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范文汇总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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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用期合同范文汇总八篇试用期合同 篇1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自08年1月新劳动法公布实施后,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对于劳动者不签合同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 三、 假如企业由于员工不愿签合同,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是不但终止劳动关系,还将支

2、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六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便是对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的解答,盼望能对您有所帮忙。 试用期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乙 方 姓 名 : 编 号: 甲方:单位名称:南昌千策投资询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南京东路 单位性质: 乙方:姓名性别诞

3、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_ 家庭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全都,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依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月薪为元/月,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 可依据公平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根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峻的追究法律责

4、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缘由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展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

5、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完毕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有权打算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加公司民主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正的卑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期合同 篇3 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的,那要是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

6、违法,劳动者遇到这样的状况该怎么办。 一、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法吗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划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其次十一条划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依据上述划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头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商定试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试用期。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劳

7、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假设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值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 二、劳动合同应当由谁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需是作为法人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另一方由必需是作为自然人有劳动者个人。两个用人单位不能签订

8、劳动合同,两个劳动者之间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许多劳动者由于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在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否违法,该怎么处理。 试用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国家和本地劳动治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为 个月。 二、试用岗位依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依据双方事先之商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该项酬劳包括全部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根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

9、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展惩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足,恳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标准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完毕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担当 %(90%),乙方担当 (10%);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打算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嘉奖;具有参加公司民主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正的卑视。 八、一般状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

1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期合同 篇5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商定试用期,也可以商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与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

12、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的确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商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商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根据进展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依据劳

13、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担当赔偿责任;假如未签合劳动合同,

14、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担当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商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需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

15、旧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试用期合同 篇6 一、概念上区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参加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担当肯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章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准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根据劳动者供应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酬劳,并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

16、同的商定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爱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四、可否随便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觉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

17、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任凭辞退员工。 五、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头,经受岗前培训、岗位熟识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 试用期合同 篇7 甲方:_ 乙方:_ 依据国家和本地劳动治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根据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上,有效期为_个月。_(天) 二、试用岗位依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依据双方事先之商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元,该项酬劳包括全

18、部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根本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展惩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足,恳求辞职的权利。 2. 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

19、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标准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完毕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担当 %(90%),乙方担当 (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7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5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打算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嘉奖; 具有参加公司民主

20、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正的卑视。 八、一般状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 乙方: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试用期合同 篇8 试用期员工由于不熟识业务,使得自己的业绩较差,那么在试用期由于业绩比拟差,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呢?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盼望对您有所帮忙。 案例回放:邓某20xx年8月15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商定试用期为6个

21、月。6个月后,邓某业绩未到达公司与他事先商定的标准,公司解除了与邓的劳动合同。邓某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依据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邓在试用期间,业绩未达标,应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之列,公司可以按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2、5、因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

23、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爱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识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酬劳、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哄骗性

24、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学问懂的太少,特殊是在试用期,许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学问,盼望对您有帮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供应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需支付劳动酬劳。依据劳动合

25、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商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

26、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局部支付双倍的工资。依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盼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忙,假如您还有疑问,欢送免费询问专业律师。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

27、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展具体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觉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足,公司与其沟通屡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全都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打算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根据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

28、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状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行抗力或者消失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局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状况。而本案中的状况缺乏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由于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

29、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其次十八条规定,自劳动力量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

30、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力量复查鉴定。而假如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猎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力量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连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连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帮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盼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存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

31、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连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消失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逆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

32、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展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晰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状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状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展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全都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

33、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

34、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缘由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详细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根据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精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5、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留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挨次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本钱,改善经营治理,因经济或技术等缘由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缺乏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需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36、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37、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依据。 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

38、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稍微违纪未进展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假如一方有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展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

39、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局部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

40、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恳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供应相关可以支持自己恳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供应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见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需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展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一样,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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