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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二零一零年1主要内容n国际收支统计n1.中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体系介绍n国际收支统计基本概念及制度框架n国际收支统计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n2.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修订n修订要点概述n具体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21.1中国国际收支基本概念及制度框架n国际收支申报范围: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即包括流量和存量。n基本概念:n居民是指:(一)在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境外在境内的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在境外连续居住时间不足一年的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
2、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的中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机构,但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除外;(四)中国驻外使领馆。n非居民是指不属于居民的机构和个人。n申报方式:直接申报和间接申报31.1(续)n制度框架n间接申报制度: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n直接申报制度:n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制度-居民口径n非居民人民币账户余额统计制度n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统计制度n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申报制度-法人口径n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制度n汇兑统计申报制度(即将废止)1.1(续)n其他部门数据来源n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n商务部:非金融部门
3、直接投资n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货币当局资产负债统计n证监会:境外证券发行n旅游局:服务旅游51.1(续)n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的编制和公布 n19822000年按年编制和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n1998年起按季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n2001年起按半年度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n2005年起按半年度撰写和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n2006年起首次公布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n2010年2月首次公布上年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n 拟自2010年公布分季度的国际收支平衡表n2010年年初公布了2009年年度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671.2当前国际收支统计存在的问题和挑战n1.2.1国际收支统计存在的问题
4、n流量统计-国际收支平衡表(BOP)n存量统计-国际投资头寸表(IIP)8国际收支现存具体问题-经常项目n货物贸易n来料加工装配贸易n进出口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的问题n服务贸易n运输n旅游n保险n收益项目n利润再投资(内、外)n金融机构海外资产收益9资本与金融项目n直接投资n对外直接投资数据n来华直接投资n证券投资nQFII及QDII等涉及到的股票投资的问题n金融机构对境外证券投资数据尚待完善n衍生工具产品须早做准备n其他投资n贸易信贷统计10IIP统计面临的问题n统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n规范数据源,保证数据的连续性n非交易变化汇率、价格及其他n对金融风险的评估n金融产品的分类统计n国别币别的统
5、计n衍生产品统计n境外账户统计111.2.2当前国际收支统计面临的挑战n理顺不同统计系统间的关系n流量和存量统计的匹配n完善统计调查方法n改革数据发布方式n依据国际标准2.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修订)n2.1操作规程的修订要点:n结合汇综发【2009】85号文件中对非居民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界定“涉外收付款”范围。n取消涉外收入申报单外汇局留存联,减轻银行凭证印制和报送负担。n提高申报限额,将对私涉外收入申报限额从2000美元提高至3000美元,又减少了20对私收入申报主体的申报负担。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采用“不申报、不解付”的惩罚性措
6、施(类似黑名单),以增强对逾期未申报主体履行申报义务的约束力。n提供机构收入网上申报功能,拓展申报手段,便利机构申报主体履行申报义务。122.1(续)n调整对于申报数据的修改处理。即基础信息中的修改如涉及收付款币种或收付款金额时,境内银行应通知申报主体按原申报号码重新申报,或者删除原错误基础信息,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后,重新生成新的申报号码报送基础信息。n增加了有关错汇和退款的申报处理。n增加了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停用流程。132.2具体条款及相关规定2.2.1申报范围2.2.2涉外收付凭证2.2.3相关的代码及标准化问题2.2.4申报流程2.2.4.1单位基本情况表2.2.4.2涉外收入申报n
7、纸质及网上申报流程n申报限额n“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2.2.4.3涉外支出申报2.2.4.4非居民收付款的申报2.2.4.5申报数据的修改和删除2.2.5其他规定2.2.6处罚142.2.1申报范围n涉外收付款,是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涉外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具体包括:n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包括银行卡项下的涉外收付款。n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出指令的涉外收付款。n通过记账方式办理对外援助
8、的涉外收付款。n与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相关的涉外收付款。n但是,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银行自身及银行之间发生的跨境收支以及非银行机构和个人的外币现钞(包括出国取现)存取除外。152.2.2涉外收付凭证n凭证种类:涉外收入申报单(一式两联,分别为银行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境外汇款申请书(一式三联,为外汇局留存联、银行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同境外汇款申请书)n相关要求:n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n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保存期限至少为24个月,保存期满后可自行销毁。n境内银
9、行应按照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有关规定,将涉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项下的纸质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外汇局留存联”报送外汇局。n参见的其他发文:n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管理”的通知(汇发200445号)n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印制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65号)n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4140号)n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内容的通知(汇综发201050号)16涉外收付凭证的注意事项n境外汇款申请书n汇款金额:汇款人申请汇出的实际付款币种及金额,即理
