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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云港市科技局职工休假请假制度 连云港市科技局职工休假请假制度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务员法和劳动法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打算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现对机关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予以修订。 一、休假制度 (一)国家法定节日 1、全体职工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局部职工放
2、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公休假 1、机关职工(包括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工资收入。 2、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
3、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5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6)参与学习、培训、进修及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当年不享受休假。 4、单位对年休假实行登记治理,每年初编制本年度年休假规划,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分期分批休假,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在不突破国家规定休假天数的前提下分期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于次年安排补休。已列入休假规划,因个人缘由不休假的,视为放弃
4、休假。 5、县处级干部休假规划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休假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职工休年休假必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处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6、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或遇特别紧急状况,应自觉听从组织上的安排,提前完毕休假,事后安排补休。 (三)探亲假 1、凡参与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县级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按正常的交通工具在公休日不能到达),按规定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日。 2、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赐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
5、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 需要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期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如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异地,可在每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里选择探父母或探岳父母、公婆。(4)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依据实际需要赐予路程假。 3、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每年报销一次,夫妇只能一方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超出本人工资30的局部由所在单位报销。职工在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职工休探亲假须以书面形式向处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局长
6、批准,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5、探亲假原则上可和公休假合并使用。 (四)婚假 1、婚假是指单位职工结婚而享受的假期。法定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可以享受晚婚假共15天,双方到达双方享受,一方到达一方享受。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职工在休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婚假期间如遇公休假和法定节日,不顺延。 4、职工休婚假,须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女职工产假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别假期。 1、产检假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
7、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依据医疗单位证明,赐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2)产假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
8、本人身体缘由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需连续休假的,其连续休假期按病假处理。 (4)属于晚育的,男职工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5)女职工休产假,须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六)丧假 丧假是指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为料理丧事而享受的假期。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 1、丧假为5天。假如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依据路程远近,另外赐予职工路程假。 2、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3、职工休丧假,须向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并
9、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请假制度 (一)病假 病假是指单位职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或疗养而享受的假期。 1、职工请病假需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局长批准方可休病假,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2、职工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与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二)事假 事假是指职工因私事必需处理,经组织批准的假期。 1、职工请事假,有年休假的应先使用年休假,只有在年休假已休完的状况下,才能请事假。 2、职工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须经处室负责人同意;1天以上的须经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处室负责人请事假须经分管领导
10、同意,报请局长批准。 3、因急事无法事先请事假的,应准时打电话向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休假完后准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4、职工事假期间的待遇:当年事假累计在10天以内的,待遇不变;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20天的,扣发当年年终目标奖的50%;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满30天的,扣发当年年终目标奖的75%;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上的,取消当年年终目标奖。 5、职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参与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其他 1、职工休假、请假,均需书面申请,写明理由和期限,并按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处室负责人或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本人准时送办公室登记备案。 2、职工休假、请假
