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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包含各类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例,
3、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及安全生产条件 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1、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应持有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矿山及有关人员应持有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破员证、爆破安全员证。3、使用危化物品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有危险化学品凭证购买,运输单位的资质认定制度、运输通行证制度、登记制度和押运、储存、使用上岗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4、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副职和各级负责人(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机构(生产、技术、安全、后勤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员工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人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采剥( 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4、交接班制度;5、排土场、尾矿库观测和管理制度;6、爆破器材等危险化学品保管、发放、领用、登记、台帐、检查等管理制度。(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5、故隐患;(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组织,并有专(兼)职安全员和救护组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条件1、有矿山总平面布置图、开拓运输系统图和采场平面布置图。2、矿山使用的下列设备器材和安全检测仪器,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1)采掘、支护、装载、运输、通风、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2)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器开关、电控装置;(3)爆破器材、通讯器材、矿灯、电缆、钢丝绳、支护材料、防火材料;(4)各种安全卫生检测仪器仪表;(5)自救器、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和救护设备。3、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设施。4、尾矿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
6、求,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5、根据国家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和火工材料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药剂、化验用药剂、放射性元素,应建立严格的贮存、发放、配制和使用制度,并指派专人管理,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各单位及危险化学品和火工材料的购买、运输、押运、装卸、储存、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7、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向上岗作业。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设施,必须经过论证和
8、评价;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设施投资应当纳入概算。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条件论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评价。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一切可
9、能被人触及的裸露电气设备和设施的转动和传动部份必须有保护罩或遮挡,以及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金属矿山采场一般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2、各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各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10、。各生产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
11、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的出口。各单位进行爆破、排弃、吊装、剧毒品的溶解、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堆积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的规定,要有防灭火设施和器材。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有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结合各单位的生产实际,对下列安全重点部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顶板、片帮、边坡和地表塌陷带来的危害;地面和井下的
12、火灾、水害;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物质引起的危险;各单位应对排土场、弃渣场、尾矿库及各种拦泥拦渣拦水坝、环保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第三章 建设工程和生产性工程安全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3、,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经同意后,指定具体单位或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一)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生产性工程安全管理1、发包(生产经营)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证生产工程安全生产,明确职责依法承担生产工程安全生产责任。2、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承包(施工)单位应有如下文本: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管理规定。3、发包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线路资料
14、,承包单位应遵守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转。4、发包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确定生产(维建)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承包单位应专款专用。5、发包单位应在施工前,必须有工程设计或单体设计和作业规程,并向承包单位进行交底,双方签字确认,执行。6、若生产需要发包单位有条件提供各类设备或工具时,承包单位应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在验收单上签字,使用过程中因设备、工具发生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7、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新入矿(厂)人员进行入矿(厂)安全教育。8、发包单位有权对承包单位生产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认真做好“三同时”,整改事故隐患
15、。9、经发包、承包单位双方制定具体奖惩制度。在定期和不定期或日常安全检查中,依照奖惩制度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给予处罚,对敢于维护安全生产行为的给予奖励。10、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生产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在承包或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单位之间必须统一协调管理,由专人负责,并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11、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12、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16、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承担的生产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消除事故隐患。13、承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并依照奖惩治条款予以处罚。14、承包单位负责新进人员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基础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对车辆工程机械作业人员、爆破、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
17、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5、承包单位应当在临时用电设施、溜井口、平台边缘、危险区域、爆破物及有易燃易爆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6、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17、承包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18、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19、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域内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
18、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标志。20、承包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21、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22、承包单位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治安保卫制度。23、所有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4、事故上报处理。承包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上报处理,发包方要协助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第四章 安全生产职责公司董事长、
19、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条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或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
20、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受董事长、总经理的委托,对本公司的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三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督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职业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5、组织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生产大
21、检查,督促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6、协助、督促落实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7、组织督促特种设备、剧毒物品设施、重点危险源方面检验、评价(评估)工作。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状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问题。9、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0、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发生事故的上报工作。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
22、况;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治安消防)的安全措施,贯彻“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5、组织或参加工程系统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6、组织工程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分管物资供销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
23、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三同时”原则,保证供应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组织和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高度重视对剧毒物品、易燃易爆、贵重物品等物资的运输、装卸储存销售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7、适时召开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公司下属各生产单位的矿长(厂长、工程建设总指挥)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各生产单位的矿长(厂长、工程建设总指挥
24、)负责人本单位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和资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或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健全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时研究解决和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决定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的奖惩。5、组织制定
25、、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危险化学品)评价制度。贯彻执行“三同时”。7、坚持贯彻“三同时”原则,监督检查下属各单位、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8、督促、组织落实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9、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状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10、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1、成立救援抢险组织,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防洪、地灾等)应急救援预案;12
26、、将生产建设项目、经营场所、设备承包、承建、承租给有相应资质单位时,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1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高度重视第二十六条所列的安全重点部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2、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
