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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点,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农村工作难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做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非生产性和非经营性支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在试行农村财务托管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是对现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其执行情况如何,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农村财务托管”制度的现状 “农村财务托管”就是村级财务会计镇代理制,各
2、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事业感的机关干部调整充实到服务中心的岗位上来,具体负责农村财务托管工作,服务中心由镇长直接分管,主任由镇经管审计站长兼任。“农村财务托管”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正确进行经济核算,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基本原则是在坚持自愿和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支配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将村级(或居委会)的帐目和资金委托各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目前全部实行“农村财务托管”,实行
3、“农村财务托管”后,涉农职务犯罪占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比率明显下降,由2007年的50%下降到2008年下降25%,上访率也明显下降。 二、“农村财务托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农村财务托管”规范了财务管理,增加了农村财务的透明度,有利于遏制职务犯罪,但是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职务犯罪问题 虽然实行“农村财务托管”后,农村职务犯罪率明显下降,但是,职务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2008年1月,市院查处了一起二人挪用托管资金42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原某街道办事处托管中心负责人王某和原卢家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卢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王某被荣成
4、市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卢某被开除党籍、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案件基本情况】 王某,某街道办事处审计站站长兼托管中心负责。 卢某,某街道办事处党委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一、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任某街道办事处审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至2007年初,先后两次伙同时任某街道办事处卢家庄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卢树运将农村托管资金27万元用于个人承包养海参、养貂等营利活动。二、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任某街道办事处审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托管农村财务的便利,于2005年底和2007年秋,先后两次将农村托管资金15万元用于个人开饭店、还贷款等营利活动,至案发时尚未归还。 (二)行政村
5、存在的问题 1、村领导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尽管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很明确,但行政村个别领导和部分村“两委”主要干部认为“农村财务托管”实际上就是控制村里花钱,为此不把农村财务托管工作当作一回事,个别人员还千方百计横加阻拦,人为地加大了工作推进的难度,造成已经制定的各种制度在有的地方不能完全落实,致使在整体范围内制度执行不力。 2、理财小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农村财务人员对业务工作不熟悉,有相当一部分是新手,不具备财务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致使农村财务工作难以在整体范围内达到规范化。有部分镇乡的托管站,托管人员少,业务量大,每月只能忙于记帐,根本没有时间深入到各村进行检查和指导。有相当
6、一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并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不清楚农村民主理财工作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有的认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于农村财务管理来说有很大的权力,不管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味与村“两委”对着干;有的认为民主理财小组的设立是流于形式,对农村财务不实施监督,失去了民主理财小组应有的作用。进而造成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无法做账和公开,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疏于监督,严重影响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的质量。 3、行政村工作缺乏民主,决策不透明。许多行政村两委互相兼任,有的行政村书记、村长一人兼任,造成决策不民主,不透明,书记一人说了算,无视两委和财会人员意见,甚至理财小组的存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造成财务
7、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 4、私设小金库。有些行政村的村干部不执行现金库存限额及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按规定超额库存、收入不上缴,公款私存,账外循环,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支出单据不予核销,造成部分资金失控,为职务犯罪发生提供了温床。 (三)托管中心的管理问题 1、财务审批形同虚设。 财务大额开支实行审批制。村级财务大额支出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具体数额由各镇根据实际确定。大额支出项目,由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填写提取资金申请表,报镇经管审计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但是办案中发现许多托管中心主任对财务审批程序、制度置之不理,没有镇长签字审批,没有村民代表大会和理财小组的
8、审核,就处理账目,有的甚至与村书记勾结,挪用托管资金。如2006年10月28日,王某打电话给卢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卢某说自己承包资金不足,要从村里借钱使用,卢某就通知村会计将村公章送给王某在事先准备好的现金支票上盖章,王某顺利的将22万元托管资金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所有审批程序都没有,顺利地挪用托管资金22万元。 2、镇长、托管中心主任不履行职责。 通过办案和调查发现,许多镇长、托管中心主任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碍于情面,当老好人,许多村非正常性开支过多,超过规定数额,有的镇长或托管中心主任就想方设法或以招商引资或以土地开发或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名目,为行政村增加费用开支,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将非正常
9、性开支违反规定报销,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办案中发现王某利用管理托管资金的职务之便,帮助村与村之间拆借托管资金180余万元,严重的违反了农村托管资金的管理规定。 3、托管中心耍特权。在办案和调查中发现,有的托管中心利用控制行政村托管资金的权力,强行将行政村公章上调,造成托管资金失控。只要将它们保管的托管中心印章和上调的行政村的印章盖在支款单据上就能支取托管资金,严重违反了票据印章管理制度。如王某挪用的8万元托管资金,就是利用托管中心收上来的所后王家村的公章,私自挪用8万元托管资金。 三、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 1、内部监督不力。由于农村财务托管制度运行不久,相关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在发展经济,忽视了对
10、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内部监督管理出现空白,托管中心主任手中权力过大,他人很少过问,权力变成了这些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并且各行政村的书记为了用钱方便,极力巴结托管中心主任,形成托管中心主任说一不二的特权现象。王某挪用托管资金案就是他要公章村里就送公章,他告诉书记借钱,书记就让财会人员把公章送给他办理。并且制度不落实,一些单位为了防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措施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实际操作中因为部分领导人不坚持原则,使制定的监督制约措施只是被“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使之成为虚无的东西,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导致和纵容了犯罪的发生。 2、
11、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农村财务托管工作由农业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同时肩负着监督职能,由于主管部门每年检查都只是走过场,或者简单查一下账目,对实质性的违法违规现象很难发现,导致某些托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借机挪用托管资金。 3、人生观、价值观偏离,金钱观作祟。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决定效益的今天,许多人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这是诱发犯罪的主要原因,西方思潮和良莠参半的“现代文明”,同我国长期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结合在一起,严重腐蚀和冲击着一些意志薄弱的人,特别是部分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特定条件下恶性膨胀发展,成为实施犯罪的催化剂。他们的犯罪动机已不再是生活必需型,而是
