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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资租赁合同通用15篇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供应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融信贷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包含有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融信贷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租赁合同。 (二)出租人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要式合同。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购置的。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出租人尚未实际掌握租赁物,这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正是
2、通过出租人购置自己所需的租赁物,以解决自己购置资金的缺乏,到达融资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将购置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丢失对该物的全部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六)出租人对租赁物无瑕疵担保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来购置租赁物的,因此,租赁物不符合商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担当责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担当索赔不成时的损害后果。但是假如承租人是依靠出租人的技能来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担当瑕疵担保责任。 (七)融资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租金并非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融资”的代价。所以
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以外,应当依据购置租赁物的大局部或者全部本钱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商定购置租赁物。出租人在购置租赁物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选定出卖人和租赁物,它必需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以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仅可以对抗出租人的全部权,而且可以对抗对租赁物
4、享有其他物权者的权利。 3. 帮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的义务。依据出租人与出卖人的买卖合同,出卖人不履行买卖义务时,出租人可以向出卖人索赔。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将此权利转移给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同时出租人担当帮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商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商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点、支付时间、支付币种以及每期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适当担当在租赁期间内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担当责任,应依据详细状况,由承租人担当责任。 3. 对租赁物
5、保管、修理的义务。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保管、修理由承租人担当,出租人不担当此项义务。 4. 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商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全部权归出租人,承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2 根本案情 1992年2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商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根据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浮法玻璃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8万美元,租期24个月,每6个月为1期。最终一
6、期的到期日为1994年5月30日,如乙公司不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局部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还商定了租金利率的调整和延付租金的罚款利息。丙公司为乙公司供应了支付租金的担保。丙公司向甲公司出具的租金归还保证书中商定,丙公司保证和负责乙公司切实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乙公司不能根据合同的商定向甲公司交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商定,无异议地代替乙公司将上述租金及其他款项交付给甲公司。 1993年5月5日,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根据乙公司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丁工厂使用。经乙公司和丁工厂共同开箱检验和
7、调试后,认定设备质量合格。设备投产后,因生产原料需从国外进口,本钱较高,销路较差,致使开工后就停产。承租人和丁工厂仅支付甲公司设备租金6万美元。 甲公司屡次催要,乙公司和丁工厂仍未能支付租金,于是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和丁工厂马上偿付所欠租金及利息,并由丙公司担当保证责任。乙公司辩称,甲公司在丁工厂经营不善的状况下,未能收回租赁物,致使损失扩大,乙公司不应担当责任;丙公司辩称,甲公司应在承租方无力偿付租金的状况下准时收回租赁物,防止损失扩大,但甲公司却实行放任态度,致使损失扩大,甲公司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人民法院受理后,将丁工厂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与诉讼,丁工厂辩称,自己不是融资
8、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应担当租金偿付义务。 法律评析 本案系由于租赁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欠付租金纠纷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置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商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按商定的方法取得租赁物全部权的协议。依据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出资给供货人购置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的义务是指定某种设备和供货人并支付租金。 本案中,作为出租人的甲公司享有按合同商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权利。乙公司不根据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9、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实行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甲公司应当支付租金、逾期利息并赔偿损失。乙公司作为承租人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商定的保证责任履行担保义务。 二、甲公司未收回租赁物是否造成损失扩大? 在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全部权归出租人享有,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到达融资的目的,出租人的目的在于猎取租金,租赁物对出租人而言,应视为出租人租赁债权的担保物,其全部权具有与担保物权一样的功能。 本案中融资租赁合同中商定,如乙公司不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局部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件。依据该规定,当承租人违约后,出租人可以行使债
10、权棗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局部或全部,也可以行使担保物权棗收回租赁物。这一规定对于出租人实际上是可选择行使的权利,出租人有权选择其一来实现权利的爱护。鉴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在于承租人能归还购置设备的本息及肯定的利润,追求的是金钱利益的表达。因此,出租人收回租赁物的选择不会是其首要的选择。即使出租人甲公司收回租赁物,也不能免除承租人乙公司的偿付全部租金的责任,在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由于其专用性,应由甲公司进展变卖、拍卖或转租,利益缺乏局部仍应由承租人乙公司来担当。所以,甲公司不选择收回租赁物的处理方法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乙公司和丙公司援引民法通则第114条的规定,即“
11、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准时实行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准时实行措施致使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的抗辩不能予以支持。 三、丁工厂是否应担当偿付租金的责任 本案中,丁工厂是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即实际承租人,但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将其列为第三人符合法律规定,便于案件审理。 丁工厂在本案中的地位是属于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恳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与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与 诉讼”,由于本案的处理结果可能涉及租赁物的返还问题,因此,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丁工
12、厂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情形。这是指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的另一个法律关系有牵连,而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是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有直接影响。 丁工厂是否应当直接担当租金的归还责任,则直接与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在其参与的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有关。在诉讼中,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致使基于物权(特定物)追诉而负有返还其占有之物的义务,没有基于债权追诉而负有替代履行债务的义务,因此,在本案这种追索租金的债权纠纷中,丁工厂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不应负有替代
