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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投资顾问协议要点: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服务方、证券公司)就债券交易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乙方按收益一定比例收取投资顾问费。含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预留印鉴样本、授权委托书、起始运作通知书、投资建议书、投顾流程等附件。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投资顾问相关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投资顾问角色和服务内容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债券投资顾问,拟定甲方投资经理为,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债券投资顾问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债
2、券投资顾问服务。但乙方不得代甲方作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由甲方作出,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2.本投资顾问协议项下,甲方用于投资的资产为,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决策。3.投资顾问的目标是通过勤勉尽责的投资顾问服务,帮助甲方达到业绩比较基准。4.债券投资范围: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须符合甲方的监管政策或上级规定,可以包括:(1)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2)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投资评级AA及以上)。如新增投资品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新增投资品种纳入投资范围。5.资产规模及配置比例:(1)投资总规模占净资产的 %;(2)净资产规模:亿元。6.乙方提供本合同项
3、下的债券投资顾问服务包括:(1)每日为甲方提供投资建议以及与投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台账,对日间日终的头寸情况进行计算和监控,配合资产配置策略进行流动性安排,同时制定流动性应急预案,确保资产的流动性安全等服务;(2)制定投资策略;(3)每周为甲方及时提供宏观简析及市场投资策略研究报告或相关信息;7.每月为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顾问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运用、投资组合的构建、资产配置管理、投资组合业绩及风险评价等书面内容;8.更为详细的投资顾问服务内容见附件8。二、聘任期限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聘任期限为年。乙方若在有效期内与其它相关主体实施合并重组,则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
4、的主体承继。三、声明与保证1.甲方保证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能力,并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代表甲方的本协议签字人已获得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成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格及能力,甲方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在本协议中的义务不会:(1)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判决、裁定或决定;(2)与以甲方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冲突,或;(3)与甲方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章相冲突。2.乙方保证:其有权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投资顾问服务,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内部授权的规定。3.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员工在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建议时履行审慎、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得有损害协议
5、项下提供投顾服务资产利益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本协议要求发送投资建议、不及时提供就其授权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具以乙方或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为受益人或潜在受益人的投资建议、以损害协议项下提供投顾服务资产利益为乙方本身或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4.乙方保证:为本协议项下提供投顾服务资产所提供的投资建议不与乙方管理或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其他账户有利益冲突。5.乙方保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将履行专业、谨慎和勤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惯例,以协议项下财产保值增值作为投资顾问服务的努力目标, 乙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下承担的违约责任。6
6、.虽然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债券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决策仍由甲方独立做出,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保证甲方的投资收益,亦不保证甲方的投资本金不发生损失。7.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以任何形式向对方员工或第三方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回扣”,包括现金返还、费用报销等;否则,相关责任及风险由违反一方及其员工自行承担。8.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非正常利益分配关系以及其它任何不恰当的约定。四、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过程1.乙方应当在每日交易结束前(T+1日清算的投资品种除外)以传真并电话确认的方式(以下简称“约定形式”)向甲方发送投
7、资建议,书面投资建议必须留有乙方机构预留印鉴,传真件与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于当日下午16:30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反馈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当日未成交的投资情况可要求乙方考虑是否调整当日投资建议。2.乙方所做的投资建议应有相关的研究支持,在做出投资建议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专案自行存档有关的投资分析报告并保存至本协议终止日5年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投资品种选择、资产配置策略的依据。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授权代表提出的投资建议进行投资并下达交易指令。由于市场流动性、波动性以及其他甲方之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根据投资建议进行的投资交易未能部分或全部执行的,甲、乙双方均免予承担责任。4.本
8、协议到期前,乙方应提前逐步与甲方沟通关于资产变现的投资建议,协助甲方实现协议到期日,甲方所持有资产实现变现或者其他妥善处置方式的目标。五、投资限制1.乙方提供投资建议时应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4、5款约定的债券投资范围规定。2.因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或本协议当事人协定变更协议的,甲方有权经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以变更。六、资产估值1.本协议所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估值:(1)银行存款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2)回购交易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算利息;(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中债登公布的收益率曲线确定公允价值。2.估值程序:本
9、协议资产的日常估值由乙方进行,乙方应于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资产净值,估值日后一个工作日上午12点之前与甲方核对。3.估值错误与遗漏的处理方式: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4.差错处理:(1)如乙方发现资产估值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甲方利益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共同查明原因,协商解决;(2)乙方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资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并进行定期对账;若产生与本资产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10、,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甲方的意见为准;(3)当委托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应该立即报告甲方,并说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聘用或解聘乙方担任投资顾问。2.甲方有权及时获得乙方提供投资建议依据的相关信息,涉及乙方投资决策专有技术的内容除外。3.甲方可根据自身条件,保留对此协议修改的权利。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5.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且甲方具有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以协议项下提供投顾服务资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本着专业、勤勉、尽责的原则安排自身的资源(如人力、研究支撑等),并提供投资建议,在甲方
