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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号:14577一 一 2004ic中华lk民共和国建材 行 仓 标准Jc/T 31一 2004代替JC/T 311-1997明矾石膨胀 水泥A lu nite ex pansiv e cem ent2004-10-20发布2005-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布第 1 页 共 10 页第 1 页 共 9 页JC IT 311-2 00 4H 1f舌本标准代 替JC/T 311-1997 明 矾石 膨 胀水泥。本 标 准 与 JC/T 311-1997相 比,主 要 变 化 如 下:水 泥 强 度 检 验 方 法由G B/T 17671-1999 水 泥 胶 砂 强
2、度 检 验 方 法(ISO 法)代替G B/T 177-1985 水 泥胶砂强 度检验方法(1997 年 版的7.4,本版的8.4):水 泥 强 度 标 号 改为 强 度 等 级,并 增 加 了32.5等 级(见 第6章);确 定 了 新 的 水 泥 强 度 等 级 指 标 值(1997年 版的6.4,本 版的7.4);将 试 件 的 膨 胀 率 测 定由 自 由 膨 胀 率 改 为 限 制 膨 胀 率,确 定 了 新的 限 制 膨 胀 率 指 标 值(1997年 版 的6.5,本 版的7.5);增加了 限 制 膨胀率 的测定方法(见本标准的附录A);增 加 了 碱 含 量 由 供 需 双 方
3、 的 协 商 指 标(见 本 标 准 的7.6);用 铝 质 熟 料 代 替 部 分 天 然 明 矾 石(见 本 标 准 的5.2)请注 意 本 标 准的 某 些 内 容 有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标 准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应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利 的 责 任。本标准附录A.附录B 为 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 中国建 筑 材料 工业协会提出。本标 准 由 全 国 水 泥 标 准化 技 术 委 员 会SA C/TC184)归 R o本标 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 研 究院。本 标 准 参 加 起 草 单 位:浙 江 三 狮 集 团 兰 溪 特 种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4、、河 北 天 塔 山 建 材 有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江 云 安、卢 坚、金欣、崔 文 刚、董 兰 女。本标准所 代替标准的 历次 版本发布情况为:JC/T 311-1982,JC/T 311-1997,第 2 页 共 10 页第 2 页 共 9 页JC/T 3 11-20 04明矾石 膨胀 水泥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明 矾石 膨胀水泥的术语和定义、用 途、材 料要求、强 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 及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 于明矾石膨胀水泥。2规范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 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 准的 条 款。凡 是 注日 期 的引 用
5、 文件,其 随后所 有的修 改 单(不 包 括 勘 误的 内 容)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然 而,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凡 是 不 注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G B/T 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1996,egv ISO 680:1990)G B/T 203用 于 水 泥中 的 粒 化 高 炉 矿 渣 G B/T 1346 水 泥 标 准 稠 度 用 水 量、凝 结 时 间、安 定 性 检 验 方 法(G B/T
