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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6篇)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治理人员的才能,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标准和完善公司治理人员考核聘用治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全部治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正、公正、透亮”的原则,对治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治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担当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治理岗位的治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其次章治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治理岗位(原经
2、营治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治理岗位,均采纳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承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与竞聘。 第六条在承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比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当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与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与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承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展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觉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
3、竞聘者,将参与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比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与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托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展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打算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托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其次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治理治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治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承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治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展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力量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
4、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治理岗位的治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与对治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治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治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治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的确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治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治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规划安排; 2.答复评议人员的询问; 3.依据被考评治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规划和问答的满足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展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治理人员进展评分投
5、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治理人员反应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到达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治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力量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展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根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实行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治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其次十条对需要整改的治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实行措施进展整改,如在限期内未到达整改要求(或未实行任
6、何措施)的治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展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赐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治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其次十一条治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其次十二条治理人员的任职在消失以下状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缘由(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
7、其它被解职的状况消失的。 第五章治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其次十三条被聘任治理岗位的治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给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治理权; 2.受总经理托付,对下属人员进展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其次十四条被聘任治理岗位的治理人员,应担当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打算,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帮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治理人员的奖罚 其次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治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
8、外,一次性嘉奖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其次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治理人员的,除赐予本规定其次十五条的嘉奖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其次十七条治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其次十八条被解聘的治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其次十九条对犯有以下行为者,可对其进展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峻的可赐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打算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常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常常制
9、造冲突,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剧烈的; 5.不听从公司治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头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内部治理,促使治理人员自我改良,自我完善,鼓舞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诚恳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其次条 听从领导,听从指挥,准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治理人员在承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
10、项工作任务的详细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 第四条 按时报送各类规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具体。 第五条 按时参与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别状况不能参与的,按程序请假。 第六条 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协作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 第七条 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3 为全面、客观、公正、精确地反映干部的政治业务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建立一支高素养的高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
