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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4.0)2019. 2020年2月2UDC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 CBDA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 P T/CBDA X-2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construction of residential decoration project 2020-XX 发布 20XX-XX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发 布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BDA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construction o
2、f residential decoration projectT/CBDA XX-2020批准机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行日期:2020年XX月XX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0年 北京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BDA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construction of residential decoration projectT/CBDA XX-20XX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xxxxxxxxxx)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xxxxxxxxx印刷厂制作xxxxxxxxx印刷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
3、毫米 1/32 印张:1: 字数:xx千字20xx年xx月第一版 20xx年xx月第xx次印刷定价:xx.00元统一书号:15112xxxxx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xx)本社网址:http:/www。xxxx。com。Cn网上书店:http:/www。中国建筑。com。cn关于发布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中装协 2020 XXX号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8年6月26日关于2018年(第十四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要求,按照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BDA标准编制工作管
4、理办法(试行)(中装协201866号)的规定,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的基础上,由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共同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批准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hina Building Decoration Association,缩写CBDA)标准,编号为T/CBDA XX-20XX,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本规程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采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 2016 57号)的要求,团体标准经建
5、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合同相关方协商同意并订立合同采用后,即为工程建设活动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管理,由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制工作办公室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0年XX月XX日8前 言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8年6月26日关于2018年(第十四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按照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CBDA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装协201866号)的规定,由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
6、会共同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委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经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定稿。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环境污染控制;5.防火;6.安全;7.深化设计;8.测量工程;9.拆除;10.基层;11.防水工程;12.隔墙工程;13.门窗工程;14.吊顶工程;15.墙面施工;16.涂饰工程;17.裱糊与软包;18.地面铺装工程;19.细部工程;20.卫生器具及
7、管道安装工程;21.电气安装工程;22.通风与空调;23.智能化工程;24.室外装饰施工。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安全、深化设计、测量工程、拆除、基层、裱糊与软包、通风与空调、智能化工程、室外装饰施工9章(其中防火、安全是在原来的防火安全一章拆分成防火、安全两章;裱糊与软包是从原来墙面铺装工程里的节升级成单独的章);将吊顶工程分成整体面层吊顶、板块面层吊顶工程、格栅吊顶和异型吊顶工程;在细部工程里增加了楼梯、金属、现场木制作等节;在基本规定里增加了施工现场防火、产品保护、BIM运用、装配化装饰、专业培训;在墙面工程里增加了高处大板块饰面板的防坠落措施、石材的施工工艺;在环境污染控制里增加
8、健康家居装饰;在防水工程分成防水、防潮工程;将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分成厨房工程、卫生间工程、阳台工程,在管道安装工程里增加多台设备共用一个排水端口管道的工程;还着重优化了环境污染控制、防火、安全、防水、涂饰、地面铺装、电器安装、管道安装工程等章节。结合我国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在章节安排上基本涵盖了住宅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同时,针对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强调了房屋结构安全、防火、健康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列入了施工管理的有关内容。本规程突出了施工过程的控制,对装饰装修材料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对工程验收标准因有相应规范规定,一般不再在本规程中表述。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参照
9、了部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有些关键条目作了直接引用。由于全国范围内住宅装饰装修的工艺差异较大,因此本规程的技术要求定位在全行业的平均水平上。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管理,由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88号,邮编:215000,E-mail:15050408878)。本规范主编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2目录1 总 则12 术
10、 语23 基本规定23.1 设计基本要求33.2 施工基本要求43.3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73.4 成品保护8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04.1 一般规定10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14.3 施工要点125 防火135.1 一般规定135.2 材料的防火处理135.3 防火施工145.4 电器防火145.5 消防设施的保护156 安 全166.1 一般规定166.2 施工安全技术176.3 安全防范206.4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206.5 安全生产管理277 深化设计347.1 一般规定347.2 测量数据35 7.3 施工图深化设计、末端点位的排布357.4 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度368 测量工程3
11、98.1 一般规定398.2 平面控制网测设408.3 标高控制网测设409 拆 除4110 基 层44 10.1 一般规定4410.2 主要材料质量验收4710.3 施工要点4711 防水工程5311.1 一般规定5311.2 防水材料5511.3 功能房间防水设计5611.4 防水施工5811.5 防水质量6012 隔墙工程6112.1 一般规定6112.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6212.3 施工要点6213 门窗工程6613.1 一般规定6613.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6713.3 施工要点6714 吊顶工程6614.1 一般规定701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7114.3 施工要点7115 墙
12、面施工7615.1 一般规定7615.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7615.3 施工要点7716 涂饰工程8116.1 一般规定811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8116.3 施工要点8217 裱糊与软包8517.1 一般规定8517.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8517.3 施工要点8618 地面铺装工程8918.1 一般规定8918.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9018.3 施工要点9119 细部工程9419.1 一般规定9419.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9519.3 施工要点9520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10020.1 般规定10020.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0120.3 施工要点10121 电气安装工程10521.