10、解为扣客户账的金额。n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n汇款金额:付款人支付的金额。n实际付款金额:银行实际对境外支付的金额。172.2.3代码及标准化n金融机构代码和标识码:境内银行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所在地外汇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受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申领工作。境内银行信息要素发生变更时,参照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流程办理。注:国际收支业务准入。n代码标准化工作的相关发文:n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汇综发2008162号)n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汇综发20098
11、2号)n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182.2.4申报流程一般原则n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支出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n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n发生涉外支出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192.2.4(续)n境内银行:n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传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审核内容:n申报主体
12、是否错用了其他种类的凭证;n申报主体是否按填报说明填写了所有内容;n申报主体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该笔涉外收入业务的相关内容一致。n境内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数据接口规范及有关规定,设计和开发其接口程序,实现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202.2.4(续)n申报单号码:指由银行按外汇局要求编制的号码,共22位。第1至12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第13至18位为该笔涉外收入款的贷记客户日期结汇中转日期或该笔涉外付款的支付日期(按年月日YYMMDD格式);第19至22位为该银行的当日业务流水码。银行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n基础信息:是指涉外收付款和贸易进出口核销所需
13、的境内收付款中必须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基础信息必须通过接口方式报送。n申报信息:是指申报单中由申报主体填写的除核销专用信息外的信息。申报信息可以是申报主体填写的纸质申报单中的内容,也可以是申报主体通过网上填写发送到银行的内容。申报信息可手工录入系统,或者以接口方式导入系统。212.2.4(续)n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数据报送顺序:n纸质申报:nStep1:境内银行报送基础信息;nStep2:境内银行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或补充开户信息;nStep3:境内银行报送申报信息。n涉外收入网上申报:nStep1:境内银行报送基础信息;nStep2:机构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报送申报信息;
14、nStep3:如此时缺少开户信息,银行应在审核企业申报信息时补充开户信息,以便完成申报信息的报送。222.2.4.1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增n凡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点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申报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n境内银行应对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与该机构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在银行版中进行处理:n对于“已通过外汇局核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无法修改关键要素,仅能修改或补充非关键要素。关键要素由申报主体住所营业
15、场所所在地外汇局进行修改。n对于尚未经过外汇局核查或不存在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可修改补充关键要素和非关键要素。n银行可通过录入或者接口导入的方式在银行版中新增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对于在银行版中已经存在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应补充开户信息后方可办理申报业务。注:关键要素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属性、国别、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所营业场所。非关键要素包括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23单位基本情况表变更n银行的修改权限:n对于待核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可修改关键要素和非关键要素。n对于已核查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仅可修改非关键要素。n外汇局的核查和修改
16、权限:n核查权限:一级核查。待核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由最后开户的银行所直属的外汇分支局负责核查。n修改权限:已核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关键要素由该单位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负责。银行和外汇局均可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的变更需求,银行需将变更所需材料传真至所在地外汇局,由所在地外汇局转至该申报主体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242.2.4.1单位基本情况表停用和留存n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停用n停用的条件:注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n停用的流程:n经办银行应向所在地外汇局传真需停用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勾选“停用”。n所在地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下同)负责将停用需求汇总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n对于分局停用需求中住
17、所营业场所为其辖内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停用处理;对于分局停用需求中住所营业场所不在其辖内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该机构信息发至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分局确认,并根据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分局的意见进行停用或者不停用的处理。n单位基本情况表的留存: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应永久留存单位表。252.2.4.2涉外收入申报方式n涉外收入申报n纸质申报n机构网上申报262.2.4.2涉外收入申报时效要求n银行:n解付银行:是指收到款项后将收入款项贷记收款人账户的银行n结汇中转行:是指收到款项并将收入款项结汇后直接划转到收款人在其他银行账户的银行。n不结汇中转行:是指收到款项后不贷记
18、收款人账户,以原币形式划转到收款人在其他银行账户的银行。n基础信息报送时间:解付银行解付后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或结汇中转行结汇后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注:不结汇中转行在以原币方式向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划转涉外收入款项时应将原始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逐笔传送到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该原始信息应能够表明该笔款项为境外款项。n申报信息报送时间:解付银行解付后或结汇中转行结汇后五个工作日内(T+5)。272.2.4.2涉外收入申报特殊业务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的涉外收入申报:n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业务
