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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理公司会议心得体会范文监理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发言(四篇)对于监理公司会议心得体会范文一 借此时机对这一年的工作进展总结,发扬优点再接再厉,发觉错误准时改正,以 便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完善。 一、一年工作概况 这监理公司这一年的工作,依据自身状况,可以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帮助性工作阶段 初入公司,由于并非通信相关专业毕业,对通信工程的相关学问很不了解, 仅从事一些诸如设计方案核对,竣工文件审核,以及帮助沈阳联通公司进展室内 分布工程物料决算等帮助性工作,并没有立刻投身工程现场。 也正是这段时间的工作,让我对通信工程的相关技术有了根底的了解,并且 在前辈的帮忙下对监理工作的性质,内容,
2、程序等都有了肯定熟悉,之后也跟前 辈去了几个室内分布的现场,这些都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根底。 2)初入工程现场适应阶段 新年之后,被派往锦州工程部,投身锦州市联通 wcdma 网(三期)基站工程 现场监理工作。 这段时间的工作是艰难的, 也是收获颇多的。 这段时间正是由于工作压力大, 强度高,供应了让自己最大限度实现自身价值的时机。在顺当完成这期工程监理 工作的同时,提高了业务沟通力量,增长了工作阅历,了解了相关技术。 3)正式进入角色阶段 春节之后, 连续在锦州工程部工作, 并参与了公司组织的通信工程监理技术、 治理等方面学问的培训,以及省通信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培训。 随之而来的是锦州
3、市 wcdma 网(四期)基站工程、锦州市 g 网(17 期)基 站工程、配套传输工程、锦州市小区掩盖工程、锦州市室内分布工程及 epon、 wlan 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除此之外,还完成了一些帮助性的工作,例如:影 像资料采集、工程相关材料归档等,这对监理工作的整体性是很大的补充。 通过工程现场中的不断工作,培训中的不断学习,以及两者相辅相成,理论 联系实际,收获颇多。这段不短的时间里也根本适应监理工作,能够将生活,日 常工作,工程密集时的工作安排妥当了。可以比拟骄傲地说正式进入了通信工程 监理这一角色。 二、一年学习概况 前面提到,工作本身就是不断学习的过程,公司组织的通信工程监理技术、
4、治理等方面学问的培训, 以及省通信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也供应了很好的学习 契机。 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比拟系统的了解了工作相关应当把握的学问体系,在 工作之余通过网络,相关书籍自学了一些工作中常见常用的通信学问,工程中的 标准要求以及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治理力量、综合分析力量、协调办事力量和文字言语表达力量等方面也 是作为一个优秀的工程监理工应当具备的重要力量。通过领导的帮忙,与同 事的沟通,加之工作上的熬炼,这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优点和缺乏 人贵自省,通过回忆一年工作中,自己的一些表现,自身存在的优点和缺乏 表达的尤为清楚。在自己身上工作热忱,学习态度以及克制困难等方面,始终
5、以 来都是值得发扬的优点。缺乏之处,也是正在解决的问题有如下几点:技术水平 还很有限,工作上不够注意细节,面对简单工作以及工作强度较大阶段显得还很 急躁,需要与同事协作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 在今后的工作, 努力改正这些方面的缺乏, 争取能够在不断学习中提高技术, 到达胜任监理工作的水平;改掉做事不够细致的毛病,不在细节上丢分;以一个 成年人应有的稳健,去面对工作消失的问题,冷静的解决问题;需要同事间相互 协作的工作时,听从领导安排,积极协作同事。 无论是工作力量,还是对于工作相关技术,在这短短地一年中,都有了从无 到有,从弱到强的极大提高。这一年的工作中,收获颇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仍要不断
6、学习, 不断提高。 积极为公司制造更高价值, 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中改正自身各个方面的缺乏。最终再次感谢, 这一年里, 各位领导, 各位同事对我这个新人的关怀、 帮忙。 对于监理公司会议心得体会范文二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托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担当直接责任的、托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担当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
7、程建立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立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依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头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其次条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
8、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供应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询问意见,仔细、勤奋地工作。帮忙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供应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立的全部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供应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
9、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商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打算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打算。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识本工程状况、能快速作出打算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准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供应如下帮助: (1)猎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供应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协作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
10、自备的赐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假如双方商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职员和效劳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托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实认权与否认权。 (3)工程建立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构造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根据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假如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
11、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本钱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假如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立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公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顿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担心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公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
12、告,如在紧急状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视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商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假如由此严峻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状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13、 第十八条 在托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需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讨论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依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推断,公正地进展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展调解和仲裁时,应当供应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其次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其次十一条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其次十二条 业
14、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其次十三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 其次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假如因工程建立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商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其次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商定的义务。假如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展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其次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担当责任。 因不行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局部履行,监理
15、单位不担当责任。 其次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 其次十八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商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担当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次十九条 业主假如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缘由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状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准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
16、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状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局部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马上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商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 业主假如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局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马上安排停顿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值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
17、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依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假如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假如其次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连续暂停执行全部或局部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缘由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
18、应当担当的责任。 监理酬金 第三十七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根据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的方法计取,并按商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 假如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终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 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纳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商定。 第四十条 假如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局部酬金工程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工程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一条 托付的工程建立监理所
19、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询问或帮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担当,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担当。 第四十三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赐予适当的物质嘉奖。 第四十四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商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承受监理合同商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工程有关的酬劳。 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
20、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全都,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全都时,双方选择: 1.仲裁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业务: 第八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九条 双方商定的业主应供应的工程资料及供应时间: 第十条 业主应在 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打算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如下设施: 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赐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五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 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供应 名效劳人员。 其次十五条 监