6、1346-2001,eqv ISO 9597:1989)G B 1596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 B 4357碳素弹簧 钢 丝 G B/T 5483 石膏 和 硬 石 膏(GB/T 5483-1996,neq ISO 1587:1975)G B/T 8074 水 泥比 表 面 积 测 定 方 法(勃 氏 法)G B 9774水泥包 装袋 G B 12573水 泥 取 样 方 法 G B/T 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 ISO 679:1989)JC/丁 312明 矾 石 膨 胀 水 泥 化 学 分 析方 法 JC/T 66了水 泥 助 磨 剂
7、 JC/T 853硅 酸 盐 水 泥 熟 料术语与定义3.1 明 矶石 膨 胀 水 泥 A lu nite ex pansiv e cement 以 硅酸 盐 水 泥 熟 料为 主,铝 质 熟 料、石 膏 和 粒 化 高 炉 矿 渣(或 粉 煤 灰),按 适当 比 例 磨 细 制 成的,具有 膨 胀 性 能 的 水 硬 性 胶 凝 材 料,称 为 明 矾 石 膨 胀 水 泥,代 号 A EC,3.2 铝 质 熟料 alu miniu m clinker 经 一定 温 度 缎 烧 后,具 有 活 性,A 1203含 量 在 25%以 上的 材 料 称 为 铝 质 熟 料。4 用途 主 要 用 于
8、 补 偿 收 缩 混 凝土 结 构 工 程,防 渗 抗 裂 混 凝 土 工 程,补 强 和 防 渗 抹 面 工 程,大 口 径 混 凝 土 排水管 以 及 接 缝、梁 柱 和 管 道 接 头,固 接 机 器 底 座 和 地 脚 螺 栓 等。5材 料 要 求5.1 硅 酸 盐 水 泥熟 料,符 合JC/T 853 的 规 定。宜 采 用42.5等 级以 上 的 熟 料。第 3 页 共 10 页第 3 页 共 9 页JC/T 3 11-2 00 45.2铝质熟 料,A 120,含量应不 小于25%,5.3 石膏,符 合 G B/T 5483 中A 类 一 级 品 的 天 然 硬 石 膏。5.4矿渣
9、,符 合GB/T 203 的规定。5.5粉煤灰,符 合GB 1596 的规定。5.6水泥粉磨时允许加 入助磨剂,其 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1%6强 度等级 明 矾 石 膨胀 水 泥 分 为 32.5.42.5.52.5三 个 等 级。7技 术要求7.1三氧化硫 明 矾 石 膨 胀 水 泥中 硫 酸 盐 含 量 以 三 氧 化 硫 计 应 不 大 于 8.0%,7.2比 表面积 明 矾 石 膨 胀 水 泥比 表 面 积 应 不 小 于 400 m2/kg.7.3凝结时间 初凝不早于45 min,终凝不迟于6 ha7.4强度 各 强 度 等 级 水 泥的 各 龄 期 强 度 应不 低 于 表 1
10、数 值。表1水 泥的 等 级与各龄期强度助磨 剂应符合JC/T 667 的规定。单位为 兆帕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3天7天28 天3天7 天28 天3 2.51 3.021.032.53.04.06.04 2.517.027.042.53.55.07.55 2.523.03 3.05 2.54.05.58.57.5限 制 膨 胀 率 三天应不小 于0.0 15%;28天应不 大于 0.10%,7.6不透水性 三 天不 透 水 性 应 合 格。注:任 选指 标,适用于防渗工程,若 该水泥不用在防渗工 程中 可以不作 透 水性试验.7.7碱含量 碱 含量由供需双方商定。当 水泥在混凝土中和 骨
11、料可能发生 有 害反应并 经 用户提出 碱要求时,明 矾石 膨 胀 水 泥 中 碱 的 含 量以 Rs0 (Naz0+0.658 KM当 量 计 应 不 大 于 0.60%08试 验方法8.1 三 氧 化 硫(S0,)按 JC/T 312进行。8.2比 表面积 按 G B/T 8074进行。8.3 凝 结时 间 按 G B/T 1346进行,但 作 如 下 修 改:临 近 终 凝 时 每 隔 5 min测 定 一 次。8.4强度 按GB/T 17671进行。第 4 页 共 10 页第 4 页 共 9 页 JCT 311-20048 5限 制膨 胀 率 按本标准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进 行。8
12、.6不透水性 按本标准附 录B(规范性附录)进 行。8.7碱含量 按GB/T 176规定进行。9检 验规 则9.1 编号 及 取 样 水泥出 厂 前按 同等级编号和取样。袋 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 一 编号为一取 样单 位,取 样 方 法按 GB 12573进 行。年产量超过 50 000 t时,以不超过 400 t为一个编号;年产量超过10 000 t时,应以不 超 过200 t为 一编号;年产量不 足10 000 t时,应以不 超 过200 t或不 超过 三天产量为一个编号。取 样 应具 有 代 表 性,可 连 续 取,也 可 以 从 20个以 上 的 不 同 部 位取
