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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国家法律知识心得体会(四篇)国家法律学问心得体会篇一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公平,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正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恳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敬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商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
2、法律爱护。 二、合同签订前的预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详细、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商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供应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展审查,确定其有履约力量,组织合 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展评审,评审合格前方可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商定的工作内容进
3、展谈判,合同中所商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全都,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商定的履约保证金准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状况定期考核、催促,保证合同商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家法律学问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损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损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担心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损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涉及教
4、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损害事故、妥当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许多启发,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损害事故方面进展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担当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当解决学生损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冲突、消退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损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损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
5、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损害事故,学校都要担当责任?假如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损害的学生担当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经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担当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担当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治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担当有限的治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毕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爱护职责与学生监
6、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担当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异,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根底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熟悉,不仅使学校担当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治理要符合法律标准,而不能像父母治理被监护人一样治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
7、标准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担当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别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展安全教育、治理和爱护的职责。 二、学校治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担当 依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推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展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大事。中小学生意外损害大事是无法预见和不行避开的,学校及教师对大事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
8、任。但假如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实行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损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担当。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相互打闹而受损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视治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担当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治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治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治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担当局部民事责任。需要留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损害担当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准时发觉事故
9、隐患并准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育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急的力量,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准时实行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行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状况。 5.学生_、自残。学生的_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_与教师的行为有无肯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依据地疑心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_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_,教师自然要担当法律责任;学生_,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惭
10、愧而_,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_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担当责任。 国家法律学问心得体会篇三 我作为一个马上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根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根本职责。然而很多人不懂公民根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教师给我们讲解了许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把握了根本的法学学问,理解宪法和法律的根本精神、根本标准,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熟悉
11、,增加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当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标准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根底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外表理解,很感性的熟悉,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熟悉,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完毕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比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立方面,我还有许多需要学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学问是我们必备素养之一,我们必需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标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正交易,公平,在生活
12、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学问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养提高的学问。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学问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力量很有好处。比方: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局部对我以后很有帮忙,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根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学问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根本规定和精神,培育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根底课上,我把
13、握了法学的根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根本精神和规定,并在肯定法律学问的根底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学问、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学问和法律标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观点,把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内容,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
14、中免受困扰,爱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爱护的意识,并有了肯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力量。 国家法律学问心得体会篇四 在大学3年级的其次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时机学习到法律根底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识而又生疏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熟悉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学问,使我更加识法、懂法,信任在将来,这些熟悉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一向提倡建立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一般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就应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立法治社会作奉献。因此,我在学习专
15、业学问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根底。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珍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知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共性自由从一开头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章。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行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取、理解、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章,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猎取或丢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很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
16、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假如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制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由于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确定的、明确的、普遍的标准,在这些标准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就应学习法律,把握法律,以法律来标准自我的行为。 法律根底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把握法学的根本观点和法律的根本学问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头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方中心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
17、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爱护自我。但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将来国家的建立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根底,提高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也是社会进展的必定产物。 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领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道路。因此,我们务必具备根本的法律素养,使自我能够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标准、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
18、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根底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将来进展的需要是我们务必努力提高自我的法律素养。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学问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我综合素养提高的学问。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学问视野扩大。对提高自我的综合潜力很有好处。比方: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我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我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我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决确实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我以后的进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专心好处。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此刻和将来的仆人,应当
19、以仆人翁的姿势专心参加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根本准则,因此,透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好处。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爱护的意识,并有了必需的寻求法律救济的潜力。并在必需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必需的自我爱护潜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学问构造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养。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进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构造、价值观念都发觉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
20、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根底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挽救全部犯错误的人,也必需会对一局部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学问更是我们必备的根本学问,我们更就应把这些法律学问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根底课上,我们把握了法学的根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根本精神和规定,并在必需法律学问的根底上构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学问、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学问和法律标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透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观点,把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
21、根本精神和资料,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假如有时机,我还会将我所把握的法律学问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专心参加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爱护自我!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仅要学习好专业学问,还要博览群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根底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律熟悉,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一般公民,我要拥护党的领导,专心协作国家建立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连续修读有关法的学问,连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