13、或连带债权人甲公司归还租金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3 (作为出租人) 和 公司 (作为承租人) 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 (直接租赁) (编号:RZZL-CB 201 -00 ) 日期:20xx 年 月 日 本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 月日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签署。 (1)东方信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称“出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信箱:_ 电话:_ 传真:_ (2) 公司 (以下称“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托付代理人 :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
14、信箱:_ 电话:_ 传真:_ 银行账户开户行: 帐号:_ 鉴于: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建筑方(以下简称“出卖人”)购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船舶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为融资租赁之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书性质 本协议书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向出卖人购置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
15、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船舶并根据商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其次条 租赁船舶 本协议书所称租赁船舶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完全自主选定,与 出卖人、承租人在 年月日签署的船舶建筑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协议书编号:RZZL-SFMM201 -00 详见附件八)项下船舶。租赁船舶详细状况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租赁船舶详单。 第三条 租赁船舶的购置、交付与登记 3.1 承租人以使用租赁船舶为目的, 向出租人以光船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船舶;出租人仅依据承租人的上述目的,依据承租人对租赁船舶及出卖人的选择,于 年 月 日与出卖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船舶建筑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向出卖人购置租赁船舶,出租给承租人
16、使用。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供应出租人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并承诺按本协议书商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2 租赁船舶的购置价款为船舶建筑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中商定的船舶购置价款,即总金额 元整人民币(小写:)。此金额仅为概算本钱,实际本钱以出租人最终实际支付总额为准,包括向出卖人所支付的船舶购置价款及双方全都同意计入本钱的其他费用。 假如实际本钱超过船舶建筑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商定的船舶购置价款,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协议书商定的租赁利率及租金支付方式相应调整租金。 3.3 双方确认,出租人除向出卖人支付船舶购置价款及出租人因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自行缴纳的税款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其他税
17、款、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担当,包括出租人购置租赁船舶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出租人的船舶国籍登记、全部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以及其他与船舶购置、光船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税收(包括此后国家新开征的税种)。 3.4本协议书项下租赁船舶由承租人代表出租人从出卖人处承受交付。承租人代表出租人承受租赁船舶后,即视为出租人已按本协议书商定向承租人交付了合格的租赁船舶。 承租人在书面告知出租人后,可以直接向出卖人指定交船港、交船时间。承租人应做好承受船舶的一切预备工作。 承租人在承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出具租赁船舶承受书(致出租人)(格式详见附件三)。即使承租人怠于出具租赁船舶承受书(致出
18、租人),亦应视为出租人已全面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租赁船舶交付义务,承租人亦不能以此为由主见出租人未能适当履行租赁船舶交付义务。 3.5 出租人在承租人代表其从出卖人处承受租赁船舶时起对租赁船舶享有全部权。承租人在承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会同出租人并帮助办理租赁船舶的全部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如有)及光船租赁登记手续,船舶全部权人登记为出租人。双方对办理全部权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负有即时供应任何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书、交付证明、购船发票等文件资料)的义务;承租人并应负担船舶全部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全部登记税款、费用。如因承租人缘由影响船舶全部权登记
19、、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依照本协议书商定,选择实行相应的救济措施。如承租人拖延交纳登记税款、费用而出租人代其交纳的,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或其他任 融资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_ 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承租人(乙方):_ 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全都,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置的第号购置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其次
20、条租赁物的购置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依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置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供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依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始终参与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效劳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置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置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号购置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依据购置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
21、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置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到达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准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行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
22、等不属于甲方缘由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依据购置合同的规定进展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_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置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置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置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缘由患病损害,乙方应供应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7、不管发生上述何种状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
2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全部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终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置租赁物的本钱与租赁费之和。 本钱是甲方为乙方购置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全都同意计入本钱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局部组成
24、。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依据概算本钱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临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归还甲方租金的依据,依据实际本钱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本钱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本钱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本钱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
25、同意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归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拖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效劳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置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效劳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置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局部。 3、如因乙方未准时支付保证金和效劳费致使购
