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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土地委托经营协议(13篇)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一 乙方: (承租及托付治理方) 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培育优良的农作物新品种,甲方将其全部的农用土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及面积 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 50 平方米 的农用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经营方式 1.土地用途:乙方承租该土地用于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种植、培育和推广。 2.经营方式:由乙方供应种植、培育该农作物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甲方
2、在乙方的指导下进展详细的土地疏松、种植、施肥等工作并在农作物生长期间负责对该土地及农作物的治理。 三、土地承租经营期限 该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为6个月,自20_年10月1日起至20_年3月31日止。 四、租金、治理费的标准及交纳方式 1.该土地的租金及治理费为_元/m2/月,整块土地的月租金及治理费为 元。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月的租金及治理费,以后每月租金及治理费在上一月租金及治理费到期日交付,乙方在此合同到期退出甲方土地时,结清全部应付的款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展监视,保证土地根据合同商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根据合同商定收
3、取租金及治理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金; 3.保障乙方根据其规划自主经营的权利,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指导负责对土地及农作物平常的治理,不得违反乙方的意志从事相关活动,在从事未经乙方授权的事项之前,必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4.帮助乙方进展该农作物新品种的种植、开发、培育、宣传和应用; 5.根据合同商定,准时向乙方供应该土地并完成相关的工作,向乙方供应种植该农作物所需的水、电及必要的农用设施,保证乙方无偿利用通往该承租土地的道路并确保乙方对该土里的利用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扰和阻挡; 6.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相关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无常供应住宿、餐饮等效劳,并尽其所能地向乙方供应临时办公、科研的场地
4、及条件;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出租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商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根据合同商定兴建、购置财产的全部权; 3. 享有对道路、浇灌水渠、电缆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优待政策; 4.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立与商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准时向甲方交付商定的租金及治理费; 6.根据商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该土地,搞好水土保持和环境资源爱护。 六、土地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的同意,可以将该承租的土地全部或局部转租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
5、,乙方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局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担当。 2.乙方经过甲方的同意对该承租的土地进展转租时,乙方应当与第三方签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需经过甲方的认可,否则该转租合同无效。 3.该土地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商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都不得随便变更或者解除,只有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书面协议才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
6、,如遇国家建立征用该土地,外乡地租赁治理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根据实际承租的天数和甲方实际治理的费用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及治理费;甲方依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状况,根据相关的补偿标准赐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不向乙方供应必要的生产设施、不供应必需的办公环境等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担当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期满,假如乙方的科研任务还没有完成,需要连续租用该土地时,甲方必需同意,续租合同的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6.乙方经甲方同意在该土地上修建的设施归乙方全部,在该合同解除乙方退出土地时,乙方有权
7、全部搬走;假如乙方不愿搬走或无法搬走,甲方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甲方全部,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由乙方撤除,无法撤除或撤除对土地的损害比拟大时,乙方应当赐予甲方合理的补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租金及治理费。 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及治理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担当应付金额5%的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的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8、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_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_ 承租方:(签字)_ 签约日期:_年_ _月_ 日 签约地点:_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二 乡镇(街道)土托字_年第号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方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公平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托付经营事宜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托付经营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乡(镇)_村_组_亩土地(地名_面积_等级_四至_土地用途_)托付给乙方从事(主营工程)_生产经营。 二、托付经
9、营期限托付经营期限为_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_日止。 三、托付经营价款托付经营土地的价格为每年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实行以下第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托付经营价款。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托付经营价款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托付经营价款的方式,实物为:_,支付时间为_。 五、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托付经营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殊商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旧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担当。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托付经营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担当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10、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托付经营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托付经营期限内遇自然灾难,上级赐予甲方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准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准时办理。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商定交付托付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合同期满后,乙方有对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投入获得补偿的权利。 7、乙方不得转变托付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 8、乙方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
11、成永久性损害。 9、托付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年限。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以下状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立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托付经营土地的,应听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托付经营期限内将托付经营合同商定其享有的局部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托付经营期间,若遇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
12、三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为了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托付经营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托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采纳托付经营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托付给乙方经营。 二、托付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转变托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生产,合同双方商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托付经营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商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托付经营期限
13、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托付经营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它土地) 亩,托付给乙方经营,该土地位于 四至: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五、托付经营借款及经营方式 合同双方商定,土地托付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在每年10月1日前付甲方1000元/亩,合计:(大写) ,(小写)元,双方商定,依据市场经济增减,每五年为每亩价格的调整期。 托付经营的土地上级各项补贴归乙方全部,托付经营土地的其他税费由乙方担当。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托付经营收益,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收回托付经营的土地。 有权监视乙方不
14、转变托付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 2、义务。 帮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忙调解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在托付经营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收益权。 2、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托付经营费,对托付经营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展有效爱护,不能依法爱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由担当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
15、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丢失经营力量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行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因国家征用土地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3、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凉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托付经营费用。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托付经营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治理部门调解,不同
16、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经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治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打算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全都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治理部门留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受让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四 甲方:_身份证号码:_ 乙方:_身份证号码:_ 甲、乙双方就甲方托付乙方全权经营
17、甲方投资的位于_省的_酒吧事宜,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 1.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托付甲方经营治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酬劳: (1)每月固定工资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元(包括_元),按月营业额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元-_元,按超_元局部按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元以上,则超_元局部按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酬劳时间为下_ 个月的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状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担当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便利酒
18、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置汽车一辆,车辆实际全部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担当,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赐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担当_ %局部亏损额,乙方担当_%局部。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缘由、不行抗力或其他缘由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依据实际状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仔细贯彻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