12、挥霍享受型、营利型,他们抵不住高档生活方式的影响,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支配下,往往不惜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此类犯罪人通常抱有侥幸心理“使用后马上归还”归还后没有损失,难以被发现。王某交待:“当初我看到别人住大房,开好车,很羡慕别人,于是就自己偷偷地挪用了单位的钱做生意,结果害了自己。可见,王某的金钱观是导致其犯罪的最根本原因。 4、缺乏对干部的经常性法制教育。有的乡镇不重视法制教育,忽视经常性的普法学习和教育,往往以工作较忙、琐事多为借口,即使学习也只是走过场,应付了事,同时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能有机地结合,往往只是发几本法律宣传册,上几堂法制教育课,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因此有些
13、干部即使触犯了刑律,仍然浑然不觉。 5、财务人员素质和能力偏低,不能完全胜任财务管理工作。由于村级财务人员的配备没有按照严格的标准,村书记在选任财务管理人员时为了自己用钱方便,不看素质和能力,只看和自己是不是一条心,是不是自己的人,把沾亲带故的人盲目选到财务管理岗位上,加之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少,缺乏法制观念,业务水平低,工作随意性大,这些也是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例如,按规定,村级财务应设置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账,总分类帐和必要的明细分类帐;不合法和不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的凭证不能作为收付款项、办理财务手续和记帐的依据;所有会计材料都必段装订成册,专柜存放。但村里只有一本“流水帐
14、”有的甚至连流水帐也没有,所有票据捆扎成一包,会计科目不统一,所用的会计凭证极为随便,甚至用白纸条作为收据入帐。 6、惩罚力度不够,对挪用公款的多发也有影响。现行刑法对挪用公款犯罪的量刑,相对贪污贿赂犯罪较轻。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制贪污贿赂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对“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罪论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修订后刑法取消了这条规定,挪用公款不论退与否,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立法对拒不退赃的犯罪嫌疑人威慑力减小,使犯罪嫌疑人产生了更大的侥幸心理,权衡得失觉得“有利可图”。犯罪成本较低,致使一些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大肆挪用公款,以身试法,且得手后拒不退赃。 四、对“农村托管资金”管理人
15、员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对策。1、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经管站的作用,抓进度、促平衡,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另一方面,农业局、各级纪委要重点抓好对制度落实情况、双层审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要通过双层审计,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农村财务托管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对农村财务托管制度的认识,加强对实施农村财务托管制度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财务托管”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实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措施,按照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农村财务的委托代理,规范农村财务
16、管理,切实杜绝不合规不合理的各种开支。乡镇、办事处的领导要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到政治的高度,摆上工作的重要议程,做到亲自过问,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规范其内部运行,各级领导对“农村财务托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完善手续,对做得不扎实的地方回过头来充实完善,对侵犯村集体利益的,坚决整改。 3、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内外监督,预防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严格遵守法纪和财经纪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形成一套系统、完整、规范的制度
17、体系;对于有章不循的单位,要克服麻痹情绪,要加强对本单位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交流;要增强公务活动透明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公开、公示”制度,排除“暗箱操作”,从根本上杜绝腐败源头的滋生和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出现。并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力度。对财务部门的事后检查十分重要,它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堵塞漏洞,财务部门要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检查制度,规范检查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明确检查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检查方案完善、周密,检查内容详细、明确,检查方法科学、规范,检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树立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分析发现,这起案件充分暴露出农村托管
18、资金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揭示了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镇、街道办事处的托管中心是与“钱”打交道的部门,会计、出纳办理的每一夂帐务、每一张凭证、每一笔支付,都是实实在在的资金流转。所有这些,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作案目标。因此,农业局、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时时刻刻都保持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等犯罪行为。 5、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方大群众尤其是对托管中心的领导干部加强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之都能够懂法知法,杜绝犯罪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要定期分析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当前要“十七大”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强化
19、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两道防线。对有职务犯罪苗头的人员,要重点搞好针对性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6、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要严惩职务犯罪,发挥法律震慑威力。加大与纪检、监察的配合力度,不论是谁,违反法律都要无一例外地受到追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有多大的阻力,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消灭打击职务犯罪的“真空地带”和“死角”。此外,检察机关还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结合工作实践,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策,开展好预防工作。2004年,雷检和我曾经在这里给时任的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讲过一
20、课。今天呢,在座的大部分是新上任的干部,所以,有必要再讲一讲同大家履行职责有关的一些法律问题,以保证你们任前先学法,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在此之前,我们在工商、税务、电力、建筑、教育、水利、环保、银行等行政执法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明显效果。从2004年起,针对近年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现状,预防部门经过调查分析,总结出我区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和发案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编写成讲稿在盐湖区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农村基层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今天,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给大家讲一讲有关职务犯罪知识,我们这些从事农村事务管理的干部们有可能触及哪些罪名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21、,我们衷心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能够使大家在思想上树立一种意识,那就是我们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官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我们职务行为的廉洁与否被老百姓每天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大家心里都有一笔清清楚楚的帐,一旦被记得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重大啊。一、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讲,它的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六大职权中:1、刑事案件侦查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有触及刑律的420余种犯罪,分别由公、检、法、安四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承担80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如: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