13、等 量 样 品,总 量 不 少 于 15 kg,9.2出 厂 检 验 所取样品 按本标准第8章 规定的方法 进 行出 厂 检验,检 验项目 包 括需 要 对产品 进 行考核的全部技 术要求。9.3出厂水泥 出 厂水泥应 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和限制膨胀率 合 格,其 余品 质 指标应符 合本标准有关要 求。9.4废 品 与 不 合 格品9.4.1废品 凡 三 氧 化 硫、初 凝 时 间、28天 限 制 膨 胀 率 中 任 一 项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规定 时,均 为 废 品。9.4.2不合格品 凡比 表 面 积、终 凝 时 间、三 天 限 制 膨 胀率、不 透 水 性 中 的 任 一 项 不 符
14、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或 强 度 低 于 商 品标 号 规 定 的 指 标 时 为 不 合 格品。水 泥 包 装 标 志 中 水 泥品 种、强 度 等 级、生 产 者 名 称 和出 厂 编 号 不 全 的 也属于不合格品。9.5 试验 报 告 试验报告 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 求 及试验结 果。当用户需要时,水 泥厂应在水泥 发出之日 起 11天内 寄 发 除 28 d强 度和 限 制 膨 胀 率以 外 的 本 标 准 第 七 章 所 列 的 各 项 试 验 结 果。28 d强 度 和 限 制膨胀率数值应在 水泥发出 之日 期 起 32天内 补报。9.6交 货、验 收 与 仲 裁
15、 检 验9.6.1交货 交 货时 水 泥 的 质 量 验 收 可 抽 取 实 物 试 样以 其 检 验 结 果 为 依 据,也 可 以 水 泥 厂 同 编 号 水 泥的 检 验 报 告为 依 据,采 取 何 种 方 法 验 收由 买 卖 双 方 商 定,并 在 合 同 或 协 议 中 注明。9.6.2验收与 仲裁 检验9.6.2.1以 抽 取 实 物试 样 的 检 验 结 果 为 验 收 依 据 时,买 卖 双 方 应 在 发 货 前 或 交货 地 共 同 取 样 和 签 封。取 样 方 法 按G B/T 125了3 进 行,取 样 数 量 为30 kg,缩分 为 二 等 份。一 份 由 卖
16、方 保 存40天,一 份 由 买 方按 本 标 准 规定 的 项 目 和 方 法 进 行 检 验。在 40天以 内,买 方 检 验 认 为 产 品 质 量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而 卖 方 又 有 异议 时,则 双 方 应 将 卖 方 保 存的 另 一 份 试 样送 国 家 授 权 的 省 级 或 省 级以 上 国 家 认 可的 水 泥 质 量 监 督 检验 机 构 进 行 仲 裁 检 验。9.6.2.2以 水 泥 厂同 编 号 水 泥 的 检 验 报 告 为 验 收 依 据 时,在 发 货 前 或 交 货时 买 方(或 委 托 卖 方)在 同 编号 水 泥 中 抽 取 试 样,双
17、方 共同 签 封 后 保 存 三 个 月。在 三 个月 内,买 方 对水 泥 质 量 有 疑问 时,则 买 卖 双 方 应 将 签 封 试 样 送国 家 授 权 的 省 级 或 省 级 以 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 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 验。第 5 页 共 10 页第 5 页 共 9 页JC/T 311-200410包 装、标 志、运 输 与 贮 存10.1包装 水泥可以 袋 装或 散装。袋 装水泥每 袋净含量50 kg,且不得少于标志重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 量 不 得 少 于1 000 kg。其 他 包 装 形 式由 供 需 双 方 协 商 确 定。包 装 袋 应 符 合 G B 97
18、74的 规定10.2标志 包装袋上应清 楚标明:产品 名称、代 号、净 含 量、执 行标准号、强 度等级、生 产许可证编号、生 产者 名 称 和 地 址、出 厂 编 号、包 装 年、月、日 及 严 防 受 潮 等 字 样.包 装 袋 两 侧 应 清 楚 标 明 水 泥 名 称 和 强 度等级,并 用黑色 印刷。散装时 应提 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10.3 运 输与 贮 存 水 泥 在 运输 与 贮 存 时 不 得 受 潮 和 混 入 杂 物,不 同 品 种 和 强 度 等 级的 水 泥 应 分 别 贮 运,不 得 混 杂。袋装水泥保 质期为三个月,过期的水泥应按本标准规定的 试 验方法重