11、队伍,依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我省有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状况,特制定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暂行方法。 一、考核原则: 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注意实绩原则; 2、全面考核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平常考核为根底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全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干部的领导治理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全都,仔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听从和效劳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作风正派,诚恳守信,效劳主动,顾全大
12、局,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南京审计学院党政治理干部从政行为标准,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能,主要指精通业务,熟识本部门、本事导治理岗位的政策法规;工作思路清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肯定的文字表达力量,有开拓创新意识。中层正职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和组织协调力量。 勤,主要指作风扎实,勤奋努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注意调查讨论,熟识和了解本岗位工作范围的根本状况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不断探究本职工作规律,总结本部门的工作阅历。 绩,主要指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实行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等。部门的工作绩效尤其是考核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
13、副职)的重要指标。 廉,主要指保持和发扬艰难奋斗、勤俭节省的优良传统作风,遵守党和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南京审计学院党政治理干部从政行为标准、南京审计学院考勤治理方法和南京审计学院工作人员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方法进展。实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方法,即每位中层干部全年日常考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其间,对中层干部确属违反了“方法”和“标准”要求的行为大事,以每大事5分计扣,并将扣分事项准时登记在册,每月汇计1次,作为扣减干部月岗位津贴的依据,也
14、为中层干部的教育治理和开展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供应参考。 年度考核按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规定,从德、能、绩、廉五方面实行多种方式进展。详细步骤是: 1、个人总结 干部个人小结须建立在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部门整体工作任务的根底上。因此,中层党政干部特殊是正职和主持部门工作的副职要仔细做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做到在检查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根底上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评鉴自己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2、开展述职 述职由所在部门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组织。参与述职会议的人员分别为: 教学和教辅部门分管或联系工作的院领导、系统考核组
15、成员、本部门的教职工代表(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干部;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教研室正、副主任;分工会负责人;非党人士的代表); 机关处室分管院领导、系统考核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系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范围内的中层干部。 各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在个人述职前须首先进展本部门年度党政工作业绩状况的总结报告。 3、民主测评 中层干部个人的民主评议测评在干部述职后即行安排。测评要素分教学部门干部和非教学部门干部有所区分(附件1、2)。 为探究干部个人考核与整体考核相结合的路子,我院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对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群众民主评议制度。部门工作业绩评议以选择的院中层机构或相关部门为单位
16、进展。参加评议单位依据被评议部门(分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种)工作的主要考测点状况,在组织群众广泛评议的根底上,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出有关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评价意见(附件3、4); 4、系统考核工作小组初定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 综合以下四方面材料,系统考核工作小组初定本考核系统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1)干部的年度日常考核状况-组织部、人事处、纪监办负责供应; (2)干部的年度教学工作状况-教务处负责供应; (3)干部的年度科研状况-科研处负责供应; (4)年终对干部个人的群众、同行、领导量化测评和对干部所在部门的工作考评状况组织部负责供应; 5、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中层干部个人的年度考
17、核等次。 四、关于干部年度考核中量化测评的有关规定 干部年度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在听取群众、同行和领导三方面的意见上实行量化测评。其结果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1、德、能、勤、绩、廉五项的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实绩占40%,其余四项各占15%。为便于把握及便利测评,每项设定数个测评要素并均以“优秀”、“良好”、“一般”、“差”、“不了解”供测评者进展选择打等。 2、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权重安排。按被测评干部所在部门分别为: 教学部门中层干部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权重系数为0.4;本部门人员的权重系数0.3;同行测评0.3。 非教学部门、直属机构的中层干部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测评权
18、重系数为0.5;本部门人员的权重系数0.2;同行测评0.3。 3、以上测评得分按不同的权重系数加计后,一般对应等次为:年度考核测评总分在90分及其以上者,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7590分者,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6074分者,年度考核等级为根本合格;6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4、对量化测评中可能消失的个别特别状况,系统考核组可以参考干部的日常考核、教学科研考核和部门工作实绩状况考评提出对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适度微调建议。 五、干部年度考核中几种特别状况的规定 1、对日常考核中发生较为严峻的违反“方法”和“标准”的行为并造成明显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干部,除准时赐予必要的经济、行政惩罚外,当年的
19、年度考核一般认定为根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2、对科研任务完成不过硬的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上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根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该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认定为根本合格;有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合格票数,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4、对经查实,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考核期内因违纪受到党内严峻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含严峻警告、记过)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受到其它等次的党、政处理的,原则上应依此类推,在年度考核等次上予以表达。 5、当年因公外出学习或帮忙工作(含扶贫)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其年度考核结果由院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其在外学习、工作的状况
20、讨论确定。 6、对考核时被立案审查的干部暂缓考核定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本人实行奖惩、聘任、升降、轮岗、培训及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 考核确定为优秀的,由学院赐予表彰嘉奖。 考核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的,获得今后两年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的根本资格条件。确定为根本称职的,学校对其进展诫勉谈话,限期提高。 确定为不称职的,依据不怜悯况予以调整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开除。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党委领导下成立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院中层党政干部的考核结果。 2、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干部年度系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规定的考核系统内的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年
