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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 企业纳税基本工作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知识目标 掌握税务登记、账证管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概念 了解各种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方式 理解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和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 技能目标技能目标 能办理企业各类税务登记(含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能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的需要领购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办理企业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工作任务一任务一 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任务目标任务目标 能解释不同税务登记的区别 能填写税务登记表 能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工作任务示例任务示例 要求:要求:说出办理开业登记的程序。资料:资料:东方集团2011年8月份拟成
2、立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名称为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西皇城根10号,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及文化传播等相关经营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全部由东方集团出资。新公司已于2011年8月2日领取了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期为15年。新公司税务会计李芳按公司要求欲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李芳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她应该如何来办理这个新公司的税务登记呢?知识准备知识准备一、税务登记的概念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又称为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
3、务的法定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通过办理税务登记,一方面,可以保证税务机关掌握税源,加强税务管理,增加财政收入,明确纳税服务的对象;另一方面,有助于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及其提供的各项纳税服务,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的基本步骤如下:先由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最后由税务机关填发税务登记证件。
4、二、开业登记二、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首次办理的纳税登记。开业登记的纳税人有两类:一类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另一类是其他纳税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一)开业登记的时间和地点(一)开业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
5、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二)开业登记的程序(二)开业登记的程序 1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登记的申请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认真填写税务登记表。2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7)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8)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9)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税务机关审核、发证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也应在30日内予以答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及附送资料、证件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三、变更登记三、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一)变更税务登记
7、的范围及时间要求(一)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2时间要求时间要求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
8、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二)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 1申请 纳税人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向原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如实填写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前后的具体内容。2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因工商登记发生变更而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因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需要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税务机关审核、发
9、证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已填登完毕的变更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审核。对需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四、注销登记四、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一)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一)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有: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2时间要求时间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二)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1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注销登记事项内容及原因。2提供
11、有关证件、资料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如实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连同下列资料、证件报税务机关:(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的注销决定;(4)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等);(5)其他有关资料。3税务机关核准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未经税务机关查验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到发票管理环节申请办理发票缴销;发票管理环节按规定清票后,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发票缴销情况,同时将审批表返还纳税人。五、停业、复业登记五、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12、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经营期限内停业15天以上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填写停业登记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
13、报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七、税务登记验证、换证七、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证一次,3年更换一次。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发布的验证、换证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年检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验证、换证或联合年检手续。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或联合年检时,应填写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全部银行账号证明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和所提交的资料,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
14、时间内领回有关证件及资料。任务处理任务处理 开业登记一般包含以下五个步骤,所以李芳应该按照这五个步骤一步一步做下来,才能顺利完成她的工作任务。步骤一:确定开业登记的时间。步骤二:确定开业登记的地点。步骤三:准备开业登记的手续。步骤四:填写税务登记表。步骤五: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要求:分析该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资料:某市大北区私营企业,2011年5月份将经营地点从原来的街道搬至离原来不远的另一街道,仍属原税务机关管辖,也就没有按规定时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5天之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该企业仍没理会。税务机关向其下达处罚通知书,对其处以2
15、 000元罚款。该企业不,并要上告税务机关,理由是自己虽然搬家,却仍属原税务机关管辖,没有必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分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住所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隶属关系、生产经营期限、开户银行账号、生产经营权属以及其他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此,该企业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巩固提高巩固提高任务二任务二 管理账簿凭证管理账簿凭证任务目标任务目标 能进行账簿的设置、核算和保管 能进行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任务示例任务
16、示例要求:要求:说出企业开业后账簿的设置和办理发票领购的程序。资料:资料: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查账征收。公司总经理要求税务会计李芳尽快建立公司的相关账簿,以便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纳税的需要。可李芳刚刚知道了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对公司应建立哪些账簿,以及有什么要求不是很清楚。另外,公司为某房地产企业的一个住宅项目提供了一份营销策划方案,取得了10万元的收入。对方要求东方咨询公司提供一份项目名称为“培训费”,金额为15万元的发票。由于东方咨询公司刚刚成立不久,公司还未领购发票,李芳应该如何领购和开具发票呢?知识准备知识准备一、账簿的设置一、账簿的设置账簿是纳税人
17、用来连续登记和反映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是保存纳税人会计数据资料的工具和载体。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一般企业要设置的账簿种类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二、记账核算二、记账核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三、账簿保管三、账簿保管会计人员在年度结束后,应将各种账簿、凭证和有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归档保管。纳税人的账簿、会计凭
18、证、报表和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保存10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销毁。四、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四、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发票的领购五、发票的领购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证据。(一)普通发票的领购(一)普通发票的领购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
19、领取并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及其他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已经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然后提交下列材料: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六、发票的开具六、发票的开具纳税人在对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发生其他经营活动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未发生
20、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遵守以下要求:(1)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2)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未经批准不得跨越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七、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七、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1)征管法第71条规定:
21、“违反本法第22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第206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处以