22、权利罪等等。安全机关:承担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侦查。如:间谍罪、投敌叛变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检察机关:负责直接侦查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案件,共涉及54个罪名。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1)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3)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有着法定的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3、公诉权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
23、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院公诉部门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4、刑事诉讼监督权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包括:(1)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2)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3)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4)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
24、。5、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权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6、预防职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各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各负其责,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有机结合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与侦查、逮捕、公诉等职能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贯穿于其它各项职能始终。因为侦、捕、诉作为打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惩治来实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而预防工作则是通过教育、感化、堵塞漏洞、完
25、善制度等方式,达到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减少犯罪、杜绝犯罪的目的,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2004年,雷检和我曾经在这里给时任的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讲过一课。今天呢,在座的大部分是新上任的干部,所以,有必要再讲一讲同大家履行职责有关的一些法律问题,以保证你们任前先学法,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在此之前,我们在工商、税务、电力、建筑、教育、水利、环保、银行等行政执法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明显效果。从2004年起,针对近年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现状,预防部门经过调查分析,总结出我区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和发案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编写成讲稿在盐湖区
26、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农村基层干部举办法制讲座。我们先后到北城办、龙居镇、冯村乡、姚孟办、车盘办、西城办、三路里镇乡镇办事处讲了九期,受到当地干部的普遍欢迎。今天,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给大家讲一讲有关职务犯罪知识,我们这些从事农村事务管理的干部们有可能触及哪些罪名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们衷心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能够使大家在思想上树立一种意识,那就是我们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官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我们职务行为的廉洁与否被老百姓每天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大家心里都有一笔清清楚楚的帐,一旦被记得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重大啊。一、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
27、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讲,它的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六大职权中:1、刑事案件侦查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有触及刑律的420余种犯罪,分别由公、检、法、安四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承担80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如: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权利罪等等。安全机关:承担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侦查。如:间谍罪、投敌叛变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检察机关:负责直接侦查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案件,共涉及54个罪名。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1)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
28、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3)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有着法定的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3、公诉权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院公诉部门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4、刑事诉讼监督权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包括:(1)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2)侦查监督
29、。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活动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3)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4)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5、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权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6、预防职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各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各负其责,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
30、社会预防有机结合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与侦查、逮捕、公诉等职能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贯穿于其它各项职能始终。因为侦、捕、诉作为打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惩治来实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而预防工作则是通过教育、感化、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达到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减少犯罪、杜绝犯罪的目的,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村级财务管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切实引起重视。在07年9月21日,江苏省张家港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首届“张家港市农村预防职
