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材cidv.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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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学习目标:学习目标:1了解招标投标的定义及特征,熟悉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程序。2掌握工程项目招标的概念、分类和方式,了解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审查和发布。3了解工程项目投标的概念,掌握工程项目投标决策与技巧。学习重点:学习重点:工工程程项项目目招招标标投投标标的的基基本本程程序序,工工程程项项目目招招标标文文件件的的内内容容与与格格式式,工工程程项项目目投投标标决策与技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及工程索赔的基本理论。决策与技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及工程索赔的基本理论。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征一、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征(一)建设

2、工程招标投标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工程承包市场围绕建设工程这一特殊商品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活动(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意义1有利于降低工程投资,优化社会资源;2有利于形成由市场定价的价格体制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3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节第一节招标投标概述招标投标概述(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特征1组织性2公开性3公平性与公正性4一次性5规范性6时限性7静态性二、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建设工程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

3、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三、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第二节第二节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一、工程项目招标的概念一、工程项目招标的概念工程项目招标是指招标人为了选择合适的承包人而设立的一种竞争机制,是对自愿参加某一特定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比和选定的过程。二、工程项目招标的分类和方式二、工程项目招标的分类和方式(一)工程项目招标的分类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二)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

4、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凡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或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均可申请投标。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公开招标的第一个环节。公开招标的优点是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程。缺点是因申请投标人较多而招标时间长,招标工作量大,耗费的资源多,因此此类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额度大的工程建设项目。2邀请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

5、商或承包商中选择;或者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在实际中有较大的适用性。邀请数量一般5-7家为宜,但不应少于3家。三、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程序三、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程序(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条件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当按照建设管理程序进行。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或地方总体发展规划,以及能使招标后工作顺利进行,不同标的的招标均需满足相应的条件。(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程序招标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的过程,而投标则是投标人力争获得实施合同的竞争过程,招标人和投标人均须遵循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

6、与程度,一般可将招标过程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和定标成交阶段。1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主要工作有:(1)申请批准招标;(2)确定招标方式;(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2招标阶段从发布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这段时间。主要工作有:(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资格预审;(3)发招标文件;(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3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各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主要工作有:(1)开标(2)评标(3)定标四、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四、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

7、和格式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一般可分为四卷共八章。(一)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是招标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者在投标时必须仔细阅读和理解,按须知中的要求进行投标,其内容包括: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等内容。一般在投标须知前有一张“前附表”。招标文件除了在投标文件须知写明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外,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

8、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

9、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字样。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一般情况下,开标由

10、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在招标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委员会)组织进行。(2)评标程序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详细评审1)评审“经济标”部分:按“

11、经济标评标原则”对招标底价格由微机计分、评分。2)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由评标小组(委员会)根据对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情况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内容,对各投标人评出得分。(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结果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合同授予(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

12、附表规定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合同条件(三)合同格式(四)技术规范(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六)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七)辅助资料表(八)资格审查表(九)图纸五、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发布五、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发布

13、(一)资格预审通告与招标公告对于要求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对于进行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应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都应在有关的报刊、杂志、信息网络公开发布。(二)资格预审文件1资格预审须知;2资格预审表和资料(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等(三)勘察现场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查的目的是在于更好的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勘查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之前。(四)招标控

14、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指由业主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由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各单项工程费用组成。各单项工程费用应由组成单项工程的各单位工程费用组成。各单位工程费用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招标控制价的签署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签署页应按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顺序签署。所有文件经签署并加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或从业印章后才能生效。(五)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

15、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及方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相近。建设工程标底一经编制,应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一经审定应密封,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标底。标底价格是发包人的期望价格,是衡量投标人行为的准绳,是定标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标底报价表;(2)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书;(3)工程取费表;(4)工程计价表,材料调查表等。(六)开标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6、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七)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评标可以采用合理低标价法和综合评议法。具体评标方法由招

17、标单位决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通常分为两个步骤进行,即对各投标书进行技术和商务两方面的审查。(1)技术标评审一般均采用量化的评审方法。技术标评审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不能进行后续的投标文件评审。(2)商务标评审评审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低于个别成本的投标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还包括在评审基础上的量化评分工作。(八)定标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18、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工程项目投标的概念一、工程项目投标的概念工程项目投标是指投标人(承包人、施工单位等)为了获取工程任务而参与竞争的一种手段。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