11、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建议权,保证提供的投资建议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不对本协议项下服务资产的投资业绩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投资顾问费。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必要的信息披露或报告工作(如有)。4.如协议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将全部投资资产处置到位。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九、投资顾问费1.收益分配:本投资顾问项下基准收益及以下部分的投资收益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超额业绩分成比例为甲方比乙方= :;其中:投资净收益投资收入-营运成本投资收入包括:债券利息收入、债券买卖差价收入、逆回购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债券分销手续费收入、债券兑
12、付收入;营运成本包括:融资成本支出、资金清算费、债券结算费、围绕该业务发生的其他交易结算费用支出。2.估值方法:本项目投资资产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1)债券估值方法:按市值估值(参考中债估值);(2)银行存款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3)其它资产估值方法:按照甲方和乙方协商后的方法进行。3.估值差错处理:如甲方或乙方发现资产估值违反本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协商解决。4.资产账册的建立: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资
13、产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准确。经对账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甲方和乙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双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5.投资顾问费的计算及支付:(1)投资顾问费:双方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为 %,按照 的投顾费率计算投资顾问费,在本协议期限内每日计提,按季支付,于每个季度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若协议提前终止,则于协议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支付。投资顾问费计算公式如下:投资顾问费= C %T/365其中,C为初始投资规模,T为投资计算期天数,C/T的数值以附件五起始运作通知书中约定的初始投资规模和运作起止日期为依据。(2)
14、投资顾问费由乙方负责计算,并于计算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供甲方确认。如对投资顾问费的计算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3)甲方须于费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乙方收到费用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寄出相应发票凭证。(4)乙方指定的费用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5)乙方提供的所有投资建议等投资顾问服务,仅作为甲方的投资参考。乙方不保证服务资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十、投资顾问解除与新投资顾问选任1.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保证及义务;(2)乙方出具投资建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
15、约定;(3)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担任投资顾问(包括且不限于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2.投资顾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1)辞任或者被解任;(2)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保密条款甲、乙双方约定,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透露本协议项下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以任何形式接触的对方任何非公开信息,但法律法规或国家权力机关和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向各自聘请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向此类外部专业顾问进行披露时,应要求被披露人明确知悉此类信息的保密性并承诺遵守保密义务。十二、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1.如
16、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项下之声明、保证、义务或因其自身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而使其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其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使其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给予其他方完全、有效的赔偿。2.乙方如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出现不正当披露等情况,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投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的投资建议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投资顾问费(如有)。4.本协议终止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出现了对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
17、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该等不可抗力使本协议的履行受到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时,甲、乙任何一方如以遇到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并在该等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免予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终止日之前的任何时候,由于本协议赖以成立及履行的任何条件受到了不能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外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等原因)影响而出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法律出现变化;中国任何政府部门发布政策、通知、决定、评论或其他正式文件;政治动乱;金融危机等),该等变化直接或间接使本协议的履行受到影响时,甲、乙任何一方如以遇到该变化为由要求提前解除本
18、协议,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并在该等变化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联络、通知与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事项的联络事项,该联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净值告知、投资风险提示、到期变现指令提示、国家权力机关或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披露等。甲乙双方变更各自授权代表的,应按下述第2款约定向对方书面发送变更通知及确认。一方怠于通知另一方其授权代表变更的,另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仅限于按本协议约定与该方原授权代表处理本协议项下约定联络事项:甲方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2.除非特别约定
19、,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传真、递送或邮寄送达对方的法定地址,通知送达并电话确认后始发生效力:甲方传真、递送或邮寄号码: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乙乙方传真、递送或邮寄号码: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3.本协议未尽事项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在甲方住所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十四、附则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文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需变更本协议及附件,应经
