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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资租赁合同合集5篇第一条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置的第 号购置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其次条租赁物的购置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依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置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供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依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始终参与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效劳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置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置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
2、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置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依据购置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置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到达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
3、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准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行抗力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缘由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依据购置合同的规定进展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置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置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置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缘由患病损害,乙方应供应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均由乙方担当。 7.不管发生上述何种状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全部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终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置租赁物的本钱与租赁费之和。 本钱是甲方为乙方购置租赁物和向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全都同意计入本钱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至还租期限起算
5、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局部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依据概算本钱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临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归还甲方租金的依据,依据实际本钱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本钱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
6、际兑换的汇率折本钱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本钱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归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拖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效劳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置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效劳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 )的规定,在购置合同签订
7、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局部。 3.如因乙方未准时支付保证金和效劳费致使购置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租赁物的全部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全部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缘由对租赁物主见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
8、修理、保养并担当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状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供应便利。假如需要,租赁物修理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缘由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担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马上
9、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头,甲方以购置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本钱。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马上通知甲方,并供应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依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
10、原则之一办理: 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项或第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缺乏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条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其次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置租赁物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担当。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拖延利息,缺乏局部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实行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给予甲方的全部
11、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供应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状况,须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马上实行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马上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租赁物全部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元 (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全部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全部权即转归乙方全部。 第十四条担保 乙方托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行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2、。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实行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必不行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托付书 2.不行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置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供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
13、人或由其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融资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87012 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依据乙方的需要和托付,根据乙方供应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其次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其次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置附表_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给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14、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在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马上将上述状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帮助乙方对外进展交涉
15、,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如_所商定,并以_为起租日。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数额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件_规定。 2.前款租金是依据_计算的。 3._ 4._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币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终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
16、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托付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管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担当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_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商定_续租。(除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外,其他条件与本合同一样)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元,甲方马上租赁物件全部权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
17、务 1.在乙方行使购置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甲方肯定的、排他的财产。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需准时通知乙方。 3._ 4._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_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常应对租赁物件赐予良好的修理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修理、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给的零件更换。 4.因租
18、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前述第1项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6._ 7.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实行以下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局部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直接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实行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
19、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归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实行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商定_利率支付拖延支付期间的拖延利息,拖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拖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状况时,应马上通知甲方并供应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状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实行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
20、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号购置合同、_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的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_份。副本_份分送_部门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_承租人(盖章):_ 地址:_邮编:_地址:_邮编: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担保人
21、(盖章):_授权代表(签字):_ 地址:_邮编: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融资租赁合同 篇3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电 挂: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电 挂: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其次条 租赁期间 租
22、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前款租金是依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本钱(以下简称概算本钱)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以实际本钱为准,租金按实际本钱相应计算。 .前款的实际本钱,是指甲方为购置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
23、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依据本条第、款,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供应 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本钱的金额和以实际本钱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乙方成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置 .乙方依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
24、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效劳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打算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打算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依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置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购置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置合同上签。 .乙方须向甲方供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甲方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依据购置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有关购置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需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
25、交付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马上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托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状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准时接货与
26、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因不行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缘由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承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承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担当责任。 、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置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展商检,并准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供应的租赁物件与购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状况,根据购置合同的规定,由购置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担当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
27、追索。 .租赁物拖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全部,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局部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置合同中明确。 .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担当。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平常应对租赁物件赐予良好的修理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修理、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给的零件更换。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
28、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不按本条第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担当(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
29、额,赔偿给甲方。 .依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马上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以下事项: ()作为第八条第款第()或()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将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
30、,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至第款的状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实行以下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局部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虽然甲方实行前款()、()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
31、责赔偿。 .当乙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归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实行前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拖延支付期间的拖延利息,拖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拖延利息为止。 .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状况时,应马上通知甲方并供应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状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实行本条第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
32、,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需准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的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租赁期满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项和第()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一样)连续承租,或 .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马上租赁物件全部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
33、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根据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供应必要的状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供应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状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状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供应上述状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置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担保函
34、、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融资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单位: 甲方住宅: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宅: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恳守信、友好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供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牢靠、证件齐全
35、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圆人民币(大写),车辆租赁抵押金圆人民币(大写)。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时起将车型为,车牌号码为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变卖和进展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展商业活动和体育竞赛或其它任何侵害甲方车辆全部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商定车辆; (二)帮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商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交通罚款费及乙方支付的车损修理费后的余款; (四)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
36、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展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商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出售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或私自更换甲方车辆附件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乙方供应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五)甲方不担当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商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准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37、 (三)乙方应按协议商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当行为致使发动机损坏,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还车时,必需将使用车辆清洗洁净后交接,或者协作甲方将乙方使用的车辆清洗洁净,费用由乙方担当。车辆出车前为满油状态,乙方在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一样,否则甲方有权收取缺乏局部燃油费和20元的加油费。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丧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准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缘由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大路上行驶,
38、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担当。 2、未经允许乙方不行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展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担当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大路费、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消失故障或特别,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修理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担当。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消失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准时检查与修理。 4、有以下状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额担当: (1)驾驶员饮酒、吸毒、
39、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状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消失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局部。 七、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担当。 2、乙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缺乏局部。 3、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供应全部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担当保险大事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担当。甲方仅就乙方或
40、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帮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乙方缘由车辆发生各种事故,乙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修理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担当全部修理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融资租赁合同 篇5 一、登记公示制度和征信体系建立滞后 登记制度和征信体系建立滞后是掣肘行业进展的重要因素。融资租赁行业的登记系统、征信体系不够完善, 重复租赁、重复抵押等现象频发。承租人违约本钱低,但却能带来双倍甚至多倍的流淌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承租人违约,从而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进展。 二、承
41、租人、回购人的错误熟悉导致产生履约瑕疵 直租模式下,租赁物质量存在瑕疵,是承租人常见的抗辩理由之 一些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与一般租赁相混淆,或将融资租赁的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三方交易关系误以为是单纯的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个别承租人法律与合同意识不强,以为租赁物的质量风险由出租人负担,无视对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而直接签收受领租赁物,从而产生纠纷。 回购人基于销售利益驱动,对回购法律风险预判和掌握缺乏,尤其是对承租人履约力量和租金支付状况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视。一旦消失风险时,回购人往往对回购合同条款的效力提出异议。 三、出租人的风险防控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局部出租人使用的合同文本有较大问题,主要表达在合同生效条款、首付款条款、回租条款等方面。 有的出租人合同中明确商定,在收到出租人生效通知后,融资租赁合同方生效。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个别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准时发诞生效通知。那么这个时候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已生效了呢? 有的出租人为了到达尽快回款等目的,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商定了承租人要支付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