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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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 购销合同电子版格式 全国通用购销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电子版格式5篇 常用销售协议合同电子版5篇 电子产品买卖合同协议书5篇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1 甲方:_ 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秉着公正公正高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给以下产品 产品名:_ 规格型号:_ 单位:_ 数量:_ 单价:_ 金额:_ 备注:_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

2、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准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展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商定的状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觉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藏瑕疵,应当准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

3、实行以下第_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_%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行抗力及风险担当 1、甲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实行(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准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担当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实行措施,或者未准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

4、、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担当,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担当。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置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商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商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局部,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局部,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削减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商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商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拖延付款的,每拖延一日,根据拖延给付局部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

5、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_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宅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_市_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

6、、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别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其次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给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给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给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

7、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 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 2.交货方法,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规划;必需由甲方派人押送

8、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商定者,从商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赐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9、。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10、验收方法 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视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

11、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状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需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产品的详细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担当修理、调

12、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担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

13、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担当。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担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转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担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

14、货局部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假如不能供应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

15、,应当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担当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 按本合同规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准时协商解决,协

16、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年_月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公章) 代表人:_代表人: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电话:_电话:_ _年

17、_月_日_年_月_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3 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进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供应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需在一九_年_月以前(或_月_旬内)向需方交售_(农副产品)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状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根据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协商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

18、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其次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方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当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以下第()项办

19、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方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方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给,包装物的回收方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方法 1.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规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假如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

20、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托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为验收地点。 验收方法: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治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视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方法 供方交售的_(农副产品)(阅历)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

21、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旧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局部货款总值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局部货款总值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治

22、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心财政。 3.供方在交售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担当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

23、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担当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依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归还不履行局部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转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担当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

24、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局部货款总值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状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

25、,还应担当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担当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供应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依据实际状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局部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需担当因错填或临时转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展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展验收或进

26、展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缘由拒收,应负责妥当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准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行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不履行,并可依据状况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供方假如由于不行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打算。 _(

27、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状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采纳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旧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规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规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规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

28、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公章) 代表人:_(职务:_) 开户银行:_ 帐号:_ 供方:_乡_村_(公章) 代表人:_(职务:_) 开户银行:_ 帐号:_ _年_月_日订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4 销货方: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29、:_ 签约地点: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需履行本合同条款。详细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规划安排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实行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其次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行抗拒的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

30、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打算,或以国家定价打算。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31、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打算。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坚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准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

32、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省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展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全部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丧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供应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觉问题,应准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马上具体检查,准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33、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讨论,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

34、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存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削减局部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商定相宜的结算方式,准时妥当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纳“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

35、状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纳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患病损失的,如违约金缺乏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详细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担当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

36、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根据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

37、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视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地址:_地址:_ 传真:_传真:_ 电话:_电话:_ 销货方(甲方)签章:_购货方(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参考模板5 销货方: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 签约地点: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需履行本合同条款。详细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

38、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规划安排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实行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其次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行抗拒的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

39、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打算,或以国家定价打算。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打算。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

40、装,必需坚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准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省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展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全部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丧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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