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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 前言12 验收监测依据22.1法律法规22.2执行标准22.3其他资料32.4监测目的3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4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43.1.1项目地理位置43.1.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43.1.3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53.1.4建设项目投资及环保设施投资63.1.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单位与时间73.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73.2.1废水73.2.2废气83.2.3噪声83.2.4固体废物94 环评报告要求及批复94.1环评报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104.1.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建议104.1.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建议144.2环评批复要求16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19
2、6 验收监测内容和结果206.1监测期间工况206.2 废水监测内容及结果206.2.1废水监测内容206.2.2废水监测结果206.2.3 总量核算236.3噪声监测内容及结果236.3.1噪声监测内容236.3.2 噪声监测结果237 环境管理检查257.1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57.2 环保机构设立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257.3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267.4 环评批复及环保对策措施执行情况268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及评述389 验收监测结论399.7 验收监测总结论419.8 要求与建议42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43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
3、面布置图附图 3 监测点位布置图附件:1、 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监测业务委托书”;2、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67号);3、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29号);4、 规划条件;5、土地使用证明;6、公共参与调查表;7、工况记录表;8、云南省环保厅关于资质复审和升级的通知;9、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1、前言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位于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农场内,嘉丽泽农场坐落在云南省嵩明县的杨林古镇附近,位于云
4、南省中部偏东,昆明市的东北部、嵩明县南部,嵩明坝子南端,东邻四营乡,南接杨林镇,西连杨桥乡,北靠小街镇。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分为住宅四、五、六、七、九组团,由于七、九组团因土地置换问题还未进行详细规划,后续规划完成后再进行建设,四、五组团还在建设过程中,本次竣工验收对象为六组团及其配套设施。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原建设单位名称为昆明星耀(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2016年8月,建设单位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名称的变更,项目名称变更为“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昆
5、明市环境保护局的同意(详见附件)。建设单位于2010年4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0年5月31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67号)(见附件2)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总建筑面积、住宅总栋数、总户数和环保投资均有变更,为此,建设单位于2013年7月委托北京工业大学编制了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4年3月28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29号)(见附件3)同意变更内容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实施。中信
6、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于2010年6月20日开工建设,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云南发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理。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总投资11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1.83万元,占总投资的4.1%,净用地面积482019.52m2,总建筑面积178100m2。本次验收对象为其中的六组团,因此,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建设总投资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的1.65%,净用地面积58242.64m2,总建筑面积27460.23m2。项目建设有低层住宅,配套建设景观绿化及垃圾收集桶等辅
7、助设施。2016年8月5日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见附件1)。2016年8月9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工程建设及有关自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67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29号)的要求和规定、建
8、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监测单位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8月9日10日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采样、环保检查及工况检查,根据监测情况、样品分析结果,编制本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2、验收监测依据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15);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995-10-30);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6)国务
9、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996-08-03);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令,2000-2-22);9)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政府第l05号令,2001-10-22)。 2.2执行标准分析项目执行标准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应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和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10、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即: CODcr50mg/L、 BOD56mg/L、SS10mg/L、动植物油1mg/L、氨氮5mg/L、磷酸盐(以磷计)0.5mg/L、粪大肠菌群3个/L噪声项目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应达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2.3其他资料1)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67号);2)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29号); 3)“昆明嘉丽泽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中信
11、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与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测委托协议书;4)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0年4月)。2.4监测目的(1)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及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3)通过现场监测及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评价,明确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在此基础上,分析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4)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检查及环境