22、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其他发票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任务处理任务处理李芳要明白公司的日常业务类型,以便于确定设立哪些账簿。(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23、。所以东方咨询公司应在8月17日前设立相关账簿。(2)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3)会计人员在年度终了后,应将各种账簿、凭证和有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一般保管10年,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李芳应当以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也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公司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1)根据李芳提供的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2)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3)在发售发票时,李芳应按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24、发票工本费,并向税务机关取得收据,以便回来做账之用;(4)在开具发票时,根据规定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所以对方要求提供服务项目名称为“培训费”、金额为15万元的发票的要求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李芳只能依法向对方开具服务项目名称为“咨询费”、金额为10万元的发票一张,并加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巩固提高巩固提高要求:要求:分析税务机关对杨老板的处罚是否合理。资料:资料:杨老板于2011年初开了一家经营烟酒副食的商店。税务机关根据商店的经营状况,每月按5 000元的营业额给商店核定了税款。后来由于他经营有方,生意越来越好,每月开具的发票金额很大,于是,税务机关就将商店的营业额调整为10 000元。某日
25、,一家大公司要在商店里购买大量烟酒,杨老板苦于自己商店无法开具大额发票,又担心丢了这单大生意,于是就向经营超市的老乡借来两张空白发票,并按填开的金额付税款给老乡,由超市代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在对那家大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这两份大额发票,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核对,却属于一超市的发票,于是对超市和杨老板的商店都处以罚款。杨老板却认为,自己开具的发票虽然是借来的,但却按照开具金额由超市代缴了税款,并没有偷税、逃税,所以认为自己不应该受罚。分析:分析: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7条第一项规定,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都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杨老板虽然对借用
26、发票所开金额申报缴纳了税款,客观上没有造成偷税行为,但其向超市借用发票以及超市向杨某提供发票的行为都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对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要处以10 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对他的处罚行为是有依据的。任务三任务三 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任务目标任务目标 能办理企业纳税申报 能办理税款的缴纳任务示例任务示例要求:要求:分析作为企业的办税员,2011年度应办理哪些税务工作。资料:资料:美味食品厂于2010年11月20日向某市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注册资本500万元,从业人数48人,经营范围包括方便
27、食品、膨化食品和炒货的加工与销售。企业开业后,2011年度全年生产资料及经营情况知识准备知识准备一、纳税申报一、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一)纳税申报的主体(一)纳税申报的主体凡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代征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税款,都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的方式(二)纳税申报的方式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一般来说,纳税申报主要有直接申报(上门申报)、邮
28、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和其他申报方式。(三)纳税申报的资料(三)纳税申报的资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四)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四)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
29、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的法律责任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二、税款缴纳二、税款缴纳税款缴纳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现的税款依法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纳税人、扣缴义务
30、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完全、彻底地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一)税款缴纳的方式(一)税款缴纳的方式1自核自缴自核自缴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法纳税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2申报核实缴纳申报核实缴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经
31、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3申报查定缴纳申报查定缴纳凡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应当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4定额申报缴纳定额申报缴纳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账能力或者账证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营业(销售)额与定额相比升降幅度在20%以内的,仍按核定营业
32、(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对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上升幅度超过20%的,按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下降幅度超过20%的,当期仍按核定营业(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其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需要调整定额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升或调降定额。(二)税收通用缴款书的使用(二)税收通用缴款书的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以及税务机关自收或者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后,向经收处汇总缴纳各项税费、滞纳金及罚款时使用的一种通用缴款凭证,也是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凭证。税收通用缴款书的格式。(三)纳
33、税期限(三)纳税期限(1)各税种的单项法律或条例一般都规定了该税种税款缴纳的期限,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如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凡经营应纳税商品、货物的,应于发生纳税义务的当日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其他税种,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四)延期缴纳税款(四)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是指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
34、准延期缴纳税款的行为。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提供灾情报告;(2)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遭受查封、冻结、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应提供法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执行通告或事故证明;(3)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4)短期货款拖欠,应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六)税款的补缴与退还(六)税款的补缴与退还(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内的,自税款所属期起3年内发现的,应当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数额在1
35、0万元以上的,自税款所属期起在10年内发现的,应当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因偷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或者骗取的退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自税款所属期起3年内发现的,应当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但不缴滞纳金。(2)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税款书面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还。(3)纳税人享受出口退税及其他退税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七)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七)
36、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1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缴纳税款的行为。(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还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除
37、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2偷税的法律责任偷税的法律责任(1)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
38、以上不满30%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除依法追缴税款外,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并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抗税的法律责任抗税的法律责任(1)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
39、2)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由司法机关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依照前项规定处以罚金。4骗税的法律责任骗税的法律责任(1)骗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税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并处以所骗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外,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2)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外,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数额较小,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以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40、款。任务处理任务处理作为美味食品厂的办税员,应办理如下税务工作:步骤一:办理税务登记。步骤二:设立基本账簿。步骤三:办理发票领购。步骤四:计算应纳税额。步骤五:进行纳税申报。步骤六:缴纳税款。巩固提高巩固提高要求:要求:分析企业的行为属于哪一种税收违章行为。资料:资料:健民家具厂于2010年1月成立,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万元,从业人数为13人,经营范围为家具加工及零售。企业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城西区北京路分理处,账号为1235676。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定额缴纳税款。2011年1月,有人举报该厂有重大偷税漏税嫌疑,为此,当地税务机关迅速成
41、立了专案组,抽调稽查人员,就该家具厂涉嫌偷税一案展开了缜密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调查发现,该纳税人的实际投资额为300万元,固定工人50多人,季节性临时工人20多人。注册经营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一致,注册登记地的生产经营规模做得很小,而在别处建立了很大的生产车间。另外,业主利用妻子、兄弟等亲戚名义开设多个银行账户,利用产品主要销向个体经销户的特点,大部分销售款未开具发票。自开业至案发,共隐匿销售收入854万元,偷逃税款26万元,占同期应纳税额的756%。分析:分析:1违章行为性质分析违章行为性质分析该家具厂注册资金为20万元,实际投资300万元;注册时从业人员为13名,实际从业人员为70余名
42、;注册经营地点一处,实际经营地点有两处;企业基本资料中只提供一个银行账号,实际上有多个银行账号。另外,大部分销售业务未开具发票。这一切说明企业业主有意隐匿事实,造成应纳税款大幅减少,性质上属于偷税行为。2违章行为处罚量责违章行为处罚量责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纳税人偷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依据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规定,本例中企业业主已构成犯罪。首先,主管税务机关应向业主追缴所偷逃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再予以刑事处罚并收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