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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目 录录 1 前言前言.1 1.1 项目由来.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1.3 建设项目的特点.2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 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3 2 总论总论.4 2.1 评价目的.4 2.2 评价原则.4 2.3 评价依据.4 2.4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8 2.5 评价标准.9 2.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2 2.7 评价工作重点及主要工作内容.14 2.8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15 2.9 评价工作程序.17 3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8 3.1 项目概况.18
2、3.2 垃圾来源及焚烧工艺选择.18 3.3 建设内容及规模.23 3.4 垃圾焚烧工艺流程概述.26 3.5 公用工程.37 3.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原辅材料消耗.43 3.7 排污节点分析.45 3.8 本项目排污分析.53 4 区域环境概况区域环境概况.68 4.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68 4.2 区域社会环境概况.72 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74 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74 5.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78 5.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8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6 地表水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影响评价
3、及污染防治措施.125 6.1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125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8 6.3 水污染防治措施.131 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139 7.1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139 7.2 厂区水文地质勘查与水质监测.146 7.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59 7.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63 8 声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声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169 8.1 声环境现状与评价.169 8.2 声环境影响预测.169 8.3 声环境防治措施.175 9 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177 9.1 施工期固体
4、废物影响分析.177 9.2 营运期固体废物种类及处置措施.178 10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84 10.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84 10.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88 10.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89 10.4 运行期生物污染防治措施.195 11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97 11.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197 10.2 环境风险识别.197 11.3 源项分析.199 11.4 事故后果分析.201 11.5 事故风险应急措施.205 11.6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209 11.7 风险评价小结.214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产业
5、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15 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15 12.2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15 12.3 选址合理性分析.217 13 清洁生产分析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分析及污染物总量控制.222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13.1 清洁生产分析.222 13.2 节能措施.225 13.3 污染物排放水平.228 13.4 清洁生产结论.228 13.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229 14 环保投资与效益分析环保投资与效益分析.230 14.1 环保投资与效益分析.230 14.2 经济效益.231 14.3 社会效益分析.231 15 环
6、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33 15.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233 15.2 施工期环境监理.233 15.3 环境监测制度.235 15.4 厂区绿化.238 15.5 竣工验收.238 16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239 16.1 结论.239 16.2 建议.244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V 附表:附表:附表 1-1、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施工期)附表 1-2、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营运期)附表 2、环境监理一览表 附表 3、环保投资一览表 附表 4、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表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 附件 2 贵
7、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附件 3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函 附件 4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 5 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煎茶镇总体规划局部进行调整的批复 附件 6 德江生活垃圾基础分析报告 附件 7 炉渣处置意向协议书 附件 8 监测报告 附件 9 德江县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德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跨区域合作协议书 附件 10 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拆迁承诺函 附件 11 会议纪要、专
8、家复核意见及修改清单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前言前言 1.1 项目项目由来由来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得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得到了广泛的民生关注。垃圾处理设施的能力不仅要考虑现有的垃圾清运量,还需要稍微覆盖中远期经济发展带来的增量空间以及垃圾收运范围扩大带来的存量空间。德江县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送入老虎槽生活垃圾填埋场,该垃圾填埋场于 2013 年 6 月投入试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 105t,总库容 54.50 万 m3,设计服务年限为 11 年。凤冈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凤冈县龙泉镇柏梓村水天组,于 2014 年 9 月投入运行,主要服务范围
9、凤冈县城、石径乡、花坪镇、绥阳镇、永安镇、新建乡和土溪镇,库容为 43.8 万 m3,处理生活垃圾 60t/d,设计服务年限 11 年,截今为止已填埋生活垃圾约 11.5 万 m3,剩余库容 32.3 万 m3。据统计德江、凤冈两县 2015 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达到 340t/d,随着德江、凤冈两县垃圾收运系统的扩大和完善,现有的填埋场的设计处理能力由于设计时只考虑了县城近期的处理需要,并未覆盖其他乡镇以及垃圾自身的增长空间,两县的垃圾设施处理能力均存在较大的缺口,因此有必要尽快建设一座规模适宜的垃圾处置设施来对德江县、凤冈县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与处置。为了进一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德江县政府
10、决定采用特许经营 BOT 的合作方式,在德江县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15 年 11 月德江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贵州省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并成立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2016 年 3 月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德江垃圾焚烧厂选址意见,初步确定将场址选择在德江县煎茶镇老木关组;2016 年 7 月委托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6 年 8 月同意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目前其他前期工作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 年本)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为此,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第一时间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梳理、查阅相关资料、分析工程内容,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到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周边环境进行走访调查,同时收集项目区第一手的资料,在厂