19、新 检验,再确定能否使用。第 6 页 共 10 页第 6 页 共 9 页JC/T 3 1 1-200 4 附录A (规 范性附录)明矶石 膨胀水泥的限制膨胀率试验方法A.1仪器A.1.1 搅 拌机、振 动 台、试 模 及 下 料 漏 斗 搅 拌 机、振 动 台、试 模 及 下 料 漏斗 按 G B/T 17671规 定。A.1.2比长仪 比 长 仪由 千 分 表 和支 架 组 成(图 A.1),并 带 有 基 长 标 准 杆,千 分 表 刻 度最 小 为 0.001 mm。支 架 底 部应装有可调底座,用于调整测量基长。测 量限制 膨 胀时基长为158 mm,量程不小于 10 mm。在非仲 裁
20、 检验中,允 许使用精 度符合上述要求 的 其它 形式的 测 长仪。井2R3球面1千 分表量程 10 mm千分表;2上 顶头:3可 调下底座:4支 架.图A.1比 长仪A.1.3限制钢丝 骨架A.1.3.1限 制钢丝骨架由 0 4 二钢丝与4。厚钢板 铜 焊制成,构 造如图A.2所示。钢板与钢丝的 垂 直偏差不大于 5。钢丝 应平直,两端 测点 表面 应 用铜焊(1-2)m:厚,并 使 之呈球面。第 7 页 共 10 页第 7 页 共 9 页JC/T 3 11-20 04单位为毫米3铜 焊 处 股 01l一4一.-一一-甲-二兰 巧 8-妇-1-钢板;2-钢丝;3铜焊处。图A.2限制钢丝骨架A
21、.1.3.2钢 丝采 用 GB 4357规 定 的 D级弹 簧 钢 丝,铜 焊 处 拉 脱 强 度不 低 于 785 M Pa.八.1.3.3限制 钢 丝 骨 架 的 使 用次 数 应 不 超 过 五 次,仲 裁检 验 应 不 超 过一 次。A.1.3.4试件成型 用试模 一 个样 品 应 准 备 成型 限 制 膨 胀 试 件 三 条 的 试 模,试 模内 表 面 涂 上 一 薄 层 模 型 油 或 机 油,试 模 模 框 与底座的 接触 面应涂上黄干 油,防止漏浆:在限制膨胀试模内,装 入干净无油 污的 限制钢丝骨架。A.2试 验 室温 度、湿 度A.2.1试验室、养护箱、养护 水的 温度、
22、湿度 应符 合 G B/T 17671的规定。A.2.2 每日 应 检 查 并 记 录 温 度、湿 度 变 化 情 况。A.3试体制作A.3.1试体尺 寸 试 体 全 长158 mm,其中 胶 砂 部 分 尺寸 为 40 mm X 40 mm X 140 mm.A.3.2试验材 料人.3.2.1标准砂 符合G B/T 1767 1要求。A.3.2.2水 仲裁检验或重要 试验用蒸馏水,其 他试验可用饮用水。A.3.3水泥胶砂配合比 水 泥 胶 砂 配 合比 见 表 人.1。表A.1材料代号用盘水 泥,9C675标准砂,9S1 350拌合水,HW270注1:S/C二2.0.注2:W/C=0.40.
23、第 8 页 共 10 页第 8 页 共 9 页 JC/T 311-2004A.3.4水 泥 胶 砂 搅 拌、试 体 成 型 按G B/T 17671规定进行。A.3.5试体脱模 脱 模时 间 以 试 体 抗 压 强 度 达 到(10士 2)M Pa确 定;强 度 按 G B/T 17671进 行。人.4试体测长和养护A.4.1试体测长 测 量前 3h,将比 长 仪 标 准 杆 放 在 标 准 试 验 室内,用 标 准 杆 校 正比 长 仪 并 调 整 千 分 表 零 点。测量 前,将试体及比 长仪测头擦净。每 次测量时,试 体记有标志的一面与测量仪的相对 位 置必须 一 致,纵向 限制器测头与
24、比 长仪测头应正确接触,读数应精确至0.00 1 mm。不同龄期的试体应在规定时间士1h内 测量。试 体 脱 模后 在 1h内 测 量 初 始 长 度(L),测 量 完 初 始 长 度 的 试 体 立 即 放 入 水 中 养 护,然 后 在 测 完 初 始长度后第3天(LJ、28 天(L,)再测量试体的长度。A.4.2试体养护 养护时,应 注意 不损伤试体测头。试体 之间 应 保持15 mm以上间隔,试 体支点距限 制 钢板两端约30 mm,A.5结果计算和处理A.5.1结果计算 限 制 膨 胀率 按 式(A.1)计 算,计 算 至 0.001%.E=x 100(A.1)式中:限制膨胀率,单 位为 百分数(%):L,所 测 龄期 的 限 制 试体 长 度,单 位 为 毫 米(二);L 限制试体初 始长 度,单位为毫 米(二):Lo 限 制 试 体 的 基 长,140 mm,A.5.2结果处理 取相近的 两条试体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限制膨胀率测量结 果,计算结 果 保留 至 小数点后第三位。第 9 页 共 10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