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doc(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村(社区居)委会会议程序 一、清点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村(社区居)委会委员参与方为有效)。 二、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本次会议应参与人数、实到人数、确定符合法定人数宣布开会。 三、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汇报上次会议打算、决议执行状况。 四、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议题。 五、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后形成打算和决议。 六、实行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事项以赞成表述超过与会委员投票总数的一半方为通过。 七、工作会议完毕后,由村(社区居)委会将本次会议资料立卷归档。 村(社区居)务会议议事方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社区
2、居)委会民主建立,实现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村(社区居)委会委员议事的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和重大工作部署; (二)村(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三)群众普遍关怀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对村(社区居)委会或辖区群众有影响的突然性大事的处置及需要集体争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 议事的程序 (一)议题确实定。 凡需进展集体议事的问题及重大大事,先确定议题。 (二)会前预备 会前需要深入调查讨论,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展全面科学分析和论证,提出可供应选择的决策方案和建议。 (三
3、)议事程序。 召开会议进展议事必需有三分之二村(社区居)委会委员参与会议方为有效。对为列入会议议程或者预备不充分的议题,除紧急状况外,不予争论。 (四)表决方法 严格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表决依据不怜悯况,可实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展。讨论多项议题,须分 别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辩,少数人不同意,或分歧双方人数接近时,除紧急状况必需按多数人的意见表决执行外,一般状况下,应当暂缓作出打算,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统一熟悉,下次再议。 (五)议事的实施 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当场公布,并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4、和分管人员详细负责催促执行。 经济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第一条 股东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至少每届召开一次,经非常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修改本组织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股东代表; (三)审议、打算本组织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四)审议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其次条 股东代表大会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联社股东人数在500 人以下的股东代表占 5%左右,不得少于 20 人;股东人数 500-1500人的股东代表占 3%左右,不得少于 50 人,可按比例由经联社选举
5、产生。经联社股东代表可由各户推举一名股东组成,但不得少于 20 人。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表决通过预算和收益安排决算方案、土地流转、借人款项、应收款项减免、坏账核销等; (四)表决通过大额资产发包、出租、变卖、出让等交易工程; (五)表决通过超出理事会决策权限的工程投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非生产性支出等事项; (六)其他重要经营治理事项。 第三条 理事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常务决策和治理机构,在当地党组织的指导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资产营运和治理,成员 3-5 人。理
6、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筹备、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二)制定本组织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三)代表本组织聘任和辞退下属经营机构经理及其他治理人员,签订经济合同,监视承(发)包者履行合同; (四)治理本组织集体资产,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提出本组织重大经济事项的处理方案; (五)依法制定和执行集体资产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打算出资额 50 万元以下(不含 50 万元,下同)的生产性工程投资,资产原值 50 万元以下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购建 10 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工程投资,审批 10 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
7、等; (七)法律、法规和股东(代表)大会给予的其他职责。 经股东代表大会授权,并报镇审查同意,可提高理事会的工程投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非生产性开支等事项的决策权限。 第四条 监事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视机构,在当地党组织的指导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不少于3人。村(居)两委、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应当回避,不得参与同级监事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视理事会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打算; (二)检查本组织及下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集体资产的治理和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理事会对重大承包、转让、经营合同及执行状况作出说明,对大额或敏感开支作出解析。发觉疑问
8、又不能得到合理解析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三)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视权和不合规开支拒绝权,未经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原始凭证,不准会计入账,未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的财务公布表,不准上墙公布; (四)参加建立工程工程招投标、验收及土地面积丈量,对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变卖、出让等交易、大额固定资产构建、对外投资、大额财产报废等经营治理事项进展民主监视; (五)列席有关会议,向理事会反映群众意见,提出改良工作意见; (六)做好活动记录,每年向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七)法律、法规给予的其他职责。 对监事会反映的问题,理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准时作出回复。
9、第五条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由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股东的半数以上参与,或者本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与,所作出打算必需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股东代表大会作出的打算,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参与会议,并获得到会股东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有效。 第六条 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与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进展,可连选连任,任期 3 年。 第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股东代表联名,可以提请村(居)党组织在 60 天内组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治理制度规定,参照示范章程订立本组织章
10、程,明确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治理人员的产生与罢免,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及其议事、办事、表决规章,收益安排制度,组织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由市农业局另行制定。集体经济组织订立的章程应报镇审核和备案,并同时报市农业局备案。 第九条 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治理依据如下制度执行: (一)集体经济组织印章包括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发或核准自行刻制的印章。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设机构的各类印章。 (二)集体经济组织要刻制公章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核,送市农业局审核,由市公安局核发刻章许可证前方可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组级经济统筹后的经济社印章不得连续使用,镇农村集体资产治理办公室应予准
11、时收缴。集体经济组织因需要更换公章,镇农村集体资产治理办公室在颁发新印章的同时收缴旧印章。如印章遗失,应准时以书面形式向镇农村集体资产治理办公室报告并申请补发。任何人使用已作废的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三)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由指定人员(财务、文书)治理,其他任何人(包括理事会成员)不得治理印章。经联社印章由联组财务人员治理。经联社印章保管人由集体经济党组织及理事会提名,并经股东代表会议争论后打算。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关负责人治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由理事长审批。 (四)印章使用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
12、由、份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状况。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股份经济组织印章时,准时召开全体股东代表会议,经会议争论同意并经理事长签字前方可使用。一般状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公章外出办事,如确需要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至少由两 个人以上共同办理相关事项,并做好使用登记;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准时归还,并由印章治理人员做好记录。 (五)发生土地款使用以及资产交易、土地流转、新增借款、工程投资等重要合同签订需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公章的,须经镇按重大事项审查通过前方能盖章。 (六)公章移交。每次换届选举后,上一届集体经济组织要在 10 天内将公章移交给新一届组织。对于拒不移交的组
13、织,由镇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追缴。集体经济组织全体理事会成员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人民政府临时代管。 (七)印章不得在没有领导批准的状况下使用,对于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赐予处分,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每年年终公章治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状况登记表证件和外带印章办理业务申请书状况送本单位档案室存档。 议事协商制度 1、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议事协商机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是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自我监视的群众性组织。 3、审议社区居委
14、会提出的工作报告以及打算、决议和年度工作规划。 4、调查讨论提出社区建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要亲密联系居民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准时反映给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立,帮助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搞好各项工作。 7、积极宣传、教育社区单位和居民贯彻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决议、打算。 8、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全部成员必需按时参与,特别状况需向主持人请假。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立,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
15、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 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治理必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展,必需表达民主决策、民 主治理和民主监视的原则,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积极帮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标准、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承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
16、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根底上由村民会议争论通过。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治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标准,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需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视执行。 第六条 村民(社员)会议。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可实行全体村民公决,但公决结果不得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非常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
17、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与,村民会议所作打算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打算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打算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 (三)试行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委员会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主持会议。 (四)争论打算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 (五)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与方可召开,
18、所作打算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六)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争论。 (七)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恳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 3 日前,将需要争论的内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项应供应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九)会议需要争论的内容应当准时告知村民。 (十)村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村民代表签到,清点参与会议人数; 2、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介绍并说明供应决策的方案; 3、对决议事项进展争论和审议,对方案进展修改; 4、采纳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展表决,通过或拒绝都要形成打算,并当场宣读表决结果; 5、会议小结。 (十一)村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