20、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修改协议。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签订本协议附加条款的形式予以补充,本协议之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附件1至8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附件形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说明。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在您接受我公司投资顾问服务前,请您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充分了解以下事项:一、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
21、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后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二、我公司及其人员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不能确保您获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三、我公司及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能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四、我公司投资顾问所提供作为投资建议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分析意见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或者被误读的风险,您可以向投资顾问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时间以及投资分析意见的来源,以便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五、您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前,必须了解我公司投资顾问服务的收费
22、标准和方式,并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我公司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投资顾问服务收费应向我公司账户支付,不得向投资顾问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六、我公司的投资顾问按规定在提供投资建议时,可能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以便您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七、我公司及其人员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如您发现投资顾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利益冲突情形,如泄露客户投资决策计划、传播虚假信息、进行关联交易等,您可以向我公司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八、我公司存在因通讯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九、我公司存在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
23、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十、我公司的投资顾问存在因离职、离岗等原因导致更换投资顾问服务人员并影响服务连续性的风险。十一、您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向我公司说明自身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于我公司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您提供适当的投资顾问服务。十二、您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向我公司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向我公司进行说明,如因您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您未能及时获取投资顾问服务,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十三、您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相应的密码,不
24、得委托投资顾问管理您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代理买卖证券,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十四、您在接受我公司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相关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我公司如表示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您应向我公司了解其方法和局限。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接受投资顾问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接受投资顾问服
25、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证券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作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特别提示:投资者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投资顾问服务的风险和损失。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预留印鉴样本 公司预留印鉴章 证券有限公司预留印鉴章注:预留印鉴为加盖本合同附件以及业务往来说明的授权章附件3:甲方授权委托书授权方:从 年 月 日起,我司授权下列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表我司按照本投资顾问协议的规定,接收 证券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发送的所有投资建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反馈组合交易情况。第一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邮:签字样本:身份证号码:第二
26、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邮:签字样本:身份证号码: 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4:乙方授权委托书授权方: 证券有限公司从 年 月 日起,我公司授权下列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表我公司按照本投资顾问协议的规定向 公司发送所有投资建议。第一授权代表:姓名:从业资格证书号码:电话:传真:电邮:签字样本:身份证号码:第二授权代表:姓名:从业资格证书号码:电话:传真:电邮:签字样本:身份证号码: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5:起始运作通知书 公司:根据我方与贵公司签订的 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协议,建议本期投资顾问协议按照如下要素开展:起始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
27、本期初始投资规模: 本期业绩比较基准为: 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6:投资建议书(回购交易) 公司:作为贵公司之投资顾问,建议贵公司管理的账户进行如下操作:交易日期交易方向(正回购逆回购)质押债券品种债券代码债券面值折算比例回购金额合计(万)回购利率(年率%)回购期限(天)结算方式清算速度(T+0或T+1)交易对手方简称交易对手联系人及电话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7:投资建议书(现券交易) 公司:作为贵公司之投资顾问,建议贵公司管理的账户进行如下操作:交易日期交易方向(买入或卖出)债券品种债券代码债券面值总额(万元)交易价格(净价)(元/张)到期收益率(%)清算速度(T+0
28、或T+1)结算方式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联系人及电话签名或盖章:时间: 年 月 日附件8:证券有限公司投顾流程一、基本情况1.投资范围: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须符合甲方的监管政策或上级规定,可以包括:(1)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2)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投资评级AA及以上)。如新增投资品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新增投资品种纳入投资范围。2.资产规模及配置比例(1)投资总规模占净资产的 %;(2)净资产规模:亿元甲乙双方商定后可依据市场情况适当对交易盘比例和止盈、止损线情调整。3.业绩比较基准制定双方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为%。二、投前服务1.对手方管理(如需要
29、):(1)确定交易对手黑名单;(2)确定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3)确定交易对手的授信期限。2.风控体系搭建(如需要):(1)建立风控体系,严控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2)与行内财务、风控沟通风险控制指标,在充分考虑银行各项指标的前提下,拟定债券投资的规模,并根据行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3.交易准备:(1)基础知识;(2)台账建立相关;(3)交易人员充分交流。三、投顾服务具体框架1.策略制定(1)阶段性策略制定,根据基本面以及诱发市场走向的重要因素与贵公司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阶段性的投资策略和计划,并形成周报、季报,定期进行投资情况总结,解读相关策略,投资展望。2.日