13、1 一般规定10521.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0721.3 施工要点10822 通风与空调11322.1 一般规定11322.2 主要材料质量11322.3 通风与空调工程11322.4 新风11422.5 供暖工程11523 智能化工程11723.1 一般规定11723.2 施工要点11724 室外装饰施工11924.1 般规定1192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1924.3 施工要点119本标准用词说明1221) 表示很严格,非要这样做不可的:122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122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122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
14、做的,采用“可”。122引 用 名 录123条 文 说 明12831 总 则1.0.1为了统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技术要求,满足住宅装饰市场和创新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绿色节能、功能适用、美观舒适、易于维保、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1.0.3 住宅装饰装修应实行设计、加工、现场装配一体化,应符合节能、绿色、健康居住的要求。1.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提高住宅户内的使用功能,在不破坏住宅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采用装饰材
15、料和机电材料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对住宅户内进行完善和美化的过程。2.0.2 室内环境污染因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引发的氡、甲醛、苯、氨、总体挥性有机物等滞留室内的现象。2.0.3 周界 perimeter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2.0.4 深化实施 根据深化设计后的排版、数据进行统一的下单生产。2.0.5 新旧墙体交接处 原先既有墙、柱与边上新增加的墙或柱交接的部位。【条文说明】2.0.5 在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室内空间分隔的非承重墙、非承重柱经常会被设计方案要求移位,也会被要求增加局部的新墙或柱,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新旧墙体之间缝隙的处理,后期致使装饰面层材料发生开裂、空鼓甚至于脱落
16、的质量、安全隐患。2.0.6 朝天缝 1 墙面阴角朝天缝的检查方式:进入室内站在门口,查看墙面装饰面层材料在阴角处的收口方式,阴角上不应看到有明显的缝隙;2 站在墙体附近,向下查看,不应看到地砖与墙砖交接处出现明显的缝隙。【条文说明】2.0.6 检查墙面砖阴角是否有朝天缝的方式:检查者站在门口,对面的墙体称为正面墙体,左右两侧的墙体称为侧面墙体,看向左前方的阴角,应是正对面墙体的砖伸入左面的墙砖内;看向右前方的阴角,应是正对面墙体的砖伸入右面的墙砖内;转头看右后方的阴角,应是右墙面的墙砖伸入有门框(身后墙体)的这面墙砖内;转头看左后方的阴角,应是左墙面的墙砖伸入有门框(身后墙体)的这面墙砖内。
17、检查墙、地面砖交接处是否有朝天缝的方式:检查者站在需要检查的墙体附近,向下观看不应看到地砖与墙砖交接处有明显的缝隙(地面砖应伸入墙砖底部)。3 基本规定3.1 设计基本要求 3.1.1 住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和行业现行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的相关规定。住宅装饰装修设计不得擅自变动建筑结构、消防防火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等,如果在装修时必须要变动时,应委托原结构、消防等相应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
18、设计方案,或有检测鉴定单位对结构、消防等安全性进行鉴定。【条文说明】 3.1.1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得违反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变更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住宅装饰装修建筑结构主要是承重墙、房间的梁或结构柱、室外有阳台的半截墙;不得在承重墙上私自开门洞、拆除或改动房间的梁或柱、拆除或改动半截墙等;不得损坏受力钢筋;不得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否则都将影响到房屋的安全;如果在装修时要拆改部分结构,应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有检测鉴定单位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燃气、通信、水、暖、电和绝热等配套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卫
19、生间、厨房间和设备间的位置。3.1.2 装饰装修设计不应降低建筑设计对住宅空气环境、水环境、光照环境、声环境、空间环境等质量要求,应满足健康、舒适和安全等要求。3.1.3 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且不得降低安全疏散能力。3.1.4 不得擅自拆除室内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有更换,更换的防护设施不得降低安全防护的要求。3.1.5 施工前宜进行深化设计,宜有完整的深化后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开关要求。3.1.6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需了解相关部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3.1.7 住宅装饰装修时的放线与末端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行业现
20、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测量放线技术规程T/CBDA 14与建筑装饰装修机电末端综合布置技术规程T/ABDA 27的相关规定。3.1.8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测量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实测实量技术规程T/CBDA 19的相关规定。3.1.9 住宅装饰装修使用的玻璃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及建筑玻璃膜应用技术规程JGJ/T 351的相关规定。3.2 施工基本要求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和行业现行标准住宅室内装饰
