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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钻井总公司法律法规识别文件【时效性】有效【公布单位】集团公司【公布日期】19991229【实施日期】19991229【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标准号或文件号】1999安字758号【章名】全文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建设和进展的同时,把握好增污染源,加快治理遗留环保问题实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进展,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石化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次条 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全部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 包括外资、合资、自筹资金、“
2、三产”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以及工程建设单位和全部担当建设工程的规划、环评、询问、打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第三条 建设工程必需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污染物总量把握的要求,要从工艺、技术、治理、综合防治、清洁生产等方面,把握和削减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第四条 全部建设工程都必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治理规定。严格遵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简称环境报告书、环境报告表、环境登记表)的编制填报程序和审批制度 ,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三同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的环保规定,保证建设工程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环保部门必需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环保治理,并
3、按国家建设工程的环保治理程序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环保工作。其次章 工程各阶段的环保要求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需依照国家建设工程环保治理规定,按以下程序进展工程立项和工程建设 :1、编制工程建议书的环保说明。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议书阶段向工程授权治理的环保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开展环评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工程建议书要对环保作特地论述:概述装置构成和污染物特征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简述与建设工程配套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方案;结合对建设工程四周环境状况(如水文、地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居住区等)的要素概论 , 提出选址结论;对选址有争议的建设工程,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做进一步
4、论证或依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展多厂址论证。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简称环评大纲)。4、按批复后的环评大纲要求,编制环境报告书。环境报告书应在可行性争论阶段完成。5、可行性争论报告(简称可研报告)应编制环保专章。6、初步设计环保篇应以批复后的可研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结论为依据,符合石油、石化根底设计(初步设计)规定的要求,并按有关专业设计标准开展施工图设计。7、废水、废气、废渣等主要环保治理设施(以下简称环保设施)应先于主体装置完成中交,必需先于主体装置投入试运行。第 1 页 共 5 页8、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交环保设施试运行报告并完成环保设施的专项验收。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全部建设工程实行分类治理
5、,按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由该工程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编制工程环境报告书、环境报告表或填写环境登记表以及 确定评价等级。第八条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的分类规定,油气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属于甲类工程。原则上均应编制环境报告书。环评单位依据建设工程的投资、工艺特 点、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程度、建设地点的环境敏感程度、资料数 据的可利用程度等因素编制环评大纲,确定评价专题和评价等级,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第九条 经申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下建设工程可对建设工程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展分析或做专项评价,编写环境专题报告,填报环境报告表:1、
6、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轻的建设工程。2、工程建设地点已经完成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区域规划性环境影响评价。3、在评价区范围和有效时间(一般按取得数据起5年)内,进展单项工程建设的工程。4、已完成环境报告书并通过批复的建设工程,工艺路线和工程内容有适当调整。建设工程对环境影响很小,经工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进展环境影响评价, 只填报环境登记表。第十条 环评单位要依据批复后的环评大纲内容,开展环评工作。环境报告书要按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开展工作并突出以下内容:1、对“工程分析和污染源评价”以及“治理对策”做详尽论述,提出的污染因子要求准确,污染源点和污染源强要根本与实际排放状况相符
7、。2、环境报告书要在对国内已投产的工艺技术路线一样或相近的生产装置和治理设施类比调查分析的根底上 ,提出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排放状况,确定针对性强、技术先进、稳妥牢靠的防治对策,确保工程建成后的达标排放。3、依托原有治理设施的建设工程,必需在环评报告书中具体论证其运行状况和充裕力气,明确可依托的条件和范围,确定“填平补齐”和“以带老”的内容。4、环境报告书要认真考虑建设工程与公众的利益关系问题,综合论述建设工程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有责任向环评单位供给企业环保状况和存在问题,供给环评所需的生产、环保数据和监测资料。第十一条 工程可研报告必需落实环境报告书表)提
8、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资金预算。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必需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和集团公司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标准以及油气勘探开发和储运的有关设计规定,必级以该工程批复后 的环境报告书和可研报告中的环保要求为依据,在设计中核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投资, 未经审批该工程的环保主管部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任凭更改工程环保内容和降低设计标 准。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必需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治理规定。验收的监测工作必需由该工程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报告必需对与工程有关的环保内容作特地论述 , 并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环境报告书的污染防治对策。2、环境报告书工
9、程分析结论。3、工程可研报告书的污染防治措施。4、初步设计中的环保内容。5、环保设施的试运行报告。6、监测报告结论。第三章 建设工程的治理与监视第十四条 总体评价单位必需生疏油气勘探开发、储运、石化等专业,生疏建设工程的生产工艺、污染源排放状况和污染治理技术。必需具有符合建设工程要求的“建设工程环境 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总体评价单位负责编制环评大纲和环境报告书,组织协调各专题评价 单位按环评大纲的要求完成专题报告,对各专题报告总负责。总体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质量 负责,环境报告书的结论必需能为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和工程投产后的环保治理供给依据。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环境报告书(表)的审批权限为:1、
