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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一、一、一、清算的定义清算的定义清算的定义清算的定义 二、清算的原因二、清算的原因二、清算的原因二、清算的原因 三、清算机构三、清算机构三、清算机构三、清算机构 四、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的四、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的四、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的四、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的 内容及区别内容及区别内容及区别内容及区别 五、股东责任五、股东责任五、股东责任五、股东责任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一、清算的定义一、清算的定义:v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
2、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v依据依据:公司法与破产法公司法与破产法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一)、(一)、清算的含义:清算的含义:1、公司的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发生。包括:解散(强制解散和自愿解散包括:解散(强制解散和自愿解散)、破产)、破产,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2、公司的清算为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公司的清算为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清算主体与清算组的区别清算主体与清
3、算组的区别清算业务清算业务清算主体与清算组的区别:清算主体与清算组的区别:(1)清算主体一般与公司存在资产投资或者对公)清算主体一般与公司存在资产投资或者对公司拥有重大管理权权限,而清算组则不限于此,司拥有重大管理权权限,而清算组则不限于此,其可以是清算主体选定或者任命的任何人士。其可以是清算主体选定或者任命的任何人士。(2)公司的清算主体对相关债权人负责,其不仅)公司的清算主体对相关债权人负责,其不仅承担清算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承担清算不利产生承担清算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承担清算不利产生的赔偿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则对清算主体负责,的赔偿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则对清算主体负责,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并
4、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3)清算主体不因公司清算完毕而当然消灭,但)清算主体不因公司清算完毕而当然消灭,但是,清算组一般会基于公司的清算完毕、法人人是,清算组一般会基于公司的清算完毕、法人人格的终止而消灭。格的终止而消灭。清算业务清算业务3、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出资、资产、债权、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债务的审查。出资还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根本保证出资还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根本保证 4、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5、终止提供合理依据。债的灭失方式:债的灭失方式:清偿、放弃(主动豁免)、破清偿、放弃(主动豁免)、破产(被动豁免)产(被动豁免)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二、清算的分类二、清算的分类:v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v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一)清算组织(一)清算组织:清算组与管理人:清算组与管理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6、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成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部分破产案件也可能指定成立破产清部分破产案件也可能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算组。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二)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二)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清算组织也称清算机构,是清算事务的执行清算组织也称清算机构,是清算事务的执行人。公司解散、宣告破产后,在清算终结前,公人。公司解散、宣告破产后,在清算终结前,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其股东会和监事会作为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其股东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
7、机构仍然存在,只是作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对公司机构仍然存在,只是作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对外代表的董事会以及作为公司执行机构的经理不外代表的董事会以及作为公司执行机构的经理不再履行其职责,而由清算组织替代,负责公司清再履行其职责,而由清算组织替代,负责公司清算期间事务的处理。算期间事务的处理。v公司法及破产法赋予清算组织的职权与职责公司法及破产法赋予清算组织的职权与职责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三、清算的原因:三、清算的原因:1、公司清算的原因、公司清算的原因:解散解散2、公司破产清算的原因、公司破产清算的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8、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两者之间的联系:两者之间的联系: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告破产v债权人的受偿程度:债权人的受偿程度:v1、公司清算:债权受偿、公司清算:债权受偿100%v2、破产清算:债权受偿低于、破产清算:债权受偿低于100%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一)解散与公司清算的关系(一)解散与公司清算的关系1、解散是公司清算的前提、解散是公司清算的前提2、公司清算是解散的
9、结果、公司清算是解散的结果3、两者是公司灭失的两个步骤,、两者是公司灭失的两个步骤,v问问: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出公司解散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出公司解散及清算及清算?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答案答案:v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受理。v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
10、申请人民法院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二)公司解散的原因(二)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解散。出现上述原因的出现
11、一定导致公司解散。出现上述原因的出现一定导致公司解散。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三)、提出公司解散的主体(三)、提出公司解散的主体:v股东会、董事会、股东股东会、董事会、股东v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方式决定;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方式决定;v股东、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决定。股东、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决定。v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可以请
12、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v10%以下股东不能提起申请(解散)。以下股东不能提起申请(解散)。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下列情况下列情况10%以上股东可提起诉讼:以上股东可提起诉讼:v(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v(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的;v(三)公司
13、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v(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下列情况股东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下列情况股东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1、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害2、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3、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未进行清算等。、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在第在第3种情况下,股东不可提起诉讼,但公司法规种情况下,股东不可提起诉讼,但公司法规定应该在被吊销之日起定应该在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进行清算。日内进行清算。如股东会不清算,会有什么后果?如股东会不清算,会有什么后果?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v后果:后果:1、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有限责
15、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业务清算业务 问题:股东因与其他股东不能就解散事宜达成一问题:股东因与其他股东不能就解散事宜达成一致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对象为谁?其他股致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对象为谁?其他股东?还是被投资企业?东?还是被投资企业?v答案:股东提起解散公司
