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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l1、立法宗旨l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签约率低合同短期化不规范用工社会隐患l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保护”劳资不均衡劳动力供大于求l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平衡劳资关系减少争议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l2、适用范围l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l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l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l3、基本原则l合法l公平l平等自愿l协商一致l诚实信用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l4、特点l规章制度A依法建立和完善B职工讨论、工会协商C异议程序D告知程序l三方
2、机制政府、工会、企业组织l集体协商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1、劳动关系的建立l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l职工名册l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l不得扣押证件、不得要求担保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2、订立书面劳动合同l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用工之日同时签订l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l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实际用工之日l分支机构:自行签订与受委托签订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3、劳动合同的种类l固定期限劳动合同l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协商一致B连续工作满10年C初签与国企改制D连续两次而续签E满1年未签合同l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4、劳动合同的内容l必备条款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3、、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l约定条款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约定条款约定条款l(一)试用期l期限3个月以下(0)3个月1年(不超过1个月)1年3年(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超过6个月)一次性原则包含原则l工资80%原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原则l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说明理由第二章劳动合
4、同的订立l约定条款约定条款l(二)服务期l专业技术培训(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l培训费用数额较大(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l服务期超出劳动合同期限的,延至服务期满l不影响调资l违约金总额与实际支付额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约定条款约定条款l(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l保密事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l竞业限制: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l约定:事项、范围、地域、期限l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l经济补偿与违约金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l5、劳动合同的效力l合同生效l合同无效与部分无效l约定不明l未签合同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5、和变更l1、劳动合同的履行l全面履行原则l劳动报酬l加班l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l名称、负责人、投资人的变更l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l2、劳动合同的变更l书面l各执一份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1、劳动者解除合同l十三种情形(三类)l程序:A协商:协商一致B辞职:通知C单方解除:告知(立即解除:不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十三种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十三种情形(三类三类)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l(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l(二)劳动者提
6、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l(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的;l(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l(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l(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l(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l(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l(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l(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l(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l(十二)用人单
7、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l(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l十四种情形(四类)l程序:A协商:协商一致B单方解除时:通知工会C无过失性辞退:30日/1月D经济性裁员:工会和政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十四种情形(四类)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十四种情形(四类)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l(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l(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l(三)劳动者严重
8、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l(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l(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l(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l(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l(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l(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l(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9、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l(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l(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l(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l(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l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10、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4、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示:提示:延迟终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5、经济补偿(2
11、3种情形)(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九种情形)(二)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三)无过失性辞退(三种情形)(四)经济性裁员四种情形(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提高条件后劳动者拒绝续订除外)(六)破产、解散二种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九)工伤职工特殊补偿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6、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标准:1月工资/年1月工资/(6-12月)半月工资(0-6月)计算基数:A前12月平均工资(不满12月的按实际月数)B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C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收入者的封顶:3倍与12年(本
12、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7、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l继续履行劳动者提出l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再重复计算补偿金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l8、后合同义务l证明书l档案与社保关系的转移l工作交接手续l支付经济补偿金l原合同文本保存2年第五章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订立主体l职工一方(工会或代表)、用人单位一方l种类一般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生效l报送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无异议即生效l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和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原则纠纷与救济l工会可以作为主体第五章特别规定l2、劳务派遣l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
13、万元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自设派遣l派遣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l劳务派遣协议与告知义务l用工地标准l用工单位的义务l同工同酬原则l参加工会l派遣合同的解除第五章特别规定l3、非全日制用工l概念小时计酬、4/日、24/周l合同口头协议可订立多个无试用期随时通知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l工资不低于当地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第六章监督检查l1、监督体制l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l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l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l劳动者l工会l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第六章监督检查l2、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l(一)直接涉
14、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l(二)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l(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l(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l(五)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l(六)社会保险l(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第六章监督检查l3、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措施l书面检查l实地检查l依法行使职权l文明执法第七章法律责任l1、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l规章制度违法l合同缺乏必备条款或不提供文本l不订立书面合同l试用期约定违法l扣押证件l未依法支付报酬或经济补偿金l订立无效合同l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l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l不出具解除或终止书面证明l连带赔偿责任l职工名册第七章法律责任l2、劳动者的法律责任l订立无效合同l违法解
15、除合同l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第七章法律责任l3、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l责令改正l罚款1000-5000/人l吊销营业执照l连带赔偿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l4、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l损害赔偿责任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l行政责任l刑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l5、特殊主体的法律责任l无照经营者追究法律责任单位或者其出资人支付或赔偿l个人承包经营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八章附则l1、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l2、过渡性条款正在履行的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以前的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年限的计算l3、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l4、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