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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控制管理办法7篇【第1篇】信贷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防范信贷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质量合理有序健康发展的关键。信贷风险主要包括:经营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种。高度重视信贷风险防范工作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要务。针对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信贷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一、明确分工,实行流程控制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大相互独立的阶段,十六个环节进行全程控制,防范风险。实行审贷分离责任制,建立审贷、发放、检查职能分离,岗位分离,相互制约机制,落实环节责任。严禁单人或单个部门独立完成贷款全过程。制定贷款
2、业务的调查、审查、评估、审批、发放、检查、收回、不良贷款催收等过程的操作规程,建立法律审查制度。部门之间严格分工,岗位之间相互协作,实现业务流程的高效运转和相互制衡。 二、把好准入关,实行贷前调查审查控制 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对提供的资料审核分析,确定准入底线和进行风险评估。 资料名称 调查审查内容准入底线 风险评估 1.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抵质押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各2份,核查原件) 借款人25-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料真实有效。核实其他有关情况。 高风险、虚假、无民事能力、非法人员不贷 2.工作证明 工作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稳定行业工作、公务员、事业单位、垄
3、断行业、优质行业. 低风险 3.收入证明 银行卡、6个月内稳定月均收入3000元以上、银行对账单、近6个月内收入稳定. 高风险.、无偿还能力不贷 4.信用报告 借款人在银行、税务、法院、工商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黑名单. 高风险、被列入黑名单、多次长期欠税、欠费、欠贷或收入负债比过高者、提供虚假资料不贷。 5.居住证明 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可查询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凭证 高风险 无居住地、营业场所、欠缴各种费用不贷。 6.个人财产清单 核实后有一定资产、有变现能力,没有纠纷,可执行、可变更权利、评估后价值抵贷额。 高风险 无资产者不贷。 7.还款承诺书 本人签名盖章(手印
4、),同意个人承担个人无限偿还责任,用个人其他财产、债权等,偿还本次借款本息。 高风险 不签署者不贷 8.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委托书 同意并签署 同上 9.贷款用途购销合同 用途合法合规,合同真实有效、交易商品变现能力强。 高风险 用途不合法、合同不明晰、有欺诈行为、商品质次价高变现差不贷。 10.抵质押物清单 银行承兑汇票、有价证券为低风险。抵质押物形态、位置、权属真实有效。变现能力强、无纠纷可执行,评估后可办理他项权利证书、评估值的50%借款额。 高风险 不足值、不完整、不易变现,有法律纠纷不贷。 11.借款人经营者品德 面访、暗访。思想正派,没有不良嗜好。25-60周岁。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
5、优良职业、从业经验丰富。 有毒、赌、嫖等违法犯行为为的不贷。 高风险 1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码证 按时年检 高风险 不年检、吊销执照、列入黑名单不贷。 13.经销、经营状态 主营业务有良好的成长性;未被工商、质检等部门处罚 低风险 少贷或不贷 14.财务报表 提供近期和上年末报表,现金流量为正数 高风险 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水平,个人负债额度,商品流通周转期,个人资产情况、抵质押品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不发放未指明用途的贷款。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借款合同必须与借款人当面签字,加盖公章或手印。 借款人应该参加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或责任保险。 法律审查。对所有贷款
6、项目及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审定。 三、贷款额度、风险系数控制 风险系数是控制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的主要手段之一,也称信用转换系数 1.贷款系数为100%的资产: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贷款透支额;其他金融性机构担保;等额保证金担保。 2.贷款系数为50%的资产:土地、房屋、有价证券。 3.贷款系数为20%的资产:债权。 四、贷款检查预警控制 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实行贷后检查,运用定期或不定期监控,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手段,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定量分析,识别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变化趋势,揭示重大贷款风险,遏制潜在风险,早期做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以达
7、到早期发现、早期预警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 贷后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结果 预警提示处理 借款人提供的资料 真实性、有效性 贷款使用情况 按原定用途,合法性、贷款 本息能否按期收回、是否发挥效益、作用。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 信用记录、是否列入黑名单、负债变化情况。 保险状态 是否正常,受益人是否小贷公司,受益额度变化。连续性、合法性、执行性 抵质押品 权属变动,控制状态,价值变动。合法性。 经营情况 合同执行情况。经营商品进、销、存。重大人事、经营纠纷事件。财务人员及财务状况变化。效益变化。现金流量变化。税费缴纳情况。可持续经营能力。国家政策影响。预测未来。 贷款档案 齐全
8、借款人违法违纪行为 法办、判刑、制裁、罚款等 检查期限 优质客户1年1次。优良客户半年1次。其他客户3个月1次。逾期30天1次。 对以上八项检查;经分析有违约违法、弄虚作假、经营不善等不利还贷因素的,根据风险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措施: 预警通告提醒纠正。 跟踪关注。 加罚利息,提前收贷,终止贷款合同。 变更合同,转化。 制止违约行为。 法律诉讼,立即申请查封冻结银行账户、银行卡及个人资产等。 五、到期追踪,法律控制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获批准,从贷款到期后的第一天起,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进行管理,为逾期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同时,对不良贷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9、。 1.向借款人发送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和保留回执,以保持有效的诉讼时效,法律效力。 核实抵质押物的有效性、价值性、合法性、稳定性、。 核实贷款材料、还款承诺书(承担无限偿还责任)、保险单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按生效法律文书,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冻结、裁决、裁定、执行。对显失公平的判决,及时进行上诉申诉。 2.贷款展期或借新还旧,分散贷款。 3.变更业务种类贷款方式,变更债务主体或保证、抵质押物条款。 4.以资抵债(动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5.频繁通知其家人、所有关系人,促其主动还款。 6.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呆账准备金制度。 7.法律诉讼。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10、保全,同时冻结账户,申请强制执行。 转化,延期。 抵质押品变现,以资抵债。 风险转移,转移给保险公司。 拍卖、处置债权。 强制执行借款人其它资产、权利等(评估后70%为准)。 六、岗位责任控制 为强化贷款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实行岗位责任控制。 信贷调查岗责任:未按贷款三查规定操作,导致所放贷款出现风险损失的,信贷调查岗负全责。 责任人员限期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不能按期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承担部分贷款本息赔偿责任; 对违反风险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对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免责:信贷调查岗,认为条件较差,不符合贷款条件,不同意贷款,但信贷有权审批人同意并坚持
11、发放的贷款,出现风险损失的,信贷调查人员不承担责任。 2.风控部经理、总经理责任:风控部经理、总经理是信贷业务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之一,对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负领导责任。 贷前调查报告的内容不真实,借款人不具备借款资格,借款用途不合理,无偿还能力等应该审核发现而未审核发现,使贷款出现风险的; 对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审查不严,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的; 贷后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对危及公司贷款安全因素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而使贷款出现风险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风控部经理、总经理与信贷人员共同承担清收或部分赔偿责任。 对调查人员不同意贷款,而经理、总经理