21、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假如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担当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七条 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 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 第三十九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 嘉奖方法: 第四十六条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 )项解决: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监理公司会议心得体会范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 托
22、付处理人(姓名): _ 单位: _ 住宅地址: _ 联系电话: _ 手机号: 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 单位名称: _ 营业执照号: _ 注册地址: _ 法定代表人: _ 联系电话: _ 托付代表人: _ 联系电话: _ 监理负责人: _ 联系电话: 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工程 甲方托付乙方担当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 _ 工程地址: _ 其次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根据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 _ 计算,估算总
23、收费 _ 元,金额大写 _ 待工程完毕后进展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 20% 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 50% (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立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到达工程监理要求。 2 、按商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协作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担当。 (二)乙方责任 1 、对开工前
24、期的监理工作 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展会审。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展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本钱掌握。 3 、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 、工程进度进展掌握,审核设计、施工总规划,审核施工进度规划和材料选购规划,并对工程进度进展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商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 _ 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峻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连续实行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局部经济损失,全部赔
25、偿金额不超过该局部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完毕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终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全都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连续有效。 (三)因甲方缘由要求中途停顿监理工
26、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展相应监理阶段缺乏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展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展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完毕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供应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完毕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商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行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行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
27、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实行以下第 _ 种方式解决: 1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治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其它解决方式: 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乙方:年月日: 对于监理公司会议心得体会范文四 这篇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鲜的内容哦! ,因你而精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在公平、自愿、互利的根
28、底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工程范围 甲方托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展_工程工程的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质量掌握、进度掌握和投资掌握工作。 其次条 期限费用 效劳期限为_年_月至_年_月。总费用为: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立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工程建立的组织者,负责建立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立效益全面对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托付,作为本工程监理单位,依据本合同书进展监理工作,行使给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效劳范围与内容中具
29、体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方法在附录d中具体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别状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详细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别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头、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马上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别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头其效劳。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别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效劳。 4.假如状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30、 5.假如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行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别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消失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别条款中详细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展催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峻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终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供应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本合同规
31、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别条款中明确供应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方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别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打算。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担当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需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慎重与勤奋,必需根据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询问或帮助,在监理效劳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超出监理效劳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
32、担当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详细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需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工程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效劳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依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展。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展。 7.乙方有本监理工程的质量拒绝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
33、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酬劳,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酬劳。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承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担当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酬劳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x的隐秘,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供应并申x的隐秘。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公平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立正常进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缘由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
34、通知乙方,并要担当违约责任,支付商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缘由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担当违约责任,支付商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别条款中详细商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状况,进展奖罚。详细内容由双方在特别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别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别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不全都时以特别条款为准。详细条款如下: 1.额外效劳:假如甲方托付乙方担当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托付合同。假如甲方或
35、承包施工单位使效劳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效劳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状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效劳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效劳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行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担当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局部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消失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供应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
36、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工程完毕后归还甲方。 7.甲方承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赐予明确指示,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担当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缘由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 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缘由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元。由于乙方缘由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 元。 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 元。 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 元。 违反合同_条,_方支付_方违约金: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展奖罚。资金在_ 元范围内,罚金在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嘉奖有关人员。详细数额及开支方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视。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乙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