12、保护竣工验收提供依据。(5)为建设单位日常管理提供依据。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1.1项目地理位置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位于嵩明县嘉丽泽农场内,属嵩明县杨林镇,嘉丽泽农场坐落在云南省嵩明县的杨林古镇附近,位于云南省中部偏东,昆明市的东北部、嵩明县南部,嵩明坝子南端,东邻四营乡,南接杨林镇,西连杨桥乡,北靠小街镇。3.1.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基本一致,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见表3-1。表3-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类别环境保护目标与地块相对位置与项目场界最近距离(m)属性保护级别空气环境八步
13、西南2280居住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西村西南2080居住大官渡西南1820居住官渡西南2160居住小官渡西南2070居住罗邦东2480居住白果村东2410居住黑山村东南2370居住海潮东南2190居住云南省杨林监狱西南1800居住地表水环境肠子河北10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果马河地块间200地表水弥良河地块间560地表水莲云河穿过地表水杨林河东1400地表水牛栏江东北2250地表水3.1.3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总投资11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4万元,占总投资的3.5%,净用地面积482
14、019.52m2,总建筑面积194753.25 m2,绿化面积202000m2,项目共建设有住宅816栋,总户数为816户。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项目建设总投资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的1.65%,净用地面积58242.64m2,总建筑面积27460.23m2。绿化面积26575.54m2,六组团建设有住宅129栋,总户数为129户,项目以商品房开发建设为主,配有道路等公建设施。项目内不建设商场、酒店、学校和社区医院。对比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上建设内容,本次验收的129栋建筑实际建设内容、建筑物布局与环评
15、报告基本一致,由于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中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四、五、六、七、九组团总体经济技术指标,目前验收对象仅为六组团,暂不能判定项目实际建设中经济技术指标与环评描述中的具体变化情况。A地块总体技术经济指标和六组团经济指标情况见表3-2,建设内容情况见表3-3,项目住宅户型分配实际建设见表3-4。表3-2 A地块总体技术经济指标与六组团经济指标对比表名称A地块补充环评批复描述六组团实际建设情况是否超过总体指标总用地面积(m2)482019.5258242.64未超过总建筑面积(m2)194753.2527460.23未超过总栋数(栋)816129未超过
16、总户型(户)816129未超过绿化面积(m2)20200026575.54未超过停车位(个)1548258未超过总投资(亿元)11.831.1未超过表3-3 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建设内容对比表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住宅六组团共建筑129栋,总占地面积58242.64m2,总建筑面积27460.23m2配套工程地上停车位共设置有258个地上停车位公用工程供电项目由杨林市政110KV变电站接入供水杨林工业园区自来水厂排水雨污分流,道路雨水和截洪沟雨水均排入莲云河,污水经自建中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供热太阳能、电能依托工程中水处理站依托中信嘉丽泽1#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8
17、00m3/d东湖景观湿地项目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晴天回用,雨天排入东湖景观湿地环保工程内置烟道住宅建筑均设有内置烟道,厨房产生的油烟均通过内置烟道于屋顶排放垃圾桶项目区分散设置有遮雨式塑料垃圾桶,由物业管理部门委托清运化粪池项目区设置有化粪池9个,总容积100m3噪声减震、隔声绿化项目内设置的绿化面积为197920.88m2表3-4 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A地块(六组团)住宅楼户型分配一览表项目实际建设栋数户数每户面积(m2)A户型129129212.87C户型000D户型000合计1291293.1.4建设项目投资及环保设施投资 A地块总投资11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1.83万元;
18、A地块六组团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的1.65%。环保投资详见表3-5。表3-5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环保措施A地块环评投资金额(万元)六组团实际投资金额(万元)1扬尘清扫及喷淋设施3752车辆清洗池513建筑废水处理设施101.24施工生废水蓄水池50.85施工减噪措施353.56施工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181.57中水处理站排风系统208中水处理站130009景观蓄水区和景观水域区40810化粪池2406011本项目所产及噪声防治措施80812垃圾收集系统12213绿化及景观21006614环境监测2502215环境监理10216水土保持及其它合计414418
19、1由于A地块包含住宅四、五、六、七、九组团,本次验收仅为六组团,实际环保投资和环评投资差异较大,差异为四、五、七、九组团的环评投资,上表所述实际投资仅为六组团建设中的环保投资。3.1.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单位与时间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完成编制。并于2010年5月31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0167号),同意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总建筑面积、住宅总栋数、总户数和环保投资均有变更。为此,建设单位于2013年7月委托北京
20、工业大学,根据项目编制星耀水乡特色小镇(A地块723.03亩)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4年3月28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129号),同意变更内容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实施。3.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3.2.1废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低层住宅,所产生污水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为CODCr、BOD5、SS等。项目产生的废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1#中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雨天全部排入东湖,非雨天一部分用于项目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东湖。项目满负荷情况用排水情况见表3-6,使用中水情况见表3-7,项目用水平衡见图3-1。1#中水处理站废水接纳情况及水量平衡图见附件。表3
21、-6 用排水量计算表序号用水项目数量用水量定额平均日用水量(m3/d)平均日排水量(m3/d)备注1居民住宅645人160L/(d人)103.282.56项目共有住宅129户,每户按5人计2物管人员10人80 L/(m2d)0.80.64/3总计10483.2/表3-7 再生水用水量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用水量定额平均日用水(m3/d)备注1绿化26575.54m23L/(次m2)79.73绿化浇洒按1天1次图3-1 项目水量平衡图(m3/d)本项目共设置了9个化粪池,总容积100m3,分散设置在各住户旁边的绿化带下,项目依托中信嘉丽泽1#中水处理站,项目化粪池设置情况见表3-8。表3-8 化
22、粪池设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化粪池位置容积(m3)纳污建筑1六组团2285#东南侧绿化带122285#、2286#、2287#、2288#、2289#、2290#、2291#、2292#、2293#、2295#、2296#、2297#、2298#、2299#、2301#、2303#、2306#、2308#、2310#22335#与2337#间绿化带162312#、2315#、2317#、2319#、2321#、2323#、2326#、2328#、2330#、2332#、2335#、2337#、2339#、2351#、2353#、2356#、2358#、2359#、2360#、2361#、2362#、
23、2363#、2365#32372#东南侧绿化带92366#、2367#、2368#、2369#、2370#、2371#、2372#42373#东北侧绿化带122373#、2375#、2376#、2377#、2378#、2380#、2382#、2385#、2387#、2389#、2391#、2393#、2396#、2398#、2500#、2502#、2505#52253#东北侧绿化带122253#、2256#、2258#、2260#、2262#、2265#、2267#、2269#、2271#、2273#、2276#、2278#、2279#、2280#、2281#、2282#、2283#62325