30、常投资交易关注:(1)前日是否发生国内国际行情、政策走向的重大变化;(2)当日利率债一级招标情况;(3)当日是否有重要经济数据公布;(4)当日是否有可能对市场走向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内外会议;(5)当日资金面、公开市场操作;(6)对市场突发的政策、信息进行与贵公司进行及时交流,并根据情况进行应变和机会抓取;(7)其他事项。3.投顾日常服务工作时间表:时间点主要工作重点9:00前计算当日资金缺口,并作出资金安排10:30左右对于已经在计划内的当日交易要素,向贵公司发送投资顾问建议11:30之前贵公告将上午已确认要素的银行间交易录入外汇交易中心的前台系统(双人复核)11:30-13:00非银机构的午休
31、时间,各家银行午休时间各有差异。前台交易系统休息时间为12:00-13:30,此时可以发送报价但是不能点击成交15:00之前当日所有的投顾建议应于此时间之前全部发送给贵公司,确认银行间前台的成交情况,若还有前台未成交的交易,尽快催前台15:30之前贵公司反馈交易执行情况16:30之前确认今日的后台结算是否已经全部完成,如有未完成交易应准备开始进行应急操作16:30银行间请求报价前台关闭16:50银行间T+0前台系统关闭17:00银行间后台结算系统关闭17:00之后整理当日市场成交信息、发送台账等4.盘后信息沟通(如需要)投顾方盘后向贵公司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提供:(1)市场期限利差、
32、信用利差曲线;(2)货币经纪二级历史成交数据;(3)资金、现券、期货日报;(4)当日一级发行结果、当日企业债发行点评;(5)日间不定时提供市场突发信息、有价值的卖方研报等。5.资金应急(视情况而定):(1)查找目前账上的可用券,迅速寻找当前可能有多余头寸的对手方进行资金融入(一般为银行),或T+0卖出现券;(2)寻找合作关系良好的金融机构的进行相应的流动性支持。6.现券应急(视情况而定):(1)现券买卖;(2)债券借贷;(3)买断式逆回购。7.风险控制及止损(视情况而定)(1)关于止损:单券止损线为全价亏损2块钱,组合浮亏预警线为运作资金规模净值的0.5%,即净值=0.995,将杠杆率降至1倍
33、即正回购余额为零。组合的止损线为运作资金规模净值的1%,即净值=0.99,进行组合止损(根据甲方的要求可选择市场化卖出,或转至甲方持有到期账户)。(2)原则上,止损由乙方出具投顾建议的形式进行,亦可由甲方根据估值表自行操作。8.其他增值服务:(1)提供不限于债券交易等业务的培训以及交流。乙方每季度定时为甲方提供一次现场培训和交流。并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提供不定期培训和交流;(2)组织核心客户的交流会议,邀请核心客户进行会晤及交流;(3)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信评服务;(4)应甲方要求,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材料,向甲方提供经营策略、资产配置等方面
34、的建议。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地址: 年 月 日导 言致: 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或“ 律师”)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之规定,接受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公司”)的委托,对公司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一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或“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则
35、,并根据 律师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于 年 月、 月分别至 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所在地进行了现场的调查。 律师审阅了由公司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及文件;至 工商行政管理局、 查阅并复制了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工商备案资料;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网站对公司信息进行查询; 律师还就本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情况向 先生、 先生、 先生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了解,同时向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和询问。 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及本次登记申
36、请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核查,承诺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是 公司已向本所如实披露本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信息,并向本所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其提供的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副本材料等是真实、完整且有效的,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材料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陈述、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要求,对 公司本次登记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
37、及对本次登记申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律师引用有关财务报表中某些数据和结论,并不意味着其对该等数据和相关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保证,并不对该等文件及其所涉内容进行核查和做出评价。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公司为本次登记申请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取得 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其中任一部分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律师在对 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公司主体资格1.公司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于 年 月 日取得 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公司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营范围:投资管理2.公司历史沿革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共同在 公司临时办公室召开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股东会选举 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兼经理,任期三年,并决定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同时选举 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任期三年。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序号股东姓名认缴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股权比例(%)1 公司2 3合计结论: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工
39、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经过核查公司证照,并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查询, 律师认为 公司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出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具备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二、公司经营范围根据 公司的工商备案登记材料及章程, 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 公司为了确保经营范围中的业务的正常开展,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制度宣传推介制度内幕交易防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等与公司从事经营范围所涉经营事项相配套的制度(详见本法
40、律意见书第八部分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结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工商备案材料及章程所载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同时公司为确保正常开展经营范围中的业务,已制定业务相配套的制度。 律师认为, 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名称和工商登记所载的经营范围含有 “投资管理”的文字和描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三、公司主营业务根据公司的工商备案材料显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员工花名册显示,公司投资部门中专门设置了交易员岗位。 律师审核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确认公司为配合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开展,制定了一系列与从事公司主营业务配套的制度(详见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根据 公司提供的公司自成立以来至 年 月 日的业务报表显示,公司暂未开展业务。 律师通过公共搜索引擎“ 、“ ”以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搜索“ 公司”,未发现 公司对公司或公司产品进行公开宣传。同时,结合公司出具的陈述与说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