16、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答案: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股东的起诉。v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知情权)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知情权)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解散诉讼解散诉讼v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
17、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判决。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公司清算申请权公司清算申请权1、债权人(公司法、债权人(公司法184条)条)2、公司、公司3、股东、股东 (剩余财产请求权)(剩余财产请求权)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债权人在下列情况可提起申请进行清算:债权人在下列情况可提
18、起申请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的。第(二)款所列情形,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第(二)款所列情形,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的,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清算的申请:v破产申请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申请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v破产申请人破产申请人:1、
19、债权人、债权人2、债务人、债务人3、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清算组清算组股东股东)4、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行政托管时行政托管时)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三、管理机构三、管理机构公司清算的管理机构公司清算的管理机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20、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1、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清算组与股东会清算组与股东会v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股东会(人民法院)清算组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机构管理机构1破产清算的管理机构破产清算的管理机构:v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理人。v部分破产案部分破产案,法院可能组成清算组法院可能组成清算组,也视同管理人也视同管理人.v注意注意:法院组成的清算组与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法院组成的清算组与公司自行成
22、立的清算组不同组不同.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与人民法院、债权管理人与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人会议v管理人接受监督管理人接受监督管理人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清算组与管理人责任不同清算组与管理人责任不同v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v清算组维护股东利益清算组维护股东利益,受股东或法院约束受股东或法院约束,v其成员不能取得报酬其成员不能取得报酬,工资没有限制工资没有限制.v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v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 v管理合理地取得报酬管理合理地取得
23、报酬,受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受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监督监督.清算业务清算业务四、主要的工作内容及区别四、主要的工作内容及区别v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v(一)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一)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v(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二)通知、公告债权人;v(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v(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v(五)清理债权、债务;(五)清理债权、债务;v(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
24、剩余财产;v(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业务清算业务 公告的相关要求公告的相关要求v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日起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v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清
25、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v(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v(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v(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v(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v(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止债务人的营业;v(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v(七)代表
26、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v(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v(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一管理人职责之一:v(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料;清算组一般为股东代表清算组一般为股东代表原经营者代表组成原经营者代表组成,不用移不用移交相关的资料交相关的资料,或只需移交部分资料或只需移交部分资料.如印章等如印章等.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二管理人职责之二:v(二)调查债
27、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单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三管理人职责之三:(三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四管理人职责之四:v(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法没有规定;但实际有财务权利但
28、实际有财务权利.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五管理人职责之五:v(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六管理人职责之六:v(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法没有规定,但实际上拥有资产的处分权但实际上拥有资产的处分权v但区别但区别:管理人需通过债权人会议讨论
29、通过管理人需通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一般一般通过拍卖进行通过拍卖进行,清算组一般不需拍卖清算组一般不需拍卖.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破产清算处置资产的程序破产清算处置资产的程序v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权人会议讨论 v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 v公司清算的资产处置方式:公司清算的资产处置方式:v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案应当报人
30、民法院确认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七管理人职责之七:v(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程序;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八管理人职责之八:v(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无此职责无此职责v债权人会议是听取管理人工作汇报债权人会议是听取管理人工作汇报决策决策监督监督的议事程序的议事程序.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一)核查债权;(二)
31、申请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二)申请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六)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七)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七)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八)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八)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九)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九)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v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债权人会议应