21、度考核工作,综合几方面的考核状况,按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初定本系统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名单,对优秀等次的建议人数一般掌握在参与考核干部数的10%左右。在年度考核工作完毕后,还要对中层干部的书面总结、考核和测评材料进展收归,准时交党委组织部归入干部工作档案。中层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的系统考核组视工作需要,经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 3、党委组织部负责详细组织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为各系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供应必要的联系、协调和效劳。 4、本方法适用于我院中层党政领导实职干部的年度考核。 八、本方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4 为了适应生产
22、经营形势进展变化的需要,逐步改善目前干部治理工作中,干部配置超编、层级简单、冗员较多,不利工作推动的局面,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打算,以两级中层干部职数核定、掌握为突破口,在干部培育、提拔、使用中严格按程序办事,精简、精干干部队伍,倾向一线,以更有利于治理、更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 一、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领导职数的规定 (一)党委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不含助理,下同)不超过5人;总支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数不超过4人,党总支书记要兼任行政副职,分管一方面行政工作。有经营业务的单位,经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讨论,可增加一人。 (二)机关处室的领导干部配置,一般按一正一副执行,生产、设备治理指
23、挥系统及相关合署办公的处室,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可增加一至二名。 (三)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2327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今后各二级单位不再设置助理层级。已有的子公司、厂、处室的助理按本单位中层正职治理,计入各单位核定后的中层正职职数。且,必需担当所在单位的中层实职。 (四)今后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充实,肯定要根据“六七八”工程的要求,加强班子梯次建立。在任职条件根本一样的状况下,注意40岁以下青年干部的配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立。 二、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中层干部职数的规定 (一)100人以下一般不设车间,确需设立的,车间干部配置不得超过二人。 (二)100人以上的车间,车间干部配置不得超过三人;工作性
24、质属连续作业,且,定员超过200人的,车间干部可配置四人。 (三)依据上级党组织关于“一岗双职”的相关要求,鼓舞车间主任和一人兼。 (四)二级单位的机关,从本补充规定下发之日起,科室数一律不再增加。工作业务变化、增加时,由现有科室整合、调整。且,必需严格实行一科一长。各二级单位要在2023年底之前,根据人力资源处核定、批复的机构定编、领导干部职数,将实际执行状况,逐一对号,报人力资源处。 (五)各单位已设立的技术业务主管、责任工程师、科级助理,按原渠道、原方法治理。数量不再增加,通过考核,可适时调整详细人员,并统一称谓为:责任工程师。 (六)人力资源处要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将各二级单位中层正
25、副职干部职数落实状况分别统计一次,报集团公司。必要时在全集团公司通报。 三、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中层干部的产生 (一)组织提名。党政联席会应出席人数的4/5以上到会,方可讨论干部问题。到会人数的2/3以上同意,可以提名。进展组织考察后确定任职。 (二)民主推举。组织相关人员进展推举,得票超过2/3的,经过考察,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任职;得票超过1/2,但不超过2/3的,一般不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连续培育、考察;得票不满1/2的,不予讨论。 (三)今后各单位中层副职干部的提拔由使用单位按人力资源处核定、批复的职数规定,人选确定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四)各单位中层副职晋升为正职,由使用单位党
26、政联席会讨论、确定(需符合人力资源处的职数规定要求)。除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外,还需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机关党委所辖处室,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外,中层正副职干部的提拔、任职,在机关党委指导下进展。详细方法由机关党委制定。 四、逐步建立、完善两级中层干部退出机制 (一)坚持民主测评干部制度。 各单位要每年对中层正副职干部进展一次民主测评。凡超编超职数规定,经过民主测评,职数规定以内名次的连续使用,职数规定以外名次的人员,自测评结果公布之后的第一年度,绩效按同级现岗人员的60%执行。其次年度测评名次仍在职数规定之外,绩效按同级现岗人员的20%执行。第三年度测评名次仍在职数规定之外,不再享受绩效。
27、各单位的民主测评工作,依据集团公司党委二级单位中层正副职干部民主测评指导意见(见附件1)制定详细方案,在党委(总支)领导下,严密组织,有序进展。 集团公司中层正副职干部的测评,比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二)自愿申请退消失职领导岗位。 1二级单位的中层正副职,经本人申请,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0年,在现任职级工作满10年的,待遇最高可执行退消失职领导岗位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绩效的50%;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在现任职级工作满10年的,待遇最高可执行退消失职领导岗位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绩效的40%;不能满意以上两个条件的,待遇最高可执行退消失职领导岗位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绩效的30%。以上人员退消失职
28、领导岗位后,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治理岗位工作,承受相应考核。 2集团公司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自愿申请退消失职领导岗位,本人申请交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由所在单位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由本单位安排从事适当治理岗位工作,承受相应考核,待遇最高可执行退消失职领导岗位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绩效的50%。 3集团公司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现任实职)本人自愿申请退消失职领导岗位,申请交集团公司党委,由集团公司党委安排相应治理岗位工作,承受相应考核,待遇最高可执行退消失职领导岗位前上一年度月平均绩效的50%。 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此前下发执行的相关规定,如与此件不符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5 一、提前非
29、常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标准,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标准,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送光临,拉椅让座。在效劳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意欢送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久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担当。视情节轻
30、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需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觉,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担当,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驰,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中层治理人员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
31、位必需与进入xxx生产楼工程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展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需对本单位成员进展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状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准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需统一着装,凡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展施工作业的,必需佩带工程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展惩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
32、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展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担当,情节严峻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需妥当爱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亲密协作。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去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消失峰窝、露筋,砼外表起砂或不平坦;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撤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展罚款;
33、情节严峻或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治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二、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治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削减劳动酬劳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留意收集和保存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消失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