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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_居民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标准的居民安康档案,实现居民安康档案治理信息化。2.以安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供应联系、综合、相宜、经济的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1.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安康治理和其它卫生效劳记录。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供应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日常门诊、安康体检效劳、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安康档案。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
2、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根本信息,记录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供应状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具体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标准,根底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安康治理和预防接种效劳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效劳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安康档案个人根本信息、实施安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5.表单记录归档。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
3、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安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效劳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安康档案,以便归档。根据自治区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准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安康档案。(二)安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安康治理1.安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效劳时,调取、查阅安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效劳的人员依据居民安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安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效劳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展信息沟通,保持资料
4、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气构双向反应。全部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治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安康档案信息卡。2.准时分析居民安康问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安康状况、主要安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工程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安康问题,书面对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安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
5、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3.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准时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明确主要安康治理对象、主要安康问题、干预措施。4.实施辖区居民安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气构以及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规划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安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康教育与询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安康治理效劳,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5.农村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状况信息,进展居民安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安康治理;利用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程
6、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三)标准居民安康档案治理1.配备安康档案治理人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安康档案治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受本工程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2.统一居民安康档案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根底,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安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根底。3.严格安康档案使用的治理。居民安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安康档案治理者和效劳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治理、考核等工作中有
7、权使用安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安康档案时,必需向安康档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治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安康档案要严格爱护效劳对象的个人隐私。4.严格安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安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安康档案的损毁、丧失,不得擅自泄露安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安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安康目的,居民安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安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连续其职能的机构治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
8、究责任。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范本 【导语:】这篇关于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范本的文章,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一、年度工作目标1、建立统一、科学、标准的居民安康档案,实现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化治理100%。以安康档案为载体,为全体居民供应连续、综合、相宜、经济的根本医疗卫生效劳。 2、全部村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安康档案率大于95%,其它一般人群大于90%。 3、年内65岁以上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标准建档率达100%。全部建档人群电子档案录入率100%;安康档案真实率达100%;电子化安康档案合格率达99%以
9、上,安康档案使用率50%;安康档案准时更新维护到达80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完善纸质与电子化安康档案内容:安康档案的根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个人根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效劳记录两局部。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安康治理和其它卫生效劳记录,今年重点做好个人的电话与疾病史的录入。 2、完善未建档人群补建档:通过日常门诊、疾病筛查、安康体检效劳,医务人员网格化入户效劳等多途径,采集到没有建立档案的人员的信息,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由中心或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为他们居民建立安康档案,并依据其主要安康问题和卫生效劳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录入电子档案系统,提高建档率。 3、完善档案使用:中心或村
10、卫生室要在居民诊疗、医护人员网格化入户效劳时,调取、查阅安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效劳的人员依据居民安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安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工作人员在居民外出就诊、转诊、会诊等效劳记录,通过不定期进展信息沟通,准时将资料录入系统,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全部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治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 4、完善居民安康卡发放工作:根据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有关居民安康卡发放的要求,积极做好发放前期工作,核实好安康档案中居民根本信息,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供应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好居民安康卡的发放预备,条件成熟马上开展发放。 5、完善安康档案归档:纸质安康档案以家庭为单位,统一放在一起,以
11、自然村为单元,统一存放于村卫生室。对死亡或外出人员的安康档案,准时进展归档处置,每月报中心汇报上报。 6、完善安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中心或村卫生室要有规划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相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安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康教育与询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安康治理效劳,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7、完善居民安康档案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报销状况信息,进展居民安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安康治理;利用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程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指导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 8、完善安康档案理,人员要
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受本工程的培训,且有肯定的专业根底和责任心。治理人员为居民终身保存安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安康档案的损毁、丧失,不得擅自泄露安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安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安康目的,居民安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的。村卫生室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安康档案完整移交给中心或承接卫生室连续其职能的机构治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样本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标准的居民安康档案,实现居民安康档案治理信息化。2.以安康档案为载体,为城
13、乡局面供应联系、综合、相宜、经济的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1.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安康治理和其它卫生效劳记录。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供应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日常门诊、安康体检效劳、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安康档案。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根本信息,记录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供应状况
14、,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具体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标准,根底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安康治理和预防接种效劳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效劳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安康档案个人根本信息、实施安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5.表单记录归档。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安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效劳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安康档案,以
15、便归档。根据自治区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准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安康档案。(二)安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安康治理1.安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效劳时,调取、查阅安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效劳的人员依据居民安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安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效劳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展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气构双向反应。全部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治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已建档居民
16、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安康档案信息卡。2.准时分析居民安康问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安康状况、主要安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工程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安康问题,书面对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安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3.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准时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明确主要安康治理对象、主要