31、务犯罪论坛”上,有三个乡镇的代表就村有资金监管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我们精选部分内容做成村有资金监管篇,希望他们的调研成果对于其他乡镇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财务监管的对策措施,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所帮助。凤凰镇李秋菊(镇纪委副书记):目前一些镇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压降非生产性开支收效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等。这些问题,为发生农村职务犯罪留下了隐患。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一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
32、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村民自治的一项有力举措。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公开要及时。村级财务情况至少要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和条件许可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到户明细等,根据需要要随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二是内容要具体。凡是上级和村民要求公开的财务项目,都要按照内容全面、详略得当、层次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公开项目要到人到项目,力求具体化,有的还要逐笔公开,不能遗漏和隐瞒。三是程序要规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务公开流程,认真发挥村财务监督小组、镇财务代理中心和镇农
33、经科的三级会审作用。对审核不符合财务公开要求的,要责令纠正;对规避公开程序,搞虚假公开的,要及时严肃查纠。二、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做到财务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有人负责。镇农经科要定期分析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对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专题研究,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实施好村主要干部离任、任期审计和村年度财务审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抓好查纠的基础上,着力从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镇财务代理中心要在搞好记帐、算帐、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两大职能,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运行的监督管理
34、,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村主要干部要认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其他村干部和出纳要相互监督,真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财务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及时否决各种不合理开支,确保村级财务规范、安全、可靠运行。要完善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手续,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杜绝工程建设领域有可能出现的农村职务犯罪。三、重视抓好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抓好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主体,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要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抓业务培训。要把村干部,尤其是
35、村主要干部的培训计划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安排,每年安排一段时间,分专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以会代训、跟班上岗、专题辅导等途径,着力加强对新任村干部、农村财务人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切实增强他们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抓防范和提醒教育。要结合近年来村干部财务管理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和性质,设计载体,精心组织,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途径,开展警示教育。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在完善制度、强调纪律的同时,通过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打招
36、呼、敲警钟,做到监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四、加大对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从三方面入手,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查纠村干部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行为。一是通过日常检查来查纠不廉行为。要注意结合村务财务公开、财务代理中心财务监督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查纠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通过专项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来查纠不廉行为。要定期进行村级财务管理检查考核,对某一阶段、某个村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还要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细化完善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着力解决村干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三是通过查办案件来查纠不廉行为。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
37、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手软,认真发挥案件查办工作对村干部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塘桥镇肖丽芬(周巷村党委副书记):加强村有资金的监管及预防对策,是去除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良因素,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化解各种矛盾的必要前提。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一、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建立严格的农村工作监督机制。首先要选好配强村党委班子,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各项制度;二是配合镇纪检、人事部门定期对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进行执法执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成立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四是建立村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和民主监督员。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一是村干部自觉坚持参加市镇两级组
38、织的党政纪条规及党风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并以正面教育及警示教育相结合,使农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定期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咨询活动、法律宣传活动、精选案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活动,让村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维护公务行为的廉洁性;三是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自觉学习党在农村的名项方针政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贯彻“依法治村”、“以法治村”的法制理念,使村干部在思想上自觉树立起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建章立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严肃财经纪律,使公款从收缴、保管、使用环节中有章可循,大额资金的收取和支付须两人以上
39、办理,对进行收费和经管公款的人员要定时交帐,对财务实行内审和外审相结合,内审即村内部经常自查自纠,外审即由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防微杜渐,把违法违纪现象消灭于萌芽状态。四、积极发挥村纪监委作用,架起党和群众沟通桥梁。充分分挥好村纪监委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解决好农村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思我想、民需我办、民困我帮、民求我应”的服务宗旨。村纪监委认真履行“代言”职能。乐当群众代言人,为民把关,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40、。坚持每月一次的群众座谈会制度,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及时与村党委、村委会沟通,督促村“两委”及时落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村“两委”与群众中超到桥梁和纽带作用,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五、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一是对村到上面跑资金、争项目的,对审批资金和落实的项目资金尽量通过转帐拨付,现金支付的,尽量由财务人员经办,并告之相关负责人,避免有些资金结帐取得后,其他人员无从知晓;二是加强民主理财工作,对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三是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工作,毫无保留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