12、坚持放贷造成贷款风险损失的,负主要责任,责令限期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或部分收回的,信贷部经理和总经理承担部分贷款本息赔偿责任; 对违反风险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对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调查人员不同意贷款,而有权审批人坚持放贷造成贷款风险损失的,谁批准谁负责。 免责:信贷调查人员和风控部经理、总经理不同意贷款,有权审批人坚持发放的贷款,出现风险损失的,信贷部经理、总经理不承担责任。 【第2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
13、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
14、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
15、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
16、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
17、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
18、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19、(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
20、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
21、、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
22、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
23、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
24、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
25、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
26、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
27、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
28、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29、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30、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3篇】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1、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32、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
33、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
34、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项目开始前、d 每天至少一次、w 每周至少一次、t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
35、.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
36、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
37、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第4篇】某金融仓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以实现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结合国内外通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理
38、念,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公司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二)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操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
39、,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责任与义务; (二)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风险预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优化等流程组成的pdca管理过程。 (三)职能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风控部),专职对各种风险履行日常检查、监控、评估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 制衡性原
40、则:公司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科学规划业务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 主要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根据业务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五大类风险。 第七条: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法律缺失或合同条文不合理可能导致业务开展面临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是指公司由于经营战略、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操作流程等不完善、不科学,或者由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第九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的价格波动和金融汇率的变化,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质押物价值损失及变现
41、能力改变。 第十条:环境风险,是指监管环境的改变,给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出于自身利益,或是自律性差、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损害公司及金融机构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由总经办、风控部、业务部、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总经办是公司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担负公司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 (二)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批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 (三)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控制
42、现状,对公司所有风险控制活动进行整体监督和全局指导; (四)决定公司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五)决定公司风险处理方案; (六)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具体负责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报总经办审议和批复;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衡量、风险应对、风险监测、风险报告的循环处理程序及反馈流程,并协助总经办将其整合、落实到公司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之中; (三)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识别、分析各个岗位和流程中的风险
43、,进行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向总经办报告; (五)组织业务部和监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六)对监管项目的操作风险进行独立核查,具体职责包括: 1.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通过突击巡查和日常抽查,掌握监管点风险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2.参与项目立项会、风险评估等会议,对拟开展项目进行风险调查,为相关决策提供风险评估意见; 3.对监管协议、租赁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进行风险评估; 4.对项目后续管理进行风险监控; 5.对项目退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44、(七)传播公司风险控制理念,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八)研究公司风险处理机制的建立,在出现风险事件时拟定处理建议、方案,报总经办审议; (九)办理总经办授权的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是项目开展的具体负责部门,也是监管项目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其在项目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项目开展前负责行业研究、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全面识别和评估项目的各种潜在风险; (二)在项目谈判、组织实施、后续管理以及退出阶段,勤勉尽责、密切跟踪、积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风险并如实报告; (三)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对项目的风险履行核查、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是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终落实部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 (二)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定期进行本部门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风险点的识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