12、址四周以摄像和拍照方式进行调查,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区及附近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最终于 2017 年 1 月编制完成了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报送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审查,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在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会,会后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技术评估意见对环评报告书做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完成了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后作为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1.3
13、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 垃圾处理的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焚烧发电因大大减少填埋而能够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也减少了填埋对地下水和填埋场周边环境的大气污染。但是增加了垃圾焚烧过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焚烧处理中产生的焚烧烟气如酸性气体、重金属及二噁英、焚烧产生的焚烧飞灰,垃圾处理产生渗滤液等,如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的要求,
14、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等,论证项目选址的可行性。(2)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烟气中含有二噁英类、重金属类等特殊污染物。本次评价过程中,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 号)等的要求,对照本项目的设计资料,通过对项目采用的焚烧设备、焚烧工艺、烟气处理工艺方案进行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烟气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预测项目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区域的环境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
15、设的可行性。(3)项目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评价从环保角度,重点论证废水处理回用的可行性。(4)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的控制要求和评价计算结果,调查项目拟建区域周边现有现状,并对区域周边用地的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提出控制建议。(5)对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固废、噪声等污染源,分别按规范要求,明确其处理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明确其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项目选择的焚烧处理工艺、设备满足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要求
1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德江县、凤冈县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是解决德江县、凤冈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根本途径,可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 总论总论 2.1
17、评价评价目的目的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预测评价;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提出技术上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和布局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管理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采用规范的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
18、)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和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 评价评价依据依据 2.3.1 法律法律、法规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1.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6.1 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1.1 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1997.3.1 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7 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
19、9.1 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3.1 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2004.8.28 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2008.1.1 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6.7 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4.1 实施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 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1 实施(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实施;(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
20、生能源法(2009 修正),2009.12.26 实施;(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发200539 号),2005.12.3;(1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2011.10.17;(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9.10;(1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4.2;(2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5.28;(2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20
21、11.4.19;2.3.2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2013.2.16;(2)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2008.9.18;(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住建部201061 号),2011.4.19;(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3003 号)2014.12.9;(5)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 号),2016.10.2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22、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4;(7)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2006.6.1;(8)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2008.9.4;(9)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 号),2010.10.19;(10)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22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
23、7.3;(13)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2011.12.29;(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2006.2.14;(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公开指南(国家环保部2013103 号),2014.1.1;(16)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 35 号),2015.7.13;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2014.3.25;(18)2014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环境保护部 201
