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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贷款买车离婚协议书汇总贷款购车协议书(3篇)贷款买车离婚协议书汇总一 借款人: 住宅: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宅: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 依据_(以下简称托付人)与乙方签订的_托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托付人向甲方发放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其次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息_计算,按_结息。 贷
2、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托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规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规划为: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第六条还款规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规划为: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3、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规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托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托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日内向托付人申请展期,经托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担当或分别担当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4、。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展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转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日向托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托付方的规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需按商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供应其有关的规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状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状况进展监视; 8.乙方应按托付方的规划及所供资金准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商
5、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顿发放贷款,同时向托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商定分次还款规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托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贷款买车离婚协议书汇总二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
6、政编码: 通讯地址: 根本帐户开户行: 账 号: 贷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其次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纳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
7、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商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商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
8、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商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商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终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归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托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9、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以下放款规划。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商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
10、条商定的到期日和以下规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商定不全都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丢失民事行为力量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连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
11、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全部必要的权利力量,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担当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全部必需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供应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力量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根据本合同商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供应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
12、有商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担当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协作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状况和借款人经营状况的监视检查,准时供应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供应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精确的。 6.5 借款人有以下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供
13、应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实行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局部;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宅、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打算;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
14、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实行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供应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力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撤消;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治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消失严峻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力量有负面影响的其他大事。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准时供应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
15、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撤消、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削减或可能削减或被实行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大事等。 第七条 其他商定事项 借款人必需供应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假如借款人未按本协议商定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承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公证书给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16、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商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担当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消失以下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顿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局部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马上归还全部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商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拖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订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商
17、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担当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躲避贷款人监视、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商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托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
18、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缺乏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缺乏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全都的,按托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连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19、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全部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
20、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贷款买车离婚协议书汇总三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托付事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乙方按银行制定的相关条件为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即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二、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地址、贷款金额、贷款年限 1、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区街(路) 巷号房间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申请此房抵押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贷款期限(大写) 年,贷款种类_ . 2、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街(路) 巷门,轴线_年,贷款种类_ . 三、贷款费用的收取方式(二种): 1、甲方支付给
21、乙方代办费用按贷款额_%收取,即人民币(大写)_元整,贷款相关费用按凭据计算。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含代办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元整,此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并不供应票据。 四、甲方预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人民币(大写)_,待签定银行贷款合同时或银行审批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前将剩余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乙方收到甲方的证件有: 产权证(复印件) 契税证(复印件) 土地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长期居住证明 份 交易审批表 份 买卖合同书 份 评估报告 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份(复印件)财务报表
22、、税票(复印件) 单身证明 份 收入证明 份 六、乙方代办贷款时间(甲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手续齐全)自甲方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开头计算约为 工作日,如在商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预交的代办费。 七、乙方在办理托付事项过程中,如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不能连续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的代办费及预付的贷款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生的贷款费用应由甲方另行担当。 八、假如甲方托付乙方为其查询银行征信记录,在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或供应的手续不是真实有效的,导致贷款不胜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代办费由甲方担当。 九、贷款支付方式:1、转账支票( ) 2、现金( )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如遇不行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难、政治经济等突发大事)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贷款办理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