模670.8308公顷投资额约818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71.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1.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
4、及工程量清单。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担保金额及提交方式人民币 捌万 元,必须为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投标。12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仲文村、中圩村、万盛村、松林村1317.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82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1128号);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土资发2000215号);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13-2012);5、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
5、行)。6、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期)7、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1417.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1517.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 间详见招标文件1620.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壹份(备注:贰份投标文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文件通过会员系统上传壹份。17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4 年 4 月 3 日 9 时0 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824开 标开标时间: 2014 年 4 月 3 日 9 时0 分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
6、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为 5人及以上单数,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35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由投标保证金转入,不足部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中:工期保证金20%;工程资料保证金20%;质量保证金30%;安全生产保证金30%)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21联系人招标代理: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海门市光华大厦A座706 联 系 人:黄林华 联系电话:0513-82110018 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
7、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场内外道路 已具备施工条件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 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8、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2.3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5元),该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还。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
9、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
10、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提出, 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
11、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
12、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 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8.1 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 8.2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 8.3 条。8.1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海门市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
13、单;(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请如实填报,本表人员名单将在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中显示,作为标后管理跟踪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8.2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1-9)。(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8.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除外,应随身携带)。9.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中标单位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另外递交贰
14、份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帐户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帐号:3206253901201000004013)。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的名义
15、及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备案的基本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13.2投标人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无效投标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天退还,最长不超过15天(从开标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补全。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6、,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
17、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相关资料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法方
18、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结算时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7.招标控制价17.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7.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7.2.1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现状及其他技术资料;17.2.2参照如下相关依据计取。(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82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1128号)
19、;(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国土资发2000215号);(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13-2012);(5)、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6)、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期)(7)、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等参考相关材料价。17.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肆佰捌拾肆万玖仟零捌拾柒元(¥4849087.00元)18.投标报价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下列项目由中
20、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相关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2)、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3)、施工临时(包括拆除工程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等费用;(5)、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6)、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7)、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8)、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
21、的名义共同投保,保险费率及相关事项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必须为其设备投保设备险、雇员(包括临时工和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事故险,此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9)、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气象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及施工计划,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10)、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投标人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
22、标人不再单独计列。(11)、对于标段中与既有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2)、合同实施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路政、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取得其同意,作业时发生的安全设施费(临时标志和标牌等)以及施工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支付。(13)、施工中涉及的管道开挖及其他相关的防护和加固措施费用均应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计量与支付,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23、到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14)、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可能会对周边的房屋的影响,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9.3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含监理)管理;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管理、配合、协调工作对本工程施工的一定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等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24、同时递交贰份副本至招标代理机构。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商务标(8.1)、一包资格审查文件(8.2)、一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8.3)。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除外,应随身携带)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单位必须将电子标书(8.1、8.2)上传到会员系统中,开标时携带CA锁和书面投标文件,否
25、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原则上以电子标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查看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技术支持电话:18951132076(陆化朋)18260594502(徐工),若该人员无法联系或无法解决,请及时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现场处理(工作日)或者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上关于海门市工程建设电子投标的培训视频。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因电子标书上传问题或者不能解密标书导致的无效投标,其后果自负。20.3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6、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原则上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放在商务标中,另一份由委托人随身携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待投标截止后,统一由中心工作人员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和开具收据。)20.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
27、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面第 23.1 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法23.3综合评估法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按照有关
28、程序,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扣诚信分5分,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25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
29、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
30、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7.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7.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7.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7.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
31、致的; 27.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7.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7.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7.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7.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7.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7.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7.18投标文件载明
32、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7.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7.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的情况的;27.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8.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并且按照海门市
33、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实施细则和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有关程序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
34、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5、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4.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建造师证书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还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36、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7.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以及廉政合同。38.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项
37、目工程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38.2.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
38、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和有关网站上给予公告、公示。 (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39、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0、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
39、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联系电话:0513-82211233)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40、,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100分)(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
41、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21家或21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A;以此类推),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1-K1)Q1 + BK2Q2Q1=1-Q2, Q2 取值为30%、40%、50%、60%、70%;K1 的取值范围为2%、3%、4%、5%;K2 为88%。K1、Q2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
42、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格式)(本合同协议书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填报。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此格式内容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故投标人需认真仔细地阅读和理解本合同协
43、议书中各款的内容。)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海门市悦来镇仲文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合同书甲方:海门市悦来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海门市悦来镇仲文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文件,订立本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海门市悦来镇仲文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2项目位置:海门市悦来镇仲文村、中圩村、万盛村、松林村3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二、工期要求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0 天。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2014年 月 日前顺利竣工,处500元/天的违约罚款。三、质量要求合格四、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按海门市文明工地要求组织现场施工,不得破坏应保留的原有设施和庄稼,搞好群众关系,处理好善后工作。五、安全施工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组织检查督促生产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六、工程价格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内容并承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一切风险,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整。七、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成,通过镇级初验后付50%;审计结束,通过南通市级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