11、,必需做好工作的连接,不得贻误或影响工作。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4、办公室负责休假、请假的登记备案工作,年终负责将单位职工休假、请假、补休状况予以公示;监察室负责职工休假、请假、补休状况的督查;财务人员负责按政策规定核实报销有关费用。 5、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国家和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6、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其次篇:请假休假制度 请假及休假制度 编号:JL-41 一、请假及休假制度 1.请事假需根据规定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扣请假日的工资,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
12、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和综合部联合批准,超过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写假条,事假扣请假当日100%工资。 2.请病假需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医证明,当月请病假不超过两天(含)的不扣除请病假当日工资,两天以上按规定扣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3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2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1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资。 3.年假规定:年假不允许跨年;员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可享受年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可享受年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15天,年假可以集中也可分段休假,年假的
13、审批由部门经理和综合部联合批准,如员工放弃全部或者局部年假,公司赐予补贴详细算法为:未享受年假天数X 300% 工作日工资;注: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请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满10年不年20年,当年请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满20年及以上,当年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年假;如当年的年假已提前休完,请假次数到达规定,则顺延不得享受下个的年假 4.婚假规定:职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满25岁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嘉奖假7天,共10个工作日,应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岗位缘由需要分段休假,需经部门经理及综合部联合批准。 5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
14、,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岁的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3个月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赐予产假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赐予产假45天。 6丧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经单位批准,酌情赐予1-3天有薪丧假。 若是外地的员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 双休日安排员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15、于员工工资的200%的工资酬劳;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酬劳。 END 第三篇:请假休假制度 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二十二工程经理部 请假休假制度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 迟到早退,或不按时到岗。不请假,未能到岗者视为旷工。 二、工程部治理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以 便安排协调本班工作。 三、工程部全体员工因事、因病等缘由,不能按时上班或不能到 岗上班者,应以书面请假形式,3天假以内按工程部规定向各自主管上级请假,经批准同意,方可如期休假,3天以上应经工程部批准。 四、工程部治理人员每月出勤20天以上(含20天)
16、可休工作假 2天。 在本工程部当月上班工作缺乏20天(含20天)者不享受工作假,当月休假超过上述规定2天者,不计发工资;因工作需要,放弃当月2天工作假的同志,工程部实行其它表彰形式,但不加发工资。 五、婚丧假:对在本工程部工作满一年者,予本人婚喜假或直 系亲属丧事假分别可享受婚假10天、丧假5天(以上均含路途)工资。超之,按本制度办理。 六、生产工人、帮助协作工种实行日工资标准,计件考核。 七、对不能履行“请、休假制度”或超假者,其缺勤天数按旷 工处理。旷工一天返扣二天工资,按矿工日历天计算。 以上“请、休假制度”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需自觉遵守。 陕一建二十二工程经理部 第四篇:休假、请假制度 休
17、假、请假制度 一、员工每半月工作14日,可享有每半月休假1天,由经理安排休假,双休日担心排员工休假,有急事应以书面申请,经理同意前方可休假。 二、病假:病假需持医院有效病历单方可请假,扣除当天工资,特别状况除外。 三、事假:员工有事请假,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由经理同意前方可请假。 四、旷工处理:员工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 五、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算迟到,扣5元,三非常钟后算旷工。不行电话请假或代请。 六、以上请假迟到早退扣除所扣工资外扣除当月全部勤奖50元。 七、法定假日:元旦、国庆、五一,当月可享受三天休假。(含原月两天正休) 八、员工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员工每月发全勤奖50元。
18、(不包括清洁工、夜班、公关) 狼吧消遣会所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第五篇:请假休假制度 一、休假与调休 1、每人每月享受6天假期,可以双休或单休,也可以攒假(公休日除外)。教师可以依据个人状况提前在每周五统一报表。 2、法定节假日(清明1天、五一节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元旦1天、春节5天),学校安排上课或值班者均享受3倍调休。公休日被安排加班者享受同等调休时间。 3、全部积攒假期和储藏调休假期均可在便利的时候调休,也可以在6月和9月连休,但连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5天。平常调休假一般不允许连休,特别状况最长不得连休3天。 4、学校依据需要安排教师作息时间。教师统一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上班与
19、调休时间,调休不得与学校排定的上班时段冲突,如有特别状况可以在周日前与其他教师自行协商调整。调休假一般要避学校例会和教研时间。 5、加班:只有学校依据需要安排在法定假日和规定公休时间内值班或其他工作视为加班。晚上上课不算加班,只允许在当天调整工作时段。加班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学科组长、部门负责人、校长签字存档。 6、调休假期不得超过积攒假期。超出局部或超过连休规定时段的局部假期均以事假论处,每人每天扣除请假时段累计平均日工资。 7、教师在没有提前填写调休单的状况下私自调休按旷工论处。 8、特别状况由校区总监签字决意见处理。 二、请假制度 1、常规上班时间:平常周二周五:白班8:3017:30
20、,晚班14:0021:00.(上课和学员自习时可以20:30下班);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白班8:0017:00,晚班14:0021:00.2、上下要按时打卡。上班期间有事中途外出,向本部门领导请假批准并登记,时间超过2小时者需填写请假登记表。假如在外办事时间超过2个小时可以电话请假,总时间可以在积存调休假中扣除。 3、除正常报班调休以外,请假一天以内者,向本部门领导请假登记备案。请超过一天者,向校长书面请假,校长签字后到教管部登记备案。请假超过5天者,需校长和校区总监都签字后交教管部登记备案。 4、特别状况不能当面请假时,可以电话请假,请假时段审批权限不变。需要续假者均要向校长或校区总监请假,且
21、在返校后要履行补假登记手续。 5、有课的教师原则上不能误课,特别状况需要请假者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尽可能安排好自己学员的课堂练习内容,保证学员到校后能正常学习。学科组长负责落实因教师误课的后续工作。 6、假满返校要销假,核对请假登记表。 学员自习治理制度 1、周六、周日和节假日自习时段为8:3017:00。特别状况也可以延长到20:30。均在自习教室自习。 2、平常周一为公休时间,自习教室不开放。 3、平常周二周五自习时段为18:3020:30。人数较少时都在自习教室上,人数较多时,小、初、高分开自习。 4、值班教师要巡回检查指导,维持自习纪律,对影响他人学习或违犯学校纪律的学员要批判教育并填写在自习报告单,对屡教不改的学员可以联系家长带回或终止该学员自习。 5、自习学员与值班教师均要填写自习报告单,并由值班教师负责交回教管部。 学员自习时间表 一、周末和节假日 8:3010:00 第一节 10:0010:30 课间休息 10:3012:00 其次节 12:0013:30 午饭 13:3015:00 第三节 15:0015:300 课间休息 15:3017:30 第四节 二、平常(周二周五)18:3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