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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职)经济法第三版模块2 劳动合同法电子课件(工信版)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唯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法律名言:模块模块 2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关 键 词劳动法的概念、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根据我国劳动保障法规定,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只要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其户口如何、家居何方、工龄长短,一律都是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存在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只要是单位的员工,就应该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享受完全平等的待遇。学 习 目 标 通过学习,能解决以下问题:什么是劳动法?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是劳动
2、争议?劳动合同是如何订立的?劳动合同如何变更、解除、终止?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是什么?劳动法概述2-1劳动合同2-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劳动安全卫生2-5劳动争议2-6内容劳动法概述2-1劳动法概述2-1案例2-1学校是否能就范某在其博客上的言辞而解聘范某呢?P28【分析】从法律角度分析,范某与某民办学校显然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范某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即学校已经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有法定的理由,符合法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如下:(1)过失性解除。(2)
3、非过失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裁员劳动法概述2-1案例2-1P28本案中,范某并无劳动合同法可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理由,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从程序上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从目前媒体所报道的情况看,本案不管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问题,学校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
4、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范某如果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学校应当继续履行,当然,范某也可以选择要求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法概述2-11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就业制度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规定、工资法规、女职工特殊保护办法等。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两种关系: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5、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概述2-1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指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劳动义务的承担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主体。客体指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精神财富和行为。内容指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总和。3劳动法律适用范围劳动法概述2-1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促进就业。劳动合同2-2劳动合同2-2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合法原则
6、;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3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1)主体资格要求: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合同2-24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及要求(2)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5劳动合同的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析】本案例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刘某从A子公司调入B子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否应当连续计算,二是B子公
7、司是否应当与刘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先,刘某是被安排调入B子公司的,其工作年限即工龄应当连续计算。至2016年3月23日,刘在该集团已经连续工作11年多。其次,本案刘某在与B子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主动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亦无义务主动与刘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合同届满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2-2案例2-2你认为劳动仲裁应如何裁决?P32劳动合同2
8、-26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分析】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李某利用假文凭骗取公司信任,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劳动合同。据此,上述公
9、司有权对此劳动合同实施撤销,李某不但没有权利要求得到只有解除合同才可能有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而且如果李某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劳动合同2-2案例2-3请问该案例应当如何裁决?P33知识链接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是平等协商进行的,不能强迫。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应当依法进行。若有违约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侵犯职工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2-27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必需具备的条款(2)试用期【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
10、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2-2案例2-4现在单位的录用员工到底要试用多久啊?P34【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案例中王某违反服务期协议,应当赔偿公司12000元
11、(即36000元违约金分摊到3年的服务期,每年为12000元),而不需要全部赔偿。劳动合同2-27劳动合同的内容(3)服务期案例2-5P34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劳动合同2-27劳动合同的内容(4)保密条款案例2-6P35【分析】由于陈某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其与A公司已无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陈某利用其在A公司期间掌握的属于A公司商业秘密的工艺技术,擅自到B公司进行使用,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该保密条款不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其对离职人员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陈
12、某与A公司的争议是民事纠纷而非劳动争议,故A公司应当向法院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来解决此案。请问如何裁决?劳动合同2-27劳动合同的内容(5)竞业限制案例2-7P36【分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签订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辞职或是被解聘,单位必须按月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可见这3名大学生并未违反竞业限制。是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2-27劳动合同的内容(6)违约金条款案例2-8P36【分析】首先,案中公司为黄某配
13、置了手机、笔记本电脑,出资送其参加汽车驾驶培训,并提供汽车一部供其使用,同时,公司又出资送黄某到日本培训了3个月,黄某所受到的这些特殊待遇表明双方对服务期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由此该违约金条款也合法有效。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其次,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并未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黄某经济补偿,因此该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综上,双方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和违约金的约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黄某未履行完合同即辞职,是一种违约行为,公司有权要求黄某支付5万元违约金。由于黄某已为公司服务了1年,因此公司只能要求黄某返还全部培训费金额的4/5,即4万元。劳动合同2-28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14、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义务 劳动者权利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2)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2-29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的解除 双方协议解除 预告解除【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本案看,外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构成违约,因此,单位不须支付违约赔偿金。反之,张某给外贸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在其责任范围内给予单位相应的赔偿。劳动合同2-
15、2案例2-9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约?P38劳动合同2-29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的解除 即时解除 经济型裁员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可以。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本案中,李某以欺诈手段蒙骗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2)虽然李某此时已经怀孕,但公司解除合同属于劳动者过错解除,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解除合同的限制(3)公司可以要求李某承担相应损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16、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本案中有过错的一方是李某,因此李某应赔偿损失劳动合同2-2案例2-10(1)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2)若李某此时已经怀孕,公司是否还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是什么?(3)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P39劳动合同2-29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2-29劳动
17、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3)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2-210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
18、签订的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分析】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第84条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在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申诉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应予以支持,遂裁决棉纺集团公司依法补缴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5219828.71元。劳动合同2-2案例2-11请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P41劳动合同2-210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2)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合
19、同,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将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方式。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是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业务经营能力等方面依法进行前置审查,对符合法定要求和满足基本条件的方予以许可从业。对于被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予以公示,也有利于劳动者和社会用工单位等监督。未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获取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办理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工商登记。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经营劳务派遣的公司,也应在一年内申请行政许可,
20、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分析】如果派遣劳动者发生意外,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防止用工单位规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使用工单位只有在真正符合社会化分工需要时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并且与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2-2案例2-12请进行法律
21、责任归责分析P42劳动合同2-210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3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报酬的性质不同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6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7适用的法律不同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9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要点提示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分析】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
22、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3案例2-13请用相关法律分析P45知识链接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和民事法律等
23、,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特别保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昼夜内或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工作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1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
24、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2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不从事劳动而自行支配的时间。(1)日休息时间(2)公休假日(3)休假的种类 法定节假日 探亲假 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分别是哪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3工资制度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用人单位依法定方式以货币形
25、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1)等级工资制(2)岗位技能工资制(3)结构工资制(4)年薪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44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案例2-14P47请用相关法律分析【分析】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劳动安全卫生2-5劳动安全卫生2-51劳动安全卫生保护2女职工和
2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案例2-15P48请指点迷津【分析】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4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这家律师事务所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史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2-6劳动争议2-61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2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
27、法权益。3调解、仲裁、起诉劳动争议2-6案例2-16假如“某公司中国”员工所在办公室真的被关闭,某公司中国公司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P49【分析】“某公司中国”员工所在办公室被关闭,从法律上看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标准。二是某公司中国公司继续存在,但是原有职能已经不存在,由于用人单位当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基于劳动者从事具体工作的职能,现在这块职能被取消了,使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也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47
28、条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三是裁员。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也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模块二单元1-2 劳动合同单元1-4 经济法律责任2-1劳动法概述2-2劳动合同2-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2-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2-5劳动安全卫生2-6劳动争议本模块要点主要有:劳动法概述;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变更、解除、终止和特别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等。捋一捋捋一捋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