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意见.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意见 为贯彻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连续从严掌握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工程建立的通知(冀办发*8号),标准省级党政机关已(续)租和拟租办公用房的审批程序,统一租用办公用房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租赁费的预算治理,削减省级党政机关在租用办公用房方面的差距,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标准已(续)租和拟租办公用房的审批程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连续从严掌握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工程建立的通知(冀办发*8号)要求,已(续)租和拟租办公用房的省级党政机关,须在每年10月底前以及租赁合同(协议)到期前3个月内向省直机关事务治理局申报,能从省直机关存量办
2、公用房中调剂解决的要首先调剂解决;调剂解决不了确需外租办公用房的,由省直机关事务治理局在规定标准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二、关于办公用房租用面积标准和房租费标准。对省级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面积,包括会议室、档案室、卫生间等公共局部,厅级单位人均建筑面积上限为26平米、处级单位人均建筑面积上限为20平米。临时性机构租用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上限为10平米。房租费定额标准包括租金、物业治理费等,每平米每月最高不超过40元。但凡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省财政只安排房租费,不再安排物业治理、修理、装修、改造等经费。 三、办公用房租赁协议的签订。省直机关事务治理局为承租人,详细使用单位为使用人。承租人根
3、据省政府批准的部门(单位)租房意见,为使用单位解决办公用房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协议)。 四、办公用房租赁费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省财政厅依据省政府批准的部门(单位)租房意见,按单位编制或编制内实际需要租赁办公用房的人数,以规定的面积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租用办公用房单位包干使用。 五、租用办公用房的部门单位新建办公用房,或由省直机关事务治理局从其它渠道解决办公用房后,依据办公用房解决状况,租用的办公用房应全部或局部退出。 六、对*年部门办公用房租赁费的处理意见。在编制*年部门预算时,办公用房租赁费没有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实行财政先集中预留,待逐一审核后再追加预算的方法。今年年初以来,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连续从严掌握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工程建立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立和租赁都赐予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各租赁办公用房的单位大都延用或续签了租赁协议,中途停顿执行协议也会造成一些违约损失。鉴于此,有关单位的租赁协议交省直机关事务治理局备案后,今年仍按原有的预算基数给各租赁办公用房的部门单位追加预算,由单位包干使用。今年机构改革所涉及单位的房租费,省财政厅将依据是否连续租用和租用时间、租用面积的变化状况详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