24、4 年第 71 号公告,2014.10.3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 39 号令,2016.3.30 2.3.3 地方法规及文件地方法规及文件(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6.1;(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29;(3)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2013.3.1;(4)贵州省水功能区划(黔府函201530 号),2015.2.10;(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 号),2012.6.8;(6)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知(黔府发201413 号),2014.5
25、.6;(7)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府发201539 号),2015.12.30;(8)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黔府发201631 号),2016.12.26;(9)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5.27;(1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函2012184号),2012.8.28;(11)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黔环发201215号),2012.12.25;(12)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4125 号),2014.6.9;(13)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 年本)(黔环
26、通2015269 号),2015.12.29;(14)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黔府函2016327 号),2016.12.18;(15)贵州省“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黔府函2016312 号),2016.12.6;(16)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 号),2016.12.31。2.3.4 技术导则技术导则与规范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德江县城
27、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9)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10142 号;(1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范(CJJ12
28、8-2009);(14)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15)重点行业二恶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5 年 90 号。2.3.5 项目相关文件项目相关文件(1)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2016.7;(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8.11;(3)关于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复函(铜环标201629 号),铜仁市环境保护局,2017.1.3;(4)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6.5.25;(5)贵州
29、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德江垃圾焚烧厂选址意见,2016.3.17;(6)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煎茶镇总体规划局部进行调整的批复,德府函2016385 号,2016.12.20;(7)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贵州分院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地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专项报告,2016.9;(8)贵州晟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16.11;(9)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德江生活垃圾基础分析报告;(10)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1)炉渣处置意向协议书;(12)德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30、;(13)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14)环评委托书。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2.4 环境影响识环境影响识别及别及评价因子评价因子筛选筛选 2.4.1 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以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性质与程度,对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 2.4-1。表表 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影响 类别 影响因素 建设期 营运期 占地 建设 施工 材料 运输 废水 排放 废气 排放 固废 堆存 噪声排放 事故 风险 经济效益 社会 环境 能源、资源利用 土地利用开发 劳动就业 区
31、域经济发展 自然环境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 声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 注:/表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或、表示影响程度为大、中、小,空格表示影响不明显或没影响。由表 2.4-1 分析可知,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自然环境中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施工影响是短期的,且影响相对较小,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亦随之消失。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三个方面,而对当地的能源、资源利用以及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均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2.4.2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根据工程特点、当地环境特征,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32、技术导则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办法,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 2.4-2。表表 2.4-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TSP、PM10、PM2.5、NO2、CO、SO2、HCl、Hg、Cd、Cr、As、Pb、氟化物、NH3、H2S、二噁英 SO2、PM10、PM2.5、NO2、HCl、臭气(NH3、H2S)、铅、Hg、Cd、二噁英、CO 地表水环境 pH、SS、COD、BOD5、NH3-N、硫酸根、总磷、总氮、汞、砷、铅、镉、六价铬、石油类、全盐量、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 COD、NH3-N、汞、砷、铅、镉、Cr 地下水
33、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 CaCO3计)、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六价铬、氟化物、硫酸盐、氰化物、挥发酚类(以苯酚计)、氯化物、铜、石油类、铁、锌、砷、铅、汞、镉、锰、钡、铍、钴、镍、硒 COD、NH3-N、石油类 声环境 连续等效 A 声级 设备噪声、厂界噪声 Leq 土壤环境 二噁英、镉、汞、砷、铜、铅、铬、锌、镍、pH 二噁英、镉、汞、铅、铬 生态环境 厂区及周边植被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利用、处置 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5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根据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及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环境影
34、响评价标准的复函(铜环标201629号),本评价拟采取以下标准。2.5.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坝上小溪、川岩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 2.5-1。表表 2.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项目及标准值(单位:mg/L,pH 无量纲)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 pH SS COD BOD5 氨氮 TP 石油类 氟化物 高锰酸盐指数 69 25 15 3 0.5 0.1 0.05 1.0 4 硫酸根 总氮 汞 砷 铅 镉 六价铬 全盐量 粪大肠菌群(个/L)250 0.5 0.00
35、005 0.05 0.01 0.005 0.05 1000 2000 备注:SS 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全盐量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执行(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见表 2.5-2。表表 2.5-2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 序号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单位 序号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单位 1 pH 6.58.5 无量纲 15 硝酸盐 20 mg/L 2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16 亚硝酸盐 0.02 mg/L 3 高锰酸盐指数 3 mg/L 17 锌 1 mg/L 4 氨氮 0.2 mg/L 18
