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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风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通风仪器仪表保管、修理、保养制度 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治理制度 1.矿有关领导、采掘队干、班组长、生产业务科室科长、技术员、安全员、瓦斯员入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井下流淌电钳工,在回风巷工作的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煤仓口皮带(或煤溜)司机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专人负责保管、修理、充电、收发、集中编号治理。 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专人发放,并指定专人定期联系长治市煤矿技术效劳中心进展调校。 4.要建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记录,并保证记录字迹清楚、内容真实。 5.发放仪器前先检查电压是否布满,然后开机2
2、0分钟,观看零点,准时校零(误差超过0.1%的不准发放)。 6.发放仪器后催促使用者填写记录,不得漏项,临时借用的仪器也要填写记录。一人只限领取一台仪器,不得代领仪器,代填记录。 7.仪器必需每15天进展一次校正,误差在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校正后要填写校正原始记录,每六个月要进展一次检定。 8.更换催化元件后的仪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展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9.使用人员班后按时交还,并严格根据规定使用。使用人员必需熟识工作地点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和仪器使用的根本学问。 10.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人员下井后,不许随便关闭开关,按规定带在身上的人员必需佩戴在身,不许挂在别处或装入口袋,要做到机
3、随人走。 11.在使用过程中,若发觉仪器有特别现象时,下班后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状况,以便准时处理。 12. 全部应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人员下井不佩戴或不使用按违章论处。 13.凡损坏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者,收发人员要做好记录,并汇报通风科处理(视状况罚款200-1000元)。丧失仪器者,照价赔偿。如查不出访用者,对当班回收人员进展惩罚。 14.备用仪器要放在枯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并定期对仪器进展充放电。 二、光学瓦斯检定仪的治理制度 1.巡回瓦斯检查员、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人固定配备一台光学瓦检仪,专人使用。矿领导、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技术员,依据工作需要配备备用的光学
4、瓦检仪。 2.全部领取仪器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需爱惜仪器,防止碰撞振动,严禁随便将仪器放在工作场所,严禁拆卸仪器、损坏丧失仪器按价赔偿。 3.使用人员下井前应认真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严禁将不完好的仪器带入井下,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根据使用说明进展操作,发觉问题准时和通风科联系,实行相应措施。 4.要定期对仪器使用的硅胶、钠石灰、胶管、吸气球进展检查,发觉不合格时,要准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5.仪器的气密性要符合要求,干预条纹应当黑、细、亮,视场足够。 6.使用的仪器,每半年要进展一次鉴定,鉴定合格前方可使用,鉴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展。 7.建立健全仪器发放制度,凭牌发放仪器,并做好记录。 8.备用仪
5、器要放在枯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并定期检查。 三、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温度等传感器治理 1.由监控专职人员统一治理,要准时补充,保证备用量。 2.坚持日常的维护、保养、调校治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细则规定。 3.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四、风表、测尘仪 、空盒气压计 1.各种仪表要建立台帐,记录要具体、清楚。 2.各种仪器要专人保管使用,备用仪器要妥当保存。 3.使用前要认真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保证正确使用。 4.各种仪器要根据规定定期进展调校和检定,以保证仪器的精度,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坚决不能使用。 五、安全监控设备 1.各种设备包括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断电仪等各种
6、传感器等都要建立台帐。 2.各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护。 3.新设备使用前要在地面进展性能测试,运行48小时后才能够下井,备用仪器要妥当保管,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4.各种传感器在修理后要准时进展调校,坚决不能在井下拆卸、修理各种设备。 5.对于井下设备消失的各种问题、故障,要准时进展处理,问题的缘由要查清晰,对人为的缘由,要对责任者做出惩罚。 6.备用仪器要妥当保存,并定期进展检查。 六、上述仪器的调校: 1.通风科和监控室指定专人在市煤矿技术效劳中心调校仪器,严格执行调校标准和程序。 2.通风科要定期进展签定仪器调校合同,严禁使用无效仪器。 3.通风科要指定专人负责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瓦斯检测仪的全面治理,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定期进展检查、检验、更换、更新、报废。依据要求准时补充,保证正常的使用量。 七、仪器抽查治理制度 1.通风科每月对在用仪器使用、修理状况进展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抽查,对应用和备用的仪器全面检查一次。 2.通风科要不定期对治理发放人员岗位标准化操作进展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