24、#东北侧绿化带122298#、2300#、2302#、2305#、2307#、2309#、2311#、2313#、2316#、2318#、2320#、2322#、2325#72338#与2350#间绿化带92327#、2329#、2331#、2333#、2336#、2338#、2350#、2352#、2355#、2357#82506#东南侧绿化带92379#、2381#、2383#、2386#、2388#、2390#、2392#、2395#、2397#、2399#、2501#、2503#、2506#92277#东南侧绿化带92255#、2257#、2259#、2261#、2263#、2266#
25、、2268#、2270#、2272#、2275#、2277#项目废水产出流程见图3-2。图3-2 废水产出流程图新鲜水住户用水1#中水处理站物管人员用水项目绿化A地块项目景观水蒸发补充水东湖湿地化粪池3.2.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以电、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废气主要来自于入住居住户油烟废气、生活垃圾异味等。项目各住户已经安装了内置烟道,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烟道于屋顶排放;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物管部门委托清洁公司每天清运,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形成。3.2.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辆停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设备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变电设备,有基础减震措施,经隔声
26、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内设有禁鸣和限速标识,由于车速缓慢和禁止鸣笛,汽车噪声影响较小。3.2.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项目运营后由物管部门委托清洁公司定期清运;项目区内化粪池污泥在项目运营后由物管部门委托清洁公司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相应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见表3-9、3-10、3-11、3-12。表3-9 水污染排放源及处理设施情况序号污染源污染因子处理方式去向1居民生活废水项目废水均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表3-10 大气污染排放源及处理设施情况序号污染源污染因
27、子处理设施/方式去向1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净化后经内置烟道于屋顶排放大气自然扩散2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减少车辆在车库的发动停滞时间,减少尾气排放大气自然扩散3生活垃圾异味项目生活垃圾由带盖式垃圾桶收集,并由物管部门委托清洁部门清运,避免异味产生。大气自然扩散表3-11 噪声排放源及处理情况序号污染源污染因子处理方式1变电设备噪声选用低噪优质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2汽车噪声采取限制行车速度,禁鸣喇叭等措施。表3-12 固体废物排放源及处理情况序号污染源污染因子处理设施去向1住户生活垃圾由嵩明秀明环境清洁有限公司定期清理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2化粪池污泥由嵩明秀明环境清洁有限公司定
28、期清掏清运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置4环评报告要求及批复4.1环评报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4.1.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建议4.1.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生活废水收集后排入环评要求的蓄水池中,旱季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本项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旱厕粪便可委托周围农民清掏后施用于农田。(2)施工人员不在工地住宿,不设食堂,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3)施工期临时沉淀池应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置,因地制宜。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后,引入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进入周围地表水。(4)砂浆和石灰浆废液宜集中处理
29、,干化后与固体废物一起进行处置。(5)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6)施工过程中,应首先考虑界内清污分流管网的建设,以利于施工期间的污水顺利进入管网进行集中处理。(7)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8)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基础开挖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或雨天进行。(9)充分利用整个项目区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以减少雨天施工时地表径流对表土的冲刷,工程开挖、填筑等扰动较大的施工活动,尽量避免雨天进行,
30、减少降雨形成的水力侵蚀造成水土流失。4.1.1.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中规定:建设工程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尤其在项目边界西侧有保护目标一侧应应适当加高围挡,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并设置警示牌确保周边过往行人安全。(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3)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4)合理安排工期,在大风天气下尽量避免施工
31、,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污染。在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当组织力量集中施工,减量缩短施工时限。(5)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加盖篷布。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6)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中规定,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7)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
32、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8)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9)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中规定: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护设施。堆场的位置应避开敏感点的上风向或远离敏感点。(10)对易产生扬尘的临时堆场、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适当洒水降尘,防止风蚀起尘。(11)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存储,避免作业起尘和
33、风蚀起尘。(1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石方应当及时清运。(13)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应使用轻质柴油或电等清洁能源。(14)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15)对车辆载重量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超载。(16)严格施工扬尘管理,各类工地在施工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17)建设单位应当将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
34、的责任和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4.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属主城建成区,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5、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3)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4)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根据昆明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建设时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6)为减小进厂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建设单位对施工货物运输的车辆应进行管理,经过居民点的路段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并严格控制车速。(7)在施工场