36、氟化物 1 mg/L 5 砷 0.05 mg/L 19 氰化物 0.05 mg/L 6 汞 0.001 mg/L 20 铜 1 mg/L 7 镉 0.01 mg/L 21 锰 0.1 mg/L 8 铅 0.05 mg/L 22 钡 1 mg/L 9 挥发酚 0.002 mg/L 23 铍 0.0002 mg/L 10 铁 0.3 mg/L 24 钴 0.05 mg/L 11 氯化物 250 mg/L 25 镍 0.05 mg/L 12 总硬度 450 mg/L 26 硒 0.01 mg/L 13 硫酸盐 250 mg/L 27 石油类 0.3 mg/L 14 铬 0.005 mg/L (3)环
37、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对于(GB3095-2012)中未规定的项目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执行;二噁英年平均浓度限值参照日本环境标准(日本环境省 2007 年七月告示第 46 号)执行,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5-3。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表表 2.5-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污染物名称 年均(mg/m3)日平均(mg/m3)小时浓度(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
38、095-2012)二级标准 SO2 0.06 0.15 0.5 NO2 0.04 0.08 0.2 TSP 0.2 0.3/CO/4 10 PM2.5 0.035 0.075/PM10 0.07 0.15/Pb 0.0005 0.001(季平均)/氟化物/0.007 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NH3/0.2 H2S/0.01 HCl/0.015 0.05 Hg/0.0003/Cd/0.01/Cr/0.0015 As/0.003/日本环境省 2007 年七月告示第 46 号,日本年
39、均浓度 二噁英 pgTEQ/m3 0.6/(4)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见表 2.5-4。表表 2.5-4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取值时间 噪声值 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 昼间 60 夜间 50(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见表 2.5-5。表表 2.5-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pH 镉 锌 汞 铅 镍 铬 铜 砷 水田 旱地 农田 果园 水田 旱地 标准 7.5 0.60 300 1.0 350 60 350 250 100 2
40、00 20 25 二噁英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征求意见稿)中农业用地二级标准 4.0 ngI-TEQ/kg 2.5.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施工废水不外排,营运期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2)废气: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
41、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具体标准值间表 2.5-72.5-10。(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详见表 2.5-11。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表表 2.5-6 回用水质标准回用水质标准(工艺与产品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序号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pH 值 6.58.5 11 总硬度(以 CaCO3计/mg/L)450 2 悬浮物(SS)(mg/L)12 总碱度(以 CaCO
42、3计 mg/L)350 3 浊度(NTU)5 13 硫酸盐(mg/L)250 4 色度(度)30 14 氨氮(以 N 计 mg/L)10 5 生化需氧量(BOD5)(mg/L)10 15 总磷(以 P 计 mg/L)1 6 化学需氧量(COD)(mg/L)60 16 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 7 铁(mg/L)0.3 17 石油类(mg/L)1 8 锰(mg/L)0.1 1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 9 氯离子(mg/L)250 19 余氯(mg/L)0.05 10 二氧化硅(SiO2)30 20 粪大肠菌群(个/L)2000 表表 2.5-7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生活垃圾焚烧
43、污染控制标准控制标准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均 单位 CO 100 80 mg/m3 SO2 100 80 NOx 300 250 颗粒物 30 20 HCl 60 50 汞及其化合物(以 Hg 计)0.05 测定均值/镉、铊及其化合物(以 Cd+Tl 计)0.1 测定均值/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 Sb+As+Pb+Cr+Co+Cu+Mn+Ni 计)1 测定均值/二噁英类 0.1/ng TEQ/m3 表表 2.5-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项目 标准值(mg/m3)排放速率(kg/h)备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
44、96)颗粒物 120 3.5 15m排气筒 表表 2.5-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备注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硫化氢 0.05mg/m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氨气 1.0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二级 表表 2.5-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规模 基准灶头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 3 2.0 60 表表 2.5-11 噪声排放
45、标准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代号 取值时间 标准值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 70dB(A)夜间 55dB(A)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昼间 60dB(A)夜间 50dB(A)(4)固体废物:炉渣等类一般固废执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其余类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 36 号)。飞灰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46、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2.6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及评价范围 2.6.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周围的环境敏感程度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的依据如下:(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采用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进行计算。其中 Pi定义如下:Pi=Ci/C0i100%式中:Pi第 i 个
47、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计算参数及选项见表 2.6-1,计算结果见表 2.6-2。表表 2.6-1 估算模式参数选取估算模式参数选取 污染源 污染物 风量Nm3/h 排气温度 排气筒高度m 烟筒内径m 环境温度 排放量kg/h 地形 气象筛选 焚烧炉 烟尘 91708 100 80 2 20 1.57 农村 自动 PM2.5 1.10 SO2 5.26 NOX 17.47 CO 4.19 HCl 2.00 Pb 0.0203 Hg 0.00075 Cd 0.0003
48、1 二噁英 0.0061mgTEQ/h 仓储 粉尘 2430 20 15 0.4 20 0.073 垃圾池 NH3 面源:47.82418.8 0.08 H2S 0.008 渗滤液处理站 NH3 面源:127206 0.009 H2S 0.0005 由估算模式计算可知,排放污染物中焚烧炉尾气中 NO2的占标率最高,为 14.07%,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大于 10%但小于 80%。占标率 10%的最远距离 D10%=1.25km2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3 助燃空气过剩系数/2.0 额定烟气量 Nm3/h 87342 额定蒸汽产量 t/h 37.06 全厂热效率%20
49、.45(3)燃烧空气系统 助燃空气系统:一、二次风吸风口、风管、一、二次风喷嘴出口,一次风、二次风。一、二次风系统都由风机、风管及支架组成,一次风系统还要增加预热器。为了对垃圾起到良好的干燥及助燃效果,一次风空气进入焚烧炉之前,先通过蒸汽式空气预热器加热,然后从炉排下部分段送风。同时,为了提高燃烧效果及保持燃烧室的温度,在焚烧炉的前后拱喷入二次风,以加强烟气的扰动,延长烟气的燃烧行程,使空气与烟气的充分混合,保证垃圾燃烧更彻底。一、二次风风量较大,可安装消音器降低噪音。由于设计进炉垃圾热值较高,一次风、二次风额定设计温度为 20,但为保证低负荷炉温控制需要,一、二次风设置蒸汽式空气预热器系统,
50、利用汽机抽汽和汽包抽汽可将一次风加热到 220,二次风加热到 166。一次风从垃圾池抽取,二次风在炉后给料平台处设一个吸风口。进风方式:一次风由炉排下的风室(灰斗)经过炉排片的风孔进入炉膛,对垃圾进行干燥和预热,同时也起到对炉排片的冷却作用。焚烧炉两侧墙与垃圾直接接触,局部温度较高。对两侧墙的保护采用冷却风的方式。侧墙是由耐火砖砌成的中空结构,炉墙外部安装保温层。冷却风从侧墙下部进入,流经耐火砖墙,达到冷却炉墙的目的。冷却风由单独设置的冷却风机提供,便于启停炉的控制。密封风用于焚烧炉驱动部件和炉排前部框架间隙的密封。空气预热器:为了使低热值垃圾更好地燃烧,燃烧空气必须经过加热器加热后,才能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