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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十六篇)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一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四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五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六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九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十二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商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以下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
2、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工程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 保费_费率_装载工具_ 开航日期_自_至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马上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大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大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其次条以下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殊商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
3、金属等宝贵财物。 第三条以下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以下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商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患病搁浅、触礁、漂浮、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裂开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 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
4、,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斗、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5、(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被保险人假如不履
6、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照实答复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承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展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保险货物假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得悉后,应快速实行合理的施救和爱护措施并马上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b
7、r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需供应以下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依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
8、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爱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担当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恳求赔偿
9、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保险货物患病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从得悉保险货物患病损失的次日起,假如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供应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次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项方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十三 我处以下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编号:_ - |被保险人 | |-| | 标记或发票号码 | 保险货物名称 |件 数| 提单或通
10、知单号次 | 保 险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 输 工 具| | 约 启 |赔款偿| | | | | 年 月 日 | | | |(及转载工具)| | 于 运 |付地点| | |-|-|-| | | | 转载 | | |运 输 路 线| 自 经 到 | 地点 | | |-| |要保险别:根本险 附加险别 根本险费率 附加险费率 |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 | | 年 月 日 | - 公布 单 位: 国家工商治理局经济合同司 公布 日 期: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
11、保险合同范本篇十四 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1.邮包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或由于运输工具患病搁浅、触礁、漂浮、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2)被保险人对患病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实行抢救,防止或削减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 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缘由所致的全部或局部损失。 本保险对以下损失
12、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本公司邮包战斗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头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应根据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
13、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邮包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准时提取包裹,当发觉被保险邮包患病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觉被保险邮包整件缺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邮局索取短、残证明,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2)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邮包,应快速实行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削减邮包的损失,被保险人实行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实行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承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需供应以下单证: 保险单正本、邮包收据、发
14、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供应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邮包递交收件人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报表样本: 发送货物日报表 备注:裸装、旧设备、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装及桶装液体只承保路运根本险。 签署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十五 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便利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
15、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患病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准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商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输保险: 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送的其它货物的发、收货人为准。 乙方承运的全部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 适合运输的相应的包装。 1.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2.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
16、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未申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 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 1.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担当保险责任。 2.保险费率:在上述估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状况下保险费率按 %计算。照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供应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送的其它货物,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
17、内书面通知甲方。 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元)。保险费年底结算,假如年保险费缺乏 万元,不退费。假如年保险费超过 万元,乙方补缴。 无 本保险责任,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收讫手续时开头生效,直至乙方依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止,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托付的社会物流企业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止。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
18、ms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物(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1.人民币(大写) (¥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利甲方准时安排分保。 2.人民币(大写) (¥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时安排分保。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得悉,应马上通知保险人,同时需提交承运合同、价
19、值证明及其相关索赔单证,包括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并在双方达成赔付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付。 对未申明价值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甲方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对该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托付发运的其它货物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对申明价值的货物,如申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申明价值和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申明价值。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篇十六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20、 no. policy no.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商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以下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21、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标 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工程 保险金额 marks nos. quant
22、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amount insured 总 保 险 金 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保 费 费率 装 载 工 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 on or abt. fromto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马上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
23、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保险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24、赔 款 偿 付 地 点 claim payable at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其次条 以下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殊商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宝贵财物。 第三条 以下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根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担当保
25、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根本险 由于以下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商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漂浮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担当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根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裂、弯曲、凹瘪、
26、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裂开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患病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斗、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
27、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 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
28、十二条 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照实答复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慎重选择承运人,并催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承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展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
29、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得悉或应当得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马上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快速实行合理的施救和爱护措施,削减货物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供应以下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一般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
30、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依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爱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其次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
31、的索赔,保险人不担当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恳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其次十一条 保险货物患病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其次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得悉或应当得悉保险货物患病损失的次日起,假如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供应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次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其次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大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其次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商定均采纳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