19、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第三节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投标二、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二、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其拟定的文件格式填写的标函。它表明投标单位的具体投标意见,关系着投标的成败及其中标后的盈亏。要正确编制投标文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必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必须正确确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水平;(三)必须力争列入对投标人有力的施工索赔条款三、工程项目投标程序三、工程项目投标程序1获取招标项目信息。投标人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接受的投标邀请书中获取招标信息。2申请投标、准备资格预审材料,并接受审查。3购

20、买标书。4参加现场勘察及答疑。5编制投标文件。6、递送投标文件。7参加开标四、工程项目投标决策与技巧(一)投标决策1针对招标项目决定是否要投标;2如果决定投标竞争的话,投什么性质的标;3怎样运用合理的投标策略和技巧提高投标中标率。投标决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和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二)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施工企业在获取招标信息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分析、论证,以决定是否对该项目进行投标。(1)外部环境的调查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现场条件调查;2)施工辅助条件调查;3)项目其他方面的调查;4

21、)业主情况的调查;5)对竞争对手的调查;6)潜在的协作单位的调查;7)对于一些国际招标项目,除了上述外部环境外,还应包含对项目所在地也就是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各种因素的调查分析。(2)内部环境的调查分析,主要包括:1)技术、设备条件;2)人员条件;3)资金条件;4)信誉与合作能力;5)竞争水平;6)代理关系;7)应变能力;8)相关业绩;9)特殊优势。(三)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是指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做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价后,认为可以参与投标以后,在随后的投标过程中的决策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投什么性质的标书以及在投标中所运用的策略和技巧。1投标种类:(1)

22、生存型;(2)竞争型;(3)盈利型;(4)市场开发型;(5)亏损型2投标技巧(1)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能够尽快的回收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A对先期施工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开挖、基础工程、桥梁的下部结构工程等),单价可定得高些,有利于施工企业的早期结算收入,减少资金占用;对后期完成的项目(如水利工程的水上结构物,桥梁工程的上部结构工程、桥面铺装,公路的道路面层、交通指示牌,房屋建筑工程的粉刷、油漆、电气、屋顶装修以及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单价则可定得低些。B估

23、计到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就可以定得高些,估计到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适当降低。C招标图纸上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作修改的项目,其单价可以定得高些;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可以降低,这样有利于修改时的重新作价及索赔。D未列出工程量、只要求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高些,因为这些项目不影响投标的总价,以后如果发生了也可以多获利。E计日工的工、料、机单价可略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料、机单价,与第4条相同,计日工在有些招标项目中也是不计入总价的,有的即使是计入总价,对总价的影响也很小,而以后如发生时也可多获利。F对于暂定数额(或工程),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不一

24、定发生的,价格可定低些。(2)多方案报价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供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不公平,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某条款做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额度,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3)突然降价法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要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4)补充投标优惠条件报价附带优惠条件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招标人评标时,除了主要考虑报价和技术方案外,还要分析别

25、的条件,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支付条件等。所以在投标时主动提出提前竣工、免费技术协作、免费办理应该由业主办理的如水、电等事宜,均是吸引业主,提高中标率的辅助手段。一、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和目的的民事行为。4合同是两个以上的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第四节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二)代理制度代理,是指

26、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代理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而产生的,我国民法通则根据产生代理关系的各种法律事实,规定了代理的分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1)无合法授权的“代理”。2)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则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1)被

27、代理人的追认权。2)“被代理人”的拒绝权。代理关系的终止因代理关系产生的根据不同,则终止代理关系的原因也不尽相同:(1)委托代理的终止;(2)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1合同订立的形式和主要内容(1)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28、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合同法在分则中对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作为专门规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是承诺。(四)合同的效力1有效合同1)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4)合同的内容确定、可能。2效力待

29、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3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2)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

30、同。5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五)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及其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约定的);(5)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也是约定的,而且定金条款于定金给付时生效)。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中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工

31、程施工合同的类型1按照承发包方式分类(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2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1发包人的施工合同履行(1)发包人的协助义务;(2)

32、对工程的验收义务;(3)支付价款并接受建设工程的义务。2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履行(三)合同中止与解除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四、建设工程索赔四、建设工程索赔(一)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二)施工索赔产生的起因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很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当事

33、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3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4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等。5监理人指令。6其他第三方原因。(三)施工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2按索赔目的分(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1)工程延误索赔;(2)合同变更索赔;(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4)工程加速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6)其他索赔。(

34、六)索赔程序1索赔的提出(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

35、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处理。(七)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2根据部分,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