21、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T 304-2013的相关规定。3.2.2 施工前应做好燃气、暖气、通讯、避雷、节能、安全、消防等配套设施的产品保护,并配套警示标志。【条文说明】3.2.2 施工前应预先将原有的燃气、暖气、通讯、避雷、节能、安全、消防等配套设施与装修方案相比对,有问题的要及时向设计反馈,同时做好产品保护,并要有警示标志。避免施工中被误拆、撞击、刮伤或污染。3.2.3 施工时,各工序、各分部、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3.2.4 管道、设备工程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通讯、燃气管道、设备
22、等装饰装修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3.2.5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的法律、法规。3.2.6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2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3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应采用压接方式;4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3.2.7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2 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3 不得用
23、污水来配置施工材料;4 暂停施工时应关闭水源。3.2.8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技术规程JGJ 348的相关规定。3.2.9 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人员应衣着整洁;2 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3 应控制粉尘、污水、污染物、噪声、震动、光污染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条文说明】3.2.9 室内装修工程控制现场粉尘的方式可以运用工厂加工现场安装的方式、设置后场专用加工区、粉尘统一净化装置、
24、使用自带吸尘功能的切割或打磨工器具、洒水湿润、隔离、覆盖等方式;控制现场施工污水的方式可以运用工厂加工现场安装的方式、设置后场专用加工区、沉淀、过滤、重复使用或特殊净化处理等方式;控制现场污染物的方式可以运用产品保护、施工前专业技术交底、污染物源头控制、及时清理等方式;现场噪声控制可采用隔离、运用隔音材料、包裹、覆盖、运用低噪音设备与工器具或调整作业时间等方式;降低现场施工震动可运用使用震动小的工器具、增加设备减震支架或基座、以液压替代捶打敲击等方式;现场控制光污染应采取节能灯具或产品、调整光源的位置或角度、内部避免使用能折光的产品材料,相邻建筑幕墙如使用了折光高的产材料,在内装时应选用遮挡、
25、隔离、错位等方式或调整作业时间。4 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5 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6 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7 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8 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3.2.10 应对防水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防水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2.11 装配式产品应采用模块化、标准化将结构系统、外围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进行集成。【条文说明】装配式产品应采用能批量下单、批量生产、可替换及多环境下都能使用的产品。其中应包含结构、户外、设备与隐蔽
26、及能满足实际生活使用的产品。3.2.12 装配式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耐久性能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的规定。【条文说明】3.2.12 选用装配式产品时,首先要考虑适用性,然后还要应确保使用时无危险性,在环境性能方面也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在成本方面也要与传统产品的成本进行分析对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上不应低于设计年限也不应低于相关配套产品的使用年限。3.2.13 墙与墙、墙与地阴角处面层材料收口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出现朝天缝现象。 1 墙面
27、阴角朝天缝的检查方式:进入室内站在门口,查看墙面瓷砖、石材、木饰面、软硬包、玻璃、金属板等装饰面层材料在阴角处的收口方式,阴角上不应看到有明显的缝隙,判断方式宜符合图3.2.13的要求;2 站在墙体附近,向下查看,不应看到地砖与墙面交接处出现明显的缝隙。【条文说明】2.0.13 检查朝天缝的方式:1 检查者站在门口依次向四个不同方向阴角观看,判别墙面装饰材料阴角是否有朝天缝的现象:看向左前方的墙面阴角,对面(A)墙体面层材料应伸入左侧面(B)墙体面层材料内;看向右前方的墙面阴角,对面(A)墙体面层材料应伸入右侧面(C)墙体面层材料内;转头看向右后方的阴角,应是右侧(C)墙面面层材料伸入身后(D
28、)墙体的面层材料内;转头看向左后方的阴角,应是右侧(B)墙面面层材料伸入身后(D)墙体的面层材料内;2 检查墙、地面交接处是否有朝天缝的方式:检查者站在需要检查的墙体附近,向下观看,不应看到地砖与墙面交接处有明显的缝隙(地面砖应伸入墙面装饰材料的底部)。图3.2.13 墙面阴角朝天缝的判断方式3.3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3.3.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工程材料、部品和构件燃烧性能和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的相
29、关规定;2 潮湿、有水区域施工材料应预先进行防潮、防腐、防虫和防菌等处理;3 应采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节能型的绿色环保材料。【条文说明】3.3.1-3 施工所使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潮、防腐、防虫和防菌等处理,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所使用材料应满足绿色、环保、生态、节能、易清洁、可循环利用等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通过处理后,在污染、能耗方面都能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要求、能满足一定的使用功能、通过改变物质形态 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4 不宜使用海砂,当必须使用海砂
