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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101现金101现金102银行存款102银行存款103有价证券1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4暂付款105应收票据105库存材料106应收账款106固定资产108预付账款107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0其他应收款115财政应返还额度115材料116产成品117对外投资120固定资产124无形资产125财政应返还额度201应缴预算款201借入款项202应缴财政专户款202应付票据203暂付款203应付账款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04预收账款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07其他应付款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208应缴预算款209应缴财政专户款210应交税金行政单位22事业
2、单位47资产类行 8、事 13负债类行 6、事 11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301固定基金301事业基金303结余302固定基金303专用基金306事业结余307经营结余308结余安排401拨入经费401财政补助收入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3上级补助收入407其他收入404拨入专款405事业收入409经营收入412附属单位缴款413其他收入501经费支出501拨出经费502拨出经费502拨出专款505结转自筹基建503专款支出504事业支出505经营支出509本钱费用512销售税金516上缴上级支出517对附属单位补助520结转自筹基建净资产
3、类行 2、事 6收入类行 3、事 7支出类行 3、事 10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行政单位第 101 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2. 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消灭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3. 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依据业务的发生挨次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 做到账款相符。第 102 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 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
4、借记本科目,贷 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 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依据业务的发生挨次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缘由,分别状况进展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第 103 号科目有价证券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2. 购入有价证券时,依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
5、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 104 号科目暂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 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05 号科目库存材料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2. 购
6、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选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 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 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4. 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工程设置明细账,并依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5.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状况,、应当查明缘由,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削减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7、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 相应增减当期支出。第 106 号科目固定资产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 本科目的使用方法: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承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削减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
8、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3.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全部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4. 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展明细核算。第 107 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经各行政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款掌握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款项。2. 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寻常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终余额应注销。假设有跨年度使
9、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年使用。第 115 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1.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事业单位第 105 号科目 应收票据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 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0、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局部,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 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第 106 号科目 应收账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供给劳务、开展有偿效劳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 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11、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08 号科目 预付账款1. 本科目核算依据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给单位的款项。2. 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 时,依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 本科目应按供给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10 号科
12、目 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工程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 115 号科目 材 料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 不适用本科目。2. 本科目使用方法:(1) 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13、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依据选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选购本钱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选购本钱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 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
14、状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依据实际本钱,作增加或削减材料处理, 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 本科目应依据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依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 116 号科目 产成品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本钱。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 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本钱费用” 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本钱, 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
15、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本钱。3. 清查盘点消灭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削减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 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第 117 号科目 对外投资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16、借记本科目,贷记“事 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
17、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 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本钱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
18、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 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展明细核算。第 124 号科目 无形资产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 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 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 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人“事业支出”科目, 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 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
19、营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4. 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全部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本钱,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负债类行政单位第 201 号科目应缴预算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治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依据预算治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 收到应缴预
20、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 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 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 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方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关心账。第 202 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贷方余额, 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 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
21、账。4. 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方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关心账。第 203 号科目暂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2. 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3. 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211 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2. 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展明细核算。3. 单位发放工资时,借记相
22、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 212 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 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展明细核算。3. 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 213 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
23、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2. 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展明细核算。3. 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事业单位 第 201 号科目 借入款项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 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 本科目贷方余额
24、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 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202 号科目 应付票据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 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 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具体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具体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
25、逐笔注销。第 203 号科目 应付账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置材料、物资或承受劳务供给而应付给供给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2. 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依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承受其他单位提拱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依据供给单位供给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 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4. 本科目应按供给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204 号科目 预收账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
26、据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承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2. 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3. 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 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 设本科目。4. 本科目应按购置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207 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2. 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
27、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 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第 210 号科目 应交税金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展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2. 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 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安排”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净资产类行政单位 第 301 号科目 固定基金1. 本科目核
28、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筑、承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2. 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削减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第 303 号科目结余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2. 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
29、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3. 本科目应按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设置明细帐。事业单位第 301 号科目 事业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局部的基金。2. 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安排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安排”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工程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3. 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
30、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4. 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 303 号科目 专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特地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状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31、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安排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单位应设置关心账进展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状况。4. 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5. 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6. 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第
32、306 号科目 事业结余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肯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2. 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 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 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 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 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 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3. 本科目
33、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4. 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安排”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 307 号科目 经营结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肯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2. 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 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 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3.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4. 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安排”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第 308 号科目 结余安排
34、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安排的状况和结果。2. 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3. 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4.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安排结余。5. 安排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安排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6. 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
35、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展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收入类行政单位第 401 号科目拨入经费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依据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人的预算经费。2. 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寻常贷方余额反映拨人经费累计数。3. 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4. 本科目在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
36、目设置明细账。第 404 号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状况。2. 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拔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3. 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4. 本科目在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第 407 号科目其他收入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状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效劳
37、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2. 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寻常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 本科目无余额。3. 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事业单位第 401 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据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2. 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寻常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3.
38、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4. 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5. 本科目应设“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科目下依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进展明细核算。第 403 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2.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 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4. 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第 404 号科目 拨入专款1. 本科目核算事
39、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2. 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寻常,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3.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工程,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4. 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工程设明细账,进展明细核算。第 405 号科目 事业收入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关心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
40、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2. 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事业单位应依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第 409 号科目 经营收入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关心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 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41、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发生销货退回,不管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销售时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2、。5单位可依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也可以并设假设干总账科目。第 412 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2. 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3. 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4. 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支出类行政单位第 501 号科目经费支出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2. 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寻常借方余
43、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3. 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日,借记“结余” 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4. 本科目在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 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第 502 号科目拨出经费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寻常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3. 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4. 本科目应按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
44、细账。第 505 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1. 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根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2. 将自筹的根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依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本建设工程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 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事业单位第 502 号科目 拨出专款1. 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2. 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 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分状况处理。(1) 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 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4.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5. 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工程设置明细账。第 503 号科目 专款支出1. 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