36、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3计算部分,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4证据部分。索赔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的;工程中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签证认可。(八)索赔中的费用种类及其构成案例案例:2008年某市政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发包人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未到,使该项作业从6月8日至6月

37、23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6月12日至6月14日因停电、停水使工程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5天)。6月21日至6月24日因机械发生故障使某段工程迟延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为此,承包人于6月28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7月7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20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按有关规定计算;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1工期索赔:(1)6月8日至6月23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延误工时,且该项作业位于

38、关键路线上,应予工期补偿16天;(2)6月12日至6月14日由于该项停工虽非承包人造成,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不能得到工期索赔;(3)6月21日至6月24日迟延开工,因为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所以不予工期补偿。综上分析本工程能得到的工期补偿为:16+0+0=16(天)2费用索赔:(1)窝工机械费:塔吊1台:1623465=2433.6(元)(按惯例闲置机械只应计取折旧费,该设备台班单价为234元)。混凝土搅拌机1台:165565=572(元)(按惯例闲置机械只应计取折旧费,该设备台班单价为55元)砂浆搅拌机1台:32465=46.8(元)(因停电闲置可按折旧计取,该

39、设备台班单价为24元)。小计:2433.6+572+46.8=3052.4(元)(2)窝工人工费:第一项事件窝工:352016=11200(元)(本工序的日派工人数为35人,发包人原因造成,但窝工工人已做其他工作,所以只补偿工效差);第二项事件窝工:30203=1800(元)(该工序的日派工人数为30人,发包人原因造成,只考虑降效费用);第三项事件不能得到赔偿。小计:11200+1800=13000(元)(3)保函费补偿:1900000010636516=499.73(元)(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1900万元,保险费率为10%,手续费率为6)经济补偿合计:3052.4+13000+499.73=

40、16552.13(元)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始终,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管理活动的过程。六、国际工程合同承包六、国际工程合同承包(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概念(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方式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方式,按性质划分可分为三种:1竞争性招标(1)国际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纸及其他宣传媒介发布招标信息,使世界各地合格的承包商都有机会按通告中的地址领取或购买资料和资格预审表,互相竞争投标取得授标。(2)选择性招标,又称限制性

41、招标,它一般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而是根据招标人自己积累的经验,相关资料介绍或由咨询公司提供的承包商名单,向若干被认为最有能力和信誉的承包商发出邀请。2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又称两阶段竞争性招标。它是无限竞争性招标和有限竞争性招标结合使用的一种招标方式。第一阶段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开标、评价后再邀请其中报价较低、最有资格的数家承包商(一般为三四家)进行第二阶段报价。由于第二阶段投标人较少,一般采取谈判报价或秘密报价方式。3议标议标,亦称谈判招标,是招标人直接选定一个或少数几家公司谈判承包条件及标价。七、七、FIDIC合同条件合同条件(一)FIDIC合同条件的概念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42、的法文缩写。FIDIC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体系包括以下四种:1施工合同条件该条件简称新红皮书,是1987年版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2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该条件简称新黄皮书,是1987年版黄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适用于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以及建造其他工程。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合同方式。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该条件简称新橘皮书,是1

43、995年版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承包商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合同计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4简明合同格式该合同格式在FIDIC合同范本系列中首次出现。适用于投资额较低的一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或设施,或尽管投资额较高,但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短。合同计价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者其他方式。(二)FIDIC合同与我国示范文本的主要区别1作用的范围与效力的差异;2工程师的地位与作用的差异;3工程分包的差异;4质量与检查的差异;5争议的解决的差异。(

44、三)实施FIDIC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1工程的开工、延长和暂停工程的开工。2当承包商认为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实质上完工,并且已合格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竣工检验时,可递交报告向工程师申请颁发移交证书。3缺陷责任期也叫维修期,在正式签发移交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业主后的一段时期内,承包商除应继续完成在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扫尾工作外,还应对由于工程在施工期所产生的各种缺陷负责维修。4在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各种争端,有一些争端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另一些争端可能在合同中没有做详细的规定,或是虽有规定而双方理解不一致,这种争端可通过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5业主违约大多发生在支付环节上,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在合同条件中规定的应付款期限期满后28天内,未按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商支付。(2)干扰、阻挠或拒绝批准工程师上报的支付证书。(3)如果业主不是政府或公共当局而是一家公司时,此公司宣告破产或停业清理。(4)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业主通知承包商已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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