19、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进展,发挥社会力气更好地为妇女儿童供应优质、便利的效劳,经中宁县区卫生局讨论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托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治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公平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供应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构造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展监
20、管,不参加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全部权和经营权完全分别的模式运营。 2.帮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帮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帮助乙方按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展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全部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肯定的治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立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
21、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效劳范围(详细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准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治理费、聘请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
22、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殊商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修理(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担当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担当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治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详细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23、: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治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进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依
24、据甲方要求无偿供应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与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商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工程、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局部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全部。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行抗力因素(自然灾难)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公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担当。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
25、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担当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商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担当。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缘由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单独全部;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全部。“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
26、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单独担当,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商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效劳的公益性原则进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视甲乙双方仔细标准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
27、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六 甲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 乙方: 为推动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进展,实现全部权与治理权分别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意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效劳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供应效劳,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托付给乙方经营治理并供应现有人员及局部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展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担当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
28、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治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 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帮助乙方治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款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担当。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治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治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 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
29、责。 2、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 乙方担当。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担当。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治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
30、极协作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担当。 6、乙方必需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治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治理及监视 1、 医院必需仔细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治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需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需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条款,
31、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连续实行托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存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商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行抗力因素(自然大灾难、战斗)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4、
32、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托付人): 法人代表签字(或托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七 合同编号:_ 托付方:_ 受托方:_ 第一条托付方托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其次条受托方处理托付事务的权限与详细要求:受托方必需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托付期限_年_月_日_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受托付方不得把托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
33、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 2、销售范围:_ 3、供给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 5、将托付事务处理状况向托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托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托付方应满意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 3、交货期:_ 第七条受托方将处理托付事务所取得的供给对象记录转交给托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 第八条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托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全都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托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
34、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缺乏l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托付方应予承受。 全部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响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托付方可随时终止其托付经营业务。 2、托付方违反响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治理需要,托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
35、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托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治理局各执一份。 托付方(章)受托方(章) 住宅:住宅: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土地托付经营协议篇八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甲方打算将自己全部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托付乙方经营,详细托付事项商定如下: 第一条:
36、托付经营场地商铺状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其次条:托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治理的一切事项全部托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治理的一切活动。托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第三条:详细托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托付经营期限: 1、本合同商定该商铺托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头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商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
37、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托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详细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置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 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商定托付经营期限开头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 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
38、商铺全部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缘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商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担当。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治理活动的状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商定:在托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展,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担当,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商定:在托付经营期间,乙方
39、有权依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预。 5、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的经营治理活动,为乙方供应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治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担当;甲方就托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担当。 7、在托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全部,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展销售、抵押等侵害商铺全部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商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托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托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
40、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托付给乙方经营,应担当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托付经营期间双方必需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商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局部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行抗力或不行归责于乙方缘由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准时向甲方说明状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商定,所及事项以最终补充商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