36、地周围有敏感点一侧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8)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处,对固定的高噪音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9)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4.1.1.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措施(1)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及时清运、外售或用作筑路材料。(2)在工地废料被运送到合适的市场去以前,需要制
37、定一个堆放、分类回收和贮存材料的计划。一般而言,主要针对钢材、金属砌块、混凝土、加工木材、瓦楞板纸等可再生材料进行现场分类和收集。(3)项目建筑垃圾及废土石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进行处置。(4)建设单位需与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签订昆明市市容保洁责任书,且建设单位需将其放大置于工地出入口处,并注明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5)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剩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采用及时外运的方式,由
38、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6)对于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关容器进行收集并对使用过的容器及时进行清理。(7)通过合理规划,减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对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修建挡墙,减少表土流失产生的影响,并保持堆场顶面平整,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绿化措施恢复。(8)要加强施工期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和随意抛弃,不得随意堆放渣土。(9)施工期土石方应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及时清运,运至昆明市合法的渣场,不得私自清运弃渣,禁止随意堆放。4.1.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建议4.1.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内
39、部排水系统必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为节约用水,控制污水排放量,保护和治理滇池,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其处理规模及处理水质满足回用标准,实现中水回用。(2)本项目生活污水交由中信嘉丽泽特色小镇项目区设计的中水处理站处理,旱季处理水质达到补充报告提出的回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旱季回用不完的中水和景观用水排入景观水体,可做到不外排。(3)定期维修和清理化粪池污泥,以保证处理效率。(4)项目景观水体应采用粘土或防渗膜进行防渗,切断景观水与地下水的联系,进而达到保护牛栏江上游水质的目的。(5)严禁随地用水冲洗车辆以免引起污水横流,严禁将各种废水随意排放。(6)加强环
40、境保护宣传,提高居住人员、办公人员、商户及其他市民的环境意识,禁止项目区内生活、工作人员、商户及在项目内活动的市民直接倾倒废水。(7)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尽量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8)对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及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进行硬化,防止污水下渗。4.1.2.2废气染防治措施(1)项目内应使用液化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未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2)项目区居民厨房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内置烟道至楼顶外排。(3)加强绿化,在项目内绿化植物品种的多样性,利用植物吸收净化废气。(4)
41、保持项目内的清洁卫生,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5)项目的管理部分应加强对车辆的控制管理,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汽车出入量较多时,应有专人管理、疏导车辆,从而有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4.1.2.3 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1)加强项目区的物业管理,避免生活噪声扰民。项目内道路设置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绿化带,可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内及周围道路交通车辆(小型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程度。(2)在出售靠近规划道路的住宅时,对可能造成噪声影响的住宅进行告知;在发生噪声扰民事件时积极、妥善处理。(3)根据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
42、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4)应严格执行云南省文化厅公告(第2号)文件中对娱乐场所的设置规定:根据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提出我省娱乐场所的设立与学校、医院、机关相互间最小距离,县级及其以上城市不得少于150m,乡镇不得少于100m,测量方法采取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间最近的门与门之间正常的交通行走路线距离为标准计算。(5)应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
43、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中规定:在主城建成区内,禁止经营者将商场、门市、店、堂、摊点及影剧院等商业文化经营场所的音箱和喇叭置于街面播放,禁止在主城建成区、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使用高音喇叭;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电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室内装修等作业。4.1.2.4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措施(1)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点,保持项目内的整洁,并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2)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同时及时清运项目的垃圾收集点
44、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注意文明卫生。(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4)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5)项目生活垃圾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6)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7)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4.1.2.6其它环保措施(1)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2)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功能设置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若项目建设内容或功能设置发生变化,建设方应重新报环保部门进行审批。(3)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经费,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并按计划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落实环保要求,项目投入使用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4)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政府有关“禁磷”、“禁白”和“禁烧高污染燃料”的要求,严禁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饮器具和塑料袋,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对居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