10、凡报国家审批或国家托付集团公司审批的大、中型建设工程,环评大纲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审查,集团公司参与审查;环境报告书表由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视局负责组织预审查并出具预审查意见 , 经打算、规划部门会签后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2、投资在 2 亿元以下、5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环评大纲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审查, 集团公司参与审查;环境报告书(表)由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视局负责组织预审查并出具预审查意见,经打算、规划部门会签后报省(市)环保局审批 n3、 5000 万元以下、 2023 万元以上,不经国家或集团公司审批的工程,环评大纲由省(市、区、县)环保部门审批,企业环保部门参与;环境报告书由企业环保
11、部门预审并出具预审查意见,经打算、规划部门会签后报省(市、区、县)环保部门审批,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由集团公司组织环评预审的工程,总体评价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环境报告书预审后1个月内,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修改,并由建设单位上报预审单位。预审单位应在收到环境报告书20天内提出经打算、规划部门会签后的预审意见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环境报告书审批后,建设工程内容、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必需准时向该工程环境报告书的预审和审批单位报告。以下状况之一的为重大变更:1、建设地点变更。2、主要生产原料、燃料变更。3、生产工艺或重大设备变更。4、生产装置或生产规模变
12、更。5、环保治理方案(工艺、规模、处理力气等)变更。以上变更需征得原审查批复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第十八条 负责审查可研报告的单位,在组织评审会时,需有同级环保部门参与并提出意见。可研报告必需在完成建设工程环境报告书(表)并取得批复意见以后,方可上报。不能按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规定程序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必需征得该工程环保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环保手续不全的不得上报或擅自拉复。第十九条 审批建设项自的主管部门,必需将工程中的环保所需资金、用地、设备、原材料等同时列入打算,为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同步实施供给保障。其次十条 企业环保治理部门要按治理权限参与建设工程的可行性争论报告评估、初步设计审
13、查。直属公司批复权限内的工程,同级环保部门应参与会签工程的相关上报或批复文件。其次十一条 严格环保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治理,加强施工图如设备选型的监视,严格按施工治理规定选择施工队伍。环保工程的施工监理人员,应了解环境治理工程的要求和标准。其次十二条 全部建设工程都应贯彻集团公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要求,承受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设备,从环保方面论证相应生产装置的先进性和技术可行性,引进的技术、设备应具有国际同期先进水平。其次十三条 油气勘探开发工程,必需对钻井、采油(气)井下作业等工作提出明确的治理方案、要求和设 计、施工、完井标准。其次十四条 引进的工艺技术和对环保有影响的设备,必需供给当技术和设
14、备的环保技术指标 , 明确环保保证值并符合我国环保标准和规定。国内尚无标准的,参考技术设备引进国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次十五条 制止引进污染严峻的技术和设备,制止引进能耗、物耗高,技术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制止引进对产生的污染物无牢靠治理技术的工艺及设备。其次十六条 环保欠账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批准、改、扩建工程,确需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需制定整改规划和综合治理打算,加大“以带老”的力度,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具体列出本建设工程中“以带老”的具体内容。其次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模相对较小,确无力气一次还清环保历史欠账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必需列有局部“以 带老”的环保内容,同时制定整改规划和限期
15、治理打算。其次十八条 建设工程要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对方案落实、技术成熟、可防止二次污染有较好环境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工程,应与建设工程同步实施。其次十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中已确定的环保内容,不得拖延环保配套工程的施工建设,环保配套工程未完成的,不得进展投料试运行。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投料试车前,建设单位通知该工程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保设施进展检查,检查合格前方可进展投料试运行。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环保设施必需与生产装置同时进展标定考核,环保设施的专项竣工验收应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专项验收未能到达要求的,主体工程不得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必需依据环保“欠账”的状
16、况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并限期完成,经重监测验收合 格后,可进展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第三十二条 工程竣工投产时,外排污染物必需到达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该工程的排放标准。第四章 嘉奖与惩罚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实行对环境报告书和环评单位的评分考核制度。考评优秀的单位赐予表彰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提出批判和赐予暂停集团公司工程环评资格的惩罚。第三十四条 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规定,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建设工程投产后,各项环保指标全面到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排放标准并连续保持 1年以上的企业,集团公司将赐予表彰。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不按规定程序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擅自设
17、计、开工建设、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的企业,集团公司将赐予严峻处理,暂停相关活动,补齐手续,完成有关工作,进展通报批判。第三十六条 未经工程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工程已确定的环保内容并对环保可能造成重大隐患的,建设中的工程要暂停施工建设,由工程环保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确定恢复原设计的要求和安排;已建成投用的环保配套设施有明显缺陷,环保不达标的,限产或停产整改;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判。第三十七条 由于设计缘由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投产后环保长期不达标的,集团公司将依据问题的程度,赐予相关单位暂停、取消集团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或施工资格的惩罚;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判。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治理规定和本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建设工程环保治理方法。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执行中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第四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石化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视局。