32、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债权人会议的其他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其他规定:v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v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知的债权人。v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管理人职责之九管理人职责之九:v(九)接受债权申报(九)接受
33、债权申报,并审核债权并审核债权;v v清算组职责清算组职责:v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v v但区别但区别:债权确认需通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债权确认需通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有争议的有争议的,通过诉讼确认通过诉讼确认.清算组对债权确认没有作清算组对债权确认没有作相应的规定相应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适用民事诉讼法.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债权的确认与异议:债权的确认与异议:v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
34、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v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债权的补充申
35、报债权的补充申报v1、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v2、破产清算、破产清算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报;清算业务清算业务分配及受偿的禁止行为(职责之十):分配及受偿的禁止行为(职责之十):1、自行清算时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自行清算时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权人进行清偿。
36、2、破产清算时,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同时人、破产清算时,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破产原因形成后),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破产原因形成后),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民法院予以撤销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企业破产原因;企业破产原因;v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规
37、定清理债务。(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法第二条)清算业务清算业务3、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v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1)支付清算费用;)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清偿公司债务;(务;(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38、配。v分配方式: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方式: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护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股东的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清算业务清算业务4、破产清算分配顺序:、破产清算分配顺序:v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v(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39、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给职工的补偿金;v(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破产人所欠税款;v(三)普通破产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v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分配。v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均工资计算 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货币分配。但是,债权人破产
40、财产的分配方式:货币分配。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5、破产清算分配的程序:、破产清算分配的程序:(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讨论,(3)、通过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通过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4)、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执行。清算业务清算业务6、公司清算的分配、公司清算的分配(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算方案
41、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2)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偿方案。(3)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业务清算业务7、破产清算提存与再分配、破产清算提存与再分配(1)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及诉讼或)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
42、财产分配额,及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提存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提存。(2)二个月后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权)二个月后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权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3)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破产程序终结之)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清算业务清算业务8、补充申报债权的分配、补充申报债权的分配(1)公司清算: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债权
43、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但债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如债权不能全额受偿,不能提起破产申请。如债权不能全额受偿,不能提起破产申请。(2)破产清算:)破产清算:v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和确
44、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清算业务清算业务9、剩余财产的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 1、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2、一般情况破产清算无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有、一般情况破产清算无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有剩余财产,也需要按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剩余财产,也需要按上述原则进行分配。清算业务清算业务清算的中止与终止(职责之十一)清算的中止与终止(职责之十一)(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4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种情形属于清算的中止。给人民法院。这种情形属于清算的中止。(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6、此种情形,视为公司终止。止。此种情形,视为公司终止。清算业务清算业务(3)破产清算的终结)破产清算的终结v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v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结破产程序。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v 破产程序的终结,不代表所有破产清算工作的破产程序的终结,不代表所有破产清算工作的完结。可能还存在或有的诉讼,及可能收
47、回的财完结。可能还存在或有的诉讼,及可能收回的财产,及相应的追加分配程序。产,及相应的追加分配程序。清算业务清算业务其他:清算时间其他:清算时间v公司自行清算,无时间要求公司自行清算,无时间要求v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六个月内清算完毕。v破产清算,无时间要求。破产清算,无时间要求。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其他:费用其他:费用v公司清算费用:列入清算损益公司清算费用:列入清算损益v破产清算费用:单列,优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单列,优先支付v共益费用:共益费用:单列,优先支付单列,优先支付清算业务清算业务五、公司清算股东的连带责
48、任五、公司清算股东的连带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其在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
49、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算业务清算业务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任。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5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业务清算业务v5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v6、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