19、在境内未发生转让时,办理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业务的境内银行应在收到境外款项时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n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业务在境内发生转让时,原始经办银行应及时跟踪境外到款情况;境内受让银行应于收到境外款项的当日将收款日期、币种、金额等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始经办行。原始经办行收到书面通知后,应按书面通知中的收款日期生成申报号码,并于本工作日内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282.2.4.2涉外收入申报申报方式n纸质申报n网上申报n开通和关闭原则:次日生效。一开全开、一关全关。n按地区(外汇分局)n按银行(四位代码)n按银行网点(十二位标识码)注:通常,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自
20、动默认开通全国各外汇分局和银行的网上申报功能,所有开办国际收支业务的银行网点在由分支局进行了国际收支业务准入后也默认开通网上申报功能,除非经由银行申请关闭。n仅机构申报可进行涉外收入网上申报n网上申报可不填写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网上申报不排斥纸质申报,即选择纸质申报的申报主体仍可通过网上方式完成申报。(注:但同一笔业务纸质申报效力优先于网上申报。)292.2.4.2涉外收入申报限额n对私涉外收入申报限额n范围:对私收入n限额:拟提高为3000美元。n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注:如自愿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进行申报更应予以鼓励。)n限额申报的例外:n贸易出口收汇n非居民个人涉外收入302.2
21、.4.2涉外收入申报逾期未申报处理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涉外收入,办理业务的银行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可书面形式对该机构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n“不申报、不解付”的流程:n各分局自行制定辖内执行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的标准和程序。n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申报主体,应逐笔纸质或网上补报其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补报后应向外汇局申请签发补报确认书。其新收款项应进行纸质申报。n银行应督促督促该机构逐笔补报其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并通知其应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其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后新收款项的申报,否则不予解付。n补报完成且特殊处理措施期限已满,外汇局应以适当方式解除该特殊处理
22、措施。312.2.4.3涉外支出申报申报时效n基础信息报送时间:涉外支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从银行自身计算机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n申报信息报送时间:n涉外汇款的申报时效为客户办理对外付款的同时(T);n对外付款承兑业务中,如果客户在境内银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承兑,则时效为付款的同时(T),如果客户未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承兑,则在银行按惯例对外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T+5)申报。322.2.4.4非居民收付款申报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非居民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85号)跨境部分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
23、发生收付款,由经办银行办理间接申报:经办银行应当为非居民机构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经办银行应将收付款信息报送外汇局,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编码为“802031”,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与境外所发生的收付款申报在“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项下,其与境内所发生的收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332.2.4.4非居民收付款申报境内非居民与境内居民之间收付款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交易编码:按照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申报。交易附言:境内居民收到境内非居民款项时
24、,付款银行在付款附言中注明“NRAOSA payment”,以便收款银行识别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通知境内居民办理申报。境内居民申报时交易附言中需首先注明:“收到境内非居民外汇款项”字样。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时,付款银行应询问和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境内非居民,如是,则交易附言首先注明:“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境内非居民与境内居民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业务暂不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的收付款业务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342.2.4.5申报数据的修改n对于一笔数据,遵循“哪儿来哪儿改”的原则:n境内银行发现所报送的基础信息有误时,应在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中
25、修改后重新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银行对基础信息的修改如涉及收付款人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对公对私属性的改变,银行应删除原错误基础信息,并说明删除原因后,重新生成新的申报号码报送基础信息。n纸质申报的申报信息有误时,银行应及时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进行修改。银行以录入方式处理的申报信息,银行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凭申报主体修改后的申报信息直接进行修改;以接口导入方式处理的申报信息,银行应凭申报主体修改后的申报信息在其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中修改后重新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n网上申报的申报信息有误时,申报主体应及时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
26、系统(企业版)修改该申报信息。352.2.4.5申报数据的修改n错汇款和退款的处理原则:n对于已经申报的无实际交易背景的涉外收入或支出的错汇款,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并说明删除理由。n对于因交易被撤销而支出或收到的原涉外收付款的退款,申报主体应当在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中勾选“退款”,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涉外收付款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无相对应的交易编码,则填写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36收入网上申报流程银行主动修改基础信息收入网上申报流程企业主动修改2.2.5其他n财务公司集中收付业务,财务公司可申请视同境内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n银行卡项下自动柜员机(ATM)取现和POS消费交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另行规定。392.2.6处罚n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40谢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