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2022年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爱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爱护未成年人安康成长的深厚气氛,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定于2022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爱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主题为“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的未成年人爱护宣传月活动。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通过形式多
2、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在全市树立重视和爱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爱护工作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核心理念,贯彻家庭爱护、学校爱护、社会爱护、网络爱护、政府爱护、司法爱护等六类爱护内容,印制未成年人爱护法文本,制作宣传页、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在村(居)委会、审批效劳中心、法律救济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爱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爱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爱护
3、法后应担当的法律责任,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局、司法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市)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儿童工作力气和志愿效劳队伍走上街头进展宣传,并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爱护法宣传,推动村(居)委会及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局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宣传专栏。通过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爱护法相关学问。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爱护工作”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爱护相关工作。团
4、委发挥“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播送节目作用,播放未成年人爱护专题节目。(民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委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播送、电视等新闻媒体、城乡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公交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放未成年人爱护公益广告。(民政局、文旅局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爱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爱护法学习教育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局、教育局
5、、司法局、文旅局、团委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市民政局利用“民政大讲堂”举办未成年人爱护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爱护法进展权威、系统、全面解读。并下发视频学习教材,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气深入学习未成年人爱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爱护未成年人的力量。(民政局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学问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未成年人爱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爱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竞赛、志愿效劳、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
6、稳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章意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局负责) 8、开展“开放日”活动。结合“6.19救助开放日”开展未成年人爱护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爱心人士等到未成年人救助爱护机构实地参观,展现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爱护工作中的成效,积极宣传其中的典型阅历、有益做法和感人故事,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检视自身缺乏,推开工作创新。(民政局负责) 9、“传承历史、展望将来”。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对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大事和政策措施进展梳理,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发动广阔儿童福利工在回忆优良传统中吸取才智和力气,推动未成年人爱护工作高质量进展。(民政局、团委负责
7、)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询问和特别群体法律救济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救济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局、民政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对社会特殊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市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详细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爱护相关政策供应依据。(团委、民政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学问竞赛。积极参加未成年人爱护法网上普法学问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学问竞答作为宣传
8、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对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学问竞答活动。(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委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爱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爱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爱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紧扣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协作,保障宣传月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治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
9、乐见、易于承受的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加、人人关怀的社会气氛。 (三)总结阅历,准时上报。各县(区、市)要准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状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未成年人爱护公开力度,促进群众满足度和社会参加度不断提升。请各县(区、市)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级对口单位。 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爱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爱护未成年人安康成长的深厚气氛,定于2022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宣
10、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爱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爱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爱护为主线,通过开呈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学问竞赛等系列活动,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心、国务院关爱爱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爱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爱护法律法规,分散依法爱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未成年人关爱爱护的思想熟悉,为培育有抱负、有道
11、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气氛。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爱护法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效劳窗口、法律救济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爱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爱护法中坚持树立的爱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爱护、学校爱护、社会爱护、网络爱护、政府爱护、司法爱护等六类爱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爱护工作
12、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爱护法后应担当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群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儿童工作力气和志愿效劳力气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爱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部门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宣传专栏。在“山西青年报”开拓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爱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爱护法。各
13、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要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新闻公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爱护法相关学问。发挥团省委“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播送节目作用,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播送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播送电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爱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爱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
14、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爱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爱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播送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爱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爱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气深入学习未成年人爱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爱护未成年人的力量。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未成年人爱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
15、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爱护法进展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民政部门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学问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爱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爱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竞赛、志愿效劳、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稳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章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 8.“传承历史、展望将来”。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对各地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大事、重要政策
16、进展梳理,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发动广阔儿童福利工在回忆优良传统中吸取才智和力气,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动未成年人爱护工作高质量进展。(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 9.“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与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爱护工作谈熟悉、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进展播。(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播送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询问和特别群体法律救济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17、,广泛宣传法律救济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对社会特殊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省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详细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爱护相关政策供应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学问竞赛。要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未成年人爱护法网上普法学问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学问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爱护法相关法律学问为主要内容,面对社会
18、公众开展网上普法学问竞答活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播送电视部门、共青团组织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爱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爱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爱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动。 (二)主题鲜亮,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爱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加。各地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严密结合起来,坚持为群众
19、办实事。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作,紧扣宣传主题,鼓舞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爱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阅历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气氛。 (三)强化治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防范措施,严防聚拢性疫情发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承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到达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加、人人关怀的社会气氛。 (四)总结阅历,准时上报。各地要准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状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民政厅,民政厅将在官网准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