30、时,海砂应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海砂处理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6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不宜使用海砂,因为海砂容易返碱、腐蚀钢筋、钢骨架等材料,因此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宜使用江砂、河砂、湖砂等砂子,如没有上述等砂子而必须使用海砂时,海砂应进行预先的处理,处理后的海砂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6的相关规定。3.3.2 应推荐使用易装配式施工的材料。3.3.3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不得使用。3.3.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国外进口材料应有中文说明书,特殊材
31、料还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3.3.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3.3.6 应配备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3.3.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3.4 成品保护3.4.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通道的成品保护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JGJ/T 427的相关规定。3.4.2 成品保护所用材料宜采用绿色、环保、可再循环使用的材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3.4.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各参建单位应制定交叉施工作业面的施工顺序、配合和成品保护等制度。3.4.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保修期间,应对所施工的
32、项目和关联的相关工程进行成品保护;相关专业工程施工时,应对装饰装修产品进行成品保护。3.4.5 成品保护可采用覆盖、包裹、遮搭、围护、封堵、封闭、隔离等方式。3.4.6 搭设、拆除及使用施工架体时,应对相邻成品采取防护措施,重要部位应设专人看护。3.4.7 成品保护重要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4.8 在已完工的装饰面层施工时,应采取防污染措施。3.4.9 成品保护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3.4.10 有粉尘、喷涂作业时,作业空间的成品应进行包裹、覆盖保护。3.4.11 在成品区域进行产生高温的施工作业时,应对成品表面采用隔离防护措施,不得将产生热源的设备或工具直接放置在装饰面层上。3
33、.4.12 施工期间应对成品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对有损坏的保护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3.4.13 悬挂在装饰面层上的保材料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4.14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如需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材料搬运时应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面、地面、扶手、楼道内窗户及楼道门。3.4.15 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竣工交付时撤掉。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第 9 页 共 148 页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4.1 一般规定4.1.1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34、规范GB 50325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相关规定。4.1.2 本规程中控制的室内环境为:氡(Rn)、甲醛、氨、笨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4.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所用装修材料进行抽查复检。4.1.4 住宅装修时,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4.1.5 住宅装修施工中涂料、粘结剂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及废料容器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4.1.6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最大限度的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减少对室内环境污染的影响,提倡绿色装修施工,保障公众健康。4.1.7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4.1.2条的
35、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4.1.7的要求。表4.1.7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值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氡(Bq/m)200甲醛(mg/m)0.08苯(mg/m)0.09氨(mg/m)0.20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0.504.1.8 住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花岗岩、瓷质砖、石膏板及制品应有放射指标检测合格报告,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4.1.9 住宅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材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应有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黏剂应有产品的挥发有机化合物(VOC)和苯、甲苯 二甲苯 乙苯的含量检测报
36、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4.2.1 住宅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木材、瓷砖、石膏板、粘结材料、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等。4.2.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其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的相关规定。4.2.3 涂料及溶剂型涂料,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其限定量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 涂料及溶剂型涂料甲醛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类别测定项目限量水性涂料游离甲醛(mg/kg)100水性腻子游离甲醛(mg/kg)100硝基类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37、)720聚氨酯类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6704.2.4 水性胶粘剂和溶剂型胶粘剂及聚氨酯胶粘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有机挥发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4.2.4的规定。表4.2.4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限量项目限量聚氨酯类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100250350游离甲醛(g/L)-1.01.0苯(g/L)5.0-5.0甲苯二甲苯(g/kg)150-5.0 4.2.5 应采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材料。4.2.6 材料进场时应检查材料相关检测报告。4.3 施工要点4.
