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合同(十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合同(十六篇).docx(12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合同(十六篇)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合同篇一 借款人:_ 住宅(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贷款人:_ 住宅(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借款人因_大路建立工程,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公平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
2、合同发放、治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拖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工程指_大路。 1.1.9建立期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开头至运营期完毕。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交付使用。 1.1.13预备费包括根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工程资本金指在_大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
3、.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其次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工程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讨论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大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全部应当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询问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工程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的其他建立资金的贷款方
4、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大事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本钱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公平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供应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精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供应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大路工程建立。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全都的,以本
5、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终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或办理以下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立承包合同; 5.1.4生效
6、的原材料供给合同; 5.1.5工程财产保险单; 5.1.6全部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满意以下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钱超支或者本钱超支局部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状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
7、分次提取,即: 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假如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局部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前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
8、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_次还款,详细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还款日_还款本金数额 _年_月_日_万元 _年_月_日_万元 _年_月_日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大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缺乏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准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
9、,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归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需在结息日进展;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规划倒挨次削减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削减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
10、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托付贷款人依据银行账户治理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展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视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工程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视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挨次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的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全部款项及工程资本金必需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
11、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根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的根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工程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工程下的全部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工程下的全部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根本结算账户内的全部提款和转账只能
12、根据以下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工程建立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工程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全部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商定的账户监管而实行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担当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工程的按期
13、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供应以下担保: 8.1.1在工程建立期间内,_向贷款人供应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本钱超支、不能按原规划本钱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大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大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工程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归还,由_向贷款人供应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当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14、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成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根据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完毕后_日和每个季度完毕后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精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工程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并实行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归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托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工程建立、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状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
15、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转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打算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消失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大事发生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准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准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
16、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需经双方协商全都。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保险。险种为_险、_险、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工程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依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工程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根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打算用于工程毁损局部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
17、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局部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局部计收万分之_的利息。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大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全部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准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局部万分之_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值理
18、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纳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实行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马上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公章) 贷款人: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19、(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签字) 附件 附件一:_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分行: 为了使_大路工程能够根据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承诺当工程本钱超过原定规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缘由导致资金缺乏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供应工程所需的任何资金。 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合同篇二 中国xx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大路借款人: 住宅(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宅(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大路建立工程,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 年。依据我国有关
20、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公平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终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治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
21、限期”指允许借款人拖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工程”指大路。 1.1.9?“建立期”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开头至运营期完毕。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交付使用。 1.1.12?“本钱超支”指工程建立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淌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根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工程资本金”指在大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名目和条款的标题
22、仅为查阅便利,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其次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工程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讨论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大路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全部应当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询问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工程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的其他建立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
23、.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大事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本钱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公平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供应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精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供应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大路工程建立。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全都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
24、同的组成局部。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终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或办理以下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有关批复文件
25、,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工程资金规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立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合同; 5.1.5?工程财产_单; 5.1.6?全部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满意以下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钱超支或者本钱超支局部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状况报
26、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假如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
27、或局部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前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详细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
28、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大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_通行费; b. c.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缺乏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准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归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需在结息日进展;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规划倒挨次削减贷款本
29、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削减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托付贷款人依据银行账户治理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展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视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工程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视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挨次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
30、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全部款项及工程资本金必需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根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根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工程完工后收取的_通行费; b.本工程下的全部_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
31、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工程下的全部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根本结算账户内的全部提款和转账只能根据以下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工程建立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工程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
32、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全部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商定的账户监管而实行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担当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工程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供应以下担保: 8.1.1?在工程建立期间内,向贷款人供应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本钱超支、不能按原规划本钱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以
33、及本工程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大路_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大路_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工程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归还,由?向贷款人供应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当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成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根据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
34、.4?在每个财务年度完毕后?日和每个季度完毕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精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工程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并实行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归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托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工程建立、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状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转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打算
3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消失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大事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准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准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得悉的借款人工程建立、财务收支等状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需经双方协
36、商全都。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需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供应令贷款人满足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旧有效。 第十二条?_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_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_。险种为?险、?险、?险;_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工程的总价值相等;_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依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_费由借款人负担,_单由贷款人保管,
37、_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_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工程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_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根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打算用于工程毁损局部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局部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局部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
38、合同其次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商定,状况严峻,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局部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大路_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全部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
39、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准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局部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值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纳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实行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
40、变更,应马上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xx银行分行: 为了使大路工程能够根据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本钱超过原定规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缘由导致资金缺乏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供应工程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供应该工程所需资金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_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xx银行分行: 本保证人对大路工程建成后,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