26、置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租赁物的全部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全部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缘由对租赁物主见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修理、保养并担当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状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供应便利。假如需要,租赁物修理保养合同
27、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缘由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担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28、; 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头,甲方以购置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本钱。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马上通知甲方,并供应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依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项或第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29、。 保险金缺乏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其次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置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担当。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拖延利息,缺乏局部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实行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供应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重大变故的处
30、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状况,须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马上实行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马上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租赁物全部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全部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全部权即转归乙方全部。 第十四条担保 乙方托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行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依据本合同规
31、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实行以下方式: 1、向_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必不行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托付书 2、不行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置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供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乙方:_ 代表人:_代表
32、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融资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街道XX路中段大厦501的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现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租期限为 年,时间二一五年 月 日起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金额为每月 元,则每年租金 元。本租金为甲方不含税费实收款,租赁税费及房产使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个月内应将第一年租金付请,今后逐年付款(时间定于每年 月 日)。 四、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将房屋租金融资。假如每年的还租期限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还甲方房屋租金本
33、金的10%的款项作为甲方融资收益,当年房屋租金免息宽限一年。依次类推。 五、承租期间,如确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装修,以不得损坏建筑物构造、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或请专家安全评估认可),方可实施。若因改建损伤建筑物主体构造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全部建筑物的保养、修理及景观、物业的养护治理概由乙方负责。承租期满,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改建、装修及构筑物等不行移动产物,若甲方需要的应予保存,可折价补偿。 六、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通信及其它需要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协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保好防火、防盗及人财物的各项安全工作,期间所发生
34、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担当。若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公平互利,争取建立长远合作关系的精神,全都同意,如本合同期满,甲方如未考虑自主开发建立;乙方有续租或有新的合作愿望,甲方应作优先考虑,详细事项届时再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全部合同商定事项时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并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融资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
35、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全都同意根据以下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1)依据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加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其次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全部,乙方成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全部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展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全部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
36、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相宜地爱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展正常的、适时的修理和保养。修理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状况进展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供应便利。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供应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示意其对租赁物件具
37、有全部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全部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需准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全部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个日历月,即从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permil;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
38、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计人民币(大写)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帐号为:_、(36)如乙
39、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按以下第()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马上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帮助甲方进展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准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展,乙方应担当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
40、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局部,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缺乏局部应由乙方准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局部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局部,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局部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担保 (51)甲方同意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供应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行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管发生
41、任何状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准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视 (61)甲方托付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视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供应便利。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
42、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担当。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的附件 (81)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 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偿付表; 附件四:经济担保书; 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 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融资租赁合同7 出租人(甲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