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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7篇) 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 甲方同意将自己私人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任,本着相互协作、严密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内容 (一)工程名称:私人住宅地址:_市_区_街_号 (二)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工程造价:约_万元,经双方协商,每平方米造价_(工钱)按人民币计算,工程全部完工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此工程总造价_(工钱)乙方不包开发票。夹层按_层计算,窗飘板按上下计算,根底按一层计算。 (四)构造形式:框架构造。外墙前左贴砖(纸皮砖),后右水泥油抹光,内墙和天花板
2、批档打粗。天面水泥油光面。铺地板及脚线、厨房、厕所贴瓷片到顶。捣制根底、楼面时,甲方需供应混凝土泵车抽浆至楼面,楼顶层的栏围墙_米(超出局部甲方负责)。 (五)承包范围:承包按本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图纸的全部土建工程,不包排污管、铝窗及门制造安装、不包双飞及其它涂料;不包施工期间水电费;不包水电及防雷安装;不包大理石、水磨石及水池、天面防水层;不包灶台及外墙安全网、渣焊,不包排污、化粪池等工序。 二、承包方式 (一)乙方只包工和施工的工具(机械和模板、顶撑、手排、竹排、脚手架)。 (二)假如甲方任何地方需要改动,超出局部由甲方自负。如的确要改动,应与乙方协商,额外补足工程款再行施工。 三、施工
3、期限 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开工,_年_月逾期后的费用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搞好三通,并把电、水接到施工现场,安排并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处及水电等问题。 2.甲方必需派人到现场监视工程质量、进度及处理图纸及其它不详尽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抗拒的自然灾难(如台风、水灾、龙卷风、地震等)造成的损失,均甲、乙双方分别负责;甲方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乙方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实行施工,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及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_万元给乙方购置板,以后每完成一砼工程付_万元,
4、完成每层红砖借支_万元,完成批档每层工钱借支_千元,每个月按工程进度付给_%给乙方,其余局部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工程款,乙方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此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本合同。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日期 推举私人工程承包合同二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以下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含义: 1.1?
5、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承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局部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局部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5?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依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标准、
6、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标准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标准,以及依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标准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图纸是指工程师依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供应的全部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供应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修理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局部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标书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承受的报价
7、书。 1.11?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承受。 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依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局部或区段施工完毕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局部区段接收之前进展的。 1.17?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根据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
8、、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保存金是指雇主依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全部金额的总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状况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依据合同将实施建筑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全部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局部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局部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区段是指在
9、合同中详细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局部。 1.26?现场是指由雇主供应的用于进展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局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值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治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日是指历法日。 1.29?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其次条?解释 2.1?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单数和复数 3.1?仅说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
10、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打算 4.1?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打算,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打算,而通知、证明或打算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打算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具体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供应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供应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管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承
11、包商的工作范围 第七条?雇主的工作范围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3?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工程师代表 9.1?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当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依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工程师可以将给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托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托付。任何此类托付或撤回均应实行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托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12、: (a)由于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认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认意见,并发出进展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展确认,否认或更改。 第十条?书面指示 10.1?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缘由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状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
13、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依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凡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说明他的打算、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足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实行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全部条件的状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打算、意见、赞同,表示满足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实行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 12.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局部,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展转让,但
14、以下状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_人。 第十三条?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局部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以下状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供应劳力,或 (b)依据合同的规定选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
15、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局部进展分包。 第十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 15.1?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假如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展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公布有关指示,在此状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标准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
16、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供应 第十八条?进展中断 18.1?假如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规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缘由和时间,以及假如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具体说明。 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在任何状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白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打算: (a)依据合同规定,赐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
17、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其次十条?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假如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局部缘由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标准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依据第19.1款规定作出打算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其次十一条?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其次十二条?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局部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
18、将以下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足所必需的图纸、标准、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修理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具体,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纳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展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修理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展接收。 其次十三条?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工程师依据合同规定进展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其次十四条?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其次十五条?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
19、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标准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标准不应担当责任。但凡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局部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局部工程负全部责任。 其次十六条?合同协议 26.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其次十七条?履约保证 27.1?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状况通知工程师。供应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其次十
20、八条?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其次十九条?依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在任何状况下,雇主在根据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现场视察 30.2?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四周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展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足: (a)现场的外形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第三十一条?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
21、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足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全部这些应包括了他依据合同应当担当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效劳的供应或者为意外大事预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的确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假如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阅历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马上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假如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阅历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打算: (a)按合同规定,赐予承