17、安康问题、干预措施。4.实施辖区居民安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气构以及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规划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安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康教育与询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安康治理效劳,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5.农村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状况信息,进展居民安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安康治理;利用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程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三)标准居民安康档案治理1.配备安康档案治理人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安康档案治理人员要符合执
18、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受本工程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2.统一居民安康档案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根底,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安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根底。3.严格安康档案使用的治理。居民安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安康档案治理者和效劳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治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安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安康档案时,必需向安康档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治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安康档案要严格爱护效劳对象的
19、个人隐私。4.严格安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安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安康档案的损毁、丧失,不得擅自泄露安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安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安康目的,居民安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安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连续其职能的机构治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标准的居民安康档案,实现居民安康档案治理信息化。2.以安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供应联系、综合、相
20、宜、经济的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1.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安康治理和其它卫生效劳记录。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供应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日常门诊、安康体检效劳、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安康档案。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根本信息,记录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供应状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
21、信息卡,具体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标准,根底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安康治理和预防接种效劳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效劳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安康档案个人根本信息、实施安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5.表单记录归档。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安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效劳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安康档案,以便归档。根据自治区居民安
22、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准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安康档案。(二)安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安康治理1.安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效劳时,调取、查阅安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效劳的人员依据居民安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安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效劳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展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气构双向反应。全部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治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
2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安康档案信息卡。2.准时分析居民安康问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安康状况、主要安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工程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安康问题,书面对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安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3.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准时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明确主要安康治理对象、主要安康问题、干预措施。4.
24、实施辖区居民安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气构以及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规划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安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康教育与询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安康治理效劳,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5.农村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状况信息,进展居民安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安康治理;利用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程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三)标准居民安康档案治理1.配备安康档案治理人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安康档案治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治
25、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受本工程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2.统一居民安康档案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根底,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安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根底。3.严格安康档案使用的治理。居民安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安康档案治理者和效劳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治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安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安康档案时,必需向安康档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治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安康档案要严格爱护效劳对象的个人隐私。4.严格安康档
26、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安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安康档案的损毁、丧失,不得擅自泄露安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安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安康目的,居民安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安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连续其职能的机构治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样本2023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标准的居民安康档案,实现居民安康档案治理信息化。2.以安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供应联系、综合、相宜、经济的根本医
27、疗卫生效劳。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1.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安康治理和其它卫生效劳记录。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供应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日常门诊、安康体检效劳、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安康档案。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安康档案。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根本信息,记录主要安康问题和效劳供应状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具体说明
28、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标准,根底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安康治理和预防接种效劳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效劳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安康档案个人根本信息、实施安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5.表单记录归档。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安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效劳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安康档案,以便归档。根据自治区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化实施
29、步骤和要求,准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安康档案。(二)安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安康治理1.安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效劳时,调取、查阅安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效劳的人员依据居民安康状况,准时更新、补充安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效劳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展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气构双向反应。全部效劳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治理人员统一汇总、准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
30、卫生室)就诊须持安康档案信息卡。2.准时分析居民安康问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安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安康状况、主要安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工程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安康问题,书面对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安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3.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准时制定辖区居民安康治理工作规划,明确主要安康治理对象、主要安康问题、干预措施。4.实施辖区居民安康
31、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气构以及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规划有重点地实行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安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康教育与询问、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安康治理效劳,并准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5.农村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状况信息,进展居民安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安康治理;利用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程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力量和医疗保障水平。(三)标准居民安康档案治理1.配备安康档案治理人员。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安康档案治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32、法规规定,承受本工程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2.统一居民安康档案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根底,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安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根底。3.严格安康档案使用的治理。居民安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安康档案治理者和效劳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治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安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安康档案时,必需向安康档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治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安康档案要严格爱护效劳对象的个人隐私。4.严格安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安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安康档案的损毁、丧失,不得擅自泄露安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安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需出示或出于爱护居民安康目的,居民安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安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连续其职能的机构治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欢送阅读2023关于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工作规划内容,我们还为您细心选择了关于2023工作规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居民档案治理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