38、3.1 住宅室内装修中进行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4.3.2 壁纸(布)、地毯、装饰面、吊顶等施工时应保持干燥,注意防潮。5 防火5.1 一般规定5.1.1 防火安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范GB 50720的相关规定。5.1.2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与阻燃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相关规定。5.1.3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5.2 材料的防火处理5.2.1 住宅室内采用的装
39、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5.2.2 非阻燃型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先对材料表面进行清洁,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二涂,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5.2.3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5.2.4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 g / 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5.2.5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 kg/m2,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
40、mm的有机装修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5.2.6 当使用多层装修材料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进行整体检测确定。5.2.7 木基层使用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级。其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5.3 防火施工5.3.1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的相关规定。5.3.2 自动喷水灭火施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规定。5.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规定。5.3.4 建筑内部防火施工,不应改变装修材料以及装修所涉及的其它内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装修材料的装饰性、保温性、隔声性、防水性和空调管道材料的保温性能。5.3.5 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器具和标志、标识。5.3.6 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5.3.7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等设备应有安全防爆装置。5.3.8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5.3
42、.9 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焊渣滴落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设接火斗,并设专人监督。5.3.10 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5.3.11 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5.3.12 不得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5.3.13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关联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5.4 电气防火5.4.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不燃材料、或导线穿越可燃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5.4.2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可燃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
43、料上。5.4.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5.4.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5.4.5 电瓶车充电场所宜有专门的防火措施。5.5 消防设施的保护5.5.1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5.5.2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5.5.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管应用独立的吊架固定。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得借用消防设备的吊
44、杆与支架。5.5.4 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来重新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5.5.5 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第 15 页 共 148 页6 安 全6.1 一般规定6.1.1 安全生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211、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 T 1889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