27、业安全卫生(环保、治安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入使用;3、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系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使之达到国家标准;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安全环保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环保、综治)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措施,并组织和督促实施;4、组织和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并督促实施;5、
28、协助领导组织每季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日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及时整改;6、组织和推动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联系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监督其持证上岗,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7、组织和联系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8、参加审查新、扩、改工程以及新产品的设计,并参加这些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9、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员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10、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安全(环保、治安消防)考核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11、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三废”治理
29、和噪声防治等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的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行。 公司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本公司火工材料、剧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印发的火工材料管理制度,做好运输、押运、装卸、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工作;联系有关评价工作;3、掌握公司治安全状态,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公共场所、仓库等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4、参加建设项目有关消防设计“三同时
30、”审查和验收工作;5、参加公司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协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演练等活动;公司计财部的安全职责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安措经费的支出情况,确保资金的投入,并定期核算;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资金。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职责1、对新入公司人员及时组织入公司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生产单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3
31、、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惩处手续,报告和办理工伤保险、职工意外保险等业务及医疗费用的报支;5、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岗位的决定;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7、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员工劳保用品、保健和防署防温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保卫科科长安全职责1、主管火工材料、剧毒物品、含金物料、治安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监
32、督执行。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出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出入人员的检查或检查登记。3、负责种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4、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5、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6、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7、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参加新建成、扩建、改建及技改措施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9、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
33、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10、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及每年的演练安排。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车间主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2、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制定本车间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3、在进行生产、施工作业前,制定和贯
34、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4、协同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5、经常检查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6、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协助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
35、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9、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10、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2、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生产。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4、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
36、抢救,参加事故的调查,提出防范措施。6、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腰三角形特点,开展安全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3、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
37、交接。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和劳动保护与安监部门的指导下,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班组长做好以下工作:1、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3、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2、要根据工
38、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技术与安全工作的建议。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高于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领导、各职能机构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经批准后,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教育,贯彻执行。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是培养人们安全卫生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安全卫生责任感和自觉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39、,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树立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掌握安全卫生知识、劳动保护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主要对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职工两类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并对安全卫生教育情况进行统计,建立档案。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对企业经理、矿长、厂长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2、技术干部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
40、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发生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3、行政管理干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4、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一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
41、小时。5、班组长和安全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单位、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企业(包括各工程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和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1、三级教育是指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井下作业人员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1)矿(厂、各工程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矿长(厂长、各工程公司经理)负责,各单位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
42、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2)各单位的二级单位(厂、车间、工段)安全教育由其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2、特种作业教育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起重、焊接、司机、锅炉、压力容器、
43、尾矿、爆破等工种的员工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复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操作。这种培训至少每年一次。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员工和有关人员。4、对员工应进行广泛的经常性教育,要在生产过程中自始自终坚持不断。一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点设备或设备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或开车前的专门安全教育,安技部门应配合主管单位和检修单位进行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技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5、对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
44、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切实实施,推动安全卫生工作依法进行检查。它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使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能得到消防或控制,使安全目标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的形式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检查、普遍的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公司下属各生产单位(包括各工程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车间、工段每周一次;班组每班都应进行检查。2
45、、各动力设备管理单位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如电焊、气焊、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车辆管理部门(包括各工程公司)对机械设备和装运车辆,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并经常进行日检、班前检、月巡检制度。3、保卫部门应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消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与日常管理检查;4、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的特点,如雨季(台风雨)要着重防洪防汛,防地灾、防雷击、防触电;夏天要着重防暑降温;旱季要着重防火、防爆;冬季应着重防寒、防冻等。5、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应着重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检查。6、不定期检查主要对机械、设备开车和停车前,检修中,新装置、机
46、器、设备竣工及试运时进行的安全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员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1、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2、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岗位操作规程等检查准备工作。3、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4、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想来,基层以自检为主,单位内相应部门间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5、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按“三定
47、”原则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6、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危险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以后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奠定基础。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应根据用途和目的来具体确定安全检查表的种类。安全检查表的主要种类有:矿(厂)安全检查表,车间、工段安全检查表;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专业安全检查表等。第七章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所称伤亡事故,是指员工、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剧毒物品泄漏等事故。伤亡事故报告程序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伤亡情况、现场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并在12小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