41、关的各种事宜,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努力提高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四是监督好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收支两条线”、村帐镇管、组帐村管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执行重要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要从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来源、项目监理、审计验收等环节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六、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建设,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落实对由于领导失职、失察或者纵容、包庇违纪违法的、私设小金库等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有有关领导责任。二是积极配合镇纪委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群众评议和自评情况,接受群众的再评议,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
42、过场、假公开、不公开。锦丰镇张华(镇纪检干事):新农村建设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如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提高全镇村(组)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总体水平,促进新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应该在二大方面着手:一、在监管村有资金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监管、集体资产台帐、财务开支审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年底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按照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并将财务预决算情况及时公布,预决表报镇经管部门。二是村帐
43、由镇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经管部门签订规范的会计代理协议,明确代理范围、权利和义务。明确村会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报帐及时。所有会计凭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代理记账员按规定审核记账,定期与会计服务中心核对帐目,做到“帐款、帐物、帐帐、帐表、帐据”五相符。三是财务处理流程。建立规范的财务流程,财务的事项发生,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用途;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合法、规范;会计凭证必须分别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才能入帐;按规定定期编制(月、季、年)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四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以柜窗式公开为主,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
44、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配备财务公开意见箱。财务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前村会计提出公开方案,民主理财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报镇经管办认可,在财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规范。财务公开及时,一般事项应按月或季度公开,涉及农民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开。在经济业务较多时,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对在公开过程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让群众满意。五是民主理财工作。按规定推选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理财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制定民主理财工作规定,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规范民主理财的范围、程序、方式等。
45、民主理财活动正常,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做好理财及记录;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民主理财工作情况。六是不良债务控制。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涉农债务得到有效控制,并逐年下降。七是村级财会队伍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财会专业办公室、配备会计人员。村会计与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村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培训。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会计人员。调整、撤换村会计人员,事先征得镇经管部门同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规定报市农经部门备案。会计人员调动或离
46、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应列为村定补人员,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福利和奖金等各项待遇。八是审计监督。主动接受和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农村内部审计监督,村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时,应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上级业务部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财务问题的,应按规定要求得到解决,审计结束后,协助审计组及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九是财务会计档案。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柜,专人负责。会计档案装订规范、标签合格、全部收藏入柜。查阅有档案目录和登记簿;村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收据、分配方案、各项计划、合同、契约、产权证书、财务公开底稿、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都是重要的会计
47、资料,应按年度分门别类建档;代理记账的村,年终将整理好的会计资料,交镇会计服务站存档;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年限一般为十五年,属重要资料,则应长期保存。销毁到期资料,应先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报镇经管站审核,由镇政府批准,并由经管站、民主理财小组逐项清点核对,监督销毁。“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应经监销人签章证明后,归档保存。二、财务管理的预防对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国家对“三农”的财政支出逐年增加。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前移到乡村已势在必行。一是强化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
48、预防职务犯罪机构中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管小组”,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突出预防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涉农项目资金(含扶贫贷款)的监管,尤其要对农业科技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各种专项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政策的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的监督,不断增强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实施单位、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及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工程招投标等关键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机构的作用,抓好系统预防,把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切实做好农村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把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向镇、村延伸。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打“预防针”,加强村干部的任前培训,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将审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法庭作为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村干部及财务人员参加旁听,以案释法,教育、警示他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镇经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