22、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第三十三条?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行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根据合同进展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到达工程师满足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依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规划 34.1?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具体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规划,
23、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展工程施工所拟采纳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无论何时,假如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规划时,承包商应依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规划,说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规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依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具体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供应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具体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天。 第三十六条?不解除承包
24、商的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的监视 37.2?假如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当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的雇员 38.1?承包商应向现场供应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识他们各自行业的、有阅历的技术助理及有力量对工程进展正确监视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娴熟的、半娴熟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马上从该工程
25、中撤掉由承包商供应的而工程师认为是_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测定并标示 39.1?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依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展精确的放线。 第四十条?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假如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展勘探开挖,则应依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工程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
26、浚。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和环境爱护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全部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爱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便利,或为了其他缘由,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供应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管;以及 (c)实行一切合理的步骤,以爱护现场及其四周的环境,并避开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损害或阻碍。 第四十二条?雇主的责任 42.1?依据第66条的规定,假如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
27、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全部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急。 42.2?假如依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开危急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工程的照管 43.1?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假如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局部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顿对那一区段或局部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
28、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_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依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假如工程或其任何局部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消失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状况外,不管出于什么缘由,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到达工程师满足的程度。根据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展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担当责任。 第四十五条?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第四十六条?雇主的风险 46.1
29、?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斗、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急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_、_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大事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供应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局部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供应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
30、阅历的承包商通常无法猜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本钱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展_; (b)以重置本钱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撤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局部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投保范围 48.1?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_,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
31、展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头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局部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患病的除第50.1款规定的状况以外的由任何缘由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_内,由发生于缺陷责_开头之前的缘由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展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任何未_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依据第4346条的规定担当责任。 第五十条?除外工程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对由于以下缘由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担当义务: (a)战斗、敌对行动、入侵、外敌
32、行动; (b)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急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局部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局部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开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
33、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局部责任时,应公正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局部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雇主供应的保证 52.1?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担当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状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第三方_ 53.1?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
34、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展责任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状况除外。此项_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_单中应包括一条穿插责任条款,使该_对分别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第五十五条?人员事故_ 55.1?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连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假如分包商依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依据_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_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假如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供应_单以及支付_费的收据。
35、 第五十六条?_证据和_条款 第五十七条?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规划方面的变化状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_。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单及本期_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对承包商未办_的补救 第五十九条?遵守_单规定的条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依据合同生效的_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遵守法令、规章 60.1?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全部的通知和交纳全部的费用,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
36、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十一条?化石的爱护 (a)依据第77条规定,赐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专利权 62.1?承包商应爱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担当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害任何专利权、设计_或名称或其他受爱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爱护和保障雇主担当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
37、费和其他费用,但假如此种侵害是由于遵照工程师供应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矿区使用费 63.1?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展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以下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全部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条?避开损坏道路 65.1?承包商应实行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
38、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殊应当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安排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行避开消失的任何这类特别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开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担当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
39、一切索赔。 第六十六条?为其他承包商供应时机 66.1?依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以下人员从事其工作供应一切合理时机: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四周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加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假如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依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第六十七条?承包商保持现场干净 67.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消失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去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
40、程。 67.2?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局部现场去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局部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到达使工程师满足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存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_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_完毕。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全部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酬劳、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状况的报告 69.1?假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
41、隔 推举私人工程承包合同三 房仆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立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工程: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预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需按合同施工,供应以下建筑材料,全部材料必需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地槽深度_,外包围宽度_,内三墙宽度_,主钢筋_,混凝土高度_,副钢筋_,间距_;以上所用钢筋应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_#标准水泥。 地梁圈梁立柱为底_,中间_,顶
42、_,间距_,钢筋混凝土上面有_的地梁。 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圈梁:_,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_#标准水泥。 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依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依据双方协商打算。 楼面,楼梯一次性现浇,楼板厚度不小于_,钢筋双层网_;楼板承重梁:_,钢筋_。 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_#标准水泥。 楼面屋顶木头横条小头不小于_,挂瓦条_,屋面板厚度(刨光后)不低于_,屋面用防水油毡。 油毛毡用环球牌标准油毛毡,厚度3-4。 工程中用到的全部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符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砖头,其它副料也应用符合标准的材料。 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全部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